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反贪污贿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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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82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反贪污贿赂
分类号: D916
页数: 4
页码: 1196-119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开展经济检察工作,把反贪污、贿赂工作列为重点。
关键词: 江北区 检察 反贪污

内容

1981年上半年,江北检察院开展经济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市院交办经济案件3件5人,其中4名案犯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同年,郊区检察院也开始办理经济案件,5—7月,出动21人次,走访慈城镇和慈东公社所属近20个企事业单位,以及财税、供销、邮电、派出所等机构,发现一批案件线索。1983年10月起,江北检察院立案查办宁波外海航运公司部分船员盗卖物资贪污案,翌年6月,对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追回赃款赃物共计29500余元。
  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规定,区检察院把反贪污、贿赂工作列为重点。8月15日至10月31日内,辖区内共有8名贪污、贿赂违法犯罪嫌疑人自首,交代违法犯罪金额3.6万元,对其中经查证属实的6名自首者从宽处理。是年,共立案侦查经济案件16件19人,比1988年增加33.3%。立案案件中,贪污、受贿14件,占总数87.5%;万元以上大案4件;追回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计36.85万元。
  1993年起,区检察院把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作为反腐重点。1994年集中力量查处社会影响大、国家损失严重的大要案,查处宁波某变压器厂出纳韩某某侵吞公款15万元的特大贪污案。1995年立案查处某信托投资公司闻某贪污135万元、挪用公款175万元的特大案件。1996年查办某投资公司范某受贿10万余元的大案。1997年破获某金融机构员工利用电脑管理工作的便利侵占37万元的特大案件;从某亏损企业侦破总案值达32万余元的6起受贿大案。1999年查办了新刑法实施后全市首例被判处徒刑的私分国有资产案件,涉案金额达34万余元。
  2004年集中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活动。查获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梅某收受建筑公司贿赂5万元的案件,并从建筑工程招投标入手挖出该公司6起贿赂串案,受贿金额累计达30万余元。2006年,加大对医院、交通、银行等商业贿赂多发领域的打击力度,立案查处马某挪用公款40万余元、贪污50万余元的大案。2007年起,重点查办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犯罪,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受贿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6件6人。2008年,查处商业贿赂窝案3件5人。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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