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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十三编 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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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338
颗粒名称:
第十三编 金融
分类号:
F832.755
页数:
48
页码:
729-776
摘要:
本编记述了宁波金融业的历史发展。宁波在唐宋时期已有繁荣的商贸活动,发达的商品贸易为金融业的兴起提供了良好环境。信用机构以典当为代表,后来钱庄业兴起,成为宁波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鸦片战争后,商人逐渐从典当和钱庄业发展到现代金融业,包括银行业。
关键词:
金融
经济
宁波市
海曙区
内容
宁波商贸发达。唐代在今开明街一带,设有上、中、下3个舶货市场,市廛繁华,百货咸备。至宋代,明州为南、北洋和长江流域一带物产中转港和集散地。发达的商品贸易孕育了金融业,并为其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出现了典押当业和金银铺等金银、货币买卖兑换业。相传与开明街交错的后市巷一带满布金银作坊和各路客商洽谈游宴的楼堂院舍。明代海禁森严,正常贸易衰落,走私活动频繁。甬人习海善航,善于经营,不少人在商业活动中积累起巨额资本,投资于典当等行业,对商品经济发展起了推动和促进作用。16世纪中叶以前,信用机构以典当为代表,存放款信用业务主要由典当经营。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钱庄业兴起。著名钱庄主要建于清乾隆十五年(1750)以后的100多年里,时江厦一带钱庄林立。钱庄业过账制度为宁波人创立。光绪《鄞县志》记:“鄞之商贾,聚于甬江……转运既灵,市易愈广,滨江列屋皆钱肆矣。”鸦片战争以后,钱庄业时有兴废,商人从典当、钱庄步向银行等现代金融业。光绪二十三年(1897),甬人叶澄衷、严信厚、朱葆三参与投资成立中国通商银行。民国期间,上海资本以金融为最,金融资本以甬人居其先。上海女子银行就由甬人创设,第一位女行长也是宁波人。旧中国内虞外侮,战乱频仍,社会动荡,金融业也跌宕起伏,时有消长,然宁波金融业在推动中国商品经济和民族金融业发展中,仍创立不少业绩,占有一定地位。
解放后,银行业在保障国民经济发展、抑制恶性通货膨胀等方面,作出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中,银行业探索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从发放小额贷款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到支持机场、码头、桥梁、高速公路等大型建设项目,形成经济和金融业良性互动格局,金融业自身也不断发展壮大,金融产品的种类有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多种。海曙境内从只有一家人民银行到形成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并存的新金融体系,其实力、服务空间和效率、效益得到迅速拓展和提高。
海曙境域曾为宁波金融业发祥、发展和繁华之地,至2008年依然是宁波金融中心。但区属金融业仅有过少量信用、信贷机构,后也停业或撤并,驻区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大金融机构均不属区管辖,故本编仅做简要记述,以明历史发展全貌。
第一章 典当钱庄
海曙境内历来商贸兴旺,典当、钱庄等旧式金融业伴随商贸发展而兴起,对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曾起过促进和调剂作用。
第一节 典当
典当,俗称当店、当铺、押店、质铺,以收押物件为主,兼营存、放款业务的信用行业。它以贫民、小生产者为主要对象,运用货币资本生息图利。早期,社会团体、宗教慈善机构和富有者,多将资金投向典当,进行生息。隋唐时期出现典当雏形,收抵押品,高利放贷,曾有“上佐朝廷抚恤之不及,下补社会生计之艰难”之说,长期受统治者支持。钱庄兴起之前,典当业曾霸占民间借贷领域。钱庄兴起后,金融以钱庄为中坚,然典当仍居相当地位。清代,典当业以灵桥门内(皂荚庙)惠安和车轿街丰长两家历史最久。惠安前身为清代中叶开设的“集义当",其后裔在城乡设有惠安当、生泰当、惠生当等。后因时势变迁,典当业动荡不安,投资日趋冷淡。
民国21年(1932)后外货倾销,手工业和民族工业衰退,农村萧条,市场凋敝,典当收当物品满期价值差落,出售不能保本。24年(1935)钱业风潮后,更是当多赎少,惠安、裕成等相继停业。抗日战争爆发,宁波沦陷,典当只取不当,随开随关,多闭歇、停业。抗日战争胜利后,典当业有所恢复,旋即衰落。37年(1948)8月,民国政府发行金圆券,典当收当有限,架本(全部收当物当值)微薄,拒当严重,业主无意经营,至11月全部停业。
典当行均四周高墙,柜高过顶,投资者多为官僚豪绅、世富显贵,社会上拥有一定势力,主要股东独揽一切。典当人员数量视规模大小,多寡不一,一般为10余人。大当设总上、副总上各1人,一般由东家自任;正看、副看2~3人,其他有账房、楼头、银房或票房、衣房或牌房、取房、栈司等。正副看、账房由典当公聘,其余职员由各股东分配任用,多为股东亲属,俗称“伙东”。典当职工工资早期每月仅数元、数十元不等,总上一职也不过二三十元。存箱费、没货余金等大小费、外费等额外收入,往往超过工资。
典当行主要收当对象为农民、小生产者,存在浓厚的封建性和保守性。清咸丰年间(1851—1861),钱庄业从钱本位改为银圆本位,而典当业墨守成规,当赎货物沿用制钱,当票上只填写钱数。光绪三十一年(1905),同大当当主王月亭邀集同业商讨,拟予更改,卒未成功,直到民国以后,制钱退出流通,才最后改正。典当所开当票字体怪僻,难以辨认,当票编号以《千字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为一月一字字号。典当当物当期定例18个月,逾期2个月未取为“绝当”,由典当自由处理,有“十八不来娶,二十要赖亲”之说。一般当物作价为原值的30%~40%。满当之物拍卖出售,一般按账面当价增20%~30%,称为“贯二、贯三”。典当业利率早期月息1分半至2分半(每千元月息15~25元),另收栈租、挂失、存箱等费。民国期间,当息一度高达1角8分(每千元月息180元)。37年(1948)3月物价暴涨,月息高达483%。
解放初,曾组织生产自救性小典当(小押当)。
1952年,境内尚留下裕和、安泰、宝顺3家典当行。1956年,旧当改造为小额质押贷款所。是年,城区最后一家当店关门。至1958年9月,旧典当停业清理,结束历史使命。
1988年9月,消失了几十年的老行当典当在开明街扯起杏黄色旗帜,第一家新建典当行宁波典当拍卖调剂行开业,资本金500万元,后增资到1000万元,1997年7月又搬迁至苍水街85号。1996年3月,宁波京泰典当行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地址中山西路117号。新典当行业发展最初几年,黄金首饰占典当业务量的90%。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房产、汽车、机器设备等动产与不动产成为主要当品。客户也不再局限于个人,而以中小企业为主。典当有借贷灵活、手续简便、时效性强等优点,成为中小企业和个体T商户融资平台。当品从“老i样”(金银首饰、钟表、家电)转为“新i样”(房产、汽车、有价证券)。一批民营资本进入典当行业。典当成为现代金融发达时期一种社会辅助融资渠道。
附:解放前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有纠会、月会。纠会亦称“标会”,发起人称“首会”,参与者称“会脚”,一般10人。纠会又分摇会和坐会。摇会每年付款数额相同,一般百金。坐会亦称集贤会、十贤会,付款多少不同,第一年款项归会首,后则依所认定位次而得。月会按月付款,称为“月月红”。民间借贷利息除纠会外,有按钱业利息按天计算,或按典当业押物计息,俗称“当息”。最高的印子钱,按月计算,每元月息四五角,先在借本中扣除息金。
第二节 钱庄
明代中叶后,钱庄开始兴起。除从事货币兑换业的钱庄外,还有现兑店、兑换摊贩,经营存款、放款业务。明万历年间(1573-1620),境内成为东南沿海一大都市,虽有海禁,但贸易繁荣,各业鼎盛,钱庄业应运而生。清乾隆年间(1736-1795),钱庄业已有相当规模,多集中在江厦一带,在滨江庙进行钱市交易,故有“钱行街”之称。其时,江厦不亚于后来之上海外滩,为东南沿海金融中心,故有“走遍天下,不如宁波江厦”之说。嘉庆(1796-1820)、道光(1821-1850)后,形成强大的宁波商帮,“钱重不可赍,有钱肆以为周转,钱肆必仍世富厚者主之,气力达于诸路”(《钱业会馆碑记》)。钱庄业捐募兴办义学,捐资修筑城垣,促成城市和文化教育发展,“钱业一行书捐,已不下十万串”。道光二十三年(1843)“五口通商”后,商贾云集,催生宁波口岸工商业,更促使钱庄业发展。宁波人家乡观念重,外地经商余钱汇回老家存储钱庄;宁波钱庄资力雄厚,放款外埠、更令钱庄兴盛。光绪二年(1876),钱庄业进入全盛时期。
钱庄分大同行、小同行和现兑庄。拥有资本、资偿条件和股东经济实力成为划分大小同行的标准。初期大同行资本3万元以上,小同行1万
元以上,后期大同行6万元以上,小同行3万元以上。现兑庄资本多寡不一。民国15年(1926),战船街钱业会馆落成。20年(1931),大、小同行分设两个同业公会,22年(1933)合并成立钱庄同业公会理事会。
据民国20年(1931)鄞县政府统计特刊载,共有钱庄160家,其中大、小同行70家,现兑庄90家。70家大、小同行中,有67家开设在江厦一带。
钱庄业多由富商大贾和殷实户开设,掌握在少数家族手中,与封建资本有不解之缘。后期发展为股东合伙或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这些声势显赫的家族,资金雄厚,在多家钱庄拥有股份,按钱庄招牌划分集团。如以秦家股东为主体的晋恒、鼎恒、复恒,以严家、赵家为主体的信源、衍源、永源,以李家为大股东的天益、元益,以方家股东为主的瑞康、益康。宁波钱业土生土长,上海兴起后,宁波籍钱庄以上海为中心,形成长江流域和沿海一带的金融网络,主要股东移居上海等地。宁波人在沪、津、汉、杭等地的钱庄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钱庄业务有存款、放款和汇款。存款分浮存、长存和同业存款。浮存为活期往来存款,长存为定期存款,同业存款即同业拆借款。存款多为活期。放款分长期、短期和浮欠。长期放款实际只几个月,最长半年,半数以上放于上海。短期放款,限于本埠。浮欠为透支形式的活期放款。汇款,早期资金汇解托信客携带,钱庄业兴起后,逐步建立埠间汇款关系。民国23年(1934)以前,陈果夫当上海晋安钱庄信房(钱庄中经办书信、函件往来的职务),蒋介石托他每年汇寄500元钱交濠河头新顺木行孙琴凤转其母收用。可见当时汇兑业务依赖钱庄。抗日战争爆发,汇沪款剧增。宁波沦陷后,上海汇宁波赡家汇款的汇费一度升至20%左右。
