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来信来访及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76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来信来访及处理
分类号: D632.8
页数: 2
页码: 1086-108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9年至2008年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来信来访及处理的情况。
关键词: 江北区 信访 工作

内容

1985年前,群众信访问题以要求落实政策、平反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为主。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是在城市管理和建设、私房落实政策、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1986—1998年,主要有旧城(低洼地)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引发的信访问题。1999—2001年,主要有拆迁安置、大学生农转非、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的信访问题;城市管理中市容市貌、无证设摊、马路市场管理引发的信访问题;企业转制,下岗职工要求再就业、要求“两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落实退休职工待遇引发的信访问题。2002—2008年,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拆迁安置补偿引发的信访问题;农村实行股份制改革引发的信访问题;老小区实施拆违整修和街景整治引发的信访问题;“4050”(女性40岁左右,男性50岁左右)下岗失业人员引发的信访问题;外来种田户临时建筑拆迁赔偿、旧城改造被拆迁建筑确权与补偿及村集体资产管理,村干部经济问题以及生活困难(因病致贫)要求低保等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2005年4月底前,所有信访件都由信访办负责调处并答复信访人。因此,要求信访干部掌握比较全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一般信访件由区信访办工作人员当场答复信访人,不能当场答复的交(转)有关单位,并将处理意见上报区信访办,再由信访办答复信访人。重要信访件上报区领导阅批后,区信访办直接进行调处,并将结果报领导审阅后直接回复信访人。
  2005年5月1日国务院《信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细分了信访事项,明确信访部门和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般信访件由区信访局工作人员交(转)有关单位处理,有关单位必须在2个月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意见答复信访人,同时上报区信访局备案。重要信访件上报区领导阅批后,根据领导指示,交相关职能单位调处,并将调处结果报领导审阅后,由相关单位直接回复信访人。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江北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