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编 人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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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119
颗粒名称: 第三十六编 人民生活
分类号: F126
页数: 22
页码: 1717-1738
摘要: 本编介绍了宁波市江北区城镇居民从封建到新中国成立后的生活和居住问题。
关键词: 人民生活 生活状况 江北区

内容

封建社会盛行大家庭,至民国,家庭规模逐步缩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子女结婚,多与父母分居,家庭户增加,户均人数逐年减少。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庭结构趋向以一对夫妇为核心及其子女组成的所谓核心家庭。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也逐渐明显。
  居住方面,解放前民宅多系砖木结构为主的平屋或两层楼房;农村农民则有住矮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市居民以向国家或极少数拥有私产的房东租赁住房为主,民居逐渐向砖瓦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发展,进入21世纪始有高层住宅出现。同时,住房福利分配制度结束,可以自置购房,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根本转变。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则经历了矮房改瓦房、平房改楼房的阶段。跨入21世纪后,农村居民家庭住房普遍从简陋的旧房升级换代为高大宽敞的新房,设施配套及美观舒适不逊于城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镇居民多数有固定职业,但就业形式极为单一,多为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收入相对较稳定,但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职工就业观念发生变化,工资外收入增多。农村劳动力也从传统的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收入不断增长。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城镇居民的消费特点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转变;农村居民生活由温饱进入了小康水平。
  第一章 家庭状况
  第一节 家庭结构
  封建社会,盛行大家庭,有不少三代同堂、四世同堂。“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是维持家庭的准则。家庭以男系为中心,女子处于附属地位。男性家长对家庭成员和家庭经济、生活享有支配权,家庭继承以儿子为嗣,女儿无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在法律上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地位平等,对家庭财产和经济有同等的处置权,子女与父母之间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子女有继承权,妇女可以参加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出生率提高,户均人数较多。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子女结婚后,多与父母分居,家庭户数增加,户均人数减少。80年代以来,家庭结构由传统的主干家庭、多代重叠相处一家的直系家庭和联合家庭,趋向以一对夫妇为核心及其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江北区家庭户平均人数3.02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均人口2.71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家庭户平均人数为2.67人。而到2006年,江北区户均人口减至2.48人。新中国成立后江北区的家庭户规模呈逐年减小的趋势。
  1990年,江北区家庭户主要集中在2人户、3人户、4人户,分别占总户数的17.95%、40.97%、20.83%。2000年,1人户的比重替代了原来4人户的地位,占总户数的15.99%,比1990年增加3.67个百分点。而4人户的比重则下降到10.24%。家庭人员的组成越来越简单,主要是一对夫妇或一对夫妇与未婚子女,即所谓的核心家庭占据着家庭户类别的主体。2000年,江北区核心家庭户83649户,比1990年增加30995户,增长了58.82%,占总户数的比重也从1990年的77.7%增加到2000年的93.15%。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北区总人口为215740人,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4355人,占总人口的6.65%。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总人口为271223人,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2044人,占总人口的8.13%,人口出现老龄化趋势,江北区拥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数增加,并转变为“老龄型”社会。2000年,全区有60岁及以上老人的家庭户21376户,占家庭总户数的23.8%。其中,有1个老年人家庭13858户,占家庭户总数的15.4%;有2个老年人家庭7398户,占家庭户总数的8.2%。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16664户,占家庭总户数的18.6%。其中,有1个老年人家庭11945户,占家庭户总数的13.3%;有2个老年人家庭4669户,占家庭户总数的5.2%。
  第二节 居住条件
  新中国成立前后,民宅多系砖木结构为主的灰色、暗黑色平屋或两层楼房,前有客堂,侧面为前后厢房,楼上有亭子间、阳台。农村占多数的贫苦农民住矮房,阴暗潮湿,住宅多散建,2~3间不定,正屋多坐北朝南,以七架或五架房为主,深约7~8米,宽3.5~4米,屋前置檐楯。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居民以向国家或极少数拥有私产的房东租赁住房为主。房屋多为砖墙,人字形木架顶平屋或两层楼房。
