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村务财务公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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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30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村务财务公开
分类号: F302
页数: 2
页码: 655-656
摘要: 篇文字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村务财务公开的制度实施。根据通知要求,各村定期公开村务、财务情况,包括年度工作目标与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表等,并接受村民监督审查。为确保账目准确,聘用会计成立乡镇会计服务站代理各村财务账目。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强调公开范围和透明度。
关键词: 村务财务公开 民主管理 监督审查

内容

解放后,境内农村一直有通报村务财务的做法,但无规范,更不作为制度实施,各村通报情况不一,随意性较大。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村务事项不断添加,财务活动日趋频繁,村民参与管理意识增强,尤其对村非生产性开支和投资融资财务项目的决策,要求提高透明度,实施民主管理,维护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集体经济的保值增值。1998年根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98〕9号《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通知》和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委办〔1998〕24号《关于在全市农村统一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日制度的通知》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农村统一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日制度,区委办公室印发海委办〔1998〕55号《关于在全区农村统一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日制度的通知》,1998年5月区农经委等部门以双杨村为村务财务公开试点,总结经验后全区推广,各村召开相应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在村民集聚中心建置村务财务公布栏(全区共设40多个).按规定要求,每年1月20日和7月20日定期在村务财务公布栏上公布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年度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人口、计划生育、兵役、婚姻、入学、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批面积、治安、殡葬等村务,公布由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主要负责人签名、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审核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房产租赁费、上级拨款、农业发展基金、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村级接待费用等村财务收支情况以及资产负债表、应收款和应付款明细表、村干部报酬、村各业承包款上缴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审查。其间,段塘镇和西郊乡为保证财务账目的准确真实,分别聘用会计10名(段塘镇2名,西郊乡8名)成立乡镇会计服务站,实行村账乡镇代理制,统一受理所属各村财务账目。2001—2004年,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发文浙农经〔200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甬党办发〔2003〕10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中办发〔2004〕17号《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强调做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2005年,市农业局下达甬农发〔2005〕2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调整财务公开时间,由原来的1年两次改为1年4次,每逢季度首月20日为财务公开日。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要求逐月逐笔公开现金日记账。之后各村按文件规定,按时逐月逐笔列表公布资产负债情况、年度财务预算和收支执行情况、各业承包租赁合同兑现情况、各项应收款和应付款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及预决算情况、货币资金盘点情况、土地征用及土地征用费收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到户情况以及村接待费、村干部报酬、捐赠、补贴、补助、奖励情况等和现金日记账。胜丰股份经济合作社还定于每月9日下午为财务监督日,无条件服从股民查看合作社账册,以及有关原始记账凭证和银行存款凭证,并在股东代表大会上征求股东对投资融资、股权流转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村民审查和监督。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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