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望春街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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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189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望春街道
分类号: U412.37
页数: 17
页码: 430-4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曾因地近宁波城西而名为西郊乡,以农业种植为主,后因宁波城市建设拓展,大量耕地被征用建住宅和工厂,逐渐融入都市。其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也随之上发生了变化。
关键词: 宁波市 海曙区 望春街道

内容

望春街道行政区划曾历经多次变更,隶属关系亦随之而变。其前身因地近宁波城西而得名“西郊乡”,向以农业种植为主,间以副业加工,尤以蔺草种植和加工有名。后随宁波城市建设拓展,境内大片耕地被征建住宅或工厂,短短几十年时间,这块千余年来的农村就融入了都市之中。
  第一节 概况
  望春街道位于海曙区西部,东邻西门街道,南以西塘河与白云街道相隔,西接鄞州区高桥镇,北濒姚江。办事处驻环城西路民通街99号。
  望春街道以“望春”名之。“望春”来由传说有二,一说来自山名,宋曾巩《广德湖记》云,古时鄞西十二里有广德湖,湖中有望春、白鹤二山。清闻性道康熙《鄞县志》(又名《闻志》)亦曰:“广德湖碧波千顷,中峙一山,屹然如瀛洲,方丈之在苍溟,是为望春。”是故得名。二说因境内望春桥村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所建望春古桥而名望春。其前身为西郊乡,据《鄞县志》(1996年版)载,西郊乡地域历来隶属鄞县,至民国24年(1935),村落分属南郊镇、西郊镇、北郊镇,35年(1946)划归城区管辖,直至宁波解放。地处鄞西水网平原,土壤肥沃,农业物产富庶,有“鱼米之乡”美誉。境内有望春古桥、白龙王庙、泽民庙(吴使君庙)、金仙庙、石将军庙等名胜古迹。
  宁波解放后,南郊镇、西郊镇、北郊镇从鄞县析出,1950年建立归属市郊区人民政府的夏禹乡、西成乡和泗港乡。1956年撤销夏禹乡、西成乡、泗港乡,以西塘河为界,建立南郊、西郊两乡,南郊乡辖震丰、联丰、前丰、甬丰、粮丰、姚丰6个行政村,西郊乡辖西成、胜丰、双杨、后孙、三星(后改称新星)、范江岸、联合7个行政村。1958年9月建立甬江人民公社,西郊乡、南郊乡改称西郊管理区、南郊管理区。1960年5月,西郊管理区新星、后孙、双杨、西成大队划入鄞县望春区,南郊管理区联丰大队划入鄞县古林区,1961年8月重新划回。1976年5月,西郊管理区与南郊管理区合并为西南郊管理区。1978年撤销甬江人民公社,西南郊管理区成立西郊人民公社,隶属宁波市郊区办事处。1983年12月撤销西郊人民公社,建立西郊乡人民政府。1984年撤销郊区办事处,西郊乡划归海曙区管辖,原属鄞县望春乡的望春桥村、徐家漕村划入西郊乡,原属西郊乡的粮丰村划入段塘镇。2002年4月撤销西郊乡,建立望春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为西塘河以北的原西郊乡新星、胜丰、双杨、西成、后孙、望春桥、徐家漕7个行政村。2004年9月撤销徐家漕村,建立信谊社区居委会和徐家漕社区居委会。2005年撤销其余6个行政村,建立胜丰家园、新星、春城、西成、双杨、后孙6个社区居委会。望春街道现辖天一家园、胜丰家园、泰安、西成、春城、信谊、徐家漕、后塘河、青林湾、新星、水岸心境、双杨、后孙13个社区居委会(西塘河以南原属西郊乡的甬丰、前丰、联丰、震丰、姚丰5个经济合作社暂由望春街道管理)。至2008年,常住居民10247户、25559人,暂住居民2880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16‰,计划生育率99.46%,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6768人。常住居民以汉族为主,占99.74%,另有满族、回族、侗族、蒙古族、壮族、畲族、白族、土家族、黎族、瑶族等11个少数民族58人。
  第二节 经济
  望春街道前身为西郊乡,居民世代以农业为主,后随城市化逐渐融入城市,第二、三产业随即兴起。
  1950年下半年至1951年上半年完成土地改革,之后,党和政府号召农民按自愿互利原则建立互助组,初为临时互助组,或帮工组、靠背组,后为常年互助组。1953年,西成乡一村(甬丰村)仇全根互助组成功试办耕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统一经营,产权不变,劳动力记工分,年终按一定比例分红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翌年,市有关领导部门总结推广,郊区掀起办社热潮。外籍和本地渔民联手组办西郊和南郊渔业合作社(简称“西渔”、“南渔”)。1956年春,西成村率先创办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为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简称“高级社”),各村建立不久的初级社随即仓促升为高级社,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社,自然村为生产队或组,统一建账,分别核算。自此,兴修水利,积肥造肥,实行密植,推广良种和抽水机、脱粒机等农业机械,农业生产力提高,连年丰收。1958年9月掀起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取消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建立公共食堂吃大锅饭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原有高级社及两个渔业合作社并入甬江人民公社(为其下属大队)。