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江厦街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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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17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江厦街道
分类号: U412.37
页数: 13
页码: 404-4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道因江厦街而得名,是宁波老城区商贸最为发达的区域,自古以来商家林立,天一广场和城隍庙商圈更是宁波乃至浙东商贸繁华之地,是宁波商人的发祥地和经商历练的福地。
关键词: 宁波市 海曙区 江厦街道

内容

江厦街道因江厦街得名,后几经分合,几度更名,终以江厦为名。江厦街道现境为宁波老城区自古至今商贸最为发达的区域。古时奉化江边码头货通四海,江厦街上商家林立。现今天一广场、城隍庙商圈仍为宁波乃至浙东商贸繁华之地,是宁波这座以商闻名的城市的发祥地,是宁波商人经商历练发展的福地。
  第一节 概况
  江厦街道位于区东北部的奉化江、余姚江、甬江交汇处(俗称“三江口”),东濒奉化江,南至兴宁桥西与月湖街道相邻,西临解放南路,北依中山东路与鼓楼街道相望,办事处驻灵桥路513号天封大厦八至十楼。
  江厦,据《嘉靖志》、《四明谈助》载,宋晁景遇为监收船税,在灵桥门外下番滩兴建“江下寺”(又名“寺湾”),后人因“下”、“厦”谐音,俗称“江厦”。民国19年(1930)定名“江厦街”,历来为鄞县管辖,至宁波解放。晋代玄学家郭璞以避乱渡江南来,在云游四明登临甬山时,面对当时尚属“斥卤之地”的县三江口,曾感叹“明山剡水,气势甬甬,五百年后必成一大都郡”。后果符其言。自唐大历六年(771)县移治三江口,长庆元年(821)明州刺史韩察在三江口筑子城,始建宁波城区,后经宋、元、明,商业日趋发达,街市粗具规模,尤以沿奉化江的三江口至灵桥一带为甚。来唐交往的大食(阿拉伯)、波斯(伊朗)、日本、新罗(朝鲜)等国家的船舶云集于此,既见文化、商贸港口雏形。清至民国期间,江厦街一带钱庄兴隆,有钱庄67家、现兑钱庄40余家、银楼40余家。商业兴盛,南北货店,粮油、鲜咸水产品店等商家林立,故有“走遍天下,不及宁波江厦”之美谚。频繁的对外交往、繁华的商贸,沉积了江厦丰厚的人文底蕴,拥有唐代天封塔、后周延庆寺,宋代观宗讲寺,明代郡庙,清代药皇殿、天主堂,民国时期新建的灵桥、百年堂等众多历史遗址遗迹。名人辈出,明代甬上望族崔氏,现代中国科学院院士徐祖耀、著名越剧演员毛佩卿、著名中医黄志强、书法名家丁卯(丁康寿)等曾客居或定居江厦。
  解放后,宁波城区从鄞县析出置市,设海曙、镇明、江东、江北4个区人民政府,江厦隶属镇明区。1951年8月海曙、镇明两区改为海曙、望京、月湖、灵塔4个区,江厦属灵塔区。1952年8月复置海曙区、镇明区,江厦仍属镇明区管辖。1956年2月,宁波撤区,设10个街道办事处(俗称“小街办”),江厦街道办事处由此诞生。1958年9月,宁波市置海曙、镇明2个街道办事处(俗称“大街办”),江厦隶属镇明街道办事处。1960年,海曙、镇明2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海曙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江厦、天封为江厦分社、天封分社。1970年1月改称镇明区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同年7月江厦、天封两个分社改为江厦街道革委会、天封街道革委会。1978年7月复为江厦街道办事处、天封街道办事处。1980年6月、9月重置海曙、镇明两个区人民政府,江厦街道办事处、天封街道办事处仍属镇明区。1984年海曙、镇明并为海曙区,江厦、天封两个街道办事处归属海曙区。1992年10月,江厦、天封2个街道办事处合并而名“灵塔街道办事处”,2003年10月更名“江厦街道办事处”。至2008年,街道有常住居民7486户、19646人,暂住人口7508人,人口呈负增长态势。计划生育率100%。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为16457人,常住居民以汉族为主,占99.72%,另有回族、满族、蒙古族、苗族、朝鲜族等少数民族75人。
  第二节 经济
  江厦街道经济始于1957年公安派出所牵头创办的规模小、不稳定的生产小组。1958年,街道与派出所分设,街道成立劳动服务站,组织手工业者,生产居民所需生活日用品,办有灵电机电配件厂、新明制药厂、金星木器厂、蒸馏水厂、圆钉加工厂、电机修理厂、江厦运输队、旅社、茶水站等34家企业。天封街道办有鞋帮厂、针织厂、搪瓷厂、印刷厂、水电安装队、运输队等15家企业。规模较大企业有职工100多人,小的仅二三人。至1963年,江厦、天封两街道企业人数达346名,产值71231元,利润2377元。之后,企业或拆并,或交区有关部门管理,或解体。1971年8月成立五七综合服务社(1977年更名“企事业管理站”),组织无业人员、待业青年参加生产劳动,兴办相对稳定且具一定规模的江厦针织厂、宁波广告公司等一批企业,其中宁波广告公司填补了宁波市广告行业的空白。天封街道创办纱管厂、仪表厂等多家企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区政府与江厦街道启动企业联营试点,区管的明州服装厂与江厦绣服厂、江厦服装厂为试点单位。1983年全区推行,江厦街道的江厦针织厂、日用五金厂、印刷厂、喷漆厂、综合商店、运输队、招待所、宁波广告公司等企业,天封街道的天封针织厂、仪表厂、纱管厂、鞋帮厂、内衣厂、五金厂等企业,相继与对应的区工业公司、商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3家公司联营。