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事行政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82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民事行政检察
分类号: D916
页数: 2
页码: 1200-120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民事行政检察定期派员旁听区法院民事、经济案件审理,受派检察人员有权对违反法律程序,或当事人对诉讼程序有争议等情况提出意见。
关键词: 江北区 检察 民事行政

内容

1994年10月,江北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起步。至1997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6件,是年,开始定期派员旁听区法院民事、经济案件审理,受派检察人员有权对违反法律程序,或当事人对诉讼程序有争议等情况提出意见。1998年,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15件,立案4件。翌年8月,建议提请抗诉的某借款纠纷案件获得改判,成为首例抗诉成功的民事申诉案件。2000年12月,提请抗诉的某贷款纠纷案,经再审获得改判。2003年9月,确定每周一为申诉接待日。2005年10月,提请抗诉的吴某诉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获得改判。2007年,对久拖7年的申诉人史某与某工贸发展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立案,通过引导,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08年3月,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在全国首创“民事行政联合接待室”制度,各司其职,轮流派员接待,使民事行政案件线索成倍上升。是年共受理各类民行申诉案件25件,立案19件,经审查决定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5件,建议提请抗诉5件,获改判1件。其间,还以督促起诉的方式,办理江北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这也是宁波市首起追偿流失国有资产收益的案件。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江北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