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编 社会文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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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219
颗粒名称: 第四十一编 社会文明
分类号: D648.3
页数: 24
页码: 1895-1918
摘要: 本编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在2002年成立了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村民代表的村,2008年已占行政村总数的86.9%,村民参选率高达97.6%。社区居委会的直选率在2007年也达到了89.5%自1981年起,江北区先后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五好”墙门、“文明村(镇)”、“文明居民区”、“文明城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关键词: 社会文明 教育 江北区

内容

社会文明涉及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行政服务和机关效能建设、村民自治、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江北区从1999年开始出台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对其范围、内容、公开形式、实施步骤、监督形式、工作要求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已步入了信息化、法制化的轨道,并于2002年成立了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村民代表的村,2008年已占行政村总数的86.9%,村民参选率高达97.6%。社区居委会的直选率在2007年也达到了89.5%自1981年起,江北区先后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五好”墙门、“文明村(镇)”、“文明居民区”、“文明城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一章 政务环境建设
  第一节 政务公开
  工作概况
  1999年,江北区出台了《关于镇(乡)人民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关于街道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2004年,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宁波市江北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公开形式、实施步骤、监督形式、工作要求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公开范围由行政机关办事程序拓展到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公开的形式,采用网络、电子触摸屏、电子阅览室等方式,区政府及下属各部门大多成立了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建立和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代表本级政府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区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经过多方征集意见后,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定期向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各阶段主要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0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后,江北区政府的组织、工作措施迅速到位,同年底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区政府办文秘科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和分工,形成了由常务副区长领导,办公室分管主任负责,政府办公室(文秘科)具体贯彻实施,区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体系。同时要求各街道、各部门上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工作人员,健全工作网络。全面完成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梳理及网上加载工作,网上政府信息基本做到实时更新。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及配套设施。至2008年底,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且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制度建设
  江北区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包括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等。2005年3月,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2007年后,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通知》、《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主动公开发布审核把关的意见》,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予以主动公开,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重新设计了文件签发单,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加了“信息公开”一栏,其中包括公开方式、不公开理由、公开时限、公开理由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内容,使信息公开的程序更加规范、有序,避免了不能公开的信息的公布。2008年6月,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的规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同年9月制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若干规定。11月,区政府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江北区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同时,为使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江北区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制定申请公开的流程图及受理结果告知书,各单位也设立各自的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为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江北区设置了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3个公共查阅场所,并配备电子触摸屏等配套设施。
  公开数量
  至2008年底,江北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0条,其中历史类信息,2003—2007年1072条、2008年1748条。公开的政务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86条,占38%;业务类信息1466条,占52%;便民服务类信息268条,占10%。
  公开内容
  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江北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实施江北区小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等。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等方面的信息。有《关于印发江北区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江北区妇女发展规划的通知》、《宁波市江北区新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07—2010年)》、《江北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等。
  各单位月度、年度的工作安排及总结。有关工作的推进、进展和完成情况;主要领导的重大活动和重要讲话;政务动态及政府建设方面的信息,其他工作信息(招商引资、土地管理、社会治安等)。
  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措施。主要有台风、防汛的预报及防范措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信息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警示信息、预防措施、专项治理措施。
