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妇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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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79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妇女团体
分类号: D442.855
页数: 4
页码: 1153-1156
摘要: 本章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妇女团体组织的发展与活动。
关键词: 妇女组织 地方组织 江北区

内容

第一节 早期妇女运动
  宁波是中国女性现代教育的发源地。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英国传教士爱尔德赛在宁波城内祝都桥竹丝墙门内大屋开设女塾。3年后,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柯夫人在江北岸槐树路设立另一所女校。咸丰七年1857)二校合并,称崇德女校,校址在槐树路。民国13年(1924)5月9日崇德女校学生在该校教师、中,共宁波地委委员冯咏雪(又名冯永书)带动下,为参加“五九国耻”纪,念会而同校当局发生对抗,罢课一天以示抗议。一批女生受冯咏雪的影响,主动退学,进入党所创办的启明女中读书,并陆续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冯咏雪利用假期回家乡慈城的机会,常带一些《中国青年》、《向导》等进步书刊给进步青年传阅,传播新文化、新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上海“五卅惨案”传到宁波,6月3日,崇德女校学生制作纸花、枕套上街义卖,资助上海工人,并与启明女中、甬江女中的学生分赴洪塘、庄桥和江北岸开展反帝爱国宣传。
  民国15年(1926)3月,宁波各界妇女联合会成立,通过章程和宣言,推举冯咏雪为主席,会后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游行,散发传单,号召妇女革命,争取妇女解放。民国16年(1927)2月,提出承认妇女参政权、立产权、教育权,禁止买卖婚姻、摇篮婚姻、典押婚姻,提倡剪发,严禁穿耳、束胸、缠足,提倡各中小学多设贫困女生免费名额,要求女工享受产假,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禁止调戏女工,保护女子言论、结社、书信、恋爱自由,国家事业单位尽量录用女职工,多设托儿所,取缔翁姑及丈夫无理虐待等14点要求。同时在江北岸天福栈弄创办《宁波妇女》月刊,报道国内外妇女解放运动情况。民国17年(1928),宁波市立成年妇女补习学校在江北封仁桥创办,开设学科除普通小学的主要课程外,增加缝纫、编织等职业技术课。
  民国28年(1939)5月,中共慈溪县委妇女会在慈城成立,徐德娓任书记。同月,徐德娓参加由中共浙江省委和中共宁绍特委召开的宁绍地区妇女活动分子会议。会上成立中共宁绍特委妇女委员会,张月珍任书记。此后,党组织以政工队等群众团体的名义先后举办妇女骨干训练班、青年妇女军事训练班、妇女识字班、妇女夜校等,使一大批妇女步入抗日战争行列。她们深入街头巷尾、乡村山岙、集市庙会,进行演讲和教唱抗日歌曲,利用祠堂、庙宇、晒谷场演出《公愤》、《生与死》等抗日救亡节目。民国32年(1943),庄桥等乡镇组建抗日妇女救国会,内部成立妇女党小组,蒋震虹担任庄桥第一任组长,成员有杨燕群、葛世琴、沈瑞娟、庄丽珠、姚瑞眠等。
  抗日战争胜利后,慈溪县妇女救国会改称为妇女会,并召开妇女会员代表大会。民国35—37年(1946—1948),慈溪县连续召开3次妇女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监事、常务理事。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妇女组织及活动
  妇女组织
  妇女代表大会 1952年2月,召开原江北区首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妇联领导机构,正式成立江北区民主妇女联合会。1956年,区妇联随江北区委建制撤销而撤销,成立的3个街道妇联组织同时撤销;1958年又随区委建制恢复而恢复,由王珠凤兼管妇女工作。1960年6月,江北区委改称为江北公社党委,翌年5月召开公社首次妇女代表大会,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为江北公社妇女联合会。“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妇联组织被迫停止活动。1971年,妇联恢复活动,并召开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1984年3月,今江北区成立,区妇女联合会也正式建立。次年3月召开江北区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自1952年至2008年,江北区(含原江北区)共召开10次妇女代表大会。
  基层组织 解放初,农村建立妇女会。1951年整改后改为代表制,村设妇代会,乡设妇代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行使职权。1961年以乡建公社,改称为公社妇女联合会、大队妇代会。1983年起,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分设,改为镇、乡妇女联合会。2000年,区妇联在中马街道组建全市首个(社区)妇女联合会,此后该模式在全区各街道推广,基本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妇联组织网络。是年,江北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宁波市首家区个协妇委会机构。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工商江北分局等机关事业单位也组建了妇委会。至2008年,区妇联辖4个城区街道妇联、3个涉农街道妇联、1个镇妇联,100个基层妇代会、47个社区妇联、21个局妇委会;全区有专职妇联干部21人,其中区级干部5人、街道级干部14人、镇级干部2人。
  主要活动
