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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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07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建设规划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5
页码: 187-1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曙片区是宁波市的行政、金融、商贸、交通、信息、科技、文化和涉外中心,2008年底依然是市级党政机关所在地。海曙片区建设的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关系到宁波城市建设的继承和发展。
关键词: 宁波市 海曙区 建设规划

内容

境内为历代政权治地,2008年底依然是市级党政机关所在地,是全市的行政、金融、商贸、交通、信息、科技、文化和涉外中心。海曙片区建设的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关系到宁波城市建设的继承和发展。
  第一节 规划编制
  境内城市规划始于民国14年(1925)制订的《市政工程计划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制订《宁波市都市计划》,1986年制订《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1986—2000),确定“把宁波市建设成为布局合理、交通便捷、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1994年制订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00)规定以三江口为中心,在其周围形成不同职能的城市功能区。境内三江口地区为行政、商务中心区(CBD),重点发展金融、商贸、服务、科技和信息咨询服务等第三产业。城西为生活居住区,西郊路以北为电子工业和仓储区,段塘地区为食品工业和纺织工业区。2004年制订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其目标是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着力构筑功能完善、产业聚集的高品质商贸商务区和环境优美、自然和谐的高品位都市生活宜居区;同时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特色,传承历史文脉,营造现代化中心城区的新形象。
  海曙片区分区规划
  海曙片区分区总体规划结构形式是“一核二轴三心”,即以主要道路、江体为基本骨架,形成片区的城市空间结构框架,利用余姚江、奉化江生态廊道,以及月湖景区、南郊公园大型生态公园,通过与自然水体、绿化隔离带、公园等开敞空间的沟通和联系,共同构成生态城区的整体形态。
  一核 市级核心,即城市核心商贸商务区。总体范围约4.5平方千米,包括核心区及核心拓展区。核心区为奉化江、余姚江、解放路围合的核心区域。延伸至望京路—长春路以及鄞奉片形成核心拓展区,由和义路、天一广场、城隍庙、莲桥街、月湖以及鄞奉路等市级核心功能区块有机组合而成。重点发展金融、商贸、商务、文化、公共服务功能,作为宁波城市的发展方向。
  二轴 市级主轴,即沿江纵向发展主轴和沿中山路横向优化主轴,发展沿江商务、文化、生态与休闲等功能,优化沿中山路金融、商贸、商务、文化等功能。在城市功能拓展和发展形态上与“核心”交相呼应,形成立体的城市发展空间。
  三心 城南区级中心,主体指环城西路以西、新典路以南、通达路以东、环城南路两侧区域,形成以商贸、物流、时尚展示为主的区级公共建筑中心。城西区级中心,机场路以东、丽园路以西、蓝天路以北和胜丰河以南区域,形成以商贸、商务、体育、生态为主的区级公共建筑中心。城北区级中心,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西、机场路以东、通途路以北区域,形成以商贸、商务、办公为主的区级公共建筑中心。
  “中提升”战略规划
  和义大道滨江休闲区 东起宁波影都,北临余姚江,西至解放路,南到和义路,总用地面积约10公顷,规划为集商务、商业、文化及休闲于一体的城市功能区块。
  莲桥街文化商业综合区 东起小沙泥街小区,西至开明街解放南路,南临灵桥路,北到大沙泥街,总用地面积约9公顷,规划为集商务、文化、居住于一体的城市功能区块。
  鄞奉路滨江商务居住区 北起萧甬铁路,南至丁家桥,东临奉化江,西至南塘河,总用地面积约160公顷,规划为以居住和商务为主,兼容娱乐、历史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功能区块。
  月湖西区历史街区 北起中山西路,南至共青路长春路口,东临月湖,西傍长春路,总用地面积约54公顷,规划为以居住为主,兼有文化、商务等功能的城市功能区块。
  郁家巷历史街区 东南临解放路新线,西接镇明路,北靠县学小区,总用地面积约2.60公顷,规划为集城市文化、商业于一体的城市功能区块。
  铁路南站客运枢纽区块 规划以铁路新南站建设为中心,用地面积约150公顷,将客运南站打造成高效、便捷的铁路、公路、轨道交通、公交零距离换乘的现代化客运枢纽,使之成为集交通、旅游、商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标志性的城市功能区块,提高人民群众出行质量,塑造宁波市城市新形象。