  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有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续办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手续办理、再就业援助补贴办理程序和灵活就业证办理等信息。
  户籍、婚姻、生育等方面的信息。主要有公民姓名、出生日期和民族项目变更申请;考入重点大学和重点中学的独生子女奖励;外出育龄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结婚登记补领婚姻证(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等信息。
  企业设立变更、年检年审、立项申报等方面的信息。主要有营业单位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注册登记、宁波市福利企业年审办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等。
  全区各街道(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概况。包括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形式
  首先是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建立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上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街道镇、部门信息公开”子栏目查阅全区各街道(镇)、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直接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此外,还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以上栏目构成一个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公众快捷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一个非常重要的窗口。其次是公共查阅点。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3个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分别配置3台电子触摸屏,并放置信息阅览架、江北区政府及江北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供公众查阅。区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中,还提供部分相关内容现行纸质文件的查阅。再次是新闻发布会,2005年,江北区设立新闻发言人,并建立相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这个信息发布平台,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更好地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务、了解政策,并通过媒体的反馈意见,便于政府及时地调整政策,从而提高公共政策的质量,让决策更具科学性、针对性。此外,部分区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建立本单位的政府子网站,公开与公众切身利益有关的便民信息;部分部门、单位还在自己的办事服务大厅里公布相关的信息。另有《新江北》、江北有线电视等媒体公开部分政务信息;各部门(单位)通过印发宣传册,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第二节 依法行政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改废
  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江北区政府及下属各部门贯彻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措施,也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之一。2000年,区政府明确规定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范畴的,必须经区法制办审核后才能公布实施。文件签发公布后,按期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交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文本和制定说明等材料,做好备案工作。2006年,区政府出台了《江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05年10月以来,江北区共制定了3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备案,经审查合法有效,可以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每年,区政府都会把已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文放到区政府外网上公布,供公众查阅。从2008年起,还严格做到每出台一份规范性文件,即在30日之内报区人大备案,提供备案报告、制定说明、文件正本及其他相关材料,自觉接受区人大审查、监督。
  区政府办公室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府相关规定,定期对已发布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以保证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异议、修改、废止和清理制度,对实施满1年的规范性文件展开评估,及时处理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逐步完善政府法制机构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机制,切实提高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行政执法监督
  2008年3月,区政府制定了《江北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处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区法制办和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受理、处理和监督工作,坚持公正、便民、高效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区法制办还会同区监察局每年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及做法。在历年多次执法检查中,江北区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了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相关执法人员严格、文明、公正执法,执法水平情况良好。
  第三节 行政服务与机关效能建设
  行政服务
  2002年12月,区政府设立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在白沙路1号,其主要职能是办理境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各类批准文件、证、照,以及提供相关服务事项等。该部门是区政府负责审批管理工作的派出机构,内设行政办公室、业务科和督查科。至2008年,中心管理层实有人员6人,其中3人为行政编制、3人为事业编制。配备正、副主任各1人,正、副科长共3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全区有21个部门和单位进入中心办事大厅,共设立审批(许可)、服务窗口23个。目前可办理行政审批(许可)、核准、服务等综合性事项198项,其中审批事项25项、核准事项137项、服务事项36项。至2008年底,中心平均每个工作日收件104.1件,办结103.97件,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98%;接受并解答群众咨询28人次/天;收到服务对象评议表23988份,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总满意率分别达到
  99.8%和99.97%。
  机关效能建设