公社化运动曾一度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1961~1963年期间,姚江大闸、屠家沿和金仙庙翻水站、北郊路水利机械排灌站等相继建成,抗旱排涝能力提高,随之改单季稻为双季稻、间作稻为连作稻,推广“矮脚南特”、“农垦58”等优良品种。1970年,粮食单产突破550千克,西成、震丰时为高产大队。70年代“农业学大寨”以来,平整土地,移坟造田,至1980年共平整土地4000余亩,倡导科学种田,建立公社设农科站,大队、生产队配农技员的“三级农科网”,推行高产良种、稀播和保温育秧、小苗带土移植、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农技,农业生产力增强,1979年粮食亩产达698千克,连年位居郊区榜首。贯彻农业生产“以粮为纲”方针,按计划种植粮食、油料作物,兼种席草(蔺草)、茭白(西郊茭白享有盛名)等经济作物。发展渔牧业生产,西渔、南渔渔工副结合,以工养渔,以副促渔。西渔创办西郊金属轧铸厂,南渔创办南郊熔炼厂,购置机帆船3对(西渔2对、南渔1对),开拓海洋捕捞、河蚌育珠、水貂养殖等渔业生产。至1979年,西渔人均收入440元,南渔人均收入900元,集体积累上百万元(60年代捕捞量近1500担,产值约10万元,渔民人均收入120元)。生猪饲养实行计划定购、任务到户。1962年响应“大办工业”号召,先后开办农机厂、建筑队、水泥预制场、标牌厂、草席厂(1966年又划入市手工业系统的宁波软席社,后更名为“甬江软席厂”)、畜牧场等社队企业。1971年,新星、胜丰、联丰等大队相继建起农机修配厂,不久终因设备、原料、技术、资金紧缺,加之“文化大革命”冲击,社队企业普遍举步维艰。1976年有企业32家,产值234万元,利润25.60万元。1977年产值降至114.90万元,利润10万元,不少企业濒临倒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西郊经济快速发展。1982—2001年期间,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工作。1984年撤社(公社)建乡后,行政村建立经济合作社,实行农民家庭承包和集体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承包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区、乡、村加大农业投入,至1992年累计敷设水泥防渗渠道34924米,筑机耕路40千米,建机耕路桥17座,购置不同型号中小型拖拉机92台,机耕、机灌、机收面积均达100%。推广早稻嘉育23、浙709、晚粳秀水系列、甬粳系列等高产优质水稻良种,普及率达90%以上。推广育秧盘育秧、小苗抛秧、化学除草、病虫综合防治、大麦油菜免耕栽培等先进技术。1990年贯彻郊区农业“服务城市,富裕农村,活跃市场,方便生活”方针,调整农业结构,在完成粮食定购任务前提下,开拓市场适销对路、效益较好的蔬菜、瓜果、席草(徐家漕、望春桥、姚丰等村发挥种植席草传统经验率先种植)等经济作物生产,至1995年,全乡席草(蔺草)、蔬菜、瓜果、花木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4911亩,其中蔺草种植面积为1685亩,占耕地面积的57%。全乡生猪出栏量由1984年的6703头上升到1994年的23905头,其中新星、胜丰、甬丰、双杨等行政村涌现一批饲养猪、奶牛、家禽专业户,畜牧收入已占农业总收入的60%以上。渔业生产进一步发展,西渔、南渔有内河机动渔船5艘、内河非机动渔船57艘、外海机帆船3对,形成养殖(淡水)、捕捞(内河、外海)和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兼具、渔工商综合经营的经济实体。国家政策扶持,整顿社队企业,建立承包和奖励机制,企业呈现欣欣向荣景象。至1999年,全乡65%以上劳动力被乡镇企业吸纳,90%以上的社会总产值为乡镇企业所创。20世纪90年代末,通过资产评估,债权债务清理,企业转制(产权转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戴“集体”帽子的挂靠企业实行脱钩。
  2002年4月撤乡建街道后,建设征地增多,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由1986年的13002亩锐减至2008年的1076亩,种植业基本不复存在。2006年实行城市化管理,辖区禁养畜禽,专业户全部外迁或停养。城市扩展,内河污染,淡水渔业逐步萎缩消失,外海捕捞机帆船改为外包(租赁)经营。2001—2004年各村先后撤销经济合作社,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企业转制,股份制经济、民营(个体、私营)经济成为街道经济主体。顺应撤村建居和农村城市化形势,扩大经济规模,2002—2008年共引进企业1060家,注册资金203709万元。
  其中有国内最大线切割机床制造商富茂机械有限公司,“全国民营500强”之一的荣安集团有限公司,集科研、工业、房产、通信、贸易、教育于一体的旭友交通电器有限公司,以及大港铝塑公司、华恒建设公司等。创建以环城西路为横线、中山西路为轴线的商贸“十字长廊”,发展服务业。围绕“城市西部商贸商务副中心”的功能定位,实施“中提升”战略,建设阳光世界大酒店、金都国际商务楼、真汉子大厦、联丰综合商务楼、双杨综合楼、前丰综合楼等一批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特色楼宇。2008年,辖区共有民营和股份制等多种经济成分企业1500余家,上缴国税11289万元、地税7617万元。村级经济可用资金收入15561万元(2002年512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3947元(2002年7100元)。
  第三节 街区管理
  西郊乡时期,街区管理任务少;后随城市化进展,1998年,区城建监察大队派员驻乡,设乡城建监察中队。1999年成立乡城市建设土地管理办公室,管理全乡土地、城建、市容、环卫等工作。2002年5月,原城建土管办更名“城建管理科”,城建监察中队更名“海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望春中队”,城市管理纳入轨道。
  市容
