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12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环境治理
分类号: X321
页数: 5
页码: 323-32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鄞州区在水源保护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工作。
关键词: 海曙区 环境保护 环境治理

内容

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
  辖区内南郊水厂绝大多数时间从鄞州区北渡泵站直接引水,只在北渡泵站检修期间从祖关山河取水。1992年建成南郊水厂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为祖关山河,二级保护区为南塘河),立水源保护区标志牌。祖关山河全长1千米,南北走向,西侧有震丰村民房、市委党校及三层楼下住宅房,东侧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东南侧为南郊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问题是祖关山河附近区域市政基础薄弱,部分排污管网不完善。震丰村30余户村民房及200余户三层楼下住宅房居民生活污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网,化粪池污水直接排入祖关山河,造成水源污染。分局建议市政部门将震丰村民房和三层楼下住宅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行业环境综合整顿
  第三产业整治 针对境内老城区行业特点及污染状况,环保分局对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展开为期三年的行业整顿。从2001年11月到2002年3月,调查“餐饮娱乐服务企业”1300多家,建立全区餐饮娱乐服务企业污染源管理档案。2002年7月下旬到9月底,对区内芝红、澄浪、云乐3个试点社区进行饮食娱乐服务企业专项整治,发出20份限期治理通知书、35份限期改正通知书。各企业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20个、油水分离器39个。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经营户12家,补办临时工商营业执照7家,拆除室外水斗等违章搭建35处,纠正跨门占道营业行为50余起,环保设施整改率达100%。2003年对辖区内近415家餐饮娱乐业进行环境整治,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100份、限期改正通知书38份,停业10家,处罚4家。餐饮业中按规定安装配套油烟净化器经营户80家,完成率达100%。2004年对未完成整改的饮食服务企业继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检查饮食服务企业400余家,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80余份、限期改正通知书30余份。截至10月底,须整改的68家经营户全部达到整改要求,79家限期治理单位除10家立案查处、3家停业外,其余全部完成治理任务。2005年限期治理废水达标排放单位7个,除宁波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因季节性生产未进行验收外,其余6家单位顺利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不锈钢加工企业整治 不锈钢行业为区内重要产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工艺落后、“三废”污染严重的状况。2001年、2002年、2003年,分局对不锈钢加工企业进行整治,其中海曙段塘不锈钢附件厂和宁波市铁器工具厂两家较大的不锈钢企业,分别于2004年1月和7月关停搬迁。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整治 2004年5月至2006年3月,分局会同环保、卫生部门,对区内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感光废物、固体废物、机动车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产生企业进行整治,规范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整治以确保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规范企业安全储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为重点,实行全方位全时段监管,达到标本兼治目的。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烟控区整治 分局加强烟控区和交通干线两侧烟尘控制区监督管理,多次开展烟尘专项整治,取缔小型燃煤锅炉,加强对城乡接合部焚烧垃圾、油毡、废塑料等执法检查。2002年对小型燃煤锅炉执法检查27次,取缔小型燃煤锅炉7台。2003年检查浴室48家,对29家仍使用手工操作燃煤锅炉或土灶的单位,责令立即改正。2004年立案查处2起违法使用燃煤锅炉单位,处罚金3.1万元。2005年对10家使用手工燃煤锅炉小浴室下达改正通知书,完成整改7家,立案查处3家。2006年6月,分局牵头组织工商、城管、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102家非法茶水炉下达限期整改通知。8月下旬组织80多名执法人员,两天时间取缔机场路以东74台非法茶水炉。11月初对死灰复燃的55台茶水炉再次予以强制取缔。
  噪声达标区建设 区境作为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市场密布,老企业噪声超标,声环境质量不高。随着城市发展,一些新区未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群众噪声投诉时有发生。区政府提出创建17平方千米噪声达标区,整改中心商贸区和居民区范围扰民固定噪声源。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分局组织力量完成110多家单位调查,对106个固定噪声源进行监测,督促8家噪声超标单位完成整改。2004年4月顺利通过市环保局噪声达标区验收。
  “禁白”整治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区禁止生产和在餐饮行业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告》和《宁波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规定》,分局持续开展查禁白色污染行动,查禁违法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行为。区内基本无白色污染。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禁养区划分 畜禽养殖业是农村经济支柱产业,是农村环境重要污染源。2003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省环保局、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分局与区经济发展局一起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至2005年,环城西路以东区域内养殖场全部关闭或搬迁。
  蔺草焚烧整治 加强稻田蔺草监管,消除蔺草随意焚烧现象,确保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2003年,分局完成区内秸秆资源调研,探索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方法。宁波市惠佳编织品有限公司以废蔺草为燃料的锅炉投入使用,150吨蔺草资源得到利用,节约企业燃料成本4万元。2004年,分局向种植户发出《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知》,加强蔺草收割期间执法巡查,焚烧秸秆行为明显减少。
  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鼓楼步行街 2004年上半年,鼓楼步行街开展油水分离试点,香辣居、湘楚人家、金谷大酒店3家单位安装油水分离器,废水处理效果稳定,有机污染物指标明显下降,悬浮颗粒物和动植物油基本达到一类排放标准。