  2004年3月,区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成立,与96178廉政投诉中心合署办公。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原则,全年共受理投诉107件。次年受理投诉74件,办结率100%。2006年,全面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示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和民主监督等制度。以“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为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千家企业评机关”活动,组织千家企业对全区37个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评议。还聘请廉政(效能)监督员,运用“廉情直通车”载体,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96178廉政(效能)投诉中心网络成员单位扩大到39个。全年共受理有效投诉57件,其中效能投诉50件、非效能投诉7件,受理来人、来电咨询190人次,帮助解决问题34个。2007年3月开展以“弘扬优良作风、争创新业绩、建设新江北”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年共编印简报35期,其中7篇信息被省、市“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录用,《反腐败导刊》、《宁波日报》等报刊对江北区“作风建设年”活动均有报道。在这次活动中,江北区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是年,开展了以“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为重点的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活动,区、街道(镇)领导班子和区直各部门党政领导共有93人下村(社区),进行为期3~5天的蹲点调研,区委主要领导的蹲点日记发表在《高管信息》上。千名干部开展“当一天基层干部、记一篇民情日记、访一批农户、理一个难题、帮一个困难户、过一次组织生活”为内容的“六个一”活动。还开展了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活动,全区144家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及8个街道(镇)行政服务中心参评,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创优。机关作风民主评议活动也有序展开,全区47家区级机关部门(含市垂直管理相关部门)分3个类别列入评议范围,12个层面1871名代表到现场参加集中评议,各类前三名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后三名单位由区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是年,共推出了惠农支农项目30个;现场受理群众咨询投诉154项;领导蹲点,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75个,落实发展资金665万元,发放困难群众慰问金71210元。96178廉政(效能)投诉中心全年受理各类投诉43件,办结率100%。还聘请了4名江北区首批特邀监察员,先后6次对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特别是执行“四条禁令”、上班时间炒股等行为进行暗访,通报批评2人次,口头告诫6人次。第二章 基层民主建设
  第一节 公民参政
  20世纪90年代初,江北区在基层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采用了质询会的方法发扬民主,鼓励公民参政。即在每次社会物质分配对象的界定和分配政策的制定,单位重大事务的决定,重要事情的处理前期,邀请村(居)民代表参与决策,接受群众的质询,听取群众的看法和各种不同的利益表达,然后再提到村(居)民大会或代表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江北区率先在甬江街道建立了以党员村民(社员)代表接待室为主要载体的村民利益对话机制。确定每星期三或星期四,在各村的村民委员会办公点,选派几名党员和村民(社员)代表接待来访村民,负责听取村民对本村各项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记录在案,并由接待的党员、村民(社员)代表提出初步解决意见后,报村两委和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两委会每次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必须通报村民反映的意见、建议和处理意见。这一办法的推行,使村民有了合法、有效、通畅的利益诉求和沟通渠道,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004年12月,江北区率先在甬江街道孔浦村建立了优秀村民代表评选制度。每年在年终村民代表会议上,由村民代表对一年来代表职责行使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按得分高低确定前五名为优秀村民代表,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组织优秀村民代表到各村巡讲如何履行村民代表职责。同时,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村民代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印发了《江北区村民代表培训读本》,内容涵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经济发展、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和谐农村建设等六大方面。庄桥街道上邵村,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制、重大事项公示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还建立健全村民情恳谈会和民主听证会,以保障村民的“参与权”,被评为宁波市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第二节 村民自治
  1949年后,在农村废除国民党时期实行的保甲制,一度组织农民协会,行使村行政权力。1950年1月,取消村一级政权;7月,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选举产生乡(行政村)人民代表,并在村人民代表中推选代表主任以联系群众,推行政令。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城乡普遍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原乡以下的行政村、村民小组由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所代替。“文化大革命”中,建立了公社革命委员会和生产队的革命领导小组,其成员都是由当时的革命组织委任,非选举产生。1983年政社分设,开始恢复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1987年11月,全区128个行政村进行第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共选出村民委员会主任128名,委员512名。1990年春,全区各村进行换届选举,其中15个村进行了第二次改选。全区登记选民有50771人,45565人参选,参选率达98.74%。此后每隔三年,全区所有的村民委员会都进行了换届选举。2008年进行第八届换届选举,也是江北区第二次全面实行“无候选人直选”,圆满完成率99%,选民参选率97.6%。共选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229人,平均年龄48.8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9.8%,党员比率72.9%。其中,实行村民小组(户主)会议无候选人直接选举村民代表的村,从上届的不到20个增加到86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6.9%。村民代表选举竞争激烈,更替率高达1/3;委托选举的人数仅占选民总数的8.6%促进了公平竞争,实现了“和谐选举”。
  1991年,江北区在费市乡上邵村试点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次年在全区全面铺开。1993年撤、扩村,全区行政村由1992年的128个逐步撤并为1995年的110个。1998年起,重点改为村级财务整顿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村都按月或按季上墙张榜公布。1999年,全区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村建立村民小组,选出了739名村民小组长和3684名村民代表。是年,甬江镇被评为市级村民自治模范乡(镇)。2000年,庄桥镇、洪塘镇、慈城镇获此荣誉;江北区被评为浙江省村民自治模范区。2003年,庄桥镇又被评为宁波市村民自治模范镇,庄桥镇东邵村和上邵村、甬江镇孔浦村、慈城镇五星村、洪塘镇横山村被评为宁波市村民自治模范村。2007年,区委、区政府评定甬江街道、庄桥街道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街道(镇);另有47个行政村被评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村。2007年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达标的单位新增38个行政村。2008年度第三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达标的单位有12个行政村。此外,江北区被评为2006年度宁波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区。
  第三节 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
  1990年8—9月,江北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第二届选举工作,64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11个乡镇居民委员会分别采取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出居民委员会主任75人,委员449人,居民参选率90%。其后,1994年、1997年、2000年、2004年、2007年均进行了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07年的居民参选率达到93.89%;38个社区中有34个进行了直选,余下4个社区均为新建的农民安置房小区或刚交付入住率不高的小区;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直选率为89.5%。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主任48名,委员216名,平均年龄为39.2岁;其中,党员106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63名。全区还选举产生了809个居民小组,1628名居民代表。全区16个农村居民委员会采取代表选