联营后,人员、资金、厂房(场地)、生产经营等都归区公司管理,街道则根据1980—1982年3年的平均利润为基数,每年按税后平均利润15%分成。1983年,江厦街道分得2.98万元,天封街道分得11.25万元。1984—1990年,江厦街道每年分得3.56万元,天封街道分得3.75万元。1983年,两街道分别成立生产生活服务联社(1985年更名“综合服务公司”),嗣后江厦街道办起了新港综合贸易公司、联明水电安装队、星光床垫厂、江厦商场等企业,天封街道办起了莲桥纸张经营部、引发皮鞋厂、天封胶印厂、天封综合商场等企业,区商业公司也将部分规模小的服务性企业划归街道。1991年,街道设经济管理科和街道综合服务公司。1992年10月,江厦、天封两街道并为灵塔街道(2003年10月更名“江厦街道”)。并前,江厦街道综合服务公司企业产值(营业额)2508.36万元、利润106.48万元,天封街道企业产值(营业额)4436.06万元、利润134.19万元。并后,街道设置经济管理科和工贸实业总公司,街道经济进入新发展时期,1993年街道有企业330家,从业人员1438名,企业产值(营业额)13235.76万元、利润307.5万元,完成税收210.43万元。
  1997年,区政府对街道实施经济指标考核及财政体制分成制,即根据街道企业完成的税收数额,确定三年不变的街道基数,完成基数按6.9%比率返回街道,超过基数部分,再按80%比率返回街道。为此,街道遵循区政府“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招商旨意,1998年成立全市首家街道工商联分会,以企业引进企业,新辟税源,提高税收增长点,2000年底街道有企业451家,三产营业额34552万元,工业产值2885万元,利润1284万元。1999年始,为减轻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压力,对其原有企业进行逐步转制或改为股份制,冻结资金,企业房产由街道统一管理,戴集体“帽子”的挂靠企业实行脱钩。居委会所需经费由市、区、街道三级分别按比例划拨。2008年贯彻“商贸兴区”和“开发、集聚、拓展”的经济发展方针,坚持“致力打造实力江厦、实现区域经济既快又好发展”思路,依凭区位优势,引进企业312家(其中14家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31%。引进注册资金总额92910万元,比上年增长178%。税收39185万元,比上年增长25%。引进企业和注册资金总量创街道历史新高,街道从区财政返回1527.21万元。
  第三节 街区管理
  江厦街道于1992年成立城市管理科,2000年9月更名“城建管理科”。1998年成立受区城建局和街道双重领导的城建监察中队,2002年9月更名“海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江厦中队”(简称“城管中队”),实施街区管理。
  市容
  遵循宁波市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工作部署,1984年始,开展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工作,与辖区单位签订“责任书”(今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告知书”)约1700份。1985年成立受区市容监察队和街道双重领导的市容监察中队(2002年更名“海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灵塔城管中队”,2003年又随街道易名而名“江厦城管中队”,简称“城管中队”),负责市容市貌、卫生、“门前三包”等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违法必纠、执法必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集中整治跨门营业、市场周边环境、街道整洁、店前秩序、车辆停放等事项,处理违章建筑(至2008年计拆约2204平方米)和各类不符要求的广告、灯箱等事件。1995年,市容管理实施“定人员、定地段、定时间、定任务、定职责”举措,单位小、人员少、无单独承包能力的单位,以联包或代包形式,配置专职保洁员(每2500平方米配备1名)加以处理。2005年,解放南路、开明街、中山东路、江厦街4条街(路)被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为市级市容环境卫生达标示范街(路)。2007年深化城市管理,破解疑难路段执法难点,江厦中队分别与月湖中队、鼓楼中队在两街道交界处相互配合的“二联动”执法。2008年,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授予江厦城管中队“文明中队”称号。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简称“环保”)工作始于2001年,通过社区环保志愿者队伍(由街道1名环保普查指导员和各社区2名普查员构成,全队65人)、黑板报、告示栏、编写资料等形式宣传环保意义,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发动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环保活动。据统计,至2008年,共编刊黑板报、告示栏80余期,印发环保宣传资料1.58万份。依托辖区小学实施环保教育,每年“6·5”世界环保日,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2006年扶助狮子小区开展市首批创建环保模范小区试点工作,各社区设置灰、黄、绿三色垃圾箱,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发放环保垃圾袋800余只。监督小区各类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噪音和排气,维护环境洁净。辖区餐饮企业实行统一收运餐厨垃圾,监管油烟净化,好味道、万福堂、康克快餐、新五一、来必堡等10家餐馆率先安装油水分离器。专项整治新大世界市场噪音,取缔车载轧冰机和噪声超标轧冰机,减少扰民油烟和噪音。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副主任具体运作的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指导生态环境创建活动。建立餐饮业台账,排污情况登记造册。查禁一次性塑料发泡餐饮用具,防治白色污染。查处违规排放污水事件,受理群众信访。街道于2004年获区委、区政府颁发的市容环境管理进步奖。
