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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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84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15.1
页数: 2
页码: 1222-12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各乡镇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调解组织承包责任制,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内容。
关键词: 江北区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

内容

调解组织1954年,境域各乡镇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958年,结合“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发动群众订立爱祖国、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和遵守政府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的“三爱三遵”活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调解组织受到冲击,民间纠纷只能靠公社、大队(居民会)领导进行调解。1973年,部分公社、大队逐步恢复人民调解委员会。1984年,境内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08个、调解干部997人。1987年,引导30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调解组织。1988年,槐树、孔浦两街道建立联片调解组织。1991年,全区有各类调解组织382个、调解人员2811人。
  1994年起开展标准化调委会的组织建设。至1998年,全区有一类调委会137个、二类调委会35个。至1999年,全区一类调委会增至178个。是年,路林市场调委会成立;大闸路建材市场、孔浦菜场、大桥羊毛衫市场又相继成立调委会。2000年,9个乡镇、街道都建立调解中心。2002年,在全区镇、街道以及村和社区,大中专院校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制评定活动,评定等级人民调解员506人,占调解员总数的81%。其中一级349人、二级137人、三级18人、四级2人。2003年,全区8个街道、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年,在街道社区推广标准化调解委员会,在农村开展“四有”标准化调委会活动。2007年9月,成立江北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年,金田铜业集团等35家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2008年,开展百人以上企业建立调委会工作,全区215家百人以上企业有127家建立调委会。是年,还成立了全区联合调委会;区法院、区劳动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分别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至2008年底,全区共建立各类调委会298个,有调解人员1150人。
  调解工作 1986年全面落实调解组织承包责任制。1987年起采取分组培训、以会代训、定期业务学习等方式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991年起开展“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一般纠纷上交法庭,无群众性械斗,无非正常性死亡”活动。至1993年188个村、居达到“四无”要求。1995年起开展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1997年起整顿调解委员会,培训镇乡、街道调解干部。1998年共排查出不安定因素22起,疑难纠纷16起,消除重大纠纷隐患4起,阻止群众性上访4起100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起,制定防范措施25条。
  2000年建立由城区4个街道和甬江镇、区法院民事庭参加的“环城区”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年,村、居委会调委会的“四落实”全部合格。2003年全面推行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印发调解协议书范本及调解相关知识300册,并实行调解员持证上岗。2005年开始分批组织基层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2006年经过全区检查与市司法局的抽查,调解协议书的优秀率达到80%。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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