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福利生产与残疾人帮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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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11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福利生产与残疾人帮扶
分类号: C913.7
页数: 2
页码: 1709-17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解放后党和政府提出“生产自救”的方针,以“以工代赈”的方式解决大批需要救济人员的生活问题。在一些城市,组织开展由军烈属、残疾人、城市贫民参加的手工业式的小型生产。1959年,国家把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的生产单位正式归类为社会福利生产,属于社会救济福利性质,国家给予免税等优惠。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江北区

内容

解放后,党和政府提出“生产自救”的方针,以“以工代赈”的方式解决大批需要救济人员的生活问题。在一些城市,组织开展由军烈属、残疾人、城市贫民参加的手工业式的小型生产。1959年,国家把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的生产单位正式归类为社会福利生产,属于社会救济福利性质,国家给予免税等优惠。
  1958年,原江北区红旗、跃进两个公社因陋就简、勤俭创业,开办福利社办工厂38家,安排746人就业。1969年,主管福利生产等工作的内务部撤销,福利企业受到极大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后,福利工厂才逐步恢复起来,解决残疾人就业与生活困难。1973年9月,宁波市电器五金厂在庄桥童家开办,为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55人,其中聋哑肢残职工27人,后改为低压电器厂,并于1978年迁到庄桥梅林。至1994年,该厂职工203人,其中残疾职工84人,免缴生产所得税。
  1978年后,政府为福利企业在税收减免、计划管理、原材料供应、技术改造、贷款等方面出台相应的保护性政策。1984年后,进一步放宽对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福利生产企业安置残疾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其各种服务性业务所得减免经营税;凡安置比例占50%以上的,其销售所得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1983年,原江北区开办社会福利生产性质的江北刻字小组。1985年,江北区洪塘、洋市开办乡镇福利工厂。1986年,区民政局、残联利用各种渠道发展福利工厂6家,安排残疾人就业94人,至1987年底安置残疾人达173人。至1988年底,全区已有福利企业24家,安置残疾人326人,占生产人员51%,福利企业产值、利润连年提高。
  1988年,江北区成立福利企业整顿清理领导小组。这次清理整顿后,新港塑料厂、白沙五金厂、妙山铜材厂等16家企业符合福利企业标准并通过验收,占福利厂总数的66.6%;4家企业因残疾人就业比例不足而被限令整改;3家被摘掉福利工厂牌子。1993年后,政府实行统一的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制,对福利企业的管理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到2002年底,通过年检被保留的福利企业有31家,销售收入142352.8万元,实现利润6433.9万元,残疾职工653人,占33%以上。2003年,区福利企业协会成立,协同工办加强对福利企业领导。2006年,全区有福利企业29家,实现销售额1228888万元,利润24890.9万元,有职工2229人,其中残疾职工785人。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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