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乡镇人民政府(公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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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74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乡镇人民政府(公社管理委员会)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3
页码: 1054-1056
摘要: 本章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建区前乡镇(公社)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建区后乡镇政府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情况。
关键词: 江北区 人民政府 政权组织

内容

第一节 建区前乡镇(公社)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1953年11月,宁波市郊区各乡镇普遍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乡镇人民政府委员会和正副乡镇长。乡人民委员会下设生产委员会、互助合作委员会、财粮户籍委员会、文教卫生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金融委员会、优抚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10个内设机构和理监委员等岗位。
  1957年,市委组织部核定郊区6个乡镇(东郊、南郊、西郊、北郊,庄桥、新阳)干部编制总数为44名(是年实有46名)。其中,西郊乡正副乡长、生产委员、文书、会计辅导员各1人,北郊乡正副乡长、生产委员、文书各1人,庄桥镇正副镇长、生产委员、文书、会计辅导员各1人,新阳乡正副乡长、文书各1人。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郊区建立庄桥、甬江2个公社。1960年,甬江公社实有干部77人,其中由国家供给的61人、公社供给的16人。整编后编制为48人,其中,公社29人,生产大队13人,市属镇(即庄桥镇)6人。是年10月,余姚县慈城人民公社成建制划入宁波市郊区。慈城公社各管理区除主要负责人外,还设有分管农业、畜牧业、党群、财务、生活福利、妇女、工业、副业、会计、出纳、统计等党(政社)岗位。1961年郊区划小农村人民公社规模。公社管理委员会一般设主任2~4位,委员3~5位,并设公社办公室。至1964年,郊区公社总编制142名(实有144人)。其中政府68人,分别为甬江13人、慈东7人、洪塘7人、费市4人、乍山5人、妙山5人、半浦4人、云湖3人、北郊2人、裘市4人、洋市2人、庄桥6人、庄桥镇2人、慈城镇4人。至1978年12月31日,郊区农村人民公社(镇)共有干部209人。按系统计,党政158人,政法17人,工、青、妇、贫协34人。按职务计,书记、革委会主任16人,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43人,其他干部150人。
  1983年开始按党政分开、政社分设的原则设置机构。各乡镇政府设乡镇长1职、副乡镇长1~2职。内设党政办公室、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司法办公室、文教卫生办公室、农科站等(“五办一站”)。配置文书、信访、民政、保险、计生、财务、教育、农科、电管、土地房屋管理等干部。
  是年12月,郊区公社(乡、镇)实有干部人数215人,其中国家机关148人,包括乡镇长(公社主任)16人、副乡镇长24人、武装干部16人、文书16人、农业76人(含民主选举产生的担任乡政权领导的人员;不含经费由县级有关部门开支的派驻乡镇的会计辅导员、计划生育员、农机员、农技员、植保员等以及社办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
  第二节 建区后乡镇政府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1984年8月,市编委核定给江北区党政机关编制为383人(不含公、检、法、司及教育、卫生的下属单位,长病假和一年以上的带薪学习培训人员列为编外,离休干部及按规定配备的服务人员单独列编),其中乡镇171人。同月,撤销慈东乡,其11个行政村并入慈城镇;撤销庄桥乡,其9个行政村并入庄桥镇。上述2乡的机关工作人员随机构并入。1990年10月撤销洋市乡,乡干部重新分配。其中,分配到庄桥镇国家干部2人、集体干部23人,分配到洪塘镇国家干部4人、集体干部16人。还有5名国家干部分配到工商部门或其他乡镇、街道。
  1992年扩镇并乡,江北区11个乡镇调整为5个乡镇。区编委下发《关于扩镇并乡后乡镇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并后,乡镇政府设正副乡镇长,同时设文书档案、综合统计、财政总会计、工业、农业、民政、农经管理、监察(与纪检交叉兼职)、文教卫生、计划生育、土地管理、城建、司法、会计辅导等职位。乡镇内设机构,原则上设党群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实际操作上,有乡镇将党群办与政府办合并为党政办)、科教文卫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政法民政办公室、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等7个办公室。各办允许配正副职各1人。全区乡镇总行政编制170人,按乡镇规模大小等因素核定编制:慈城镇47人、甬江镇28人、庄桥镇35人、洪塘镇31人、乍浦乡29人。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至1994年,江北区乡镇干部编制增至279人,其中行政编制158人、事业编制121人。
  2001年,乍浦乡并入慈城镇,区委对慈城镇党政内设机构重新调整,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和财政所。原两乡镇有行政编制干部65人、各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0人。
  2002年12月,江北区对镇属事业单位机构进行改革。撤销甬江、庄桥、洪塘、慈城4镇的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含农技、农机、农经管理、畜牧兽医、水产、山林等专业站所)、文化站、劳动力管理服务站,庄桥镇、洪塘镇、慈城镇的环卫所,慈城镇的市政园林管理所;撤销原各镇工办和村镇建设管理员的事业编制。保留甬江、庄桥、洪塘、慈城4镇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庄桥、洪塘、慈城3镇的房地产管理所;庄桥镇城建工程队;4个镇的财政所和政法专职人员的事业编制;庄桥、洪塘、慈城3镇的农机站编制和慈城镇的畜牧兽医站事业编制。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及编制为:甬江、庄桥、洪塘、慈城4镇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65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59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54人;庄桥、洪塘、慈城3镇的文化发展服务中心,编制11人;甬江镇的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挂文化发展服务中心牌子)、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7人;庄桥镇的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行政服务中心牌子),编制5人;洪塘镇的文化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挂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编制5人;慈城镇的文化发展服务中心、镇服务中心(挂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编制10人。保留的机构与编制为:甬江、庄桥、洪塘、慈城4镇的财政所32人,政法专职人员11人,农机站及畜牧站33人。
  2004年7月撤销甬江、庄桥、洪塘3镇,改建为相应的甬江、庄桥、洪塘3街道,属区政府派出机构。其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见本编相关章节。2007年6月19日,区编委批准《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机构改革方案》,对镇内设机构采取合理归并、综合设置的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慈城镇行政机构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挂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牌子)、农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挂信访办、司法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镇服务中心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撤销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民政政法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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