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詹竹农风流艳迹留白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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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812
颗粒名称: 校长詹竹农风流艳迹留白沙
分类号: K295. 53
页数: 2
页码: 349-3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记忆江北——旧闻录中社会篇的情况,介绍了校长詹竹农风流艳迹留白沙,女教员香闺里寻获校长口角恼羞动怒互殴成伤的相关内容,记录于《上海宁波日报》1933年12月31日。
关键词: 宁波市 记忆江北 旧闻录 校长詹竹

内容

女教员香闺里寻获校长口角恼羞动怒互殴成伤
  宁波通讯社云,本埠白沙扶轮小学,向为京沪沪杭甬两路路局所设立,本年暑期开始划归铁道直辖,当时一般教职员咸感饭碗问题发生危险,曾向局与部作种种之请求,结果,铁道部以办学贵在熟手,仅将各校校长更换,至其他教职员仍予一律留用。本埠白沙扶轮小学,教职员之留用者,有沈墙基、周诗贞等十人,新任者为代理校长詹竹农及事务员袁子英二人。该校在未经铁道部接管以前,一似无人监察者然,诸事敷衍,自部派校长接班后,稍有顾忌。然而借端滋事,已层出不穷,乃校长詹某亦颇不自爱,竟有与梅花女教师周诗贞发生苟且行为,且悉该女教师无自知学识浅薄,每虞饭碗不能稳固,既承校长垂爱,一拍即合,况同事中对该校长本好感,今则得此良机,岂肯错过,设法侦查奸合场所,遂于本月念六日晨五时至周诗贞家中捉奸。兹探志之于后。
  事前布置该校教职员悉校长自与周发生恋爱后,早存捉奸之伏线,因该校校舍狭小,故教职员向在校外租屋为宿舍,校长詹某与事务员袁某则租中白沙公安局派出所对面为宿舍,其他教职员则均各自为政,而校长宿舍之旁,适为铁路工人之工房,于是彼等遂联合工人为眼线,如校长不在宿舍住,则以终夜点灯为号,一面买通周之房东,晚间一遇敲门,嘱其即开,布置就绪。
  黎明捉奸本月念五晚,詹某应约,续往叙欢,事为工人所悉,终宵灯光,分外明亮,至二十六日黎明五时许,教职员及工人十余人先至站之宿舍中,询事务员以校长何住,答赴宁波,彼等以其狡猾,即饱以耳光数下,蜂拥至周诗贞家,由房东开门,直捣香巢。该詹某在有夫之妇之妆阁,不自知理屈,出言不逊,由口角而互殴受伤,一面逼令移交学校钤记,勒写服辨,责令离校,至学校一切行政教育事务,书面委托彼等代办,始予了事,否则将予以更严厉之手段对付。詹某以事出无奈,遂书各种笔据并当即回校,将钤记文件移交,快快离校,至铁路医院验伤,由医官证明伤势,并嘱赴光华医院休养,事后呈部请示。
  詹某以受此奇耻大辱,心有未甘,且以周某已在法定年龄以上(约三十岁)并已出嫁,以被等为无礼,即须捉奸,亦须由彼亲夫,因之除快邮代电呈部请示外,尚拟向法院告诉,大有情甘两死俱败,必设法报复。事为该校教职员所悉,以为万一詹某之计划实现,于彼等将亦有所不利。
  挽人说项遂相约挽郑某者为之说项,结果由全体教职员签名致函詹某,情原将校钤等交还,挽留回校主持,词多悔过之意,惟请其勿向法院诉讼,詹某亦以为彼等如此,已允所请,一面静候部令,一场情夫风波,未知铁部将作如何之判断,容探续志。
  ——《上海宁波日报》193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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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江北——旧闻录》

本书《记忆江北——旧闻录》收录了综合篇,政治篇,经济篇,文化教育篇,社会篇和人物篇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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