钱庄业务还有同业拆借、日拆和过账制度。同业拆借是钱业市场主要业务,一些钱庄不受资本、存款限制,放款额可大大超过存款。日拆为宁波独行,以银洋为本位,又称“洋拆”,按日计息,是宁波钱庄业历史特点之一。过账即是对商品交易和经济往来中收付款项,不是通过现金或票据进行清算,而是凭簿折划转。对象包括在钱庄开户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企业用过账簿,个人用“经折”。开始,以30元为起点,后来满1元的也可以通过过账。过账办法的实行,使钱庄统揽各业收付,并渗透到个人的消费支出,由此提高了钱庄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过账制度是宁波钱庄业在国内金融业中的创举。这种制度只在大同行钱庄间进行,凭簿折划转商品交易和经济往来中的收付款项。小同行和现兑庄过账通过大同行间接办理。民国30年(1941)4月宁波沦陷,过账制度终止。抗战胜利后,钱庄衰落,金融业收付往来由中央银行办理票据交换,过账制度不再恢复。
宁波钱庄业受时局影响,盛衰起落,风潮迭起。民国22年(1933),棉布、百货、糖业、药业、水产等营业艰难,上海、武汉出现钱庄风潮,当时宁波尚处平衡。24年(1935)7月宁波钱庄受外地倒闭钱庄牵连,官办银行又以“利息优厚”兜揽业务,使钱庄存款向银行转移,存户纷纷向钱庄提存,终于爆发了金融风潮。风潮先从严家、赵家两大资本集团的信源钱庄开始,因缺单无法轧平而倒闭。继之波及所有“源”字号钱庄。如五源、衍源、永源、泰源等。于是所有钱庄均受影响。一时人心惶惶,钱庄存户拿不到存款,大哭大闹。至是年8月倒闭钱庄30多家。12日,鄞县政府指令19家钱庄增垫资本,名义上垫本复业,实际上开门清理。至次年开业时只剩大、小同行24家。钱庄业从此一蹶不振,银行起而把持整个金融业。
民国35年(1946)8月,钱业公会召开抗日战争胜利后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境内先后批准复业29家。
附:银楼
清代银楼集中在后市巷一带,多为前店后场,早期从事金银鉴定、兑换、加工,后以金银饰品加工、销售为主,也参与金银买卖。清末民初,以东渡门内外的方聚元、凤宝为同业之首。民国24年(1935),政府进行币制改革,废两改元。次年,方聚元、凤宝、天宝成、老凤祥、方行远、方紫金6家于凤宝旧址组成联合收金处,银楼闭歇。抗日战争初期,联合收金处停业。宁波沦陷,纸币贬值,金银多成投机买卖品。抗日战争胜利后通货膨胀,富家囤买黄金。解放后,禁止金银买卖流通,银楼全部停业清理。
第二章 银行
清末民初,境内金融业为钱庄掌握,其后银行兴起,金融业转为官办银行垄断。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接管和改造旧金融机构,成为“大一统”银行。其后,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境内设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多家银行进驻,挤占一席之地。带着本土气息的城市信用社、合作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发展成为宁波银行,其境内网点之多居各银行之首。海曙这块昔日的金融宝地又走向新的繁华。(为便于记述,本章第一节为清末及民国时期的银行,第二节至第五节为解放后开办的银行。)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银行
19世纪60年代,英商汇丰银行在宁波设立分号。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设立商办中国通商银行,总行在上海,宁波设有分行。宣统元年(1909),四明商业储蓄银行(简称“四明银行”)宁波分行成立。民国9年(1920)后,银行业开始发展,但当时钱庄业因与商业的历史关系和实行过账制度,利率行情、质押放款等业务仍为钱庄掌握。甬地银行多为沪、杭两地银行分支机构,资本由总行调拨,为数微薄,各家银行盈利不及一家大同行钱庄收入,存款总额仅为钱庄的10%~15%。民国24年(1935)钱业风潮,存户纷纷向钱庄提存,银行乘机优惠利率,旬月之间存款猛增。抗日战争胜利后,金融业为官办银行垄断。民国37年(1948)发行金圆券,通货恶性膨胀,金融业转向市场投机,处于瘫痪。境内官办银行处于半停业状态。
四明商业储蓄银行宁波分行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八月,由宁波旅沪绅商在上海宁波路创立四明商业储蓄银行(英文名“The Ning-po Commercial and Savings Bank”),周晋镳任总董,陈薰任总经理,虞洽卿任协理。
成立后享有钞券发行权(后取消)。宣统元年(1909)在宁波成立分行,地址初在鼓楼前,后迁江北外马路。民国22年(1933)拥有各项存款100万元,居各银行之首。26年(1937)3月在鼓楼设办事处。宁波沦陷时撤迁上海。1952年,上海总行公私合营,宁波分行撤销。
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清光绪三十年(1904)筹建,次年八月开业,定名“大清户部银行”。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名为“大清银行”。宣统三年(1911),宁波设分号。民国元年(1912)改组上海大清银行为中国银行,甬人宋汉章任经理。次年正式宣告成立中国银行。3年(1914),中国银行宁波分号开始成立,行址江北岸。8年(1917)宁波分号改为支行。次年设江厦办事处(后撤销)。22年(1933)设东门办事处。30年(1941)宁波沦陷前夕撤迁内地,后与杭州分行合并。34年(1945)抗日战争胜利后迁回宁波原址复业,改称分行。次年,市区原有办事处亦先后复业。解放后改组为国家外汇专业银行。
交通银行宁波分行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创建。总行设于北京,后迁至上海。民国19年(1930)设交通银行宁波支行,行址东门口。24年(1935)设灵桥办事处。宁波沦陷前夕撤迁浙西龙泉。34年(1945)抗战胜利后迁回宁波复业,改称分行。1955年9月裁撤,业务归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中国农民银行宁波支行
民国22年(1933)建立农民银行,总行汉口。24年(1935)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总行迁址南京,甬人徐继庄任总经理。25年(1936)设农民银行宁波支行,地址东渡路23号(原中国实业银行旧址)。26年(1937),总行迁至上海,甬人叶琢堂任总经理。业务以供给农业资金、复兴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生产为宗旨,解放后由人民银行接管。
浙江省银行宁波分行
清宣统元年(1909)成立浙江省银行。原名“浙江银行”,前身为浙江官银号,官商合办。宣统三年(1911),浙江光复后由甬人朱佩珍任总经理。民国4年(1915)改名为“浙江地方实业银行”。12年(1923)官商分家,商股名浙江实业银行,总行移上海。官股名浙江地方银行。20年(1931)定为省立银行。22年(1933)设浙江银行宁波分号。25年(1936)改称“浙江省银行”,设东门办事处。沦陷期间,另组伪浙江省银行宁波分行,地址中山西路原四明银行鼓楼办事处旧址。34年(1945)抗日战争胜利后,浙江省银行宁波分行复业,行址江厦街浙东银行原址,后迁江北外马路。
中国垦业银行宁波分行
民国14年(1925),宁波籍人士俞佐庭、童今吾等人发起筹建,次年开业,俞佐庭担任总经理,垦业银行原宗旨以调剂农商及垦牧业金融为目的。18年(1929),甬人秦润卿、王伯元接办垦业银行,总行设上海。20年(1931),中国垦业银行在宁波设立分行,地址在江厦街51号。31年(1942),宁波沦陷时撤迁至上海总行。抗日战争胜利后又在江厦街原址复业。1949年9月国民党飞机轰炸宁波时被毁,迁至中山东路临时办公。1952年11月清理停业。
宁波实业银行
民国20年(1931)由鄞人项松茂、王才运、邬志豪等人创建,总行设上海南京路。以面向农业,支持工商业,帮助农、渔业,服务平民和同乡为宗旨。项松茂为著名实业家和爱国人士,后为日军所害。22年(1933)设宁波分行,地址小缸桥。30年(1941)宁波沦陷,11月宁波分行裁撤。
浙东商业银行
民国23年(1934)成立,地址江厦街。金廷荪为董事长。26年(1937)迁入新江桥南堍新址。30年(1941)宁波沦陷时停业,抗日战争胜利后复业。宁波解放后停业,解放初行址被国民党飞机炸毁。
惇叙商业储蓄银行宁波分行
民国10年(1921)成立,总行上海天潼路。鄞县蔡氏家族创设,经理蔡同滋。25年(1936)设立惇叙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初为办事处,基础为恒茂钱庄,地址江厦街。宁波沦陷时停业。35年(1946)年6月,惇叙商业银行宁波办事处复业,10月改为分行。1949年9月行址被炸,1950年6月歇业。
鄞县县银行
民国35年(1946)成立,地址江厦街。业务范围除存、放、汇款外,办理县政府经费收支。解放后由人民银行接管。
邮政储金汇业局宁波办事处
宁波邮政储金业务始于民国8年(1919)。10年(1921),日新街、鼓楼前支局开办存簿储金。宁波沦陷时停办。35年(1946)成立浙江省邮政储金汇业局宁波办事处,地址江左街。解放后停业,储金业务划归人民银行统一经营。
附:伪中央储备银行宁波支行
民国30年(1941)宁波沦陷,次年5月成立伪中央储备银行宁波支行,地址江厦街浙东商业银行原址。经理王正茹,上任不久即死亡。中央储备银行为日本横滨正金银行附庸。因“人心惶惑,业务受阻”,储备银行宁波支行推销伪币中储券受冷遇。支行搜兑法币,为敌伪军政机关办理经费收支汇划,管理控制银钱业,近一半为敌伪军政存款。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中央银行接管。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建立
1949年5月25日,宁波解放。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成立,吴和生任行长,行址东门口原交通银行旧址。29日,宁波分行改称支行。次年5月建立支行营业部,地点中山东路42号。1951年4月改称宁波中心支行。1956年7月改称宁波专区中心支行,营业部改组为宁波市支行,鼓楼、灵桥、濠河分理处升为办事处。1952—1956年,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曾两次分设,两次合并。1966年5月,宁波专区中心支行改称宁波地区中心支行。1970年3月,银行与财政局合并,后又分开。1983年实行市管县体制,地区中心支行与市支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宁波支行。次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区域性中央银行职能,企业存、放、汇业务和储蓄存款划归工商银行办理。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施存款准备金制度,办理放款和再贴现,加强金融市场管理,进行金融宏观调控。同年11月,人民、工商两行分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支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迁至江厦街43号。1988年享受省分行一级经济权限。1990年4月迁址江东大河路新大厦。1998年11月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接管和改造旧金融机构
