荪湖村

知识类型: 地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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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江北区地名志》
地理名称: 荪湖村
唯一号: 112533020220002144
文件路径: 1125/01/object/PDF/112510020220000028/001
起始页: 0481.pdf
地名类型: 居住区
层级分类: 村庄
结束年代: 2014年
隶属: 洪塘街道
辖区: 应家;王家;方家;费家

参考方位

位于洪塘街道办事处驻地北3.6千米处。

介绍

荪湖村(SūnhúCūn)原位于洪塘街道办事处驻地北3.6千米处。东起洪荪公路,南至都市农业园区,西至观庄村,北与镇海区汶溪交界。村委会驻应家,以区域内的荪湖得名。辖应家、王家、方家、费家4个自然村,原有村民460户,1047人。主要由应、王、方、费等大姓组成。荪湖,光绪《慈溪县志》记载:溉田甚广,因湖多香荪,故名荪湖。民国初之前,属慈溪县西屿乡右上午里八都一图。民国二十五年(1936)属洪塘镇。民国三十五年(1946)属洪塘乡,称第九、十保。1949年12月废除保甲制,建立村委会。1950年2月属鞍山乡,称七、八联村。1953年为鞍山高级社。1954年10月划归余姚县。1956年3月属鞍山乡,称鞍山一社。1958年10月属东风人民公社。1959年1月改属慈城公社鞍山管理区,当年11月划归庄桥人民公社。1960年10月划归宁波市。1961年5月属洪塘公社,称红湖大队。1981年称荪湖大队。1983年公社改为乡。1984年建立村委会。1992年5月乡镇合并后,属洪塘镇。2004年7月属洪塘街道。2010年应家村拆迁。2011年费家村整体拆迁。2014年王家、方家两个自然村整体拆迁。村内有市级文物保护点莲花庵遗址。通338路公交车,设有停靠站。

知识出处

江北区地名志

《江北区地名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志记述的内容,包括经济机构实体、地理环境实体、自然风貌实体、民间村落、人文古迹等诸方面,以追溯地名的由来、演变、内涵、所在位置、归属为主要内容,把地名的现状与社会的发展融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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