  图41-2-1 公民参与选举举的方式进行换届工作,共选举产生主任16人,委员32人,居民代表375人。
  1994年,孔浦街道绿梅居委会被浙江省民政厅评为省级示范居委会,文教街道范江岸等4个居委会被评为宁波市先进居委会。次年起全区分三级开展居委会建设达标升级活动。1997年,宁波市民政局命名白沙街道的北站、草马、新马,中马街道的封仁、范家边、槐三,孔浦街道的绿梅、文汇、紫竹,文教街道的范江岸、大闸等11个居委会为一级居委会。1998年,江北区民政局评定孔浦一村、西管、红梅、后马、大庆、新凉、隆兴、育才、浮石、北郊等24个居委会为达标二级居委会。2001年,文教街道的双东坊、孔浦街道的绿梅与中马街道的槐树被命名为“浙江省示范社区居委会”。2002年,大闸、育才、红梅、孔浦一村、桃源、正大、新马通过宁波市文明社区的考核验收。2003年,江北区投入174万元建设精品社区3个(育才、红梅、槐树),重点社区2个(双东坊、绿梅),文明社区4个(咸宁、白沙、百合、白杨)。
  2004年,区委、区政府统一以区级“温馨社区”的创建内容为依据,每年对社区居委会只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考核和评议活动。2006年,有35个社区实现了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电脑数字联网。2008年,经专业的市场调查研究咨询公司进行群众满意度评估,36个参评社区中有21个社区获得80分以上,成为市级现代化和谐社区。其中,孔浦街道的绿梅、文教街道的北岸琴森、白沙街道的白沙与庄桥街道的广厦社区成为省级现代化和谐社区。第三章 思想道德建设
  第一节 理想信念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江北区有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朱贵祠、庄桥革命烈士陵园和外滩历史文化街区;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慈湖烈士
  陵园、金沙岙战斗遗址、华尔被击毙处。每逢“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节日都会组织举行入党、入团、入队宣誓,或重温
  誓词,、主题班队会等活动,年接待参观者近3万人次。1998年4月起,江北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周活动。江北区关工委、老干部局、共青团、教育局、新四军研究会等单位多次开展“老青少同祭革命先烈”活动,开展到庄桥、慈城两地进行清明扫墓、组织学生学习《江北英烈传》等革命读物等活动。2006年4月,在江北区老外滩举行以“知荣明耻,激扬爱国情怀”为主题的宁波市暨江北区第12个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2007年4月,由江北区委宣传部和慈城镇共同主办的“看千年古镇,扬爱国情怀”江北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在慈城镇举行。
  专项教育活动 1987年4月29日江北区团委、妇联、总工会、文化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联合举办“理想、追求、贡献”联谊晚会,。1989年,江北区团委开展“做艰苦奋斗先锋,创九十年代新风”的主题活动。此外,还结合立足岗位,开展了“义务劳动献一工”、“我为企业排忧解难”、“九十年代开门红”等活动,建立定期的“义务劳动日”、“星期六义务劳动”等制度。20世纪90年代,区团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以“学雷锋,树新风,做四有青年”为主题的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建立学雷锋小组、青年服务队,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人好事。1994年,“跨世纪青年两大工程”在江北全面启动。2002年,区团委以纪念建团8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2003年,区团委与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联合举行“贯彻十六大,建设新江北”主题演讲比赛。2006年,江北区各级团组织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倡文明,促和谐”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创造、奉献,教育引导青少年知荣明耻,褒荣贬耻,践荣弃耻。
  第二节 社会公德教育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979年起,江北区开展“讲道德、树新风”活动季,此后每年3月5日,江北区都要组织团员青年到车站、码头、大街做好事。1981年,在青少年中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1983年,全区共736个墙门开展“五好”墙门创建活动,其中1个被评为省级先进,13个被评为市级先进,35个被评为区级先进。1984年,全区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1985年开始创建“文明居民区”。1990年起,全区开展“像雷锋那样工作、学习、生活,争当十佳标兵”活动。1998年,开展“社会公德建设年”活动。2002年进行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系列活动。2004年,江北区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我与文明同行”主题活动的意见》。2006年又下发《宁波市江北区文明素质工程实施意见》。2007年,江北区发出《关于在全区开展学习陈吉先进事迹的决定》,号召全区市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向新时期江北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妙山中学学生陈吉学习。2008年,陈吉获得“浙江骄傲——年度人物奖”荣誉称号,并被评为宁波市我身边的文明之星。
  青年志愿者活动 1994年,江北区共建立青年志愿者队伍52支,召集了有技能的青年志愿者980名,开展“重晚情,送温暖”、青少年帮教、植树造林等活动。1995年开展“江北青年志愿者学雷锋行动”200余人上街开展为民服务活动。1997年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联手助万家双老双残家庭,结对服务活动。2000年开展江北区青年志愿者助残结对活动。2002年开展以“自强不息、奉献社区”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全区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达千余人次。2003年举行“你我同心,战胜‘非典’—爱心直通车”进农村,集中开展防非典宣传周活动。2004年3月,江北区成立区志愿者指导中心,下设12个志愿者总队,各总队下设69个服务站。2005年,江北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超过城区人口总数的8%。2006年开展“心灵之约”陪老助老服务周活动,主题是“颐养江北岸,志愿者相伴”。2007年成立“爱心驱动”网络志愿者队伍,通过网络招募吸纳成员200多人,开辟志愿者工作网站——“爱心驱动志愿者联盟论坛”,运用社会化工作模式,扩大江北区志愿者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节 职业道德教育
  从政道德 从政道德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和表率示范作用。1994年,区机关单位团组织以勤政廉洁、强化服务意识为重点,开展“创、做、作”活动。1996年,区工商局开展正行风、树形象的“三好四形象”活动,落实“文明示范窗”、“文明示范岗”。区公安分局开展“尽心尽责做人民公仆、满腔热情为人民服务”公安形象建设工程活动。区城建局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管理、环境卫生等服务内容。1997年,江北区举行区机关职业道德演讲比赛,开展评选人民好公仆、文明机关和文明示范点活动。1998年起,区政府印发了《宁波市江北区1998年行风考评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行风考评验收的对象为卫生、公安、财政(地税)、国税、工商、城建、教育、交通、土管等9家部门。