解放后,由宁波军管会派驻人民银行军代表负责接管旧金融机构。接管的银行有国民党政府的“四行二局”(中央银行宁波分行、中国银行宁波分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农民银行宁波支行,邮政储金汇业局宁波办事处、中央信托局宁波分局)、浙江省地方银行宁波分行、浙江省合作金库宁波支库以及市内各地银行。对旧金融机构(包括旧民营银行和钱庄)改造采取登记复业、验资、缴存存款准备金,并逐步淘汰,成立联合放款处等。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一统”银行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民银行成为“大一统”银行。1952年农民互助合作化运动中,人民银行帮助试办信用互助组、信用合作社,受到农民欢迎。1958年“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为支持“大办工业”、“大炼钢铁”,银行信贷开方便之门。1961年后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人民银行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控制货币投放和信贷支出,改变信贷管理办法,打击取缔高利贷。“文化大革命”期间,银行业务受到冲击。1978年对外成立中国银行宁波支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支公司,对内仍由人民银行管理。1983年7月,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由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地区中心支行统一管理。
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1983年9月,国务院发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198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确定宁波为全国第二批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1987年2月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作为央行的地位和作用凸现,由分行牵头的宁波金融市场开业,发展多种金融机构,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
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1984年12月前,外汇管理工作由中国银行宁波市支行办理。12月,成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办理外汇管理业务,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合署办公,由人民银行负责经管编制、人事、日常经费等。2001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更名为“宁波市分局”。
第三节 国有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
198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加挂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支行牌子,建立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支行,办公地址江北外马路。1985年5月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1990年3月从江北搬迁至中山西路65号鼓楼大厦。1998年12月搬迁到中山西路218号新兴大厦。工商银行业务范围除办理存款、放款、结算、储蓄、投资、咨询外,还办理国际业务、中间业务、银行卡、住房信贷、消费信贷等,形成本币和外币、个人金融和公司金融、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并驾齐驱的经营格局。2006年末,银行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97.95亿元,贷款余额644.36亿元,全年实现拨备后利润19.33亿元,在中国工商银行直属分行、一级分行营业部经营绩效考评中位列第三。2007年获“全国金融系统和谐企业”称号和“市人行综合评价第一”,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分行各项存款余额846.50亿元,年增加109.1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99.39亿元,年增104亿元。是年,获“2008市民最满意银行”和“2008最具竞争力银行”两项大奖。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
1956年2月建立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专区中心支行,行址江北外马路。1957年3月撤销,业务和人员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专区中心支行。1964年1月再次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专区中心支行,行址君子街20号。1965年10月再次撤销农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1979年2月,国务院下达《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10月,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支行成立,行址江北外马路。1980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地区中心支行恢复成立,行址解放北路91号。主要任务是组织农村存款,管理支农资金,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社等。1983年9月,农业银行宁波地区中心支行和宁波市支行合并,成立新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支行,行址灵桥路141号。1985年1月,市支行更名为市分行,隶属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1988年,农行宁波市分行被总行列为计划单列行和直属分行。1995年,原经营政策性业务和部分人员财产划归农业发展银行。1996年,农行与农村信用社脱钩。1997年8月,农行宁波市分行从灵桥路141号搬迁至宁穿路33号大楼,2001年3月搬至解放北路128号A楼金穗大厦。2006年在全国农行系统内综合排名为A类行。年底,本外币各项存款额531亿元,贷款448亿元,全年实现本外币经营利润11.91亿元。2007年开展加强执行力建设主题教育,树立“稳健为上、敬业为本、创新立业、公平立行”的办行理念,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有获总行级劳模2名,劳模集体1个;获全国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章”者2名,“五一劳动奖状”1个;宁波市级劳模2名。是年,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91.20亿元,比年初增加62.80亿元,各项贷款554.60亿元。2008年,分行迁往江东。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1949年5月,旧中国银行宁波支行由宁波市军管会接管,7月特准在东渡路2号甲原址复业。1951年3月支行裁撤,人员业务归入中国人民银行。1975年,国务院决定重组中国银行。1978年10月挂中国银行宁波支行牌子在江北外马路对外营业,主要办理宁波地区对外贸易结算,人民币存贷款、侨汇、外币收兑、进出口货物、外汇管理等。1979年,国务院确定中国银行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1980年7月,中国银行宁波支行与人民银行宁波市支行分设,实行独立核算。1983年10月,行址从江北外马路迁至江厦街43号。1984年4月,中国银行宁波支行升格为二级分行。1988年1月,中国银行总行对宁波分行实行计划单列。1992年更名为“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地址从江厦街迁至解放南路173号。1998年11月迁入新址药行街139号大楼。2001年8月升格为中国银行总行直属分行。2006年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97.0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90.63亿元,外汇各项存款余额5.61亿美元,全年累计国际结算业务量151.84亿美元。2007年加快发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净收入20.77%,同比上升2.91个百分点。2008年注重源头性存款营销,拓展公司存款增长,信贷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同时发挥涉外银行优势,创新产品手段,扩大贸易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全行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87.04亿元,年增84.53亿元。外汇各项存款余额6.80亿美元,年增0.91亿美元;全行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28.05亿元,年增60亿元。其中外币存款新增额在全市金融机构中列第一位。年内升为一级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前身交通银行宁波支行。解放后,军管会接管,1954年10月建设银行宁波市支行成立,对外挂建行和交行两块牌子。1957年5月,原有交行宁波支行机构已不存在。1958年3月,建行宁波市支行并入宁波地区财税局,为局基建科(对外仍称建行)。1973年1月,建设银行宁波地区支行建立,地址解放北路。建行承担集中办理国家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和企业自筹拨付,对施工企业发放短期贷款,办理基本业务结算等。1978年9月,建设银行宁波市办事处改设为市支行。1980年3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波地区中心支行。1983年9月,建行宁波地区中心支行与建行宁波市支行合并,成立建设银行宁波市支行。1986年由财政局领导改为人民银行领导。