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市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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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11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市容管理
分类号: TU993
页数: 3
页码: 308-3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城管局自1984年开始设立市容监察中队,之后不断发展和加强市容管理机构建设,包括市容管理办公室、城建监察大队、城市管理办公室等。
关键词: 宁波市 海曙区 市容管理

内容

区境位于宁波市中心城区,市容管理关系到整个宁波的城市形象。海曙区建立后,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和精力加强市容管理,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文明执法等方面摸索有效的管理方法。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84年11月,区设立市容监察中队,受市市容监察大队和区政府办公室双重领导,编制43名。这是区第一批专职从事市容管理工作人员。1986年8月,市市容监察大队解散,区成立市容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区政府办公室,下设区市容监察大队、南站广场管理办公室和综合管理办公室,履行全区市容秩序管理职责。1993年1月,区市容管理办公室撤销,区市容监察大队更名为城建监察大队,隶属于区城建局,履行全区范围内市容秩序管理职责。各街道组建城建监察中队,履行街道辖区内的市容秩序管理职责。1999年4月,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建设与管理分设、作业与管理分离、事业与企业分开,成立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简称“区城管办”),履行全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职能,与区爱卫办合署办公。区城建局城建监察大队成建制划归区城管办领导。
  2002年4月,区政府设立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履行以下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办法,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导和管理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负责全区市容秩序管理,培育和发展养护市场,实施全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作业招投标和行政监督管理等。
  第二节 行政执法
  2002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与区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它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的行政处罚权,此外还有授权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社会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工商行政(无照商贩)、公安交通(侵占道路)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执法局(执法大队)下设执法管理科、法制案审科和12支城管执法中队。执法管理科负责制订执法管理工作计划、方案,调度中队执法力量,牵头实施专项整治,抓执法队伍建设等。法制案审科负责执法课题研究、执法业务培训、把好案件审核关、组织听证等。城管执法中队把辖区80条城市三类以上道路划分为26个片,以城管执法队伍为主体,定点管理与徒步巡查相结合,路段管理与机动巡查相结合。4个直属中队负责辖区夜间管理和区域管理,8个街道中队负责各自街道辖区管理。
  2002年10月成立公安城管中队,配备30名城管执法公安保障警察,防止执法中发生围攻、哄抢以及殴打城管执法人员等恶性抗法事件。2004年10月,公安城管中队撤销,成立公安城管联络室,各派出所设立公安城管联络站。2003年4月成立法院城管联络室,建立城管执法申请强制执行“绿色通道”。“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的城管执法运作及保障机制,弥补了城管执法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力不足的缺陷,监督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执法程序到位、运用法律法规正确。
  区城管执法局按照街道行政区域,将辖区城市道路按类划片管理。各街道中队强化“五定”(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奖惩)区域管理,执法队员边巡查、边宣传、边教育、边纠正,形成“动态化、网格式、全覆盖”的城管执法勤务机制。
  区城管执法局改变各中队自行处理、处罚标准宽严不一的情况,实行“集中、统一、高效”的城管案审运作机制。扣押或作为证据保存的物品,由各中队统一交执法局案审室保管。复杂疑难及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案件由专门调查组处理,一般程序案件由案审室审查审批。受处罚当事人可直接到局案审室申诉案情,增强案审工作透明度,保证案件处理公开、公正、公平。
  第三节 队伍建设
  公开招考
  2002年8月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经过笔试、体检、面试、政审等环节,90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被正式录用。49名原在编城管监察队员,通过考试、群众评议、组织考核和竞争上岗等方法,也被录用为城管执法队员。2004年10月,再次公开招考城管执法队员,共录用10人。至2006年11月,海曙区共有全民事业执法编制153人,协管员176人。
  健全机制
  2002年试行“能进能出”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定量与定性结合,以定量为主的考评办法。依据考评成绩优劣实施奖惩,达到“责任明晰,标准明确,贡献明白,奖惩分明”,并实行末位淘汰。
  2003年,城管队伍内部建立“三能”(人事管理能进能出,干部任用能上能下,奖金分配能高能低)机制,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2004年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43名中层干部通过公开竞聘上岗。
  区城管执法局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以“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为目标,制定《海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化管理规定》等30余种规章制度,建立“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考核机制。先后开展局机关创文明机关、执法中队创文明中队、团员创青年文明号、执法队员创执法标兵等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硬件上“抓投入改环境”,软件上“抓思想、提素质、建制度、促规范”,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至2008年,鼓楼中队、南门中队、月湖中队、望春中队和天一中队被宁波市城管执法局评为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明中队,信息指挥中心被宁波市总工会评为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天一中队获“宁波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天一中队、南门中队分别被评为浙江省建设系统、浙江省法制办文明示范单位。
  开展活动
  2004年7月,按照建设服务型城管要求和“亲民、爱民、为民”原则,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城管队员定期到社区走访巡查,与市民零距离接触,听取意见建议,宣传城管法规,纠正社区内违规现象,协助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工作。“看到管不了,管的看不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05年4月起,在街道间开展市容环境管理“优胜杯”竞赛活动,队伍建设与提升海曙市容品位结合。竞赛内容涉及市容秩序管理、执法中队建设管理、办案效率评比、办案质量评比、群众投诉督办等。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2007年深化系列“文明创建”。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鼓楼中队被评为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鼓楼中队、月湖中队和局案件审理中心被评为区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开展文明中队、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争先意识,鼓楼、月湖、天一、段塘4个中队被评为市级文明执法中队。2008年,天一、月湖、鼓楼、段塘4个中队创建成为市城管系统文明示范窗口单位,月湖中队创建成为市级群众满意先进基层站所,段塘中队创建成为区级群众满意先进基层站所,江厦、月湖、鼓楼、白云、望春、段塘6个中队创建成为区级文明单位。是年,还成立了市城管义工协会海曙办事处,招募个人会员3550名、单位会员212家,不定期组织开展相应活动。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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