  街道建前,无此项管理。街道建后,市容管理主要清理占道经营、跨门营业,整治“乱、脏、差”,取缔无证摊贩,督促小饮食店、小理发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五小”行业规范经营,维护辖区街市秩序和环境卫生。2003年,于后孙村新建废品收购市场,清除整顿零星废品收购点和不守法“破烂王”(上门收购废品者),吸纳守法经营户进场设点。2005年,前丰废品市场(建于1998年,占地面积10188平方米,经营户17家)迁入后孙废品市场。投资10万余元,实施西成菜场和中山立交桥周边清户亮容工程。规范铁路沿线和城郊接合部的“破烂王”管理,处理各类违章事件近100起。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气象路两侧、张家弄等地违章建筑8000余平方米。2006年,3家具有再生资源回收执照经营户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承包泰安、姚丰、春城等社区再生资源回收。贯彻市区禁养畜禽规定,机场路以东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67户畜禽养殖户的114头奶牛、6278头生猪、1000余只鸡鸭鹅全部外迁或停养。2007年开展创建中山西路卫生责任区达标路段活动,向沿街店户发放《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责任告知书》,沿街店面空调外机统一摆放位置,安装外机壳子,规范广告牌、灯箱、雨棚设置标准,拆除人行道斜坡,清理道路绿化带。查处望春路、中山西路、新园路、环城西路北段等沿街店面占道装修120余起。拖离长期停靠中山立交桥下、西成菜市场旁,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破烂船只7艘。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徐家漕违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2008年劝导教育8900余户违章设摊、跨门经营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开辟临时销售点和钟点市场,解决自产自销的农民临时设摊问题。规范主干道及背街小巷广告牌设置150余块。强制拆除西郊路非法圈地搭建畜禽饲养棚(舍)7个。按照《海曙区拆除茶水炉行动方案》,拆除西郊城中村茶水炉8座。
  环境卫生
  1985年成立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开展春、秋两季灭鼠,夏季灭蚊蝇、蟑螂,组织农户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季节性大扫除,维护农村环境卫生,预防疾病传播。80年代中期,乡、村两级投资“改水”(自来水进村入户)、“改厕”(推广三格式卫生厕所)、“改路”(村内路面硬化)。1992年成立农村初级保健办公室和卫生创建办公室,负责农村初级保健和卫生创建工作(1999年撤销)。1995年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大检查,开展宁波市民“十不”(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损坏公物、不毁坏绿地、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不乱涂乱贴、不乱堆乱占、不随地便溺)规范和市民文明守则教育,秋季清除垃圾118吨,拆除露天粪缸96只,新建公厕20所,搬迁畜禽棚舍15个。1997年创建市级卫生村,清除露天粪缸5000余只,迁移坟墓7000余穴,建造无害公厕78所。2001年3—4月“整治农村居住环境、整治农村社会风气”,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投入人力2600余人次,清运垃圾8900余吨,新增绿化面积7600余平方米,栽植各种树木、花卉3万余株。2001年5月环卫体制改革,成立海曙区西郊乡保洁中心,每7000平方米配置一组(2名)道路保洁员,实行12小时动态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和保洁质量与工资奖金挂钩,奖勤罚懒的员工责任制。街道建后,保洁中心实行包人员经费、包工作质量“两包”制,按《海曙区农村环卫保洁作业标准考核细则》,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验收。2004年启动除“四害”市场化运作试点,委托宁波海曙宇鹰灭虫服务有限公司围歼消杀信谊、兴发、西成3个新村和中山西路念九巷、西成至立交桥一带沿街店铺“四害”。后推广并建立机制。2005年冬禽流感期间,派员向辖区62家养殖户宣传防控禽流感知识,消毒养殖环境,11475只鸡、6100只鸭全部免费注射灭活疫苗。天胜花鸟市场经营观赏鸟摊主与所在胜丰家园社区签订防控禽流感责任状,经营摊位进行消毒,200余只展售的观赏鸟全部免费注射灭活疫苗。2008年专项整治快餐店、夜排档、早餐店、宾馆、饭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厨垃圾,按照《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由具合法资质的企业统一收集处理。
  卫生村、文明社区创建
  1997年始创市级卫生村,徐家漕村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卫生公约》等村规民约,倡导文明生活。信谊新村和住户签订《共建文明新村协议书》,投资29.80万元,敷设2778米村内水泥路面,新建8个垃圾亭,设置45个标准化垃圾桶,栽植树木、花卉1万多株,新建绿篱面积300多平方米,改变卫生面貌,营造文明环境。1997—2002年,望春桥、震丰、后孙、双杨、徐家漕、姚丰、联丰、西成8个村相继通过市级卫生村验收。建街道后,制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巩固创建成果,2003—2005年,后孙村被评为省级卫生村,徐家漕社区(关爱小区)、天一家园社区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2006年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投入人工760余人次,清理卫生死角400多处,清运垃圾670车计1340余吨,先后通过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2008年,街道被评为宁波市卫生街道。
