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民自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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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22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村民自治
分类号: D648.3
页数: 2
页码: 1902-1903
摘要: 本节讲述了宁波市江北区1949年到2008年农村开展的村民自治工作情况。
关键词: 社会文明 教育 江北区

内容

1949年后,在农村废除国民党时期实行的保甲制,一度组织农民协会,行使村行政权力。1950年1月,取消村一级政权;7月,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选举产生乡(行政村)人民代表,并在村人民代表中推选代表主任以联系群众,推行政令。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城乡普遍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原乡以下的行政村、村民小组由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所代替。“文化大革命”中,建立了公社革命委员会和生产队的革命领导小组,其成员都是由当时的革命组织委任,非选举产生。1983年政社分设,开始恢复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1987年11月,全区128个行政村进行第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共选出村民委员会主任128名,委员512名。1990年春,全区各村进行换届选举,其中15个村进行了第二次改选。全区登记选民有50771人,45565人参选,参选率达98.74%。此后每隔三年,全区所有的村民委员会都进行了换届选举。2008年进行第八届换届选举,也是江北区第二次全面实行“无候选人直选”,圆满完成率99%,选民参选率97.6%。共选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229人,平均年龄48.8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9.8%,党员比率72.9%。其中,实行村民小组(户主)会议无候选人直接选举村民代表的村,从上届的不到20个增加到86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6.9%。村民代表选举竞争激烈,更替率高达1/3;委托选举的人数仅占选民总数的8.6%促进了公平竞争,实现了“和谐选举”。
  1991年,江北区在费市乡上邵村试点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次年在全区全面铺开。1993年撤、扩村,全区行政村由1992年的128个逐步撤并为1995年的110个。1998年起,重点改为村级财务整顿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村都按月或按季上墙张榜公布。1999年,全区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村建立村民小组,选出了739名村民小组长和3684名村民代表。是年,甬江镇被评为市级村民自治模范乡(镇)。2000年,庄桥镇、洪塘镇、慈城镇获此荣誉;江北区被评为浙江省村民自治模范区。2003年,庄桥镇又被评为宁波市村民自治模范镇,庄桥镇东邵村和上邵村、甬江镇孔浦村、慈城镇五星村、洪塘镇横山村被评为宁波市村民自治模范村。2007年,区委、区政府评定甬江街道、庄桥街道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街道(镇);另有47个行政村被评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村。2007年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达标的单位新增38个行政村。2008年度第三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达标的单位有12个行政村。此外,江北区被评为2006年度宁波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区。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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