  卫生健康教育
  解放初期至街道成立前,卫生工作主要由受派出所管辖的居委会通过宣传、拟订制度、设置卫生竞赛流动红旗等方式,组织居民参与,改变街巷环境卫生面貌。1956年街道成立(时称“小街道”)后,发动居民大规模灭除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臭虫、蟑螂“六害”,并将卫生工作纳入街道城管职责。1979年区环卫部门派专管员进驻街道,处理解决卫生工作难点问题。1985年街道和居委会先后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加强卫生工作领导和管理,小梁居委会(时属县学街道)于1990年获“全国卫生先进单位”称号。1996年,率先实行垃圾袋装化,后在全市推广。1996年街道成立保洁中心,街巷保洁实行企业化动态管理,实行全覆盖的“集中管理、分块作业、适当调整、统一标准、完善考核”和每天18小时保洁的考核机制,街巷卫生面貌改观、品位上升。2008年围绕“和谐、效能”建设目标,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提升江厦星级卫生街道为主线,清理315幢居民住宅楼道和卫生死角,清除各种杂物100余吨。开展居民健康教育,邀请市第一医院或社区医院医务工作者举办各种卫生保健知识讲座6次、健康卫生教育30多次,刊发宣传健康卫生阅览栏等79期,发放宣传市容环境卫生的《告辖区单位和居民书》1万余份。组织居民和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消杀苍蝇、蚊子、老鼠、蟑螂“四害”,发放消杀药物1478千克,发放捕蝇笼、毒鼠屋等药具580只,覆盖率达95%。街道于2005年获“市卫生先进单位”称号。2008年获“市卫生先进单位”和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文明街道”称号。
  绿化
  协助市、区绿化部门养护辖区公园和路街延地的绿地、绿带、绿篱、绿化。宣传绿化意义,监管社区公共花草树木。20世纪80年代前,境内居民住房多为老式木结构,房宅鳞列,街巷狭窄,鲜有公共绿地,仅有绿化小品和居民依宅而植的爬山虎等藤本植物或盆景之类,而街道历年春季组织所种花木,长势不佳,经常出现“年年种树不见树,岁岁绿化不见绿”现象。90年代,旧城改造启动,绿化工作列入新建小区重要内容,规定绿地覆盖率和绿化苗木品种,提升绿地档次。2006年,灵桥、小沙两小区列为绿化特色小区,做到及时增绿、改绿、补绿。辖区太阳广场(原称“森林公园”)重新布局之后,街道发动单位和居民认“领”、认“养”公园树木,落实养护责任,加强管理,开创单位和个体参与管理公园绿化之先河。2008年开展社区和辖区单位绿化特色小区建设和绿化升级活动,投资1.10万元进行垂直绿化,补种空地残缺花木,加强枯枝花木修剪护维工作。市广电集团出资5万元,改造和提升外环境绿化档次。街道于2003年获区绿化委员会授予的“街道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居民区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第四节 综合治理
  解放后,废除旧时保甲制度,居民区建立由公安派出所管辖的居委会。1951年7月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设置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居委会设治安保卫小组(简称“治保小组”),开展自防自治。解放初,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猖獗,时有土匪白天现身市区搞破坏活动,谋杀积极分子。居委会及治保小组发动群众,为公安派出所提供线索,检举揭发犯罪分子。协助公安派出所开展镇压反革命斗争,调查登记辖区反动党、团、特、军、政、宪人员。清理取缔反动会道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天封地段的郭衙巷18号、桑园巷12号,江厦地段的太平巷鸿运里1号等一贯道秘密设坛传道点的登记和退道工作。开展禁毒、禁赌、禁娼工作。做好管制人员和归正人员(时称“两劳”人员,即劳动改造释放者和解除劳动教养者)转化工作。做好值班巡逻,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居民安全工作。1954年,江厦和天封地段设有治保会2个、治保小组28个,治保人员215人。1956年2月,江厦、天封两街道办事处成立,居委会归口街道管理指导(治保小组仍由派出所主管)。1958—1963年,东门口、灵桥门等地段相继成立治安联防组织,加强公共复杂场所管理。1980年,街道建立治安联防分会,主要公共场所和居民区也相继建立联防小分队和治安联防队。根据当时民居多为木结构和邻里纠纷较多情况,聘请退休人员担任调解员(1990年始配备司法助理员,调解工作日趋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1982年,居民区推行墙门安全员制度,居民区刑事案发率明显下降。