1987年1月,建行宁波地区支行改为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1996年3月启用新行名、新行徽,全称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1997年8月,行址从江北大庆南路迁至柳汀街36号建设银行新大厦。建行营运资金9188万元,主营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发行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保险业务,兼营外汇存、贷、汇款等。2006年末,本外币一般性存款余额502.2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00.49亿元,不良贷款余额28598万元,比年初减少6262万元,全年实现利润13.43亿元。2007年在宁波同业和建行系统内,发放首笔中小企业购船抵押贷款,确立分行在宁波造船行业主办行地位。2008年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加快重点基地项目建设的贷款投放。同时信贷支持重点向专业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资产负债率低、有较强发展后劲的成长型小企业倾斜,被评为“市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集体”。是年,分行各项存款余额713亿元,年增13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73亿元,年增91.20亿元。在“2008宁波金融品牌榜”评选中,获“市民最满意银行”、“最具竞争力银行”两项大奖。
第四节 驻区其他银行
驻区银行还有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
第五节 城市信用社 地方商业银行
湖东城市信用社
1987年1月,区湖东城市信用社开业,社址广济街2号,主任胡美珍,股金3万元。此为宁波市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和城市集体金融组织。1988年,湖东城市信用社进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试点,扩大业务范围,开办租赁,委托存、贷款业务,办理实行承包租赁的小型国有企业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开通华东三省一市汇票。1995年11月参加市城市信用社联合社。1997年3月参股市合作银行。
海曙合作银行
1987年1月,宁波市海曙合作银行开业,行址解放南路271号,主任马一鸣,由区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等16家企业入股组建,招收股金71万元。此为省第一家集体银行,属集体金融机构。1989年批准开通华东三省一市汇票。1994年末,跨入全省城市信用社系统“存款超亿元社”行列。1997年3月参股市商业银行。
宁波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
1993年3月15日成立,是城市信用社入股组成的集体所有制金融组织。经营金融业务范围为办理城镇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实行承包租赁的小型国有企业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城镇个人储蓄存款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办保险及其他代收、代付业务等。办公地址县学街63号,经营地址大梁街2—2号,注册资金170万元。1994年12月末,资产总额5.04亿元。1996年1月撤销。
宁波城市信用社联合社
1994年4月筹建,由海曙合作银行等17家城市信用合作社组成。基地为宁波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注册资本170万元,法人代表劳加威。地址中山东路301号。1995年11月信用联社筹备成立宁波市城市合作银行。1997年4月,宁波城市合作银行成立。董事长孙国海。
宁波银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前身为宁波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市商业银行”),最早为宁波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宁波市商业银行”。2001年5月,总部迁入中山东路294号新大楼。在参与宁波市商业银行组建的17家城市信用合作社中,海曙区除海曙合作银行、湖东城市信用社外,还有明州城市信用社、侨银城市信用社、工商联合信用社、科技城市信用社、天源城市信用社、银星城市信用社、绿洲城市信用社、四明城市信用社。
宁波市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基金会
1998年6月,区2家市区信用联社与江东2家农村信用社、原江北区信用联社建立市区信用联社。区西郊乡农村合作基金会,2000年6月关闭。
第三章 保险业
商业保险由西方传入。解放前,宁波保险市场一度为外商控制,后形成华商与外商共揽保险市场的局面。解放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代理处成立,私营保险业务全部歇业。1958年10月机构撤并,保险业停办。1978年恢复,其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等在境内设立代理机构,进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业务,形成一个国有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并存、财产险与人寿险分业经营、商业性和政策性保险分离的保险市场,保险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
第一节 解放前保险业
鸦片战争后,境内出现类似航运保险业的机构。清咸丰八年(1858),宁波商人李容、费纶鋕、盛植瑁提议,杨坊、张斯臧、俞斌经办,向英国购置轮船一艘,命名“宝顺”号,按年运量在船商总收入中抽成,共同负担,以期共保航海安全。此为宁波民族保险业的萌芽。光绪元年(1875),上海保险招商局在甬设立分局,开办船舶和货运保险,此为由国人集资在甬开办的第一家保险机构。宣统年间(1909—1911),日商三井,美商柏森、长利,德商华德、禅臣、协和,法商永兴等洋行,陆续来甬开展保险业务。民国19年(1930)新开办保险公司12家,次年发展到37家。时外商完全控制宁波保险市场。20世纪30年代初,上海华商保险业在甬开设四明、中国天一、安平、中国保险等分公司和大华、太平、丰盛、泰山、宝丰、中央信托保险部代理处,其中以四明、中国天一等保险分支公司实力较强,遂形成华商与外商共揽宁波保险市场局面,是为甬地保险业鼎盛时期。23年(1934),境内鄞县第十届全县代表大会通过“切实劝导人民,嗣后投保人寿水火各险应向华商保险公司投保,以塞漏笆而挽权利”(6月25日宁波《时事公报》)的决议。24年、25年(1935、1936),国民政府公布《简易人寿保险法》、《简易人寿保险章程》,规定由邮政储金汇业局开办,其他保险公司不得进行。次年日新街、鼓楼前两邮局开办。外商保险公司在甬机构逐渐迁撤,华商保险业务由1/3升至2/3。
抗日战争爆发,内地所需战略物资和土特产等商品集中宁波港口,保险业随之兴起。宁波沦陷,保险业务一落千丈。抗日战争胜利后,宁绍水火、四明等保险公司在甬复业,邮政储金汇业局恢复办理简易人寿保险业务。保险业一度复兴,然社会经济混乱,物价暴涨,货币贬值,至解放前夕,保险机构虽有31家,业务均趋停顿状态。至1950年,永中保险公司代理处歇业,太平洋保险支公司停业,宁波私营保险业宣告结束。
民国时期至解放初境内保险公司选介如下:
中国天一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民国23年(1934),由甬商秦润卿、王伯元和梁晨岚发起组织,中国垦业银行投资、经营水、火、汽车保险,秦润卿任董事长,总公司设在上海南京路。同年,宁波设分公司,地址江厦街121号(中国垦业银行内),经理俞佐宸。和丰纱厂、太丰面粉厂、通利源榨油厂等向其投保火险。宁波沦陷,天一分公司迁江左街原江西裕民银行内继续营业。抗日战争胜利后,天一分公司迁方井街11号,至1949年5月歇业。
太平保险公司宁波支公司
民国18年(1929)在上海江西路开设,金城银行独家投资,全称“太平水火保险公司”,后取消“水火”两字,改为太平保险公司。22年(1933)在交通银行宁波支行设太平保险公司代理处,经营水火险业务,地址东门街11号。宁波沦陷,交通银行迁内地,保险业务停办。抗日战争胜利后,35年(1946)6月设宁波支公司,在保险同业中有一定影响。解放后申请复业,然重建艰难,1950年4月歇业。
宁绍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甬商虞洽卿、严信厚等人联络绍兴帮人士在沪创建宁绍轮船公司,设保险部兼营保险业务,后改建为宁绍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国19年(1930)设立宁绍轮船公司保险部,公司先后设在宁波轮船公司、江北玛瑙路、开明街第一弄。宁波沦陷后公司迁至上海。抗日战争胜利后复业,1949年5月停办。
宁绍人寿保险公司经理处
民国20年(1933),甬人胡泳骐创办宁绍人寿保险公司,总公司设在上海江西路。经营终身保险、储蓄保险、薪资储蓄、养老保险、子女教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22年(1933)2月在宁波设立经理处,经理纪廷芳、陈耀卿,地址开明街新丰里、药局巷5号及江北外马路。32年(1943)改设分公司,地址滨江路13号。后停办。
华安水火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朱葆三发起并任总董在沪创办,为较早民办保险公司之一,后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水、火、汽车险业务。民国19年(1930)1月开设宁波代理处,公司分别设在宁绍商轮公司、开明街、碶闸街。35年(1946)5月改设分公司,地址和义路87号。1949年5月停业。
第二节 解放后保险业
20世纪50年代,境内保险公司对国营企业、国家机关财产和铁路、轮船旅客实行强制保险,在城区开展自愿保险,主要有火灾、物资运输和运输工具保险。1959年停办国内保险业务,1979年恢复。进入20世纪90年代,保险主体增多,保险市场活跃,保险业务迅猛发展。