  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以砖瓦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居民住宅为主体的各类用房逐年增加,层数也不断增高,但一般以4~6层为主,进入21世纪,有高层的住宅出现。每幢楼开始从一梯多户向一梯2~3户或一梯2户方向发展。大户每套3~4室、1厅、1~2卫不等,中户2室1厅1卫,小户1室1厅1卫。房屋大多系平屋面,用二毡三油或钢筋水泥面层封顶。每一单元的屋顶置有水箱。门窗材料由初期的木结构发展到采用钢窗、铝合金窗、塑钢窗等。卫生间的面积4~10平方米不等。卫生设备先是蹲坑,后发展为坐坑。室内的装潢也不断变革,地面铺地砖或花岗岩、木地板等,墙面采用墙纸、三夹板、喷塑等。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根本转变,是在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后,结束了已经实行40年的住房福利分配制度,从被动等待分房到利用货币购置自己心仪的房子。拆迁安置、建立廉租房制度和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的措施,则加速改变了人们的居住条件。
  据2000年江北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江北区家庭户户均住房间数为2.05间,人均住房面积24.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已远超国家统计局小康课题组制定的城市居民人均面积8~10平方米。江北区有44.4%的家庭户拥有2间房,14.6%的家庭户拥有3间房,8.6%的家庭户拥有4~10间房,尚有32.4%的家庭户只有1间房。江北区拥有5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户10031户,40~49平方米的家庭户有7162户,30~39平方米的家庭户有12465户,20~29平方米的家庭户有24096户,以上共占家庭总户数的59.9%;拥有13~19平方米的家庭户有19071户,占21.2%;拥有9~12平方米的家庭户有8929户,占9.9%;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有8041户,占9%。江北区家庭户中,一代户37205户,拥有1~5间及以上的比例分别为51%、35.1%、9.3%、3.0%、1.6%;二代户46444户,拥有1~5间及以上的比例分别为21.1%、52.1%、16.6%、6.7%、3.5%;三代户6038户,拥有1~5间及以上的户的比例分别为6%、42.9%、29.9%、12.1%、9.1%;四代及四代以上户108户,拥有2~5间及以上的户比例分别为25%、44.4%、16.7%、13.9%。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经历了矮房改瓦房、平房改楼房的阶段。农村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建房,多为独立门户,适合核心家庭居住。新建房以两层楼房为主,有围墙、院子,以砖混结构为主。90年代,部分经济发达的乡镇、村开始统一规划、统一建房,形成与城市住宅形式相近的新村。跨入21世纪,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土地征用、动迁的范围更广,大批农民住进了同城区一样的新建住宅小区。部分农民还在城里购买了商品房。农村居民家庭住房普遍从简陋的旧房升级为高大宽敞的新房,设施配套、美观舒适不逊于城区。据1986—2007年农村住户调查,江北区农村居民家庭户户均住房面积从90.9平方米增加到137.2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从22.9平方米增加到46.4平方米,分别增长了50.9%和102.6%。
  另据2006年江北区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反映,至2006年末,江北区农村居民家庭户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33平方米。96.7%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有30065户,占86.8%;拥有2处住宅的有3190户,占9.2%;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有242户,占0.7%。住宅类型主要为楼房,其中,居住楼房的农村居民家庭户有24267户,占70%;居住平房的有9763户,占28.2%;居住其他类型的有620户,占1.8%。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混或砖木结构。住宅为砖混结构的有22692户,占65.5%;砖木结构的有10598户,占30.6%;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有676户,占1.9%;其他结构的有684户,占2%。江北区现有101个村,村村实现了“六通”,即通电、通邮、通电话、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通公交车。
  第一节 城镇居民收入
  民国时期,城镇居民收入相差悬殊,经理、厂长、老板、殷富的高级职员家财万贯。职工、店员工资较低,只能维持日常生活。无业市民则缺衣少食,生活艰辛。新中国成立后,城镇居民多数有固定职业,且就业形式极为单一,多为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收入相对较稳定。1952年底,宁波市区全民所有制职工2.92万人,月工资39.1元。1977年前,虽有几次工资调整,但涨幅不大,年平均收入在500元左右。20世纪70年代,江北地区姑娘择婿的标准是:“一车板(军官肩章)、二车间(工厂工人)、三机关、四黑板(教职员工)、五挑担(体力劳动者)”,可以略见当时各阶层的经济地位。改革开放后,职工工资有较大幅度的提高。1983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收入796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年人均收入712元。进入90年代,以“铁饭碗”为特征的旧的劳动用工制度逐步被打破,城镇居民来自工资性收入以外的其他劳动收入开始增多。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4年建区时的643元增长到2008年的25305元,24年间增长了39.35倍,年均增幅16.53%。
