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综合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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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20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综合治理
分类号: U412.37
页数: 2
页码: 450-4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的综合治理情况。
关键词: 海曙区 段塘街道 综合治理

内容

段塘街道前身为鄞县所属段塘行政村。解放后,即成立村农民协会和村治安保卫小组(下称“治保组”),会同民兵发动群众参与“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简称“土改”、“镇反”)运动,组织群众治安巡夜,协助公安部门调查、登记反动党、政、军、团、宪、特及反动会道门骨干分子,巩固新生政权。“土改”、“镇反”结束后,治保组负责地主、富农(大佃农)、反革命、坏分子以及时称“两劳”(劳动改造释放者和劳动教养解除者,今称“归正”人员)人员的监督劳动和教育改造等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基层治保组织一度被“贫下中农协会”、“群众专政指挥部”取代。1973年5月,鄞县公安局复建,撤销“群众专政”机构,恢复治保组,组建治安联防队。1984年建镇划入海曙区,随之建立派出所、法庭,设置政法办公室,配备专职治保协管员(司法助理员),行政村、居委会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治安调解,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协调社会力量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1985年开始,开展普法教育,按干部90%、群众70%比率,组织党员、干部、村长、计生网络员、镇(村)企业法人以及居民群众学习《宪法》、《土地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刑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受教育者约12517人次。
  199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同年成立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1992年成立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综治办”),辖属33个治保委员会、9个调解委员会、2支联防队、3支夜巡队、4支消防队、26个帮教安置小组,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帮助、教育、安置归正人员,至1993年共调解纠纷128件,成功率100%。安置归正人员7人次。依法整治暂住人口,遵循“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组织人员10次重点整治粮丰村、丁家村、小漕和雄镇居民委员会4村(居),处理违犯治安管理条例者123人。1995年,南苑小区实施半封闭式管理,建立47个外来人口登记站,负责外来人口登记、办证、发证、出租房登记等工作。1996年,专项整治辖区建筑工地、废旧物资回收站、公私出租房等治安秩序。2001—2006年期间,9个社区相继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备室,加强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试行“房东管房客”治安管理责任制,2002年被全区推广。2002年5月撤镇建街道后,随即开展“平安大区”、“平安段塘”、“治安安全村”、“治安安全单位”和“无毒社区”等创建活动,成立由11个村(居)、4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简称“综治协会”)。10月成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2月街道设综合治理科,加强创建工作和综合治理领导。2003年成立45人组成的摩托车、残疾车、黄鱼车“三车”整治队,交通要道设岗,查处无牌照、无驾驶证、无营运证“三无”车辆,防范和遏制路面案件、入室盗窃和“白闯”案件发生。组织38名护楼员、日防队员、巡逻队员巡逻无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小区,防范“白闯”案件发生。2004年组建由300名社会舆情信息员、基层调解员、护楼员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协助掌握社情民意和不安定因素,会同日防队、巡逻队、社区保安巡防社区安全。8名考核合格的社区专职调解员持证上岗,全年调解各类纠纷238起,成功率98%。其中南都社区警务室调解各类纠纷34起,成功率100%,被评为市级综治先进集体。2005年5月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联手综治协会,组织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机关、企业、教育等59家单位参与治安防控、民主法治、司法调解、帮教安置、禁赌禁毒、反邪教、消防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扶贫帮困、平安创建进社区,治安防控、民事调解、法律咨询、预防犯罪、平安创建进民营企业,以及“星级安全小区”、“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参与单位安全达标率100%。调解民间纠纷224起,成功率99%。2008年建立街道和社区两级信访接待窗口,实现小事不出社区,一般事情不出街道,大事不出区的“三个不出”。调解民间纠纷359起,成功率100%。受理上级下转信访件29件,本级25件,通过各种渠道处置,结案率100%。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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