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动力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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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06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劳动力市场
分类号: F241.2
页数: 3
页码: 1654-1656
摘要: 本章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劳动力市场建设、职业介绍、服务窗口的情况。
关键词: 劳动力 管理 江北区

内容

第一节 市场建设
  1993年9月,江北区劳务市场建立,设在白沙路7号,使用面积近200平方米。2001年,移至人民路272号,建成新的江北区劳务市场。市场集用工信息发布、信息查询、招聘洽谈、窗口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与市劳动力市场联网,实行信息共享。同时,在洪塘街道、慈城镇设立了比较规范的劳动力分市场;中马、文教两街道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除了专场洽谈会定期与不定期举办外,平时用工信息不断翻新,在大屏幕显示屏发布。用人单位的用工招聘、劳动者的求职,可通过市场这个平台得到解决。设立服务专窗、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档案管理、失业登记。聘任41位劳动力市场用工信息员,提供新鲜有效的用工信息。积极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主渠道作用,针对不同对象举办专场洽谈会,如为促进被征地人员就业,举办了一系列农村劳动力专场招聘会、“三八”妇女专场就业指导会、军嫂专场招聘洽谈会等;与全区100家重点企业的劳资干部定点挂钩、将符合用工条件的失业人员直接输送到用人单位,对重点援助就业对象即时推荐就业,为技能人才供需对接提供多种有效平台。
  第二节 职业介绍
  1993年10月,江北区职业介绍中心建立,位于白沙路7号区劳务市场。此后,全区街道、乡镇也分别建立职业介绍所。至1995年末,全区共建立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5家,形成了以劳动部门举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包括镇乡、街道办)、非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作补充的职业介绍服务网络。1993年以来,江北区举办劳动力供需洽谈会、交流会,均由各级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提供中介服务。配备专(兼)职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
  职业介绍机构的职责是: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招聘进行登记、公布职业需求信息、提供职业指导和咨询,向求职者推荐用人单位以及为用人单位选择正确招聘方法等;向职业培训和就业训练机构提供职业需求信息,推荐需要培训人员;为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提供专门的服务;根据需要开展推荐临时工、家庭服务人员等服务,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库,开展劳动力供求预测、预报、汇集、管理和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应按全国统一的规范,配置计算机和开发、使用软件。2005年,区劳动行政部门与区公安、工商、人事局等部门联合行动,打击非法职介,取缔了13家非法职业介绍所,加强引导、管理和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规范、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了就职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服务窗口
  1999年7月,宁波市被列为全国劳动力市场“三化”(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试点城市。2001年4月,区劳动局制定了《江北区劳动系统“服务大厅、中心、窗口”文明服务实施方案》.6月,江北区启用办公自动化系统部分功能,实行信息共享、全市联网。2002年开始,全面推行服务“窗口”工作。服务“窗口”的地点: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人民路272号;江北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所,槐树路106号;江北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所,新马路61弄区政府机关2号楼。从2006年起,江北区推行“五险合一”服务“窗口”工作,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实行一条龙服务,只要在一只“窗口”部位就可以办完所有社会保险手续。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所、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所等部门被评为2005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被评为200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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