  绿化
  协助市、区两级园林部门管护辖区主要道路及其延地绿化,指导监督社区制订与实施绿化规划,制止和依法查处擅自占绿毁绿事件。泰安、天一家园、徐家漕、春城、青林湾、后塘河等社区绿化率均在35%以上,其中天一家园小区绿化率达40%,2005年获“宁波市环保模范社区”、“浙江省绿色社区”称号。2008年,天一家园社区被评为全国第二批绿化社区,青林湾社区被评为市级园林式居住单位,街道被评为海曙区园林式单位。
  第四节 综合治理
  解放后,废除保甲制,设置行政村。1949年7月,民运工作队进村,11月建立农民协会、妇女会和民兵组织,配合土改工作队安排妇女、儿童白天放哨,民兵夜晚巡逻,防止阶级敌人破坏。1953年成立受驻乡公安特派员指导的治安保卫委员会,行政村成立治保小组(1956年改称“治保调解委员会”),自然村设治保员,进行自防自治。“文化大革命”期间,基层治保组织一度为“贫下中农协会”、“群众专政指挥部”所取代。“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恢复治保会,建立治安联防组织保境安民。1984年成立乡综合治理办公室,协调社会力量,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对公民尤其是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1985年始,全面开展普法教育,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自然村村长、联防队员、计划生育网络员和乡村企业法人等学习《宪法》、《婚姻法》、《土地法》、《刑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至1988年10月,受教育者7374人次。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1月,乡成立综合治理委员会,设立综合治理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所。行政村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与治保调解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选聘59名村民,建成12个护村队(又称“夜防队”),配备15只对讲机、20只传呼机,于31个交通要道设置治安岗亭,在西郊派出所统一调度指导下常年夜巡,重点设防。做好疏导、化解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司法调解工作。1992年调解纠纷事件212起,成功204起,成功率96.23%。1995年调解纠纷事件125起,成功123起,成功率98.40%。通过省级“调解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成为“三无乡”(无因调解不及时而自杀身亡、无群众性械斗、无民事转刑事),乡司法助理员被评为省级先进。各村成立帮教安置领导小组,做好归正人员(时称“两劳”人员,即劳动改造释放者和解除劳动教养者)安置工作。1996年设置22个户口登记站,负责外来人员登记办证工作。2001年成立12个警务室,处置各类警务工作。2002年推行“房东管房客”治安管理责任制度。建街道后,开展“平安大区”、“平安望春”创建工作,13个村(居)、28家骨干企业参与创建“治安安全村”、“治安安全单位”和“无毒社区”。2003年为遏制路面案件和白天入室盗窃案件发生,成立由20人组成的摩托车、残疾车、三轮车“三车”整治队,查处交通要道的无牌照、无驾驶证、无营运证“三无”车辆。居民区成立由30名退休、下岗人员组成的护楼队,巡逻无物业管理小区,防范“白闯案件”。2004年成立由582名(各楼道1名)居民组成的治安信访信息员队伍,协助掌握社情民意和不安定因素信息。1300多人次社区义务巡防志愿者参与“安全社区”义务巡防。2005年整合信访、司法、综治、公安等部门力量,成立街道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立涵盖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教育、公检法等60余家单位的街道综合治理协作会,开展“十进社区”(治安防控、民主法治、司法调解、帮教安置、禁赌禁毒、反邪教、消防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扶贫帮困、平安创建)、“五进民企”(治安防控、民事调解、法律咨询、预防犯罪、平安创建)和“星级安全小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当年各单位平安率达100%。2006年设立街道、社区两级信访接待窗口,实现“三个不出”(小事不出社区、村,一般事项不出街道,大事不出区),受理信访76件,疏导处理68件,消除各类隐患246起。调解民间纠纷117起,成功116起,成功率99%。配合宗教、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取缔联丰、西成、新星、徐家漕等地非法宗教聚会活动。做好“法轮功”参练者的帮教转化工作。根据预防群体性事件需要,2007年设置维稳信息员148名,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维稳信息网络。受理群众信访182起(其中集体上访38批、676人次)。受理外来务工人员劳资、工伤等纠纷40起,成功调处40起。配合有关部门对涉黑涉恶、“两抢一盗”(抢劫、抢夺和盗窃)等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查获各类刑事案件270起。2008年组织信访维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消除上访事件26起。接待群众来访26批、297人次(其中集体上访18批、185人次),受理化解群众纠纷118起,其中邻里纠纷114起,调解成功率100%。