  “七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5年的889元增加到1990年的1963元,增长了1.2倍,年均增长17.17%“八五”时期,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及粮食价格的相继放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工资调整、套改,增加了职务补贴和奖励工资,企业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经济效益状况相应增加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地方政府为弥补通货膨胀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又增加了一次性的补贴和物价补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0年的1963元迅速增加到1995年的7275元,增长了2.7倍,年均递增29.95%。“九五”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内需不足,部分职工下岗,城镇居民的收入增幅减缓,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5年的7275元提高到2000年的10521元,仅增长了50.1%,年均递增8.46%。2000年,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十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居民收入得到了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年达到17408元,比2000年的10521元增加了6487元,年均增长9.77%。2007年,江北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达到22307元。2008年,江北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5万元,达到25305元。
  按国民经济20个行业划分,江北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在“八五”末处于前三位的,分别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9292元,房地产业8586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8522元;处于后三位的分别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250元,批发与零售业6002元,农林牧渔业5653元。“九五”末,职工年平均工资处于前三位的分别为金融业24111元,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21405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7427元;处于后三位的分别为制造业8888元,农林牧渔业8832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557元。“十五”末,职工年平均工资处于前三位的分别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6657元,金融业52860元,房地产业49778元;处于后三位的分别是农林牧渔业17179元,采矿业14169元,住宿和餐饮业13040元。2008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不含私营)为35925元,同比增长15%。根据国民经济20个行业中已统计的17个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看,同比增长的行业依次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比增长31%;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同比增长30.4%;租赁与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长27.6%;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同比增长20.8%;批发与零售业,同比增长16.7%;农林牧渔业,同比增长16.4%;教育,同比增长14.4%;制造业,同比增长14.0%;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同比增长10.9%;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同比增长10.8%;住宿和餐饮业,同比增长5.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同比增长5.6%;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同比增长4.3%。职工年平均工资同比减少的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同比减少33.2%;采矿业,同比减少32.2%;房地产业,同比减少31.2%;建筑业,同比减少1.5%(见表36-2-1)。
  按收入来源划分,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源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指从单位得到的所有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20世纪90年代,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80%以上。进入21世纪以后,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至2007年,仅占城镇居民收入的66.1%,2008年为67.4%。而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比重则由1992年的1.1%、3.1%、12.9%上升到2008年的9.2%、4.2%、19.2%(见表36—2—3)。
  经营性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私营、个体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是全部生产经营收入中扣除生产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净收入。1985年以前,城镇居民基本上没有家庭经营活动。20世纪90年代后,从事自主经营的人数逐渐增加。2008年,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2631元,比1990年的46元增长了56倍,年均增幅25.21%。经营性净收入占人均收入的比重,从1990年的2.4%增长到2008年的9.2%成为城镇居民收入构成中增长最快的部分。