在“一五”至“四五”普法教育中,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00多场次,编刊黑板报、宣传栏25200期次,普及率达95%以上。原碶闸居委会居民钱忠爱老太,学习法律知识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典型事例,《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先后进行过报道。街道相继获市司法部门授予的“‘一五’依法治市先进单位”、“‘二五’普法教育先进单位”、“‘三五’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99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江厦、天封街道11月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主任(1996年始由兼任街道副主任的派出所所长主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下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坚持“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并举方针,组织实施各项综治措施。综治委与辖区50余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理事单位签订责任书,凡单位发生大案、要案,一律取消参评当年先进及文明单位资格,并与单位奖金挂钩,发案率明显下降。2001年街道设置综合治理科,下设5个综合治理小组、6个调解组织、6个巡逻队,5个由片区民警、治安民警、交通民警、工商干部、社区治保主任、社区纠纷调解员、户口协管员组成的社区警务室等。2002年根据区政府创建“平安大区”要求,开展创建“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和创建无刑事案件小区活动。街道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强化属地综治工作。2003年为遏制路面发案率及居民区的“白闯(白天入室盗窃)案件”,街道成立由52人组成的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三车”管护队,22人组成的护楼队,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白天的治安防范工作。2004年街道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坚持防范重心下移,发挥公安派出所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街道”、“平安社区”活动,加强信息沟通,设置515名社区治安信息员(每一楼道一名),680名巡逻员,各社区及天一广场配备专职调解员7名,4个帮教小组帮教社区26名归正人员。2001—2008年,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750件,调处成功率98.5%。案发率明显下降,尤其是“白闯案件”,同比下降50%。街道于2003—2008年连续6年获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的“先进集体”称号。
  第五节 街巷 民居
  历史悠久的街巷民居,解放前,惜乎历经战乱,不少街巷民居面目变异。解放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实施旧城改造以来,街巷拓宽,民居更新,原有街巷或被改建扩建,或消失。
  老街巷
  江厦街 南起灵桥西堍,北至新江桥南堍。“文化大革命”时期改名“延安路”,1981年复名。长约400米。
  碶闸街 南起大沙泥街,北至中山东路,长约600米。
  药行街 东起灵桥路口,西至解放南路。“文化大革命”时期改名“红卫路”,1981年复名。长约850米。
  开明街 南起南大路三角地,北至和义路,长约1200米。
  大梁街 东起开明街,西至解放南路,长约250米。
  小梁街 东起开明街,西至肖家巷,长约200米。
  狮子街 南起灵桥路,北至药行街。“文化大革命”时期改名“新风街”,1981年复名。长约680米。
  君子街 南起狮子街,西至碶闸街。“文化大革命”时期改名“群力街”,1981年复名。长约240米。
  县学街 东起开明街,西至镇明路,长约450米。
  大沙泥街 东起灵桥路,西至开明街,长约360米。
  小沙泥街 东起灵桥路,西至大沙泥街西段,长约270米。
  莲桥街 东起狮子街,西至南大路,长约250米。
  华楼街 东起开明街,西至解放南路,长约300米。
  大来街 南起大沙泥街,北至药行街,长约250米(2000年延至咸塘街)。
  日新街 南起药行街,北至中山东路,长约350米。
  塔前街 东起毛衙路,西面开明街,长约120米。
  毛衙街 南起莲桥街,西至大沙泥街,长约300米。
  咸塘街 东起东渡路,西至日新街,长约180米(2000年前约600米)。
  车轿街 南起药行街,北至中山东路,长约350米。
  新街 东起开明街,西至南大路,长约210米。
  中山东路(部分) 东起江厦街,西至解放南路。“文化大革命”时期改名“东方红大街”,1981年复名。长约950米。
  灵桥路 南起镇明路,西至药行街口,长约1100米。
  东渡路 南起江厦街,西至中山东路,长约250米。
  解放南路 南起灵桥路,北至中山东路,长约1500米。
  棋杆巷 又称棋杆夹弄,东起水晶街,西至碶闸街,长约200米。
  右营巷 东起咸塘街,北至开明街,长约150米。
  华楼巷 东起巷底,西至开明街,长约200米。
  石板巷 南起君子街,北至药行街,长约160米。
  大梁巷 南起丝户巷,北至大梁街,长约200米。