  非成套房改造计划
  土地储备改造方式 厂堂街地块、横河街地块、西河街地块、孝闻巷地块。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式 南郊路地块、尚书街地块、文昌街东侧地块、秀水街地块。
  市场化运作改造方式鄞奉路地块、月湖西区。
  增配改善改造方式 广仁街地块、解放南路18弄1号、南永宁巷地块、孙文英小学扩建地块、紫金小区内部分。
  “城中村”改造
  区内尚未改造的旧村有联丰村、双杨村、西成村、姚丰村、后孙村、震丰村、望春桥村和段塘村等。规划从物质形态的改造入手,建设现代文明社区,成为与城市相融合的城市社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实现农村城市化。
  统一规划 依据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和村民安置需求,实行统一规划、布点,合理安排村民住宅安置地块。打破原村行政界限,采取集中联建,与城市配套设施实现共享。按城市住宅小区标准进行安置地块建设,原则上采取就地安置或就近安置。需要异地安置的择优选取,减少拆迁矛盾。
  分步实施 重点改造城中村,按旧城改造要求操作,采取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实行全部拆除、整体改造。对城乡接合部的城边村,结合城市拓展及时消化,尽可能提前安置,合理解决困难户问题,实行延续发展、逐步改造。
  第二节 规划实施
  天一广场
  天一广场东起车轿街,西至开明街,北沿中山东路,南临药行街,总占地面积19.60公顷,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城市绿地3.56公顷,是国内一流的融休闲、商贸、旅游、餐饮、购物为一体的大型城市商业广场。天一广场包括10个大型商业区和1个中心广场,占地面积3.50万平方米,有景观水域面积6000平方米,设有总长200多米、最高喷水40米的音乐喷泉和高20米、宽60米的大屏幕水幕电影。所有建筑沿中心广场环形布局,南北以中山路口为轴线呈对称分布,西南斜轴线从开明街路口直通三江口。天一广场有亲水、绿色和现代三个主题,绿化率达32%。
  鼓楼步行街
  鼓楼步行街是集商业、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南起鼓楼,北连中山广场,东至军分区驻地,西抵呼童街,总占地面积3.65公顷,总建筑面积6.70万平方米。商城以公园路为主轴线向两旁延伸,形成多重空间,并采用连廊、过街阁道和天桥,将8幢两层建筑连成一体。牌坊、石桌、石椅以及中国园林式的绿化布置,形成传统街市的独特风貌。两旁商店仿宁波传统建筑风格,小青瓦双坡屋面,风火马头墙,精细外墙木装饰,既具有宁波传统商业街风貌,又具有强烈的历史文化感。
  城隍庙步行街
  宁波府城隍庙又称郡庙,历来就是商贸活动的场所。20世纪80年代,庙中辟为商场,后来大门至大殿设经营具有地方特色风味小吃的美食城,又在四周建成传统建筑风格的城隍庙商城、亚细亚商城、商业步行街等,形成了布局完美的城隍庙商贸休闲步行街区域。城隍庙步行街与天一广场相邻,两者成一片,成为宁波市最具影响与辐射力的集商业、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美食于一体的商贸区域。
  月湖改造一期工程
  工程范围西起共青路、偃月街,东抵镇明路,北起迎凤街,南至三支街,总面积28公顷,其中水域面积7公顷。以“整治湖水、以绿为主、恢复景点、逐步完善”为宗旨。市政工程项目完成环湖“七路一桥”改建,改造道路7万平方米,完成环湖污水截流及河坎整修,月湖相关水系清淤除障。园林绿化项目完成月湖园中园建造,重点对柳汀、雪汀、芳草洲、芙蓉洲、月岛、竹屿、菊花洲、松岛、花屿、烟屿等“月湖十洲”景点进行各具特色的铺绿设景。文物保护项目完成修缮宝奎巷、银台第、大方岳第等优秀古建筑附属工程11处。
  月湖西区
  月湖西区保护改造规划用地位于宁波老城区西南,保护规划确定为历史街区。地呈南北方向展开的长条形,东临月湖,西濒护城河,南接火车站,北依中山路,柳汀街从中东西向穿过,面积54.30公顷。月湖西区为宁波老城区现存最大一片历史街区,拥有众多文化遗产,其中包括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天一阁”。规划确定月湖西区用地功能定位保持以原有居住为主、兼具城市文化活动和商业活动的综合性功能。在空间结构上,保持“二个中心、外环一轴、多元节点”,确定月湖西区北端的民居群落和南端的文化商业综合体两个中心,建成近代建筑文化展示区、城墙遗址公园、商业文化休闲娱乐综合体、传统文化展示区、马衙漕芳草洲休闲活动区、偃月街北端街头绿地等。在整个规划用地范围内限制汽车通行,加强步行系统。
  火车南站
  2006年9月进行《宁波市铁路客运枢纽站及周边地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将对宁波火车南站进行大规模改造,建成中心城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在形态、技术、设计理念等方面达到全国一流水平。铁路宁波站为萧甬铁路末端,现有月台3个、轨道5条,候车室及票房等站房面积2900平方米,日进出客车24对,年发送旅客800万人次。随着甬台温铁路、杭甬客运专线和远景规划沪甬跨杭州湾铁路、甬金铁路引入,始发客车和通过客车将大量增加。预测2015年旅客发送量将达到1350万人次,2020年达1900万人次。根据规划,改建后的宁波站将有站房5万平方米,比改建前扩大16倍多,月台增至8个,站场轨道增至14条。规划地下部分是改建亮点之一,下二层、下三层为地铁。下一层为地下集散厅,面积1.30万平方米,作为进出站旅客换乘场所,实现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市区公交以及出租车、社会车辆等多种交通方式的“零换乘”。