  第五节 街巷 民居
  望春街道为农村城市化新建城区,原有街巷多被拆建或改建成道路、街巷和居民住宅区,原有街巷剩者寥寥。
  老街巷
  望春桥街沿 西塘河西郊路直街至望春桥东路段,以桥得名,长约500米。
  西郊路直街 西城桥以西沿河661~790号路段,长约600米。
  念九巷 中山西路至广安里,以旧时里坊命名,长约500米。
  新街巷
  中山西路 萧甬铁路立交桥至望春路段,长约900米。
  新星路 萧甬铁路立交桥口至后孙村,与机场路连接,长约1550米。
  通途路(西段) 萧甬铁路立交桥至丽园北路,长约1430米。
  望春路 中山立交桥至长乐村,长约1450米。
  环城西路(北段) 青林渡路、新星路、环城北路交会口至中山西路,长约2100米。
  青林渡路 江北大桥南堍至环城西路、环城北路、新星路交会口,长约1200米。
  丽园北路 中山西路至新星路段,长约2000米。
  机场路 后孙村至中山立交桥段,长约1500米。
  民通街 环城西路323弄至范江岸路,长约250米。
  澄波街 黄家湾至丽园北路,长约300米。
  青林湾街 青林渡路至悠云路,长约400米。
  悠云路 新星路至姚江南岸,长约800米。
  望童路 望春三眼桥至庙洪家段,长约2100米。
  徐家漕路 望童路至新园路,长约630米。
  庙洪路 徐家漕路至望童路,长约800米。
  新园路 甬梁线至望童路,长约1000米。
  民居
  辖区原有7个行政村、40个临河而建的自然村,史无高门簪缨望族,故无宏敞华丽之宅,多为贫苦农民的平屋、草舍。解放后经济发展,尤其在改革开放后,多数农民旧房翻建,易居单门独户、人畜分离、水电路“三通”、卫生燃气设施齐备的二层楼房,部分农民或迁居外地,或安置新建住宅小区。
  1994年开始旧村改造,至1999年拆除胜丰村陈河沿、冯家边、南张家岸、钱家边4个旧村,建翠柏二里、高塘恒春、天一家园住宅区和通途路。2002—2004年期间,先后拆除徐家漕行政村的徐家漕、前包、后包、中包、庙洪家5个旧村,建经济适用房关爱小区、阳光嘉园、阳光天地和汇景新苑(村民安置房)住宅区。拆除新星行政村的马郎桥、沈家、洞桥头、泗港口、马家、陈家漕、龚家、后王桥、张江岸、王家、石道地、陆家、严家、杨家、方家15个旧村,建青林湾、水岸心境、青林闲庭(村民安置房)住宅区。2006—2008年期间,相继拆除胜丰行政村的黄家湾、老湾、沈家村、林家边(铁路东、西部分)、周家边、钱家边,双杨行政村的三眼桥、藕池头、前六亩、后六亩4个旧村,后六亩建宁波中医院,前六亩建双杨新村,藕池头、三眼桥建西成村、后孙村新村。至2008年底,建成交付使用住宅小区17个,总建筑面积197.44万平方米,入住居民18495户计46975人。另有西成社区后袁及西郊路直街,后孙社区前孙、后孙,春城社区桥弄、五江口、上油车、进士墙门8个地方待拆迁改造。
  第六节 社区居委会
  1958年始建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世代户籍农村的居民分属甬江公社街道办事处的西成、胜丰、马园、新芝、向阳5个农村居委会。居委会自筹办公经费,聘用1~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策宣传、票证发放、办理各种事务文书及调解纠纷等事宜。撤社建乡后,原属西郊公社的向阳、马园居委会于1984年划入南门街道,新芝居委会划入西门街道,望春居委会(原属鄞县望春乡)划入西郊乡。1986年成立望春(由望春桥、徐家漕、西成3个村11个居民小组、502户居民组成)、城南(由联丰、前丰、姚丰、甬丰、震丰5个村13个居民小组、637户居民组成)、城西(由新星、胜丰、双杨、后孙4个村7个居民小组、387户居民组成)3个居委会。2002年5月撤乡建街道,6月撤望春、城南、城西居委会,所属居民划归当地村(居)委会。10月划入原属西门街道的天乐社区(翌年3月分为西城、天一家园两社区)。2003年1月划入原属西门街道的泰安社区,4月成立徐家漕社区。2004年9月撤徐家漕村成立信谊社区。2005年6月撤新星村成立新星社区(2004年12月成立“驿站”社区,管理新星村村民临时房,属过渡性质),撤望春桥村成立春城社区,撤西成村成立西成社区,撤胜丰、双杨、后孙村成立胜丰家园、双杨、后孙社区。2006年2月成立青林湾、后塘河社区。2007年8月成立水岸心境社区。至2008年底,街道共有13个社区居委会。
  社区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主任和委员(名额视社区居委会规模而定),按居民户数与社区工作者(简称“社工”)300∶1的比例配置1名社工,至2008年计有102名。社区以党支部(党委)为核心,协助或配合团支部、妇女联合会、计生协会、老年协会、残疾人协会、科普协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制定诸如《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委会职责和权利》、《社区居委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利用和开发社区资源,开展各种福利服务和便民服务。针对不同群体需要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居民文化科学和道德素养。为老年人、残疾人、失业者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组建各具特色的文体团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七节 社会服务
  建街道前,西郊乡人民政府设民政助理员1名,在乡政府领导和区民政局指导下,专职负责社会事务工作。建街道后,设立社会事业科,实施社会服务。
  拥军优属