  华夏巷 东起握兰巷,西至解放南路,长约60米。
  肖家巷 南起大梁街,北至中山东路,长约250米。
  新巷 南起新街,北至大梁街,长约240米。
  握兰巷 东起开明街,折南至药行街,长约60米。
  老实巷 又称“牢城营巷”,南起大梁街,北至中山东路,长约225米。
  怀安巷 东起灵桥路,南至狮子街与竺家巷相接,中段通九如里,长约50米。
  郭衙巷 东起毛衙街,西至解放南路,南通莲桥街,长约140米。
  寿昌巷 旧名“寿昌寺巷”,东起开明街,北至解放南路,长80米。
  塔影巷 南起塔前街,北折西到巷底,长约90米。
  孙祠巷 南起小沙泥街,北至大沙泥街,长约75米。
  牌楼巷 南起莲桥街,北至毛家巷,长约120米。
  毛家巷 东起五台巷,西至毛衙街,长约60米。
  五台巷 旧称“五台寺衕”,南起莲桥街,北至小沙泥街,长约300米。
  延庆巷 东起巷底,西至解放南路,长约100米。
  莲香巷 南起白龙巷,北至莲桥街,长约80米。
  白龙巷 东起狮子街,西至莲桥街,长约90米。
  竺家巷 东起狮子街,西至碶闸街,长约90米。
  元吉巷 南起大沙泥街,北至竺家巷,长约90米。
  薜萝巷 南起竺家巷,北至君子街,长约75米。
  九如里巷 东起灵桥路,西至怀安巷,长约60米。
  消失街巷
  糖行街、钱行街、双街、江左街、望江街、半边街(单街)、方井街(方井头)、英烈街、泥桥街、濠河街、东后街、崔衙街、又新街、滨江路、大衜路、滨江巷、悦来巷、甬东司巷、护城巷、新道头巷、十字井巷、瞎子弄、纱帽巷、迎春巷、马鞍巷、开明巷、东太平巷、西太平巷、北太平巷、常平巷、沙井巷、法卿巷、太和巷、大来巷、吉庆巷、县学巷、嘉佑巷、聚奎巷、梧桐巷、丝户巷、顺和巷、菜市巷、陆家巷、积善巷、纺丝巷、沙泥巷、十灰巷、孙和巷、凌家巷、濠河巷、扒沙巷、十一真巷、汤家巷、同仁巷、桑园巷、敬修巷、应家巷、九佳巷、南昌弄、三湾弄等60条街巷。
  民居
  街道历为商贸中心,商贾云集,遗有众多明清风貌民居。解放后因城市改造拓展,原有明清建筑风貌的民居除了狮子街52弄5号吴宅、狮子街45弄李宅、五台巷14号张宅、塔前街23~24号孙宅(孙传哲故居)等29家民居作为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被保存下来,余者先后多被拆除,建成新街、大梁、小梁、灵桥、大沙、小沙、狮子、郭南8个住宅小区。
  第六节 社区居委会
  1949年5月宁波解放,12月镇明区在狮子街和君子街成立居民委员会试点(属公安派出所管理)。1950年后相继成立碶闸、药皇、英烈、十字井、来安、药行、如实、开中、新城、老城、南大、莲桥、灵桥、濠河、大沙、小沙、塔前、三合、桑园、日新、灵狮和天后(甬和、江厦、新甬三居委会合并而成)等居委会。1956年,江厦街道办事处成立,居委会由街道接管。1982—1995年又成立延庆、小梁、大梁、狮子、郭南、五台、中沙、华楼等居委会。2001年4月按照区政府要求,根据地域相连和居民数量,建立新街社区居委会(由原英烈、药皇、碶闸、开中、来安、日新、十字井、药行、大梁、小梁、如实、南大、新城、老城、华楼、天后16个居委会组成)、郡庙社区居委会(由原三合、狮君、桑园、灵桥、濠河5个居委会组成)、天封社区居委会(由原大沙、中沙、小沙、郭南、塔前、狮子、灵狮、五台8个居委会组成)、莲桥社区居委会(由原莲桥、延庆2个居委会组成)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委员由居民直选产生(名额视社区居委会规模而定),社区委员会聘任主任,按居民户数与社区工作者(简称“社工”)300∶1的比率配置社工,至2008年计有社工36名。社区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联手社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工会、计生协会、老年协会、残疾人协会、科普协会、教育学院等社会团体,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治安、清洁卫生、保护居民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等工作,促进社区和谐建设,保障居民良好居住环境。
  第七节 社会服务
  20世纪90年代中期街道设社会事业科(之前仅有分管领导及专管员,无专职机构),配有民政助理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和社教文体管理员。2001年增设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街道社会救助、就业和再就业、社区教育、文娱体育、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等服务工作。
  拥军优属
  解放初期,辖地居民于节庆日(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前后自发送光荣匾、春联(年画)和生活用品慰问烈军属和人民解放军。1951年始,拥军优属成为制度,尤其在街道建立后,除了节庆日慰问烈军属,更注重日常优抚工作,不时组织居民群众或学生帮助烈军属打扫卫生,会同有关部门优先为烈军属维修房屋,解决住房问题,优先照顾烈军属子女入托(进幼儿园)和就学等等。1987年实行义务兵优抚金制度。1998年遵循《浙江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发放义务兵优待金,2008年发放12名义务兵优待金17.50万元。根据规定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当年增发优待金5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当年增发3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当年增发1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当年增发500元。