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无人道之家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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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660
颗粒名称: 惨无人道之家庭
分类号: K295. 53
页数: 2
页码: 254-2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记忆江北——旧闻录中社会篇的情况,介绍了惨无人道之家庭,童养媳之祸如此的相关内容,记录于。
关键词: 宁波市 记忆江北 旧闻录 童养媳

内容

童养媳之祸如此
  慈溪城中雷家巷有小名来顺者,无力娶妻,领有童媳,年岁九岁,惟来顺之母,性情暴戾。夏正三月廿四日,曾将该童媳痛殴一顿,至二十六日,忽报童媳失去,鸣锣找寻,了无踪迹,不意伊邻人行经坟地,闻有呻吟之声,急促媪一同往觅,果有一赤体女孩在坟洞中,由媪抱之而回,诡云尚存一息,行将觅医,不料邻人一蜇身间,该媪声称其媳已死,于是事渐传播,为岗警所闻,即将该媪扭局,一面报告县署,由吴承审员于初五日上午勘验,见头颅已破,臂折膊断,确系该媪凶殴所致,断非初四日始死也。现已经县署讯问二次,而该媪矢口不认有虐待凶殴等事,一般舆论,以为该童媳年只九龄,当无其他致死原因,苟非该媪虐待,何致惨毙。兹据确实消息,该女之母,亦经县署传到讯问,据供该妇于去年曾备洋六元,向来顺阿娘欲将其女赎回,来顺阿娘不肯,谓须将饭钱如数偿给,始得领去。该妇因为人帮佣,有时且行乞营生,无力偿愿,只得空手回去,不意来顺阿娘,从此怀恨于心,而竟惨遭毒手,则来顺阿娘之姿戾凶恶,非但法之所难容,抑亦神人之所共愤,非严惩不足以寒泼妇之胆,杀一人而能救无数之童养媳,虽慈善如佛,亦必乐为之也。
  ——《时事公报》19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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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江北——旧闻录

《记忆江北——旧闻录》

本书《记忆江北——旧闻录》收录了综合篇,政治篇,经济篇,文化教育篇,社会篇和人物篇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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