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解放初期开办企业财产火灾保险。195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支公司开办企业财产强制保险业务,其保险责任为火灾、洪水、雷电、地震、地陷、崖崩、爆炸、匪盗抢劫所致之损失。濠河头宁波榨油厂等工商企业先后投保。1958年,财产强制保险责任范围扩大至大暴风、暴雨、雹灾3种。1980年9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支公司开办企业财产保险。1981年4月,区内小沙泥街宁波绣品厂材料仓库发生火灾,绣衣原料付之一炬,损失惨重,支公司赔付42.50万元,为全市第一笔企财险赔款,使工厂此年仍超额完成产值、利润、出口计划。1991年,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开办企业财产保险业务。199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为适应“三资”企业和国内外跨国企业等涉外企业投保,开办涉外财产保险。1999年5月,分公司与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此为境内保额最大的一笔财产保险业务。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企业财产保险衍生了海塘保险、现金保险、电脑保险、变压器保险、个体工商企业财产保险等险种。
家庭财产保险 1950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代理处开办职工团体火险,凡工会会员、机关及公私企业职工、教职员工、医师护士等,同一团体满10人以上者均可投保。1952年3月开办简易火灾保险(称“简火险”),以工人、农民、小商贩和一般居民的房屋、财产为主要保险对象。1958年4月实行公民财产自愿保险办法,废止简火险和职工团体火险,保留普通家庭火灾保险业务。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支公司开办家庭财产保险,范围为居民房屋和家庭生活资料,专业人员的仪器仪表等专业工具,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具、原料、商品等。是年12月,省总工会女工部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推广宁波“集体家庭财产保险”经验。1991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开办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业务,保险人一次性缴纳保险储金,以利息为保费,到期全额退还保险储金。1996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宁波市办事处开办“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2000年4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宁波办事处推出系列新世纪家庭保险,包括关爱型、温馨型、超越型、全能型和自由型等,将现金、金银珠宝、手提电脑等均列入保险范围。8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开办《安居综合保险》。2001年5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推广组合型“金锁”家财险。2001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推行“人保理财——金牛投资保障家庭财产保险”。2004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执行总公司首次推出全国范围内统一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简称“房屋信贷保险”,包括房屋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宁波办事处、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和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分别于1999年、2001年和2002年开办商品住房抵押保险业务。机动车辆险 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支公司对国家机关、企业等的汽车,按财产强制保险规定投保车辆保险。1959年停办。1980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支公司开办汽车保险业务,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部分。其后,车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多次修订,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迅猛发展。至2002年,已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第一大险种。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1981年车辆保费6.20万元,赔款2万元;2002年车辆保费35125.10万元,赔款22595万元。
人身保险
1951—1958年,区内只有一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混合经营财产、人身保险。1959年停办人身保险业务。1983年恢复人寿保险业务。1996年,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成立。2001年,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相继成立,不断推出新的人身保险险种,保险费逐年大幅度增长。
人寿保险 1983年恢复人寿保险,各保险公司陆续推出各类人寿保险产品。人寿保险按保险责任分为年金保险、两全保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年金保险,包括城镇集体经济职工养老金保险、个人养老金保险、养老金还本保险、传统养老金保险、年金分红保险。两全保险,包括简易人身保险、福寿安康保险、少儿两全保险、成人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和万能寿险。终身寿险包括长寿终身保险、少儿终身平安保险等。定期寿险也叫定期保险,有团体定期寿险、附加定期保险等。
人身意外伤害险 包括团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客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
健康保险 包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保险、疾病保险、生育保险等。
此外,各保险公司开展的业务还有工程险船舶险、货物运输险、责任险、信用险、保证险、农业险和分保(再保险)、防灾防损实务。
第三节 驻区保险公司选介
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1950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人民银行宁波支行内设代理处,地址江北外马路。9月,代理处改建为支公司。1952年3月支公司人员并入宁波专署、宁波市财税局,次年停办保险业务。1978年10月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主要办理小量涉外保险业务。1980年7月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归人民银行领导,地址中山西路(人民银行鼓楼办事处内)。1987年5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支公司更名为“宁波分公司”。1991年,宁波分公司设国内业务部对外营业,迁址龙湾新村26号。次年国内业务部撤销,海曙设办事处。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分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1999年,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迁址大来街人保大厦。2008年,公司实现保险费收入13.76亿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国有独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1996年5月成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地址龙湾新村26号,次年迁解放南路阳光大厦。2002年1月,分公司机构改革,设业务管理部、个人保险部、团体保险部、信息技术部等10个职能部门,经营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健康保险3大类业务,开办团体养老金保险、少儿两全保险、祥和定期保险、千禧理财两全(分红)保险等120多个险种。2006年被认定为全国系统甲级AAA类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519获“宁波市模范集体”称号。2008年,公司完成保险费收入14.32亿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分公司,前身为1991年成立的交通银行宁波支行保险业务部。1994年11月设立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地址中山东路明都大酒店,后迁至中山西路海曙大厦,1998年又迁址和义路95号。2000年原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改制,新设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月,宁波产、寿险分业经营。2002年2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正式成立,承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财产保险业务。2006年,总承保金额2460亿元,保险费收入4.90亿元,公司获“宁波市用户满意服务单位”称号。2008年,夏丽娟“螺钉式工作方法”成为宁波保险行业第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优质服务品牌。是年,实现保险费收入8亿余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直属一级分公司,2002年产、寿险分业改革后成立,地址和义路95号,经营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开办险种100多个。2008年,保险业务收入7.66亿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前身为1995年10月设立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宁波办事处,经营宁波辖区内财产、人寿等保险,地址在灵桥路金宝大厦7楼。1996年实行产、寿分设,独立核算,迁址江东甬江南路,1998年迁址开明街396号平安大厦。