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再分别奖励获荣誉称号者1.50万元,获一等功者1万元,二等功者5000元,三等功者1000万元,优秀士兵者100元。2008年,3名优秀士兵各获得100元奖励。创建“拥军优属模范街道”,街道领导结对困难烈军属,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做好12户烈属、15户伤残军人、4户病故军人家属和76名现役军人的优抚工作。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军民联办共同参与演出的文艺联欢会,新街社区、海曙消防大队三中队选派指战员为青少年举办国防、法律等知识讲座,增进军民友情,共创文明街道、特色社区。街道于1993—2008年(每2年评比一次)先后5次获市民政局授予的“双拥模范街道”称号。
  社会救助
  街道办事处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子女的鳏寡孤独者)人员提供吃、穿、住、医、葬等方面保障(原称“五保户”)。2000年前,街道有“三无”人员20人,其中10人由政府集中供养,10人散居民间。至2006年尚有“三无”人员13名,其中11名集中供养、2名散居民间。1989年,街道自筹资金,创办街道敬老院(现为江厦街道敬老院)。1991年成立残疾人联合会,288名残疾人给予合理处置,其中48名落实工作单位,47名享受低保,8名自谋职业。不同程度困难户给予不同救助。1999年,街道成立慈善联络站,开展慈善募捐活动,至2005年已募集资金72.34万元。2000年有特困户148户(现称“低保户”),2008年享受低保待遇188户(307人),每月发放低保金。突发事件导致临时困难者,实施临时救助,解决燃眉之急(每年获救助者60多人次,救助金额达万余元)。同年四川汶川大地震,街道发动辖区单位和街道干部、居民,向灾区捐赠现金115.66万元,棉被100条、衣服百余件。街道于2004年获市慈善机构授予的“慈善之星”街道称号。
  就业和再就业
  20世纪80年代始,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凸显。为此,街道以创办街居企业(街道和居委会所办企业),安排待业青年和社会闲散劳动力就业(1980年街居企业从业人数达1050多人)。之后,随着改革深入,企业转制,优化重组,下岗、失业人员日益增加,2000年登记要求就业者2000余人。对此,街道通过各种就业渠道,当年安置646人就业,余者陆续安置。至2008年年初,街道有各类失业人员2313人,其中40岁以上下岗女职工、50岁以上下岗男职工(俗称“4050”人员)398人。2002—2008年几经努力,4987人获得就业或再就业,419人自谋职业,174人灵活就业,138人享受再就业补贴,年发放上述3类人员补贴金383万元。街道于2003年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的“劳动保障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社区教育
  重视青少年校外教育,抓好暑、寒假主题活动,开展科学知识、法律知识教育,组织学生夏令营活动,聘请老同志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激发爱国、爱党、爱集体、爱家乡热情,每年暑假受教育学生约2500名。2001年,社区教育延伸至居民教育,建立江厦街道社区教育学院,整合社区资源,挖掘社会力量,以宁波九中和解放南路小学为基地,聘请辖区各类专业人员为师,选用贴近居民生活和健康等方面的内容为教材,面向居民开展教育活动。至2008年,组织各类培训班62次,参与培训者约3500人次。开展各种教育活动247项,受教育居民约12350人次。
  文化体育
  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满足居民精神需求,增强居民体质,重要节庆日举办文艺汇演,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区、市演出。开展乒乓球、门球、中国象棋等体育比赛活动。1982年,街道成立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的青少年俱乐部(1985年易名“文化站”)和街道体育联合会。1992年,江厦、天封街道合并,活动场地扩大,资金投入增加。2001年,居民区经过调整改为社区,先后设置图书室、棋牌室、多媒体室等固定活动场所。根据居民要求,先后成立腰鼓队、扇子舞队、民乐队、中老年时装队、秧歌队、合唱队、竹板舞队、越剧联谊会、彩霞艺术团、欢乐艺术团等16支群众性文艺团队(参加者450多人),以及太极拳队、木兰拳队、地掷球队、健身球队、门球队、乒乓球队、健美操队、竞走队、长跑队、中国象棋队、风筝队等16支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此外,400多名居民在街道倡导下利用早晚时间于辖区公园进行强身健体锻炼。2007—2008年先后在石板巷、新街社区腾出550平方米房屋,投资50多万元,建立2处多功能社区活动中心,为社区居民增添新活动场所。街道于1994年获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1997年分别获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社区体育先进集体”和“全民健身宣传组织活动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获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2001—200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社区喜洋洋民乐乐队获浙江省第五届老年文化艺术周音乐舞蹈调演三等奖。