  拥军优属工作始于解放后。每逢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前夕,村(居)民多以挂光荣匾、贴年画(春联)、送生活用品等形式慰问烈军属。1950年起,拥军优属逐渐形成制度,除了组织节庆日拥军优属活动之外,互助组以代耕土地、农忙帮工方式优待烈军属。1956年后,农业社、生产队以工分优属,政府对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发给抚恤、补助金。1981—1983年,西郊公社为46户烈军属、残废军人计发补助费1.24万元(含五保户补助)。1987年后,乡政府实施农村义务兵边批准入伍边招工分配到厂(乡办企业),服役军龄计算工龄,退伍后享受同等调级增资待遇措施。家属实行乡村两级优抚,每人每年优抚金不低于456元,单位每月28元,村每月10元。服役期间立功者凭军功状或喜报,乡政府另按一等功450元、二等功200元、三等功50元奖级奖励。90年代始,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徐家漕村每年八一建军节向驻村武警支队官兵赠送慰问品和慰问金,春节举行警民联欢会。街道文化站于八一建军节举办“军民鱼水一家亲”大型联欢晚会,街道组织慰问市消防支队、预备役炮兵团、海曙区武装部、消防特勤大队、武警一大队、教导队和武警一中队、四中队、八中队9家驻军部队,赠送慰问金2.70万元。14个社区、11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辖区驻军签订军民共建协议,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军部队,赠送慰问金3.50万元,慰问品0.15万元,慰问优抚对象35名,慰问金1.16万元,慰问品0.30万元,奖励优秀士兵2名。1998年后,按照《浙江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农村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以不低于农民年均收入70%标准发给。2003年始,义务兵优待金和优抚对象优抚费纳入区财政专项拨款,11名义务兵每人每年发优待金0.69万元,西北边陲服役者1.04万元,9名优抚对象每人每年发优抚费0.91万元。优抚金数额随经济发展递增,2008年向11名义务兵、5名伤残退伍军人、24户军烈属(烈属1户)发放优抚金25万元。
  社会救助
  解放初期,凡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儿、无女、无依靠的鳏寡孤独者均由村级集体负责提供吃、穿、住、医、葬的“五保”。据区民政局资料记载,1984年西郊乡“五保户”22人,1993年16人,2002年7人。2005年8月始,随着户口转换,“五保户”纳入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子女的鳏寡孤独者)居民,由政府统一供养。1994年建立残疾人联合会,政府牵头,各方参与,有劳动力(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或安排社队企业做工,或帮助自谋职业,不能自立的由乡政府和村集体给予救助。救助对象由各村于每年年底摸底排队提出,乡政府汇总上报区民政局审定,而后拨款扶助,或由村适当补助。扶助资金采取国家、集体补助和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多渠道筹集。1993年起,每年募集10余万元(1998年后称“慈善一日捐”),救济残疾人和困难户。建街道后,社会事业科为残疾人和困难户建立档案,凡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按规定给予定期补助,2002—2008年共发放残疾人救助款24.14万元,贫困户救助款1043.72万元。2007年成立慈善分会,创始基金1230万元,筹集资金76.10万元,慈善救助24.40万元,其中助医76人次,5万元;助学43人次,8.40万元;临时救助残疾人36人,3.18万元;临时补助贷款的困难户47户,4.50万元等。2008年为417名持证残疾人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新证,130名残疾人免费体验,4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政府买单居家养残(托养)服务。
  就业援助与社会保障
  建街道后,成立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简称“社保站”),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社保和救助服务。根据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给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考核费补助,低保人员、双失业人员(月收入1000元以下者)、单亲家庭人员(月收入1000元以下者)、工作满30年人员(月收入700元以下者)、“4050”人员(40岁以上的下岗女职工、50岁以上的下岗男职工月收入500元以下者)、其他失业人员(月收入200元以下者)均享受全额补助。2002—2008年底,4000余人次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拓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途径,建办各类专业市场、农贸市场13家,设摊位3000多个,村(居)民设摊管理费减免。开发物业管理、保安、保洁及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吸纳居(村)民非正规就业。2007年在新星社区建立被征地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基地,投入资金10余万元,购进工业缝纫机25台,举办裁剪、缝纫、插花、面点制作等技能培训12期,795人次接受培训。推荐就业361人次,成功301人次。2008年试行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聘请专职项目经理人5名(西成、泰安、春城、徐家漕、新星社区各1名),兼职项目经理人13名(各社区1名),建立《企业用工需求表》、《企业岗位数据库》、《工作对象计划表》、《工作对象数据库》,收集用工信息,联络用人单位,对求职者因人制宜提供个性化帮扶,全程跟踪就业服务,推荐就业1061人次,成功840人次。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2002—2008年共发放贫困户救济金(含低保金)1043.74万元,低收入家庭按月发放低保金(2005年低保户281户592人,2006年283户588人,2007年264户563人,2008年256户542人),其中2008年为950户(2073人)困难家庭发放物价补贴22.24万元。临时医疗救助73人次,报销医药费123.74万元。春节慰问困难家庭696户(其中低保户256户),发放慰问金55.68万元。招待外来民工年夜饭、赠送礼品0.98万元,补助18名因雪灾无法返乡外来困难人员0.36万元。