2000年3月办事处更名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06年,保费收入2.02亿元,实现利润1977万元。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成立于1995年,系总公司直属二级机构,地址开明街396号平安大厦,经营人寿险险种,包括人寿、团体、银行、意外、健康险5大类。2006年,个人寿险总保费收入8.90亿元,占宁波市场的41.80%。连续5年向市反扒志愿者大队赠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年完成保费收入11.20亿元。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企业出资组建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浦东。1995年10月成立宁波办事处,地址在中山东路99号。2001年8月成立宁波分公司,地址在中山西路文昌街2号,经营企业财产损失、家庭财产损失、建筑工程、安装、机动车辆、船舶、能源等保险业务。后迁江东区百丈路。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成立于北京。2002年4月成立宁波分公司,地址东渡路55号华联大厦。设立团险部、建立健康测试中心。后迁至江北区人民路。2008年,分公司实现保费收入约3亿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1996年成立,总部在北京。2000年吸收外资参股,经营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2002年4月成立宁波分公司,地址中山西路138号天宁大厦。2008年底,分公司业务增速79.25%,实现保费收入2.70亿元。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心支公司
2004年3月成立,地址在灵桥路513号天封大厦。经营个人业务保险、团体业务保险、银贷业务保险等。2006年底完成保费397.69万元。2008年,支公司加大管理及业务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培训20余次,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是年完成保费收入1238万元。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2003年4月成立,地址在解放北路148号。经营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涉外保险业务,后迁江东区桑田路。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004年8月成立,地址在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后迁至环城西路南段911号。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业务。2008年,分公司编辑出版《安邦报》宁波专版。全年完成保费收入1.10亿元。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价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003年12月成立,地址在开明街417号。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后迁至江东区朝晖路。
天平汽车保险股价有限公司宁波中心支公司
2006年5月开业,地址在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经营最具优势的产品设计、核保、客户服务、核赔等。2008年,中心支公司实现保费收入4385万元。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006年8月开业,地址在大梁街118号世纪广场。主要经营个险、银保业务。2008年,分公司着力打造优秀营销团队,促进业务持续发展,至年底完成保费收入6232万元。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005年3月开业,地址在东渡路55号华联写字楼。公司推行“MT”(复合型职业经理人)团队营销策略,2008年完成保费收入3577万元。
第四章 证券业
清光绪十八年(1892),甬籍商人在上海率先参与证券交易。二十四年(1898),清廷发行政府公债“昭信股票”,宁波市面即有证券流通。民国9年(1920),甬籍商人方椒伯和吴兴商人王一亭等集资设立“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虞洽卿、周金箴等联合港商张澹如等集资设立“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次年,通商银行在甬设立“宁波通商金洋证券物品交易所”。12年(1923)成立宁波证券花纱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左街。后分设宁波证券物品交易所和宁波棉业交易所,前者迁至东门口国货市场内。当时,宁波承销和认购的有浙江地方建设债券、公路债券等十五六种,承募债券占全国总数的3%左右。22年(1933)设四明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棋杆弄应家房子,中国银行经理陈南琴兼任理事长。时全国证券交易所除上海、北京、天津外,唯宁波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国家债券——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金融债券等。1985年开始发行企业债券。1987年设立证券转让部,开始证券转让交易。1991年宁波证券公司成立,开设证券交易营业部,代理买卖沪(上海)、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壮大。1993年,期货市场也在境内出现。
第一节 债券
国家债券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为医治战争创伤,克服财经困难,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以“份”为折实单位,每份值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牌价。宁波市政府成立公债推销委员会,全市认购46.50万份(境内无单独统计),折合人民币180.70万元。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954—1958年分5年在城市发行,采取自愿认购、分期付款方式。全国发行354400万元,宁波市认购1438.80万元,占全国总发行量的0.41%。1968年,建设公债全部还清。
国库券 1981年发行国家债券——国库券。宁波市成立“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区成立相应机构。1989年起,国库券只向个人发行,每年一次。1992年起,国库券发行一年数次,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并出现“无纸化”国库券。
境内发行的国家债券还有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保值公债、特种国债、转换债、基本建设债券、重点项目投资债券。
金融债券
1985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发行对象为各专业银行、综合性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境内发行的为普通金融债券、累计利率金融债券和贴现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
国家投资公司债券 1987年,部分重点企业发行电力建设债券、铁路建设债券、石油化工建设债券和有色金属建设债券等。是年,省分配给宁波市的电力债券额为1340万元,其中城区(含江东、江北)455万元。
地方企业债券 1984年11月,建设银行宁波地区中心支行为中房公司宁波分公司代理发行住宅建设有奖债券300万元。1987年1月,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为重点项目宁波造纸总厂、宁波毛条厂代理发行建设债券2260万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宁波毛条厂工程。因工程未达预期生产能力,到期无偿债能力,建设银行被迫注入信贷资金还清居民手中债券,毛条厂倒闭。
第二节 证券公司
1987年,宁波金融机构设立证券转让部,开始进行债券转让业务。1991年6月,境内第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宁波证券公司成立并开通异地股票交易业务。至1992年,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四大专业银行所辖信托投资公司等涉足证券业务,外地证券经营机构在城区开设证券营业部,证券市场初具雏形。1993年有5家证券营业机构,至1994年达到28家。1997—2000年,证券业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信托投资公司兼营的证券业务全部转让给专业经营机构。2001年末,全市有证券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27家,证券交易服务部7家。2006年末,全市证券营业部34家,证券服务部7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1家。这些公司和营业部大部分在海曙境内。证券投资者累计开户数429756户。
宁波证券登记中心
1993年6月设立,是统一办理宁波市证券登记业务的专门机构,法人代表李珍珍,地址在中山东路332号。经营范围为接受经批准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的证券登记,上市及未上市记名证券过户登记,代理有价证券保管、还本付息或分红派息。2003年改组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家证券营业部,宁波证券登记中心注销。
宁波证券交易中心
1994年5月设立,法人代表李珍珍,地址在中山东路332号。经营范围为提供有价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和设施,组织证券发行的拍卖、标购,办理上市证券清算交割。2003年改组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营业部,宁波证券交易中心注销。