  参加社会生产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城镇妇女参加禁赌禁毒禁娼活动,农村妇女会组织妇女站岗放哨,防止敌特和坏人破坏。1952年,投入到以“反细菌战”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中。1958年“大跃进”,参加大办钢铁、兴修水利和农业生产劳动,妇女人数占劳动力的一半。1971年,全区妇女争创“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1989年动员16~54岁农村妇女参加“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江北区共举办妇女扫盲班52期、文化提高班21期,12732人次参加学习,584名妇女摘掉文盲的帽子。至1992年,全区参赛妇女达10352人,其中种养业4367人、个体服务业610人、乡镇企业5375人,参赛率达42.08%。4年后又建立区“双学双比”基金50万余元;成立江北区“双学双比”女能手协会,首批会员21人。至2008年,全区有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2人,省级4人,市级5人;有全国“三八红旗手”5人,省级9人,市级30人。
  1990年始,全区围绕“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比思想、比质量、比服务、比成绩、比贡献”的“五学五比”,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引导激励广大城镇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立足本职,“精通一门技术”、“创造优质产品”。2004年更名为“巾帼文明岗”。至2008年,全区建立“巾帼文明岗”国家级2个、省级9个、市级47个、区级65个;有10名妇女分别被评为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工作者、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个人、省“巾帼建功”活动标兵、省“巾帼创业”带头人。
  1994年组织1071名妇女建造了3个“三八”绿色工程,共计75亩。1995年,在深化十大竞赛活动中,评选种植、养殖女能手各45人、守法经营户45人、示范户90人,帮困结对45个。2005年组织成立由劳动、民政、工商、科技、银行等10个部门组成的妇女创业指导组,组织8场主题为“就业空间你我他”的妇女创(就)业交流会;为49名非正规就业女经纪人建立“创业园地”档案;面向全区征集了86例“一万元开店做老板”创业项目;树立19个“失业失土不失志”的创业新女性典型。至2008年,有国家级农村妇女培训基地1个,省妇字号营销大户1人。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解放初期,宣传《婚姻法》,废除封建买卖婚姻,支持童养媳回娘家、尼姑还俗、寡妇改嫁,多数包办婚姻解除婚约。改革开放后,为贯彻实施《浙江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举办培训班46期,参加5156人;召开座谈会78次,参加767人;建立村级妇女信访网络100个。2000年开始制定并实施“十五”、“十一五”《江北区妇女发展规划》、《江北区儿童发展规划》,分别完成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告。积极配合公安、司法部门,严厉打击拐卖、遗弃、虐待妇女与雇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01年3月8—14日,是江北区首个妇女维权周。2002年10月成立江北区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援助站。2003年举办“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男女平等”图片巡回展,发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建立“零家庭暴力”社区联席会议。2004年,区妇联被评为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市级三八红旗集体。
  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1980年始,开展创建“五好家庭”活动。至1990年有“五好家庭”24317户。1996年改称为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同年,全区开展“好夫妻、好婆媳、好妯娌、好儿女”评选活动,评出好夫妻8对、好婆媳10对、好妯娌9对、好儿女10人。2002年开展“公德进社区,美德进家庭”活动。2005年“5”国际家庭日组织百户文明家庭和百名城乡妇女代表启动“文明家庭节能行动”;开展“让法律进社区”大型咨询,活动,“不让家庭暴力进社区”;举办“不让毒品进我家”禁毒知识展览。至2008年,在创评“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中,累计评出区级43000户、市级25000户;另有区慈孝家庭10户。
  1990年3月举办“奔向新世纪、争做新女性”江北区妇女运动会。1992年举办“巾帼风采”图片展览,宣传江北的先进女性。1997年开展“家庭拒绝邪教、倡导科学文明”签字仪式,全区妇女揭批“法轮功”。1998年3月举办全区妇女健身操(舞)大赛,12支代表队500余名妇女参加。2004年9月举行海峡两岸妇女庆“中秋”联谊会。2007年实施“母亲素养工程”,至2008年共培训3100名子女处于婴幼儿期、少儿期、青春期的母亲群体。
  至2008年,区党代会、区人大、区政协中的女代表、女委员分别占27.6%、31.8%、32.9%。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女性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其中区管正、副职女干部分别为15人、45人。42个区级机关部门有29个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占69.05%。其中7个街道、镇的领导班子都配有2名以上女干部。区管后备干部中女性46人,占28.9%。在2007年社区组织换届中,全区44个社区新当选的书记均为女性;2008年村级组织换届中,推行妇女干部“专职专选”女性进入村支委的行政村数占52.1%,其中有4名当选为村支部书记;女性进入村委会的行,政村数占
  81.8%,其中有3名当选为村主任,实现了100%行政村的两委会班子中有女性的目标。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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