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民参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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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2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民参政
分类号: D648.3
页数: 1
页码: 1902
摘要: 本节讲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在基层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采用了质询会的方法发扬民主,鼓励公民参政。
关键词: 社会文明 教育 江北区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初,江北区在基层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采用了质询会的方法发扬民主,鼓励公民参政。即在每次社会物质分配对象的界定和分配政策的制定,单位重大事务的决定,重要事情的处理前期,邀请村(居)民代表参与决策,接受群众的质询,听取群众的看法和各种不同的利益表达,然后再提到村(居)民大会或代表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江北区率先在甬江街道建立了以党员村民(社员)代表接待室为主要载体的村民利益对话机制。确定每星期三或星期四,在各村的村民委员会办公点,选派几名党员和村民(社员)代表接待来访村民,负责听取村民对本村各项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记录在案,并由接待的党员、村民(社员)代表提出初步解决意见后,报村两委和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两委会每次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必须通报村民反映的意见、建议和处理意见。这一办法的推行,使村民有了合法、有效、通畅的利益诉求和沟通渠道,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004年12月,江北区率先在甬江街道孔浦村建立了优秀村民代表评选制度。每年在年终村民代表会议上,由村民代表对一年来代表职责行使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按得分高低确定前五名为优秀村民代表,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组织优秀村民代表到各村巡讲如何履行村民代表职责。同时,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村民代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印发了《江北区村民代表培训读本》,内容涵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经济发展、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和谐农村建设等六大方面。庄桥街道上邵村,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制、重大事项公示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还建立健全村民情恳谈会和民主听证会,以保障村民的“参与权”,被评为宁波市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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