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民协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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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79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民协会
分类号: D422.855
页数: 2
页码: 1145-1146
摘要: 本节介绍了宁波市江北区1927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民协会的发展与活动。
关键词: 农民组织 地方组织 江北区

内容

民国16年(1927)2月,中共宁波地委派宁绍台农民协会办事处主任竺清旦来洪塘、庄桥发动组织农民运动;3月,串联发动200余名贫苦农民在洪塘塘头庙召开农民大会,成立洪塘乡农民协会(简称农会),推选中共党员潘小梅为会长(主任),魏小梅为副会长(副主任),建立了中共党组织领导下的江北地区最早的农民革命团体。不久,农会又成立“农民自卫军”(后称民兵),推选潘小梅为队长。从此,洪塘农会的声威越来越大,周边20余个村也相继成立了农会,发动组织贫苦农民开展“抗租减租”反封建剥削斗争等活动。
  民国32年(1943)春,慈东抗日根据地开展“二五”减租运动,在洪塘、洋墅、庄桥等乡(镇)发动贫苦农民组织农会。洪塘镇农会在塘头庙成立,刘长根当选为农会理事长,兼任洪塘镇雇农会会长。洋墅乡农会在草舍庵成立,推选李阿梅为农会理事长;乡雇农会会长由潘迎凤担任。当地的“二五”减租运动由此全面开展。是年,中共慈镇县委组建慈东抗日民众自卫大队,“保卫秋收、保卫民食军粮”。民国32年(1943)底,自卫队员由20余人增至200余人。民国38年(1949)春,境内各乡镇相继成立农会小组、穷人翻身会、妇女会、民兵兄弟会、贫雇农小组、打猎队、儿童团等各种群众组织,迎接解放。
  宁波解放后,1949年8月,中共宁波地委工作队进驻庄桥马径村,召开农民大会,成立江北地区解放后第一个农会——马径村农会,选举朱友伦任农会主任。庄桥镇各村的农会组织相继成立,庄桥镇组织召开了农会代表大会,成立镇农会等组织。10月,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杨思一到马径村检查指导新解放区农村工作。11月,《浙江日报》头版发表了署名杨子毅的文章《马径村工作的经验》,将马径村工作经验推向全省。
  1950年7月,国家发布《农民协会组织通则》,并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据20个乡统计,至1951年底,有农会会员18664人,占农业人口的35.62%。各乡、村农会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和农村互助合作化运动等工作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1955年,江北地区农村初级社普遍建立,农会逐步为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所代替。同时,农村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日益健全。至此,农会组织已完成其历史使命。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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