  镇明路
  镇明路位于月湖景区东缘,是宁波古城历史文化街区重要组成部分。区域设计范围北至中山路,西至镇明路,东南至解放南路,总用地面积58公顷。设计目标为月湖景区配套服务的公共设施,集餐饮、旅馆、娱乐、办公、书画廊、文化旅游、特色商店于一体,区域总体发展定位为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内涵深厚、配套功能齐全、以发展旅游和文化为中心的综合街区。
  宁波中山路
  规划项目范围东起东外环路,西至绕城公路,全长12千米,规划面积300公顷。境内为东起东门口西至绕城公路一段。规划内容包括:完成中山路总体城市设计方案,重点对城市空间形态、建筑风貌特色等进行设计研究,提出不同类型区段及建筑设计和改造整治方案的范例与规划设计导则,完成中山路重要区段、主要道路节点、交叉口、中心公共广场的总平面设计及新建或改造主要标志性建筑的概念性设计方案。
  和义大道
  和义大道项目是三江文化长廊的核心组成部分,市重点工程项目之一。项目位于和义路沿江边至解放桥边,总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以规划中的开明桥为界划分1号地块和2号地块。根据设计方案,和义大道项目1号地块占地3.80公顷,总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配置宁波万豪酒店、宁波万豪中心等国际五星级酒店和国际甲级写字楼。2号地块工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为沿江的商业休闲区,将引入各种世界著名品牌来此经营,配合绿化、景观、滨水等特点,打造城市新的商业亮点。1号地块万豪酒店·万豪中心于2008年建成开业。2号地块于2006年度完成全部拆迁工作,并完成设计方案,2007年开始施工建设。
  第三节 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始自民国9年(1920)鄞县的宁波市政筹备处。16年(1927)析鄞县城厢设宁波市,成立市政府工务局。20年(1931)撤市复县,由县政府建设科负责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1月市人民政府设实业局,次年改建设局,1957年改为城市建设局,1978年成立市城市建设规划处,1985年改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1996年5月成立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
  1995年8月,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发布《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6年4月起施行,分别于2004年、2006年两次修改。条例内容分为总则、城市规划制定、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凡海曙区规划区内建设必须遵守这一条例。1998年11月,市规划局发布《关于启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通知》,1999年2月起正式施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作为施工依据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凭证之一,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后到发证单位换取。1998年下半年开始试行《宁波市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规定》,1999年1月全面实施。2000年7月实施经修订后的《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在规划间距上把原按日照时间为主的理论操作改为明确的建筑间距控制,其中南北向条式多层住宅间距为建筑高度的1.10倍,新区不小于1.25倍。2002年8月,市政府发布《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2002年10月施行。其中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006年10月起,在市区范围内,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全部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区管辖范围内城市规划管理行政处罚权划转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2005年7月,市规划局制定《宁波市规划局推行“阳光规划”的实施意见》,实施规划公示制度。规定有关分区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在项目批前(批后)需向市民公示,听取利害相关人的意见和建议。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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