  财产性收入包括银行利息、保险受益、房屋,出租的租金、红利、其他投资的收入。20世纪90年代前,城镇居民除少量利息收入外,无财产性收入。进入21世纪,财产性收入增加,如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抛售二手房套现、出租汽车等。2008年,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达到1209元,比1990年的34元增加了1175元,增长了34倍,年均增长幅度达到21.94%。
  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离退休金、保险收入、工龄买断收入、住房公积金、赡养收入、赠送、赔偿等。2008年,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达到5496元,比1990年的465元多5031元,增长近10.8倍,年均增幅14.71%。在转移性收入中,以离退休金为主要组成部分。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退休金为96.70元,至2007年,人均养老退休金达到3539元,占转移性收入的70%。
  第二节 农村居民收入
  农村居民收入,传统上都以耕田占有量的多寡而有较大的差异。据原宁波地委调查记载,土改前,农村地主占总人口的3.13%,拥有21.73%的土地,人均占有土地10.38亩;富农占总人口的1.46%,拥有4.32%的土地,人均占有土地4.43亩;而贫雇农占总人口的37.29%,却只拥有
  8.12%的土地,人均占有土地0.86亩。地主、富农凭借占有大量土地,靠出租和雇工剥削、放高利贷、典押等手段掠夺、剥削,聚敛钱财,而广大贫雇农少地或无地,只能靠出卖劳动力和租种土地度日,收入微薄,难于温饱,如遇特大天灾,即家破人亡。经过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和必要的生产资料,收入比新中国成立前有了较大的增长,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1956年,实现了农村合作化,农民的收入分配主要视劳力强弱而定,粮食以实物形式分配,但农业生产增长不快,农民收入普遍不高。1958年,农村掀起“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民收入分配仍凭劳力强弱而定,粮食仍为实物分配形式。1961年,人民公社所有制改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农业生产得以再度恢复,粮食产量回升,牧、副、渔业得到发展。农村福利事业主要依靠集体经济,对无劳动能力、无依靠、无生活来源的三无鳏、寡、孤、独实行保吃、穿、住、医、葬的“五保”制度。
  20世纪80年代开始,农村逐步发展到包产到户,彻底打破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为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农村产业结构由单一经营农业生产向农、工、商、建、运多层次的综合经济方向转变,农业内部结构也由单一种植业向林、牧、副、渔多种经营方向发展,农业种植业内部结构则由单一种植粮食转向以粮食为重点、经济作物并重发展,农村劳动力从传统的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据江北区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反映,江北区农村劳动力总数为129659人,从事第一产业有9835人,占8.6%;从事第二产业有67517人,占59.4%;从事第三产业有36427人,占32.0%。随着农村经济的好转,农村居民的收入不断增长。“八五”期间江北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990年的1648.1元增加到1995年的3960元,增长了1.4倍,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9.16%。“九五”时期,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江北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放缓,2000年人均纯收入为5525元,比1995年只多了1565元,增长39.5%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89%。“十五”时期则又出现加快增长的态势。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32.6元,比2000年增加2807.6元,增长了50.8%,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56%。2006年,农村终结了延续2600多年的种地缴“皇粮国税”的历史,农业进入无税时代,开始了新一轮快速发展时期,加工农业、生态农业、外向农业、休闲观光农业迅猛发展。至2008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1596元,与1987年人均纯收入1248元相比,增长了8.3倍。
  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快速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随之发生变化。1995年前,农村居民的收入主要来自统一经营中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从新经济联合体所得收入等四项,以家庭经营收入和从统一经营中所得为主。1987—1995年,家庭经营收入从920.6元上升到2402元,增长了1.6倍,从统一经营中所得由476.8元上升到2243元,增长了3.7倍,分别占农村居民总收入的47.2%和44%。从1996年到2008年,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4项。其中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从1996年的2730.8元上升到2008年的8456元,增长了2.1倍,占农村居民总收入的55.8%。家庭经营收入则是农村居民收入的稳定剂,从1996年的3015.1元上升到2008年的4253元,增长了41%,但收入相对较稳。其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呈现多样化,财产的入股分红、被征用土地补偿、房屋出租、银行储蓄的利息等非经营性收入大幅度增加,从1996年的87.4元增加到2008年的1633元,增长了17.7倍,占农村居民总收入的10.8%。
  第三章 居民消费
  第一节 城镇居民消费