宁波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前身是宁波证券公司,1991年由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建设银行宁波信托投资公司、工商银行宁波信托投资公司和中信宁波公司共同参股筹建,6月正式成立,董事长马承勋,总经理江长庚,地址在江北扬善路玛瑙大厦,境内有东门和灵桥路两家证券营业部。1993年,公司迁址灵桥路713号。1994年,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迁址开明街417~427号。1998年,公司更名为“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前身是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开明街417~427号。2000年10月增资扩股并更名为“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月,首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立,4月正式开业,林益森任董事长,赵立明任监事长。2002年8月,公司总部迁往上海浦东。
宁波海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997年3月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中自然人周仁泰425万元,占85%。总经理周伟成(法人代表),地址在望京路燎原桥2号帝力大厦。1998年,公司获中国证监会首批证券投资咨询资格。2000年6月,公司股东发生变化,内蒙古达林哈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70%股权成为新大股东。1997—2002年,公司地址从帝力大厦迁至中山东路150号,继迁解放南路67—1号,后迁至江北育才路繁景公寓。至2008年,境内有证券公司11家,下属证券营业部17家。
第三节 上市企业
1993年10月,境内宁波华联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认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400万股人民币(股票简称“宁波华联”,后改“银泰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为继“甬中元”股票发行后的宁波市第二支股票。此后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甬城隍庙”,后改名“大红鹰”,2008年改名为“香溢融通”)、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宁波中百"、“首创科技”,后改“工大首创”)发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至1998年,境内上市的还有“宁波富邦”(历史简称“宁波华通”)、“维科精华”(历史简称“敦煌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些上市公司主要是传统商业类企业,产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上市为企业搭起平台,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发展有了坚实基础。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整合,引进大公司、实力企业,引进技术、人才、资金,改善公司管理结构,提升了产业整体形象。维科精华是亚洲最大的制线企业,拥有全国最大的大提花无梭布生产基地,也是全国最大的棉毛生产基地。
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期货市场
证卷投资基金
境内发行过金穗投资基金和4只信托受益证券,均属于封闭式契约型投资基金一类。
金穗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1994年5月在宁波证券交易中心上市,基金总规模7000万元。1996年底,金穗基金与大连、浙江、沈阳、天津、郑州6个基金合并为新的景业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信托受益证券 1992年1月,宁波相继推出“农信受益证券”、“工信受益证券”、“国托受益证券”和“中农信受益证券”,成为全国信托投资业第一家发行单位。1999年,宁波市基金(包括受益证券)被列入清理范围。2002年末,工信、国信、中农信3只受益证券清盘摘牌。
期货市场
解放前,宁波有棉纱交易市场,解放后被取缔。1993年9月起,相继设立宁波信物、金盆、天宝国际等期货交易所,1994年下半年出现盲目扩张势头。1995年,全市从事期货经纪的机构达63家,交易量达1304亿元(全市)。后经过4年整顿规范,1999年底仅剩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家。到2002年末,有期货经纪公司1家、期货营业部4家。2006年,全市有期货经营机构8家,其中期货公司1家、期货营业部7家,全年累计期货成交金额2458.07亿元。2008年7月,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宁波营业部在南站东路开业。8月,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宁波营业部在中山西路开业。12月,东海期货有限公司宁波营业部在中山东路开业。此类营业部均经营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
第五章 信托投资 租赁业务
民国期间,境内银行曾开设受信业务,设立信托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信托事业经历了对旧信托业的接管、改造、试办、恢复与发展等阶段。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对资金需求量增加,要求扩大融资渠道。至1992年,境内信托投资机构增加到11家。1994年全面整顿金融秩序,对全市信托投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1995年,4家专业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至1998年,宁波市信托投资机构剩下4家。
金融租赁业务又称“融资租赁业务”,以融通设备使用权方式给企业使用、租赁内容主要是船只、汽车等运输工具和机构设备。1987—1990年,金融租赁业务受信托业清理整顿而萎缩。其后,一些信托投资公司关闭,金融租赁金额也随之下降。
第一节 信托投资
民国10年(1921),中国通商银行在甬设立分行,兼营代理保管贵重物品等受信业务。保管库结构坚实、设施齐全,堪称全省之最。次年,设四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9—22年(1930-1933)在宁波交通银行、浙江地方银行、垦业银行等均设立信托部。24年(1935),中央银行宁波分行内附设中央信托局宁波代理处(后改分局)。宁波沦陷期间,汪伪拼凑县合作社附设信托部。抗日战争胜利,银行及信托机构恢复营业。然因经济混乱,通货膨胀,正常业务未能展开。37年(1948)底,浙江地方银行宁波分行仅有活期信托存款4910元。
1950年在接管旧银行信托业务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宁波支行设立信托股。1953年撤销。1958年成立华侨投资公司,联合银行组织华侨汇款,至1963年共吸收侨资104.24万元,用这笔资金在柳汀街建造了华侨饭店。1971年公司撤销。1980年,国务院提出“银行要试办各种信托业务”,1983年4月中国银行宁波国际信托咨询公司成立。到1992年,宁波市信托投资机构发展到11家。后经过多次清理整顿,1998年只剩4家。2000年唯一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营业部经评估作价投资参与组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信托投资公司选介如下:
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前身是1986年设立的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信托投资公司。1994年进行股份制改造,改为由工商银行、东方集团公司和华联集团公司3家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更名为“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艰奋,总经理朱佳平,地址在中山西路9~11号8楼。
1999年在全国金融信托机构大规模清理整顿中,为宁波市唯一具备保留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公司办公地址迁到江北扬善路金港大厦。
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宁波国托”)
是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1986年5月创建,公司副总经理林延山,地址在西河街95号。1998年3月,中信宁波公司与宁波国托合署办公,公司迁至和义路2号。1990年10月,公司迁址江北扬善路。
浙江省华侨投资公司宁波分公司
为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前身,1980年4月成立,经理俞佐宸。统一经营有关华侨(包括外籍华人)和港澳台同胞投资和信托业务。1982年更名为“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宁波分公司”。1985年12月撤销。
第二节 金融租赁业务
1982年,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中国租赁公司浙江代理部、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合作,承办宁波炼钢厂等租赁业务,为全市最早开展金融租赁业务的单位。租赁业务主要是船只、汽车等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1987—1990年,金融租赁业务受信托业清理整顿影响萎缩。“八五”计划后,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恢复人民币租赁业务,开办外汇租赁业务。1994年后,金融租赁业务逐年减少。到2002年末,信托公司的租赁业务继续萎缩。1987年度金融租赁余额3000万元,1993年度达到25316万元,到2002年末仅存44万元。
第六章 货币