  社区教育
  1986年10月起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99.8%。据1987年普查资料记载,有小学12所、初中1所,教职员工105人,学生1873人。1995年投入资金160万元,新建乡中学、小学,建筑面积3227平方米。1996年,徐家漕村划出10亩土地,投资150多万元,扩建改造信谊小学。1998年投入资金200多万元,扩建改造新星小学,新建教学楼2幢。同年,乡政府在前丰村(现环城西路南段西侧)征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造西郊幼儿园,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额定入园幼儿280名,教职员工34名。建街道后,中、小学于2002年5月移交区教育局,幼儿园仍属街道管理。2004年,街道建立社区学院,为不同层次人员提供教育、培训服务。2005年举办下岗失业和失地农民裁剪、缝纫、插花、面点制作、电脑操作等专业技术培训班6期,841人通过考试取得相应劳动技能资格证书。2007年,社区学院迁入街道办事处综合楼,设置能容300余人的培训中心和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健身房等功能区。天一家园、泰安、信谊、徐家漕、春城、青林湾等社区设立分院,组织辖区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热心社区教育的大中专院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团体、离退休干部、老教师及在校大学生150余名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居民传授法律、就业、文娱、电脑操作、安全防护、妇幼保健、老年养生等知识和技能。
  文化体育
  1982年底建立西郊乡文化站,推动群众性业余文化体育娱乐活动。1983—1990年,每年举办“庆中秋,迎国庆”广场文艺晚会。1991年后除传统节日组织演出外,重大节庆另作专题演出,并与区文化馆、段塘镇文化站多次联合举办专题文艺演出和联欢活动。建街道后,西郊乡文化站更名“望春街道文化站”,指导下属社区开展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至2008年,11个社区兴建文化宫,内设图书馆、阅览室、棋牌室、乒乓室、健身房等,各社区均安装健身活动器具,并以老年体育为龙头,组建柔力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腰鼓队、秧歌队、民乐队、合唱队、健美操队、竞走队等,举办各项体育比赛,发展社区体育运动,增强居民体质。
  医疗补助
  20世纪90年代,各村相继建立住院医疗费补助制度,村民急重病住院按规定向集体经济组织报销部分医药费,额度因村而异,低的30%,高的50%以上。村级经济实行股份制后,按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实行社会化合作医疗制度。2002年1月实施《宁波市城区帮困助医实施暂行办法》,确认持有低保证、特困证、扶助证“三证”的国家供养的“三无”居民,区民政局发给“医疗救助卡”,享受帮困助医待遇(2002年2人,2003年10人,2004年29人,2005年66人)。2006年3月,区实施低价医疗制度,1164名无医保居民领到《海曙区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证》,凭证可在区内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1个卫生服务站就医,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仅收成本价,免收医疗人员技术劳务费,其他诸如手术费、检验费等一律按六折收费。2008年1月始,实施《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未参加医保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在读学生、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列入参保对象,参保人员医疗费按比例报销,年度累计10万元(含)以下部分,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报销65%,未成年人和学生报销80%。参保者6535人,参保率95%。
  老年福利
  20世纪80年代初,西成、震丰、甬丰等村建立老年农民生活补助金制度(又称“农民劳保”),男60周岁和女55周岁的老年农民,每月给予生活补助金15~20元,后随村级经济发展逐步提高。90年代初,各村实施老年农民生活补助金制度(标准因村而异,一般120~280元/人、月),设立老年活动室,提供休闲娱乐场所。村级集体经济实行股份制后,遵照《宁波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实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1994年,乡政府投资238万元,在姚丰村(今机场路东侧)建造占地面积11.3亩,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可容86名老人入住的西郊敬老院。另有花园、亭台、绿地和4500平方米的食堂蔬菜基地,敬老院除提供老年人日常休养外,还给予临终关爱服务,床位平均租住率90%以上。建街道后,组织各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徐家漕社区针对老年人集中居住的特点,开设独居、空巢老人用餐俱乐部。泰安社区成立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队,党团员志愿者就近与行动不便的独居、空巢高龄老人结对,每天上门询问服务需求。新星、西成社区成立居家养老义工服务站,一对一服务独居老人。2007年,240名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高龄老人优待证》,58户老年人家庭安装“81890”一键通电话。2008年,41户、44名75周岁以上的生活困难、独居或空巢老年人,享受政府买单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