  1949年以前,城镇居民贫富悬殊,消费水平相差很大。富者吃鱼肉,穿绫罗绸缎,住高楼大厦。普通市民以吃蔬菜为主,偶有低档水产品进门,穿着以土布、棉布为主,房屋以租住为主。城镇贫穷居民常年不得温饱,衣不蔽体,挣扎在死亡线的边缘。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生活以维持温饱为主。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实行定量平价供应。凭证的商品有粮、棉、油、鱼、肉、蛋、煤(煤油、煤球)、柴(火柴)、肥皂、烟、糖、酒等。少数就业多、赡养少的家庭略有积蓄,添置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及家具。
  20世纪90年代,城镇居民的消费特点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转变,消费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在城镇居民全部消费支出中,反映基本生存需要的食品、衣着和基本生活用品支出所占的比重下降,而体现发展与享受需求的医疗保健、交通通信、住房、文教娱乐、旅游休闲等项支出的比重增加。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江北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支出为6114.15元,占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7.2%,比1985年的50.2%下降了13个百分点,比1990年的56%下降18.8个百分点,比2000年的39.8%下降了2.6个百分点,比2005年的37.8%下降了0.6个百分点;人均衣着支出的金额由1985年的127元上升到2008年的1793.23元,增长13.1倍;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占消费支出的金额,由1985年的141.4元上升到2008年的727.49元,增加了4.1倍;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2008年为2662.11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6.3%,比1990年的1.6%上升了14.7个百分点;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2008年达到2521.54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由1990年的10.4%上升到15.4%;居住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由1990年的4.1%上升到2008年的7.6%;医疗保健支出占消费性的比重由1990年的1.5%上升到2008年的4.5%。
  食品消费在城镇居民中一直占有主导地位。进入21世纪,城镇居民的食品消费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追求科学、健康、美味和营养的取向更为明显。“吃饱、吃好”被“科学合理搭配膳食、吃少、吃精”取代,绿色、营养、保健、低脂肪、方便食品成为消费的主旋律。在食品消费结构中,出现主食比重下降、副食比重上升的势头。2007年,人均家庭消费粮食仅73千克,比1985年的人均138.5千克减少47.23%;而在其他副食中,与1985年相比,均略有上升。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城镇居民饮食消费的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居民在外用餐增多,尤其是年轻人新组建的家庭。资料显示,2005年,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在外用餐支出为946.6元,占食品总支出的比重,由2000年的13%上升到21.3%,比1990年更是增长了39.9倍。
  20世纪80年代后期,城镇居民在衣着方面开始由穿暖、单调低档向穿好、多样高档转变。衣着质地由原棉布、土布向化纤、毛料、裘皮、真丝发展,款式由单一的灰色或蓝色中山装、列宁装逐步转向多样化、个性化的西装、休闲装、夹克衫、女士连衣裙、超短裙。人们日益讲究服饰的新颖美观,穿着各种名牌服装成为大众时尚。2007年,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1280.61元,比2005年的1059.67元多了220.44元,增长20.8%;比1985年的127元多了1153.61元,增长了9.1倍。城镇居民的衣着消费,还逐渐从以购买布料到缝纫店制作为主转向以购买成衣为主。2007年,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购买服装消费978.14元,鞋类262.96元,而衣着加工服务费却只有4.39元,为历年来最低。
  20世纪90年代前,城镇居民用于改善居住方面的消费较少;之后,居住消费成了消费一大热点。城镇居民开始购买公房甚至商品房,拥有了自己的“不动产”。2008年,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居住类消费支出1248.06元,占总生活消费支出的7.6%。其中,住房类支出494.18元,居住服务费85.87元,涉及住房中水电燃料及其他支出668.01元。到2005年末,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比例达到92.3%,有95.5%的家庭拥有至少两居室住房,有83.8%的居民家庭已达到国家建设部提出的小康住房标准。同时,城镇居民全部用上了自来水,住房浴室、厕所配套率97.8%,使用液化气和管道煤气、天然气的占了99.8%74.8%的家庭用上了空调。居住环境也随之改善,装潢热兴起。调查资料显示,江北区城镇居民2,007年最近一次装修花费,户均36249.35元,比2006年户均34877.75元增长了3.9%,是年,城镇居民住房装潢支出人均457.53元,维修用建筑材料人均23.47元。
  高档耐用消费品进入百姓家是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指标。20世纪70年代,人们追求当时普及率很低的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等耐用消费品,时称“两机一表丁铃铃”,一般只在结婚时购置。80年代中期起,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热水器等消费品逐渐普及,各种现代化的家用设备大量进入城乡普通家庭。1985年,江北区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中高档耐用消费品彩电10台、洗衣机36台、电冰箱23台、收录机33台、电风扇275台。到2000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已拥有洗衣机93.5台、电冰箱103台、微波炉30台、空调器68台、脱排油烟机91.5台、淋浴热水器86.5台、彩电150台、家用电脑24台、摩托车13.5辆、移动电话33.5部、组合音响22.5台。到2008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洗衣机89.8台、电冰箱95.7台、彩色电视机170.8台、家用电脑77.1台、组合音响31台、摄像机10.2架、照相机49.7架、钢琴3架、助动车46.3辆、摩托车6.1辆、家用汽车17.9辆、微波炉67.4台、空调171台、淋浴热水器95台、消毒碗柜16.7台、固定电话87.8部、移动电话177.2部。不但数量增加,产品档次也在提高。如彩电变成了大屏幕、多画面、多声道;洗衣机淘汰了双缸,代之以全自动电脑或滚筒带烘干机。2008年,江北区城镇居民用于家庭设备用品类的消费支出为人均727.5元,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4.4%。