宁波金融业从货币兑换开始。宋代有收受存款的质库和代管银钱的邸店。尔后质库邸店演化为典押当业和银铺等金银、货币买卖兑换业。清乾隆三十五年至五十三年(1770—1788),滨江店铺日益为钱庄所占,主要从事资金划拨和清算,不再限于银钱兑换和买卖。宣统元年(1909)前后,世界各国相继放弃金本位货币制度,银价上升,物价下跌,中国白银外流,典当、钱庄业受到打击。民国22年(1933),国民政府实施“废两改元”,继而政府发布命令,停止硬币流动,实行法币政策,传统钱庄业受致命打击,成为银行附庸。一批新成立的小型钱庄,专做沪、甬等地汇款和买卖公债、库券、银洋、角子业务。24年(1935)国民政府改革币制,白银收归国有,禁止硬币流通,实行纸币制度。法币替代银圆流通。至抗日战争爆发,纸币日益贬值。沦陷后,日伪强制使用中储券,法币加速贬值。抗日战争胜利后,政府曾运用黄金政策稳定货币,然物价飞腾,通货膨胀。至37年(1948)取消法币,改用金圆券,通货一再膨胀,金圆券也宣告崩溃。实施法币政策时1枚银圆兑换1元法币。是年,以法币300万元兑换1元金圆券,至次年,每小两(旧市制)黄金售价需金圆券46亿元,法币仅值原值2300万分之一,物价上涨69万亿倍。人们对纸币深怀畏惧,普遍用银圆、棉纱等实物作为交易媒介。1949年宁波解放,军管会发布命令,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禁止一切非法货币流通,确立人民币在市场上的绝对权威。到1952年,人民币信誉得到社会公认,币值得以稳定。
第一节 金属币
制钱
制钱是以铜为主要币材浇铸的圆形方孔钱。明清时规定由官府统一铸制,民间不得私铸,故称“制钱”。1982年7月,天封塔底清理出历代钱币100余千克,其中有秦朝至南宋的历代钱币40余种。制钱以枚计数,串、吊、贯、缗和千文为计量单位。清康熙四十年(1701),每两铜(每斤16两制,下同)铸钱71枚。到光绪末年(1908)增至300枚。制钱价值量低,不便携带和大额使用,未能适应商品交换发展需要,民间熔化和私运出口,市上流动渐趋匮乏,加上银洋贬值,制钱反而升值。道光二十二年(1842),每枚银圆换制钱1341文。光绪二十一年(1895),上海《申报》载:“宁波……近来钱币高昂,为从来所罕有,计银洋一元,仅换970文……”二十五年(1899),《申报》称“郡城(指海曙境)制钱日少,……推原其枚,皆由奸侩将钱私运出口所致”。待铜元问世,制钱不再浇铸,逐渐退出流通,成为民间打造日常生活器皿和婚丧喜庆作吉祥物及辟邪之用。
铜元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钱币改变形状,不再铸制方孔钱,在当十、当百大钱基础上改铸铜元,俗呼“铜板”。境内流通的主要是广东、湖北、福建所造当十铜元,正面书“大清铜币”、“光绪通宝”、“宣统元宝”等字样,背面多为蟠龙图形。一枚铜元当制钱10文。民国建立,有“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民国3年(1914),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规定铜币重量成分,其中1分(当十)铜元,重1.80库平钱,含铜95%、锡4%、铅1%。初期,银圆每元兑换当十铜元八九十枚。光绪三十一年(1905),每枚银圆平均兑换铜元95枚。民国24年(1935),每枚银圆兑换铜元达到330枚,30年(1941)每枚银圆仅兑换铜元100枚。29年(1940)财政部通令,每100枚铜元兑换法币1元。宁波沦陷,在日伪搜刮下,伪合作社在出售纸烟时,除每包售价外,要附带收铜元1枚,后在配给纸烟时每户收铜元4枚。市上铜元绝踪,只民间仍有收藏。
银两
旧时以银锭、银块等形式存在的一种称量货币,曾与制钱、铜元、银圆等并列流通。按其成分分为纹银和纯银。纹银含纯银935.374‰。纯银又称“足银”,每百两纹银申水六两即为纯银。按其形状可分为元宝、银锭、锞子、滴珠(碎散银子)。唐、宋时城区有银作坊和银作铺,除打制饰品和器皿外,熔铸银锭和银块。宁波银庄业在清咸丰前以钱为记账单位,咸丰时改以银圆为本位,银两进出以上海规元为准。钱业市场中规元买卖曾是一大内容,杂色银两按规元折算,合甬洋收付。宁波现兑钱庄从事银圆、角子、制钱、铜元和各色银两估色、称量和兑换买卖业务。民国22年(1933),国民政府“废两改元”,结束银两和银圆平行的双银本位制度。次年,美国发行白银证券,宣布白银国有。在此前后,宁波多有私运白银出口,造成白银和银圆外流。但民间藏有白银及其制品仍颇为丰厚。
银圆
据《鄞县通志》载,“当内地及沪上用银两之际,而甬上已于百年前流通银圆”。明中叶,宁波对外贸易,外商多以银圆支付,并由菲律宾等地华侨带入西班牙和法国银圆,俗称“佛洋”,又叫“洋钱”和“番饼”。明正德年间(1506—1521)解除海禁,银圆流入增加。至万历年间(1573—1620),境内已广泛流传,按重量、成色折合银两或制钱行用,后渐成浙东一带主要流通货币。清道光年间(1821—1850),鹰洋(又称“英洋”)在流通中居于主导地位。道光二十一年(1841),英军侵犯宁波,劫掠银圆17万元,足见市上银圆行用之广。光绪十四年(1888),清廷广东试铸银圆“光绪通宝”,又称“龙洋”(背面有蟠龙图形)。宣统年间(1909—1911)改为“宣统元宝”、“光绪通宝”。光绪末,还改铸5角、2角、1角银辅币,但主辅币重量、成色大不如前。民国3年(1914)开铸袁世凯头像银圆,俗呼“大头”、“袁币”。17年(1928)开铸孙中山头像银圆,俗称“小头”、“孙币”。24年(1935),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停止使用硬币,实行纸币制度。民众不愿以银圆兑纸币,银圆转入储藏。抗日战争爆发,纸币贬值,民间常以银圆支付,同时也私相买卖。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收兑的银圆超过500万枚。
第二节 纸币
兑换券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中国通商银行成立,次年发行银两、银圆两种兑换券,此为全国最早,也为首先在沪、甬两地发行流通的本国银行兑换券和新式钞票。券面印有“TheImperialBankofChina”(意为中华帝国银行)。辛亥革命后改为“TheCommercialBankofChina”(中华商业银行)。开始时仅在宁波设兑换处,从事发行,随时兑换现银。宣统三年(1911)正月,大清银行在宁波设立分号,此前大清银行券在市上流通。民国3年(1914),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境内流通兑换券日增。20年(1931),国民政府制定《兑换券暂行条例》,仅限中国、交通两银行发行兑换券。
军用票
清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发,浙江军政府为适应军需,发行军用票。开始时军用票流通困难,中华银行宁波分行(大清银行基础)行长赵家艺与宁波海关商定,由海关收受军用票,渐流通无阻。至次年10月,军用票发行260余万元。民国元年(1912),第二期又发行200万元。军用票限期在浙江兑换现银,但市上仍有流通。甬籍人士张寿镛接任省财政厅厅长,力主收回。至民国3年(1914),军用票全数收兑完毕。
法币
民国24年(1935),国民政府废除银币本位,实行法币政策。以中央、中国、交通3银行(后增农民银行)发行钞券为法定货币。规定持有银币、银类者限时兑换成法币。鄞县政府对省实施办法提出释示,“如有将银币故存隐匿,意图偷漏、私运者,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处治”。开始收兑两个月间,收兑银币、银类80余万元。沦陷期间,日伪发行伪中储券,禁止使用法币。抗日战争胜利后,法币恢复流通。但物价上涨、通货贬值,法币发行500元、1000元券。36年(1947),发行5000元、1万元券。是年4月,发行关金券,1元关金券合法币20元。
金圆券
民国37年(1948)8月,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规定法币300万元或关金券15万元兑换金圆券1元,银圆每枚兑换金圆券2元。金圆券发行初期面额为一元、五元、十元3种,加辅币一角、二角、五角3种。次年3月,发行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一万元大面额钞券。4月,发行五万元、十万元券,接着一百万元面额问世。至5月,万元以下金圆券因价值微小,在宁波市上消失。1949年5月宁波解放,禁用金圆券。
附:伪中央储备银行券
民国30年(1941)4月,宁波沦陷日伪规定伪中储券为“唯一合法”货币,禁止法币流通。中储券发行面额从二百元券增大到十万元券。35年(1946)3月,境内及各县共收兑伪中储券19245678万元,于4月售给华伦纸厂销毁。
第三节 人民币
从1949年5月28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成为境内统一流通的合法货币。人民币以纸币为主,也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一元的辅币(金属币)。
第一套人民币 1949年5月28日,宁波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布告,宣布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统一流通的合法货币。人民币开始在宁波市场流通。此为中国人民银行在境内首次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向市民公布《金圆券兑换暂行办法》,人民币1元折金圆券25.6万元。6月4日收兑结束。第一套人民币面额有壹元(2种)、伍元(4种)、拾元(4种)、贰拾元(7种)、伍拾元(7种)、壹佰元(10种)、贰佰元(5种)、伍佰元(6种)、壹仟元(6种)、伍仟元(5种)、壹万元(4种)、伍万元(2种),共12种券别62个版本。1955年3月停止流通。
第二套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新人民币),收回第一套人民币(旧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票面共11种。主币有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5种,辅币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6种。新旧人民币比价为1∶10000,即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宁波支行在市区设立21个新旧人民币兑换点。6月10日兑换基本结束。
第三套人民币 1962年4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行第三套人民币,境内流通的棕色伍元券(1种)、漆红色壹角券(4种),后又增加拾元券(1种)、贰元券(1种)、壹元券(2种)、伍角券(2种)、贰角券(2种),共7种面额13种版别。
第四套人民币 1987年4月27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四套(1980年版)人民币,境内流通的有主币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6种,辅币有壹角、贰角、伍角3种。
第五套人民币 1999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五套人民币,境内陆续流通的有壹佰元券、伍拾元券、贰拾元券、拾元券、伍元券、壹元券和硬币壹元、伍角、壹角共8种面额。
附:纪念币
中国人民银行还发行有值可流通的纪念币,如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纪念币,1997年香港回归、1999年澳门回归纪念币等。这些纪念币在境内都有购买流通,受钱币收藏爱好者的青睐。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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