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立春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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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唯一号: 112534020220000129
专题名称: 宁波市江北区立春习俗
文件路径: 1125/01/object/PDF/1125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874.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农时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是立春,如与正月初一同日则称“重春”。一年有两立春为两头春,一年无立春为瞎眼年,忌婚嫁。旧时立春当天,知县从县衙至社坛祀芒神、土牛,然后下田扶一下犁把,举行试耕仪式,以示劝农,重视农事,祈求丰收。届时,雇一乞儿穿官服,令其坐在翻向的八仙桌上,由兵役抬着,跟在知县后面,称为“春官”,故俗谚“叫花子做春官,亦有一日”。百姓以艾草拌和米粉做春盘、春饼,饮春酒,谓之“接春”、“闹春”,祈求好收成。是日,祀神拜佛,互说吉利话,不打骂小孩,忌发生口角,忌打破碗盏,以求太平。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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