  计划生育
  1981年,西郊公社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简称“计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属12个大队(行政村)分别建立计生领导小组,配备计生专职干部,负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生产队(自然村)配备网络计生员,了解反映计生信息。1984年后,贯彻《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各行政村制定实施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宣教与服务并重,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计生技术咨询、避孕药具,一年两次为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随访慰问结扎、人流手术妇女。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和奖励金,未满14周岁独生子女每年发给奖励金100元。1994年始,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改按年发放奖励金为保险费,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后由其父母享受,由村统一投保。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者和计划外生育当事人,报请上级计生部门依法处理。1984年以来,计划生育符合率稳定在98%以上。据统计,1980—2008年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51.77万元。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2007年发放13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金7800元,2008年发放16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困难家庭(其中死亡2人)扶助金28800元,发放5户放弃再生育双农独女户奖励金额9000元。街道地处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员较多,2008年底外来育龄妇女14821人,街道配备专职干部,建立“一证式”管理体制,外来育龄妇女的婚、孕、育、服务等情况均记录在暂住证上,并同等享受本地妇女的计生服务待遇。
  第八节 驻街道单位选介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坐落于环城西路北段286号,内设1部(政治部)、2局(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3室(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室)、9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行政装备处、警备处)和因特网网站,在编人员185名。
  海曙区人民法院
  坐落于环城西路北段200号,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等机构,下辖西郊法庭,共有干警77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武装部
  坐落于环城西路北段355号,为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党委、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波市消防支队
  坐落于环城西路北段323弄222号,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和防火处,各部(处)下设若干科。下辖各县(市)区、大榭开发区、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14个消防大队、1个消防特勤大队,24个中队。至2006年,全市共有消防官兵697人,执勤车辆110辆(其中破拆、登高、高喷、照明、防化等特种消防车11辆,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10辆)。
  海曙区人民检察院
  坐落于民通街75号,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侦察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等12个科(局、室)。
  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
  坐落于环城西路北段323弄78号,为市规划局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规划管理科、法规监督科3个科室,在编人员15人。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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