  城隍庙商贸区 城隍庙商贸区域餐饮企业密布,餐饮废水浓度高、数量大,经常出现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现象。2004年8月全面实施城隍庙商贸区“提档升级”工程,川联火锅、东方饺子馆、过桥米线等多家单位顺利安装油烟净化器。五一大酒店、东方饺子馆、云南过桥米线、缸鸭狗、汉理翔、肯德基、必胜客、真功夫餐饮有限公司8家单位隔油池重新改造,安装新型高效油水分离器。亚细亚商城南侧的西厢记和山路十八湾2家单位,安装残渣过滤网,确保排污畅通。市政部门重新铺设排污总管,解决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现象。
  污染源普查整治
  污染源普查 2007年10月,《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正式颁布。污染源普查的任务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分局履行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作用,研究制订《海曙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协助区政府召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安排,争取普查工作经费,招聘普查工作人员,开展普查业务培训。
  2008年召开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部署全面普查阶段工作任务。区普查办开展污染源普查图片巡回展览和普查知识系列宣传活动,深入街头和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掀起普查宣传高潮。区普查办先后组织社区普查员和街道指导员培训、宁波大学普查员培训、工业原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培训等。普查人员对区内1080家生活源、37家重点工业源、390家一般工业源开展入户普查。区普查办按要求做好数据输入和汇总,及时准确地把普查汇总数据上报国家普查办。
  污染源整治 2007年初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在辖区内开展餐饮企业和小区噪声污染整治。分局邀请油烟净化器生产维护企业、环评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解决污染问题的方法和方案。又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调查摸底,调查单位达到1239家。分局对188家单位作了现场调查核实,确定142家需整治的单位,并明确整治内容、职责分工、工作开展方式。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求重点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单位按照整治方案开展联合执法。2008年初,分局制订本年度餐饮企业油烟和小区噪声污染等整治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整治对象和整治重点。根据街道“属地管理,牵头整治”的原则,分局与区各部门配合,按计划、按步骤对污染严重的“老大难”区域、行业进行逐项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南苑街餐饮企业油烟、噪音污染由来已久。按照“取缔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经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取缔2家无照餐饮,促成群众投诉最强烈的4家餐饮企业整体搬迁,原经营场所全部返租,杜绝死灰复燃。联合执法组还对迎春社区、荣安佳境小区车库非法出租进行集中整治,均取得预期效果,污染扰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污染物减排2007年初,分局核实环境统计口径内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析区内主要污染物的存量、变量、增量,协助区政府起草2007年“十一五”减排工作计划和总体方案,协助区节能减排办公室制定减排政策,责成有关企业与区政府签订减排责任书,重点企业建立“三量”档案和“一厂一档”。分局接手市环境监察支队移交的重点企业后,督促这些企业及时签订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改造合同。至年底,全区停用燃煤锅炉,一家企业实现污水零排放,一家企业实施搬迁,其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增量和变量。2008年,区政府召开节能减排大会,分设节能办公室和减排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落实了2008年度30万元的减排奖励资金。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超计划完成,4个老小区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宁波纸塑包装有限公司、宁波工人文化宫、小新园宾馆等相继拆除燃煤锅炉,累计减少用煤约2600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20.20吨/年,有效地改善了城区环境质量。全年度COD(化学需氧量)减少16.89吨,削减5.29%;二氧化硫减排7.62吨,削减4.63%,均完成年度计划。
  建立环境管理制度
  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制度 分局配合区政府制定海曙区生态环保目标任务书,明确年度环保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
  排污收费 遵照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排污收费和罚款暂行规定》,对辖区内企业征收排污费。根据企业排污申报内容,按照用水总量、污染物排放浓度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包括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排污费统一上缴国库。至2006年,境内20多家工业污染单位和300多家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列入排污申报。2007年全年新增收费单位160余家,每季度实际收费单位突破450家。收费工作人员运用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软件系统,按时完成排污单位申报登记工作的电脑信息输入。2008年,排污单位申报范围进一步扩大,排污收费户数增加,增幅为20%。
  辐射管理 2006年,分局对辖区内可能有射线装置的企业、医疗单位进行调查登记,责成备有放射源的市永航消防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市妇儿医院、省辐射中心、宁波口腔医院、海曙华美医院等单位按照管理程序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和报批手续。2007年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年初联合区卫生管理部门,对37家单位开展辐射安全检查,基本摸清底数,上报辐射单位年度评估材料和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1996年,市政府第44号令发布《宁波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分局对夜间建筑施工从严审批,同时加强夜间执法巡查,查处擅自进行夜间建筑施工行为,解决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建立环境应急预案 随着经济持续发展,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增多。分局建立区环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领导小组。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加强对环境污染事件危险源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环境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后的中长期影响,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分局建立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平战结合、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
相关地名
海曙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