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物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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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13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物业管理
分类号: F299.233.47
页数: 3
页码: 337-339
摘要: 本文介绍了海曙区物业管理的历史和发展,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老住宅小区的管理和服务范围。海曙区政府通过政策法规管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全区物业管理的发展。
关键词: 宁波市 海曙区 物业管理

内容

1994年以前,区内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一般由物业开发单位后勤部门负责物业日常维修、环境维护等工作。1994年8月,新街小区率先进行物业管理试点,随着城镇住房制度的进一步改革,物业管理逐渐推广。具有条件的住宅小区都引进物业管理,由区建设局下设小区办公室管辖。1996年,新街小区和联丰南区获“全国优秀(示范)住宅小区”称号。同年,市出台《关于推行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物业管理走上正规化管理轨道。
  1998年7月,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成立,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事务。截至2001年底,区共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72个、大厦11幢、别墅小区2个,物业管理粗具规模。2004年,区注册且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共35家,其中有国家一级资质企业2家。至2008年,实施物业管理的总建筑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注册在海曙区或在海曙区拥有管理项目的物业公司共计68家,其中一级资质的10家、二级资质的6家,管理着全区200个物业项目(住宅类131个、非住宅类36个、综合类12个、单项委托21个)。全区共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116家,业委会委员约1290名。
  第一节 管理实施
  政策法规管理1996年7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行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确定物业管理行业规则。1997年4月,市物价局发布《宁波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和《宁波市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资质管理考核评定办法》两个文件,明确物业管理收费行为。1998年6月起,市第一部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执行市规定的政策法规。
  2000年9月,海曙物业办公室首次尝试在物业管理行业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龙柏花园小区通过物业管理招投标程序,成功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打破了物业管理“谁开发、谁管理”的局面。2001年4月,区政府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试行意见》,探索出一条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具体操作流程。2001年11月,市房地局出台《宁波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明确物业管理招标范围、评委库和评委回避制度、确定投标入围单位等主要问题,物业管理行业竞争机制建立。市物价局还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陆续发布《关于规范建筑装潢垃圾清运费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公共水电费分摊行为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区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普通住宅小区综合服务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物业管理各项收费标准。
  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配套施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出台《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12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06年10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07年10月起,《物权法》实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所属的各项制度基本确立。
  老住宅小区管理 2000年开始,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小区实施专项整治,这些老小区共47个,都是1996年前开发建造的,并在整治后对符合条件的22个小区实施物业管理。
  针对老小区物业管理难的特殊情况,区主要从三条途径为其寻找合适的物业公司:由街道所属的物业公司接管;由实力较强的物业公司就近接管;成立老小区物业管理专营公司。2003年成立首家老小区物业管理专营公司——宁波海曙经纬老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初正式入驻假山苗圃和咏归郎官两个小区。
  为巩固整治后小区成果,探索并建立“两奖励三扶持”的政府扶助措施,即配套奖励政策、保洁奖励政策和过渡缓冲期政策扶持、护楼员政策扶持、经费补助政策扶持。从2007年起,尝试推行“政府扶持、市场运作、业主自治”为核心内容的老小区物业管理“菜单式”服务新模式,推进老小区物业管理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2008年6月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海曙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并开始施行《宁波市老小区物业管理补贴考核评价办法》。
  第二节 服务范围
  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主管全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业管理,对各物业公司进行考核、评等、监督等。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服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 内容包括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除房屋本身共有部位和公共设施外业主共有的公用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的档案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务。
  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服务 内容包括房屋本身防水层、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有部位和公用污水管、雨水管、废水管、空调落水管、电梯、照明、防盗、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三节 企业选介
  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4年8月,主营物业管理服务,注册资金500万元,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企业,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从宁波第一个物业管理小区——新街小区开始起步,经过十余年发展,取得了都市仁和、天一豪景、天一商务中心、中信银行大厦、恒隆中心、SNEC总部大楼、北仑国际商业中心、农行大厦、提香公寓、半岛华府等一批高档商务写字楼、高档公寓的前期物业管理权,管理面积近430万平方米,有职工1300多人。管理类型集商务写字楼、酒店式高层公寓楼、涉外别墅、商场于一体,为区内管理办公楼最多的物业公司,宁波市最大的综合性物业管理公司之一。
  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1月,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宁波地区最早成立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之一。2000年在宁波率先通过CQC质量认证中心ISO9002:1994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2年在浙江省同行业中首届通过ISO14001:1996环境体系认证(已完成转版认证工作)。2004年被国家建设部评定为浙江省首批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公司管理物业类型涵盖住宅、商铺、办公楼、商住楼、别墅、工业区等。管理面积600万平方米,项目遍布甬城三江六岸,并向其他省市辐射。管理的住宅项目“生活新境”和“世纪城”被评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办公楼项目“外滩大厦”被评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别墅类型中“国际经贸园区”被评为宁波市四星级花园式居住区、治安防范五星级小区。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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