  工商道德 1987年,江北区开展以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共建活动。客运站进行了“一立、二达、三有、四创、五无”达标活动。咸亨酒店代表江北区饮食行业,参加了宁波市“十业百家”优质服务竞赛。1992年始开展“青年突击队(手)活动”。1994年始,工商财贸系统青年职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个体、私营企业团员开展“良好经营户评比”和“创共青团优质示范岗”等活动。1993—1997年,江北区职工开展了“学、练、比、树”具有行业和企业特色的岗位练兵、操作比武等劳动竞赛。1999年,区公安分局户口证件办理中心获“宁波市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全区共涌现出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3个,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12个;至2004年共有省、市级青年文明号20个。2005年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2006年举行以“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为主题的“双爱双评”活动和以“关爱员工、热爱企业”为主题的“港桥”杯企业文化系列活动。2008年,江北老外滩商贸特色街荣获“浙江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医德 1984年,江北区推出《卫生工作意见》,要求加强对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开展“假如我是一个病人”的讨论。1987年,江北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出台。1988年实行胸前挂牌服务,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公布卫生局监督电话,医疗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1989年起,建立医德档案,进行职业道德考核。1990年开展“学雷锋、学白求恩、争当十佳标兵”和评选优秀护士、“满意在医院”等活动。1991年,围绕“以医谋私、以药谋私、以权谋私”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自交”活动。1993年开展“九十年代医务人员形象大讨论”;区中心卫生院被评为“70岁以上老人一条龙服务”市级先进集体,光明眼病医院眼科获“市级模范集体”称号。1994年开展“动真情、献爱心、文明在医院”活动,制订了江北区卫生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十条规定。1997年,区卫生局印发了《江北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00年,区人民医院与光明眼病医院获“宁波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区卫生局印发了《江北区卫生系统推进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信用建设的实施细则》,并以抗击非典为契机,在全系统内开展“十佳健康卫士”、“十佳白衣天使”的评选活动。次年又印发了《江北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守则(试行)》与《江北区卫生系统行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6年开展“健康使者火炬行动”、“结对帮困助医”、“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2007年为“作风建设年”,注重完善管理制度,实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年度廉洁从医填报制,健全处方、医疗检查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三级履职承诺制度、医生处方管理制度、药事委员会等制度。
  师德 1987年,区文教局开展师德现状调查,组织师德巡回演讲。1989年成立区教工百人合唱团,练唱革命歌曲,陶冶教师情操;首次发放“张成梁教学奖励基金”。1990年组织师德奉献报告团,向全区教师作巡回演讲。1991年,区文教局制订了《江北区教师师德考核量化表》。1995年,区文教局制订了《关于教师职务聘任试行低聘或解聘的几点规定》,以低聘或解聘约束教师的违纪违规行为。1996年建立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1997年印发了《江北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1998年印发了2万余份《告全区中小学学生家长书》,明确了收费范围、项目、标准等内容。1999年开展以“学先进、比贡献、铸师魂、育新人”为核心的师德教育。2001年开展“21世纪我们怎样当教师”的主题活动,创建“师德群体”,建立教师宣誓制度,并建立了暑期师德培训制度。2002年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年”,制订了《关于教师违反师德行为规范的处理意见》,开展“21世纪教师的道德观”大讨论。2006年采用自评、互评、学生评、家长评等形式,将师德考核成绩与教师的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挂钩,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2007年开展关爱弱势群体,关爱教职员工,关怀青少年学生的“三关爱、三创建活动”。
  第四节 家庭美德教育
  1980年,江北区启动五好家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主要针对“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家庭道德严重滑坡的现象,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让中华民族的文明、和睦、友爱的传统美德回到千家万户。1986年,江北区制订了“五好家庭”、“双文明户”联系不和睦家庭制度。至1990年,全区共有“五好家庭”24317户,区级206户。1991年,宁波市妇联、区文化馆、区精神文明办公室、中马街道等6家单位举办了中马街道家庭文化系列活动。1993年,江北区召开家庭文化建设现场会,把家庭文化建设与争创文明楼群有机地结合起来。1994年,江北区开展首届十佳美好家庭评选活动,举行了“中行”杯“美在港城、乐在家庭”文化娱乐大赛。1996年,江北区的五好家庭活动改称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1998—1999年,江北区开展以“家庭与港城”为主题的“星级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月活动,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组织“星级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暨送戏下乡活动。
  2001年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更名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2002年是《公民道德规范》实施年,江北区开展了以“公德进社区,美德进家庭”为主题的公民道德建设一条街活动。2005年5月,江北区组织百个示范岗、百户文明家庭和百名城乡妇女代表,在“5·15”国际家庭日启动了“文明·家庭·新农村”活动暨“巾帼节能行动”,百户文明家庭向全区家庭发出了“知荣明耻,从点滴做起”的倡议。2005年,第三届中国外滩论坛在慈城孔庙举行,以“弘扬慈孝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就如何保护传统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展开研讨。2006年,江北区各级妇联全方位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如“文明·家庭·新农村”主题活动、“家园·环境·健康”活动、“让法律进社区”大型咨询活动、“星级文明家庭”评选、“展循环之美·献巾帼之情”百件废物利用手工制品展示暨义卖活动、“新居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不让毒品进我家”禁毒知识展览、“不让家庭暴力进社区”、“姐妹牵手保村庄庭院整洁”等主题活动。
  至2007年,江北区在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中累计评出五好家庭、双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星级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双合格家庭、学习型家庭、无毒家庭、慈孝家庭、和谐文明家庭等各类、各级家庭4.3万户,其中市级以上2.5万户。文教街道双东坊社区于2006年被评为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社区)。2008年,江北区获“中国慈孝文化之乡”称号。
  第五节 未成年人思想教育
  小学生思想教育
  清末,规定“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学堂把读经课列为必修课,灌输封建礼教思想,并于课堂、礼堂悬挂《圣谕广训》,要求学生遵守。进入民国,初等小学校修身科旨在“涵养儿童之德性,导以实践”,其内容包括“孝悌、亲爱、信实、义勇、恭敬、勤俭、清洁”,以及“对于社会、国家之责任,养成爱群爱国之精神”。高等小学修身科注重卫生、立身、处世、待人之道,培养学生的思想情操,具有国民的品德。民国11年(1922),废止修身科,增设公民、卫生,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规定,“在国民道德之训练上,注重保持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并养成勤劳、节约之习惯,牺牲奋斗之精神”。民国20年(1931),开始实行三民主义教育。多数小学对学生进行“四维八德”(礼、义、廉、耻与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教育。“九一八”、“一·二八”事变后,晋群小学的共产党员教师向学生进行抗日救亡教育。“七七”事变后,不少学校把抗日救亡作为对学生进行德育的重要内容。崇本小学把朱贵抗英、戚继光抗倭的事迹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解放初,各小学对学生普遍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教育。又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进行教育。1953年贯彻毛泽东“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指示,学校普遍开展争“三好”活动。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少先队组织开展了“除四害、讲普通话、绿化植树”三项活动,普遍组织“绿化近卫军”、“少年护林队”。1963年,各校开展了“学雷锋,创三好”活动。老市区各小学组织“忆苦思甜”、“访三老”、“讲三史”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阶级斗争成为德育的“主课”。所有校内外的少年儿童组织改称为红小兵。