  居家养老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均寿命增长,老年人不断增加。2008年,街道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4291人(其中80岁以上918人),占街道总人口的21.8%。为此,依托社区居委会,利用社区资源,街道于2007年成立使用面积25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省内首家居家困难老人照护站,组建由407人参加的39支义工服务队(内分低保义工服务队、医疗义工服务队、老年义工服务队、青年义工服务队、专职社工服务队、有偿服务养护队),根据不同层次的老年人状况,开展居家养老服务。2008年,28位老人享受由政府出钱购买的福利性服务,162位老人与义工服务队结对享受义工服务,其他老人因人而异享受不同服务。各社区还相继设置文体活动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中心,辅以聊天角、楼道速递栏、老人联谊会、爱心门铃等形式,完善居家养老体系。街道于1995年获浙江省民政厅授予的“社区服务先进街道”称号。2005年获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全国社区服务示范街道”称号。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工作启于1979年(时无专职机构,仅有分管领导和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1980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一封公开信》发表,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总负责。1984年《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街道落实控制人口增长的具体措施,少生优育逐步成为居民自觉行动。1985年配备计划生育专管员,计划生育工作日趋规范化、专业化。1990年,区委领导与街道主要领导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实施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奖罚制度。同年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网络。1991年成立计划生育协会。1997年始行育龄妇女微机信息管理的同时,坚持计划生育服务进家门活动,对育龄妇女进行跟踪服务,把一年两次的“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制度化。成立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对外来育龄妇女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证验证、统一收费、统一教育、统一服务的“五统一”管理。之后,各社区先后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网络。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开创了计划生育工作由区计划生育局、单位领导、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社区居委会层层抓的新局面。据统计,2008年街道9525名育龄妇女(其中外来育龄妇女3685人),基础知识普及率95%,计划生育率100%,综合避孕率99%,群众满意率95%。人口多年保持负增长。街道于1991年获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的“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获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的“示范计划生育协会”称号。2006年获宁波市人口计划生育局授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优胜单位”称号。
  第八节 驻街道单位选介
  宁波日报报业集团
  坐落于灵桥路768号,2002年6月20日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组建报业集团,2004年集团总资产达8.20亿元,员工2200余人。集团拥有《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余姚日报》、《慈溪日报》、《奉化日报》、《鄞州日报》、《宁波经济》、《宁波侨讯》、《宁波通讯》、宁波出版社、中国宁波网、宁波市新华书店等八报两刊一社一网一书店。集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有独立经济实体18家。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局