  在公共交通体系逐步完善的同时,城镇居民拥有的交通工具也由最初的自行车过渡到助动车,再发展到家用汽车,而机关的公车改革加速了家用汽车的普及率。城镇居民用于交通方面的支出,2007年为1115.5元,比1990年的24.3元多了1091.2元,增幅达到45倍。2008年,人均交通费支出1658.4元,同比增长48.7%。20世纪90年代前,城镇居民家中固定电话极少,只有少数家庭因工作需要由单位公费安装。2000年,江北区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住宅电话拥有量已达到98.5部。而随着手机的快速普及,居民的通信支出也大幅增长。2000年,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通信费用支出369.1元,比1995年的209.7元增加了76.1%,年均递增12%其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也由“八五”末的3.8%上升到4.6%。2008年,城镇居民的人均通信费用,支出1003.7元,比2000年的369.1元又增长了1.7倍。
  1997年医疗改革,对医药费实施“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采取医疗费用承包到人、个人自付比率提高等办法,使城镇居民在医疗消费上的支出上升较快。20,05年,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615.2元,比1990年的25.8元增长了22.8倍,年均增长率为23.9%。2007年,居民人均
  医疗保健支出745元,占总生活消费支出的5.4%,其中药品消费417.44元、滋补保健品消费193.8元、医疗费为122.7元、医疗器具4.5元、保健器具4.8元。保健食品逐渐成为消费热点。2006年,江北区城镇居民购买滋补、保健品人均消费126.41元,比1995年的40.64元增长了2.1倍。2007年增加到193.83元。
  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镇居民消费已由以生存性消费为主逐步转向发展性消费,发展消费和享乐消费比重大幅度提高。教育文化娱乐消费的支出已在人们日常消费支出中,继食品消费之后占据第二位。2005年,江北区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878元,同比增长2%。其中,教育支出人均1205元,同比增长13%,比1990年增长了30.5倍,年均增幅25.9%。2007年,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299.25元,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16.5%其中教育费用人均支出1327.31元。
  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城镇居民文化娱乐活动很少,,主要是看电影。之后,文化娱乐生活逐渐多样化,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游戏房、台球房、音乐茶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纷纷涌现。90年代后期,网吧成为年轻人的热门娱乐场所。同时,城镇居民家庭娱乐用品也不断升级换代,电视机普及城乡家庭,收录机、照相机、放像机、组合音响、摄像机、影碟机、电脑、中高档乐器等都在家庭生活领域中得到较大范围的推广。2005年,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服务支出305.56元,比1990年增长了13.5倍,年均增长19.5%。2007年,居民的人均文化娱乐服务支出达到421.68元,比2005年又增长了38%。城镇居民的旅游意识萌发于90年代,很快成了消费的新热点。1995年,江北区城镇居民人均旅游消费支出为86.5元,同比增长1.54倍。到2000年,居民人均旅游支出达到146.64元,比1995年增长了69.6%。2007年,居民人均旅游支出为330.9元,比2000年又增长了1.25倍。
  第二节 农村居民消费
  民国时期,农村居民的收入主要支付生活的基本消费,以食品为主,勉求温饱。大佃农、富裕中农将余钱买田造屋,贫下中农的年收入只能维持生计,除节日菜肴略有改善外,无大宗支出。住房和家具多数系多代传用。穿着不求华丽,多用土布缝制,以蔽体暖身为主,素有“新阿大、旧阿二、缝缝补补是阿三”的俗话。20世纪50年代,农村各阶层的消费水平较接近,消费水平较低。住房和家具多为祖传或土改时分得。三年困难时期(1959—1961)粮食严重匮乏,农村口粮实行“低标准、杂粮添、瓜菜代”。70年代,农村居民的生活也仅维持温饱,少数劳动力多而负担轻的家庭凭多年的节俭,购置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
  20世纪80年代,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向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在基本生活消费中,副食、蔬菜、瓜果的开支超过主食。住房、较大件的耐用消费品增加。进入21世纪,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迈上新台阶,住房更新,汽车进入部分富裕百姓家,电脑网络化。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86年的1035元提高到2008年的8289元,增长了7倍,年均增长9.92%。其中,“八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2.2倍,年均增长28.8%;“九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20%,年均增长3.7%;“十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56.9%年均增长9.4%。与消费支出大幅度提高相对应的是,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出现了较明显的下降。1994年以前,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在50%以上,从1995年到2008年,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基本维持在40%~49%之间,由温饱进入了小康水平。