  1977年,各学校相继恢复少先队组织。恢复学习雷锋教育活动。1979年,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以及关心集体、遵守纪律、热爱劳动等思想品德教育。1981年始,各小学以“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为思想品德教育中心内容。1983年,普遍进行国旗、国歌、国徽的教育,普遍建立升降国旗制度。1988年,江北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简称“少工委”)成立,在全区开展了“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教育。同年,开始执行国家教委《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向学生进行具体的、系统的教育。至2006年上半年,在全区23所公立小学中,有19所成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学校。泗洲路小学、江北第二实验小学、崇本学校、江北中心小学、庄桥中心小学于2007年被评为宁波市第三批行为规范示范学校。
  1990年,区团委和区少工委确定“学赖宁”活动作为1990年度少先队组织中心工作。1994年始,“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在江北区启动,全区广泛开展了以生存自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五自”教育活动、“启明星科技活动”。中城小学、新马路小学、白沙路小学、江北实验小学被评为全国文明雏鹰假日小队,江北实验小学被评为浙江省“雏鹰红旗大队”洪塘中心小学的周颖被评为全国手拉手好少年。同年,宁波市第一所少年团校在泗洲路小学成立,;宁波市第一所少年法律学校在新马路小学成立。1995年始,少先队组织以理想教育、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了“爱我中华”主题教育活动。江北实验小学少先队获“全国红旗大队”称号,慈城中心小学获“浙江省少先队五自活动红旗大队”称号。1997年,江北中心小学被评为宁波市示范性文明单位和市级红领巾示范学校。1999年,中城小学少先队被授予“全国红旗大队”称号。
  至2001年,江北区校外教育基地已初步形成“一线三基地”的格局。一线是指慈城镇德育一条线,利用镇内现有的太平天国会馆、革命烈士陵园、华尔击毙处、朱贵将军祠及镇内已经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30多处名人古迹,把分散在镇内的教育资源串成一线。三基地是指宁波市素质教育基地——绿色学校、慈城镇五星村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基地、甬江镇农业科技教育基地。
  2004年始,区团委与区少工委共同提出“五彩计划”,旨在“开展五彩教育,度过花季少年”。一是红色教育,以“红色感动”为主题,开展“中国了不起、中国人了不起、做个了不起的中国人”的“三个了不起”系列活动,以优秀诗歌朗诵、主题班会、主题队会、演讲比赛、专题讲座、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等方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二是绿色教育,结合“保护母亲河”活动,进行生态环境意识教育,树立植绿护绿的意识;三是蓝色教育,结合“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增强网络文明意识,营造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四是橙色教育,结合“打黄扫非”行动,以“远离毒品,关爱未来”为主题,开展法制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开展生动直观的禁毒教育;五是紫色教育,以“快乐成长”为主题,在小学中以游戏和活动为主要方式进行心理健康的教育,营造乐学、合群的良好氛围。
  江北区于1989年制订了《中小学生家长须知》,要求家长成为子女的表率。1998年,江北实验小学获浙江省先进家长学校。2001年,区团委配合区教育局、区妇联开展了“知心家庭学校”活动,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亲子活动、家长沙龙、现场指导活动、家长接待日等形式,共同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2002年,中马街道社区知心家庭学校和江北中心小学知心家庭学校成立,为宁波市首创。2005年,庄桥中心小学和宁镇路小学被评为宁波市示范家长学校。2006年,洪塘中心小学、江北实验小学被评为宁波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中城小学、洪塘中心小学被评为宁波市第九批市级文明单位;庄桥中心小学、修人学校、慈城中心小学、唐弢学校、江北实验小学被评为宁波市第五轮示范性文明学校。2007年,江北中心小学少先队被授予浙江省“红旗大队”称号。
  中学生思想教育
  清末,各学堂均“以忠孝为敷教之本”,灌输“人伦道德之要旨”,并进行忠君爱国教育。进入民国,各校注重道德教育,辅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和美感教育,设修身科。但一些中学仍提倡尊孔读经,学生入学先要拜祭孔孟。一些教会学校通过圣经课向学生灌输宗教教义。民国16年(1927)后,各中学相继实施党化教育、三民主义教育,开展“新生活运动”。各中学设教官负责高中军训,设童子军教练负责初中童子军训练。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普遍加强抗日救亡教育内容,在每日升旗、降旗时报告战区情况、战事消息,以及精神讲话,激发学生抗敌救国情绪。
  新中国成立后,中学生思想教育的内容与小学生基本相同。1950年,浙东中学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后称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这是江北区境内最早建立的共青团组织。此后,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在各中学普遍建立。1959年,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学校政治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规定,以共产主义道德和社会发展史等教材以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中学生,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工人阶级的阶级观点、群众观点、集体主义观点、劳动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1962年,宁波市教育局规定中学思想教育内容为:形势和前途教育、阶级和阶级斗争教育、农业为基础和总方针教育、革命人生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文化大革命”期间,以读毛主席语录、背“老三篇”(《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做“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搞“大批判”代替政治思想教育,并把阶级斗争作为学校教育的主课。
  1987年,各校以《宁波市中学生品行规范》进行常规教育,先后有孔浦中学(1997年、2002年)被授予宁波市行为规范达标学校,洪塘中学(2006年)被评为宁波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1991年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加强学生公德教育。先后有修人学校(1999年、2006年)、惠贞书院(1999年)获“宁波市示范性文明学校”称号。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国家教委《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
  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三结合,开拓和发展未成年人的德育工作。
  2002年,各中学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读书评比、“创新”杯少儿健美操比赛、“五小”优秀学生评比,老青少同祭烈士墓、江北区“十佳美德”少年评选,《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学习宣传等活动,促使青少年自觉养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2003年组织开展“小公民、手拉手,讲卫生、强体魄,抗非典、话小康”暑期系列活动。2004年,在槐树公园开展“万名学生描绘江北蓝图”系列活动,通过演讲、绘画、摄影等形式,充分挖掘丰富的爱国主义内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传承“自信、自立、自强、奋斗不息、不甘落后、积极向上”的精神。2006年举办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展示暨《文明三字歌》诗诵会,并将3000册《文明三字歌》和1000册《文明礼仪ABC》送到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和城区各社区。2008年,结合“慈孝文化月”活动,在全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五百五进”活动。一是百户“慈孝家庭”进孔庙;二是百名成长顾问进学校;三是百条家教格言进万家;四是百场公德宣讲进社区;五是百个家长课堂进农村、进社区,为青少年的茁壮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第四章 文明和谐创建
