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汉荡妇同卧一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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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858
颗粒名称: 野汉荡妇同卧一室
分类号: K295. 53
页数: 1
页码: 3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记忆江北——旧闻录中社会篇的情况,介绍了慈溪小东门花园弄住民毛福根娶得吴顺娣为妻,嫌夫丑与野汉密会,野汉荡妇同卧一室,懦夫惧内挟衣出诉的相关内容,记录于《宁波日报》 1948年3月10日。
关键词: 宁波市 记忆江北 旧闻录 野汉荡妇

内容

懦夫惧内挟衣出诉
  (正义社慈溪讯)慈溪小东门花园弄住民毛福根,现年四十岁,于二年前娶得吴顺娣者为妻,吴年才廿五岁,夫妇初尚和睦,讵近来顺娣装饰入时,嫌夫岁大貌丑,颇不称意,乃姘识裘墅一保队附夏某者,为顺娣母吴王氏之干儿子,与顺娣作姐弟相称,迩来过从密切,于月之六日晚,乘福根戏赌未归,夏某公然宿于其家,迨福根夜半回家,见夏某与其妻同卧,不觉愤然,因问何人,妻答“是吾阿弟”,福根向来惧内,不复敢言,乃于同室另铺一床睡觉一室之间,福根孤裘独卧,一对野男女,却一夜猥亵,福根无可再忍,翌日起来,将男女之衣袴挟之而出,投诉岳母吴王氏及就地保长俞阿毛,而夏某则趁机脱逃矣。后由俞保长出门调解,由夏某请菩萨,并负担福根应付出之壮丁安家费一部分,一场桃色风波,于此了结云。
  ——《宁波日报》 1948年3月10日

知识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记忆江北——旧闻录》

本书《记忆江北——旧闻录》收录了综合篇,政治篇,经济篇,文化教育篇,社会篇和人物篇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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