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烈士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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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0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烈士追认
分类号: K828
页数: 1
页码: 168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各级政府、各界人士与群众对革命先烈的瞻悼祭扫活动及烈士追认的情况。
关键词: 江北区 烈士 追认

内容

各级政府、各界人士与群众对革命先烈的瞻悼祭扫活动,历年来从未间断,形成了优良的社会传统。1951年清明节,慈城镇2000多名群众集会扫墓、祭奠郑侠虎烈士,各界敬献花圈70多只。自慈湖朱洪山烈士公墓建成后,每年清明节,当地党政主要领导、驻军部队首长与各界干部群众前来祭奠的人数逐年增加。因四明公墓有本地烈士安厝,1956年清明节,泗州路街道办事处组织烈士家属和群众50余人去烈士墓前祭奠和敬献花圈致敬;同年,庄桥镇有150余名群众祭扫该镇的烈士墓。195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规定,凡为拯救人民生命或公共财产壮烈牺牲者,可报批为烈士,享受烈属待遇。此后,境域内有3名和平时期牺牲人员,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1961年,国家规定,朝鲜战场中失踪军人,按牺牲军人处理。费市周成的金上凯经审批按革命烈士抚恤。
  1980年6月,国家发布施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也可以批准为烈士。1982年9月,洪塘公社后张生产大队社员罗耀华在铁路上为拯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而牺牲,被批准为革命烈士。1989年,半浦乡前洋村陈德君在宁波制药厂为拯救同事而中毒牺牲,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至1990年末,江北区(含原江北区和郊区)共有革命烈士71位。为弘扬革命烈士的浩然正气和崇高精神,宣传革命先烈为保卫祖国,创建和建设新中国而进行的艰苦卓绝斗争和感人故事,让烈士的光辉事迹永留史册,以教育当代和下一代,江北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江北革命故事集》、《江北英烈传》和《庄桥革命史料集》等专集。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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