  第一节 文明创建活动
  创建文明城区
  1996年,《江北区创建港城文明实施意见》出台,主要抓好育人工程、基础工程、“窗口”工程、平安工程、文化工程、形象工程、绿化工程、净化工程,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把宁波建设成为具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特色的城市。2003年,江北区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及8个专业组。区委、区政府联合制订了“江北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工作方案”与“江北区创建浙江省文明城区活动工作方案”。随后又调整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文明城区活动领导小组及各专业组名单,分别为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专业组、城市经济与城市发展专业组、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专业组、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专业组、科技教育与文体卫生专业组、思想建设与道德教育专业组、创建活动与创建氛围专业组、行为规范与社会风尚专业组。2005年,江北区被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文明城区;被宁波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同时表彰白沙街道为先进街道,中马街道浮石社区、文教街道育才社区、孔浦街道白杨社区为先进社区,以及85名先进个人。2007年,江北区召开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动员大会,启动“我与文明同行”活动。
  创建文明镇村
  1986年,庄桥镇和慈城镇被宁波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乡镇。慈城镇又于2005年被评为市级文明镇。被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村的有慈城镇的新联村(1987年)与五星村(2005年);庄桥街道的上邵村(2003年)与李家村(2006年);洪塘街道邵家渡村(2006年)。被宁波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村的有慈城镇的新联村(1987年,1991年)、南门村与五星村(2002—2003年,2004—2005年)、东门村(2004—2005年)、杨陈村(2007年)、五湖村与八字村(2008年);洪塘街道的洪塘村(2002—2003年,2004—2005年)、林家村与旧宅徐村和裘市村(2002—2003年,2004—2005年)、邵家渡村(2004—2005年)、旧宅村与横山村(2008年);庄桥街道的上邵村与李家村与东邵村与袁陈村(2002—2003年,2004—2005年)、马径村与灵山村与冯家村(2004—2005年)、西卫桥村与谢家村(2007年)、邵余村与姚家村(2008年);甬江街道的孔浦村与永红村与外漕村(2002—2003年,2004—2005年)、夏家村(2004—2005年)、畈里塘村(2008年)。历年来江北区委、区政府表彰区级“五星级”文明村5个(次);“四星级”文明村22个(次);”三星级”文明村48个(次):”二星级”文明村67个(次);“一星级”文明村46个(次)。
  创建文明小区社区
  1996年,江北区开始创建区级文明小区活动,制订了《江北区文明小区建设管理评选暂行规定》。至2008年,区委、区政府表彰了37个区级文明小区。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的有孔浦街道绿梅社区、文教街道繁景花园社区、中马街道东槐社区、孔浦街道紫竹社区、文教街道双东坊社区(2001年首批);文教街道大闸社区(2003年);白沙街道桃源社区、文教街道范江岸社区(2004年);文教街道育才社区(2005年);2006年7月28日,白沙街道北站社区(2006年);庄桥街道广厦怡庭社区(2007年);文教街道北岸琴森社区(2008年)。历年来被评为宁波市文明小区的有文教街道繁景小区(四星级);中马街道范家边小区、文教街道江花小区(三星级);中马街道槐树一村、文教街道翠中小区、文教街道翠西小区、白沙街道正大小区、白沙街道桃源小区(二星级);以及中马街道洋菜小区、白沙街道草马一村、孔浦街道里夏小区、文教街道矸桥小区等18个小区(一星级)。另有孔浦街道绿梅小区、文教街道繁景小区、孔浦街道紫竹小区被评为市级示范小区。被评为宁波市文明社区有文教街道双东坊社区、孔浦街道绿梅社区、中马街道浮石社区、白沙街道桃源社区、甬江街道梅堰社区、洪塘街道姚江社区、庄桥街道广厦社区、慈城镇望京社区等33个。另有孔浦街道绿梅社区、文教街道育才社区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区。
  创建文明单位
  2005年,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户口证件办理中心被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的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1990年),绿梅新村居民区(1993年),宁波制冷自控元件厂、宁波市钢化玻璃厂(1994年),孔浦街道文汇居委会(1996年),区房地产管理处(1999年,2001年),江北公安分局户口证件办理中心、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庄桥税务所(2001年),区卫生监督所(2003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5年),江北供电局(2006年)。被宁波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的有宁波市鞍山抽水机站、江北工商分局甬北工商所、宁波光明眼病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中城小学、区卫生防疫站、江北公安分局白沙派出所、区财政税务局、宁波甬美针织有限公司、江北工商分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地方税务局、洪塘中心小学、区绿化养护中心、江北工商分局姚江工商所、宁波贝斯特纺织有限公司等60家(次)。至2006年,区委、区政府表彰了443家(次)区级文明单位。
  第二节 平安江北建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1980年,原江北区开始建立有辖区部队、省市属企业、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负责人参加的治安联防委员会,建立了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三级联防组织和11支共389名专兼职联防队员组成的治安联防队伍。同时,加强了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和联防组织、调解帮教组织建设。1985年建立江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区农村100余个行政村全面实行治安调解承包责任制。次年在全区乡镇企业建立安全保卫(联奖)责任制。到1988年3月,全区已有治保组织583个,治保人员1667人,调解组织385个,调解人员1150人,联防执勤点29个,联防队员273人。1991年,江北区委撤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成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开始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列入全区整体目标双百考核。
  1996年起,创建“平安社区”、“治安安全村”、“安全治安单位”等工作被列为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和“民心工程”。到2000年底,全区已建立治保组织192个,共950人;调解组织192个,共930人。2001年底,全区有210名保安队员上岗执勤,各镇、街道有专职联防队、专职夜巡队和季节性夜巡队205支。2002年底,全区26个社区已基本建成综治警务室,“平安社区”、“安全治安村”、“安全治安单位”的创建成功率均在90%以上。
  2003年全面开展“平安街道(镇)”、“平安江北”创建活动。2004年,江北区、街道(镇)两级建立以党委、政府“一把手”为组长、副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把平安建设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区委、区政府以“平安江北”创建为载体,大力推动城乡社会综合治理一体化进程,抓住防控重点,突破社会管理难点,着力构建城乡联动的社会综合治理“四张网”,即社会治安“防控网”、矛盾纠纷“调处网”、外来流动人员“管理网”、生产生活“安全网”,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为此,江北区投入专项经费3000多万元,主抓“六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综治工作中心、规范一个综治委(办)组织机制、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骨干队伍、建成一批警务室、开展一批基层调解人员培训、进行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2004年,江北区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平安创建达标单位。