  坐落于灵桥路190号,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经济合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实施全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和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指导管理全市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以及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及其招标工作。指导全市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研究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参与制订全市外商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外商投资规模、方向和产业导向。审批、申报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省、市级经济(科技)开发区业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管理和协调全市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国际协作项目。负责外贸出口发展基金、担保基金、中小企业出口促进基金管理。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负责市级国有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管理。审核报批对外经济贸易出口和赴港澳团组、对外经贸活动的联络及重要团组、重点客户接待工作等。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坐落于解放南路208号,1987年5月建立,1983年7月地市合并,成立宁波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01年改名“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内设15个处(室),属有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等18个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建设行政与房地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房产业和勘察设计咨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年度城市建设资金计划,指导城市建设融资和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及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四自”工程收费管理、房改资金管理。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用地指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建项目方案制定、选址定点、非重点项目扩初会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建制镇开发建设,负责全市建筑勘察设计、室内外装修装饰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和风险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内河、环卫)建设企业,以及与上述行业相关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管理等。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坐落于解放南路208号,组建于2002年,主管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内河、市容环卫、城市公共客运、城市供节水、供气、供热管理。全局设12个处(室),19个企事业单位,局系统员工近6000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坐落于大来街50号,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国内最大的非寿险公司,内设17个部(室)、13家分支机构、85个营销服务部和办事处,并有大量保险兼业网点。
  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东门店
  坐落于中山东路238号,前身为宁波华联商厦,2000年11月更改现名,是中国银泰百货零售集团旗下的一家集百货、休闲、美食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百货商场,以年轻、时尚的都市白领和新型家庭消费需求为主力客群,商品定位中、高档。2003年1月,银泰百货集团在天一广场又开设一家以女性商品为主流的商场,商品定位中、高档,主营服装、鞋包以及化妆品,为时尚个性顾客提供贴近国际流行市场同步的商品。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坐落于药行街139号,1987年10月重建,2004年8月更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为中国银行总行直属分行,内设17个部门,辖管11家支行、31家经营性支行、75家分理处。分行重建以来,依托自身独特的海内外业务优势,为宁波的经济、金融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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