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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家庭状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12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家庭状况
分类号:
F126
页数:
5
页码:
1719-1723
摘要:
本章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家庭的结构、组成和人口增长情况。
关键词:
人民生活
家庭状况
江北区
内容
第一节 家庭结构
封建社会,盛行大家庭,有不少三代同堂、四世同堂。“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是维持家庭的准则。家庭以男系为中心,女子处于附属地位。男性家长对家庭成员和家庭经济、生活享有支配权,家庭继承以儿子为嗣,女儿无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在法律上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地位平等,对家庭财产和经济有同等的处置权,子女与父母之间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子女有继承权,妇女可以参加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出生率提高,户均人数较多。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子女结婚后,多与父母分居,家庭户数增加,户均人数减少。80年代以来,家庭结构由传统的主干家庭、多代重叠相处一家的直系家庭和联合家庭,趋向以一对夫妇为核心及其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江北区家庭户平均人数3.02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均人口2.71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家庭户平均人数为2.67人。而到2006年,江北区户均人口减至2.48人。新中国成立后江北区的家庭户规模呈逐年减小的趋势。
1990年,江北区家庭户主要集中在2人户、3人户、4人户,分别占总户数的17.95%、40.97%、20.83%。2000年,1人户的比重替代了原来4人户的地位,占总户数的15.99%,比1990年增加3.67个百分点。而4人户的比重则下降到10.24%。家庭人员的组成越来越简单,主要是一对夫妇或一对夫妇与未婚子女,即所谓的核心家庭占据着家庭户类别的主体。2000年,江北区核心家庭户83649户,比1990年增加30995户,增长了58.82%,占总户数的比重也从1990年的77.7%增加到2000年的93.15%。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北区总人口为215740人,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4355人,占总人口的6.65%。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总人口为271223人,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2044人,占总人口的8.13%,人口出现老龄化趋势,江北区拥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数增加,并转变为“老龄型”社会。2000年,全区有60岁及以上老人的家庭户21376户,占家庭总户数的23.8%。其中,有1个老年人家庭13858户,占家庭户总数的15.4%;有2个老年人家庭7398户,占家庭户总数的8.2%。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16664户,占家庭总户数的18.6%。其中,有1个老年人家庭11945户,占家庭户总数的13.3%;有2个老年人家庭4669户,占家庭户总数的5.2%。
第二节 居住条件
新中国成立前后,民宅多系砖木结构为主的灰色、暗黑色平屋或两层楼房,前有客堂,侧面为前后厢房,楼上有亭子间、阳台。农村占多数的贫苦农民住矮房,阴暗潮湿,住宅多散建,2~3间不定,正屋多坐北朝南,以七架或五架房为主,深约7~8米,宽3.5~4米,屋前置檐楯。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居民以向国家或极少数拥有私产的房东租赁住房为主。房屋多为砖墙,人字形木架顶平屋或两层楼房。
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以砖瓦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居民住宅为主体的各类用房逐年增加,层数也不断增高,但一般以4~6层为主,进入21世纪,有高层的住宅出现。每幢楼开始从一梯多户向一梯2~3户或一梯2户方向发展。大户每套3~4室、1厅、1~2卫不等,中户2室1厅1卫,小户1室1厅1卫。房屋大多系平屋面,用二毡三油或钢筋水泥面层封顶。每一单元的屋顶置有水箱。门窗材料由初期的木结构发展到采用钢窗、铝合金窗、塑钢窗等。卫生间的面积4~10平方米不等。卫生设备先是蹲坑,后发展为坐坑。室内的装潢也不断变革,地面铺地砖或花岗岩、木地板等,墙面采用墙纸、三夹板、喷塑等。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根本转变,是在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后,结束了已经实行40年的住房福利分配制度,从被动等待分房到利用货币购置自己心仪的房子。拆迁安置、建立廉租房制度和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的措施,则加速改变了人们的居住条件。
据2000年江北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江北区家庭户户均住房间数为2.05间,人均住房面积24.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已远超国家统计局小康课题组制定的城市居民人均面积8~10平方米。江北区有44.4%的家庭户拥有2间房,14.6%的家庭户拥有3间房,8.6%的家庭户拥有4~10间房,尚有32.4%的家庭户只有1间房。江北区拥有5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户10031户,40~49平方米的家庭户有7162户,30~39平方米的家庭户有12465户,20~29平方米的家庭户有24096户,以上共占家庭总户数的59.9%;拥有13~19平方米的家庭户有19071户,占21.2%;拥有9~12平方米的家庭户有8929户,占9.9%;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有8041户,占9%。江北区家庭户中,一代户37205户,拥有1~5间及以上的比例分别为51%、35.1%、9.3%、3.0%、1.6%;二代户46444户,拥有1~5间及以上的比例分别为21.1%、52.1%、16.6%、6.7%、3.5%;三代户6038户,拥有1~5间及以上的户的比例分别为6%、42.9%、29.9%、12.1%、9.1%;四代及四代以上户108户,拥有2~5间及以上的户比例分别为25%、44.4%、16.7%、13.9%。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经历了矮房改瓦房、平房改楼房的阶段。农村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建房,多为独立门户,适合核心家庭居住。新建房以两层楼房为主,有围墙、院子,以砖混结构为主。90年代,部分经济发达的乡镇、村开始统一规划、统一建房,形成与城市住宅形式相近的新村。跨入21世纪,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土地征用、动迁的范围更广,大批农民住进了同城区一样的新建住宅小区。部分农民还在城里购买了商品房。农村居民家庭住房普遍从简陋的旧房升级为高大宽敞的新房,设施配套、美观舒适不逊于城区。据1986—2007年农村住户调查,江北区农村居民家庭户户均住房面积从90.9平方米增加到137.2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从22.9平方米增加到46.4平方米,分别增长了50.9%和102.6%。
另据2006年江北区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反映,至2006年末,江北区农村居民家庭户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33平方米。96.7%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有30065户,占86.8%;拥有2处住宅的有3190户,占9.2%;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有242户,占0.7%。住宅类型主要为楼房,其中,居住楼房的农村居民家庭户有24267户,占70%;居住平房的有9763户,占28.2%;居住其他类型的有620户,占1.8%。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混或砖木结构。住宅为砖混结构的有22692户,占65.5%;砖木结构的有10598户,占30.6%;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有676户,占1.9%;其他结构的有684户,占2%。江北区现有101个村,村村实现了“六通”,即通电、通邮、通电话、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通公交车。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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