  2005—2007年,江北区连续3年被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区;其中,2005年省平安县市区考评得分为全省第二,2007年考评得分居宁波市第一。
  第三节 节约型社会建设
  能源短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软肋”淡水和耕地紧缺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这样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建设节约型社会。20,07年,江北区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设置节能减排联络员,重点用能企业安排能管员,初步建成了节能减排工作网络,形成了政企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江北区政府与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签订了节能减排责任书,在经济强区工作考核中突出节能降耗要求,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制订并下发了《江北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将减排任务分年度分解落实到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和相关企业。
  在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江北区强化考核机制,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列入街道、镇、工业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把能耗下降率作为评选区工业三十强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重要依据。在工业三十强企业和成长型企业评选办法中规定,凡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取消评选资格;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小于5%,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不能拿到能耗指标的基本分。对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节能减排效果好、列入区级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经验收合格的区级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示范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时,加大了对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区级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一类、二类监管企业保证每月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排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还运用排污费的经济调节功能,加大征收力度,2007年共开征企业数256家,收费总额35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6%,全年收费和罚款总额达到44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4%。是年,江北区还开展了餐饮企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对主城区内的240多家餐饮企业分门别类,制订了整治工作计划,对26家餐饮企业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3家餐饮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5家餐饮企业作出行政处罚,15家企业下达限期验收通知书。
  在节能减排的同时,江北区还积极调整优化工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都市型先进制造业,提高低污染、低耗能的高新技术产业比重。2007年,江北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品产值突破80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比例超过20%启动了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试点和省绿色企业的创建、慈城镇工业循环经济示范镇试点等3个专项,行动。是年,江北区企业节能改造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9家,总投资近2900万元,有3家企业通过了市级、区级清洁生产验收,使能耗的下降率达到了30%以上。同时依法关闭了高耗能高污染的庄桥棉纺厂、江北东方锡业有限公司、金华镀锌厂江北分厂和庄桥、灵山、乍山3家砖瓦厂;否决了因能耗与排污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立项申请42件,包括总投资达8000万美元的某啤酒生产项目。第四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成立农村工作办公室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2007年,《江北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的要点》下发实施,全区有60余个培训专业可供农民自由选择。是年,完成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16178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被征地人员转移技能培训10887人,有5547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又制订了《江北区农村就业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江北区农村自主创业专项贷款实施意见》与《江北区被征地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享受财政补助政策实施意见》。是年,共提供就业岗位39900个,举办洽谈会21场。
  江北区先后下发了《2007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区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江北区农村公厕、垃圾房等卫生设施专项整治及经费补助的意见》、《江北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江北区卫生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全区有60%的村创建了区级三星级以上的卫生村;投入800多万元用于“清障、清淤、清水面、护堤岸”的河道整治建设;投入130万元绿化村庄。投入130多万元,对江北大道庄桥段全长约4公里道路沿线两侧进行了以统一外墙涂料、统一店面广告牌和路边绿化带项目为主的立面美化改造;对育才北路西侧、天水家园北侧等地段修建围墙2200余米,建设绿化带2500平方米。
  2007年6月起,实行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困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的措施。对低保和扶助对象等农村困难群体实施分类救助办法。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全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达69309人,参合率98.24%,合作医疗基金1871.34万元,其中筹集大病统筹基金1802.03万元、大病救助基金69.31万元,人均筹资达270元,高于市人均70元的标准近4倍,参保农民补偿水平列全省首位。下拨1000万元,建立了全省首个合作医疗抗风险基金。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现场结报”实现了100%全覆盖,凡在14家定点医院就诊出院时,即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这在浙江省居于领先地位。全区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2.7%。
  2007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实施撤村建居改革工作的意见》、《关于撤村建居改革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通过建设集中居住区或联户式改造,逐步将散乱无序的自然村落建成地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配套的农村新社区。至2008年,全区已建成农村社区总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安置农村居民5400户,正在启动建造农村社区107万平方米。建成村集中居住小区13个,住户1968户。2007年全面实现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建立健全了农村党建“三级联创”责任机制。全区创建五好党组织24个,农村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点在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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