  随着消费支出的增长,农村居民的消费也由“量”的满足逐渐走向“质”的飞跃。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从1986年的440.8元增加到2008年的4394元,增长了9倍,年均增长11.02%。2008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为8290元。其中,食品消费4394元,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53%;居住消费831元,占10%;交通通信消费639元,占7.7%;文教娱乐消费929元,占11.3%;医疗保健消费340元,占4.1%;衣着消费672元,占8.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367元,占4.4%;其他消费118元,占总支出的1.4%。
  农村居民的食品消费结构有了很大改善,粮、菜等植物性食物消费量由增到减,动物性食物消费量基本维持在一定的高水平上,食物结构由主食型向副食型转变。食糖的用量,酒类、饮料的消费在下降。1986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粮食295千克、蔬菜452千克、动植物油13.4千克、猪肉26.6千克、牛羊肉4.1千克、家禽蛋17.1千克、水产品44.8千克、食糖8.4千克、酒、啤酒及饮料80.5千克。而到了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粮食75千克、蔬菜70千克、动植物油8千克、猪禽肉30千克、水产品40千克、酒、啤酒及饮料56千克,干鲜瓜果41千克。
  农村居民的衣着需求从“保暖”转为“求美”,用于衣着的开支费用明显增加。2008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672元,比1986年的83.7元、1990年的79.3元、1995年的190元、2000年的263元、2005年的530.7元分别增长了7倍、7.5倍、2.5倍、1.6倍和26.6%。而且越来越注重服装的色泽和款式。一季多衣、款式新颖、衣着品种齐全成为普遍的现象。
  20世纪80年代开始,农村居民建房陆续增多,尤其是随着“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广大农村居民的住房普遍从简陋的旧房升级为标准较高、同城市居住相差无几甚至超出城市居民居住的城市化住房。住房内设施齐全、配套,装潢舒适。2008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达831元,比1986年的302.3元、1990年的118.7元、1995年的464元、2000年的513元、2005年的1000.8元分别增长了1.7倍、6倍、79%、62%和减17%。22年间,年均增幅4.7%。
  江北区农村居民家庭的耐用消费品的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中的“老三件”,自行车从1986年的208辆减少到2007年的99辆;缝纫机从1986年的80架减少到1995年的67架;手表从1986年的318只降到1995年的218只(1995年以后,缝纫机和手表未作统计)。而“新三件”(彩电、冰箱、洗衣机)的数量在迅速增长,品种不断更新升级。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中,1986年有黑白电视机78台,2007年仅有1台;彩电有13台,2007年增加到100台。电冰箱从1986年的10台增加到2008年的98台,并由单门发展到双门、多门,而且是大容量和环保节能型。洗衣机从1986年的13台增加到2008年的83台,并从单缸、双缸演变为滚筒式或波轮式。固定电话在农村居民家庭中基本普及,移动电话从2000年的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15部增加到2008年的175部。截至2007年,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热水器67台、微波炉44台、抽油烟机91台、照相机15架、家用计算机29台、影碟机36台。2008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用于购买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是367元,比1986年的165.1元增长了1.2倍。
  江北区农村的交通道路,由泥土路、碎石路、机耕车道发展为水泥路、柏油路、公交车道。农村的交通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小公共汽车100%通向全区所有的101个村,彻底改变了农村居民过去出行靠步行和自行车的局面。摩托车和汽车也已进入普通的农村居民家庭。摩托车从1986年的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3辆,增加到2008年的32辆。
  江北农村曾长期缺医少药,现在则是农村合作医疗办到家门口小病不用出村。至2006年,江北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7.42%。2007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费用567元,比2005年的医保支出504.3元增加了62.7元,增长12.4%,比2000年的271元增长了1.1倍。2008年,人均医疗保健费用为340.11元,同比下降41%。
  农村居民的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同交通通信并列为农村居民家庭日常消费性支出的第三位,排名在食品消费和居住消费之后。村文化宫、图书阅览室和文化队伍建设在绝大多数村已建立起来,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对精神文化的消费也越来越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更舍得花本钱。2000年,江北区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447元;2005年则猛增到711.9元,增幅达59.3%;2007年再增至766元,比2000年增长71.4%。2008年,人均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为929元,同比增长21.3%。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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