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代表选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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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72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代表选举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2
页码: 1005-100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1953年至2008年代表名额确定、代表选举方法、历届区人民代表大会构成的情况。
关键词: 宁波市 代表选举 江北区

内容

1953年11月,原江北区依据《选举法》规定进行第一次普选,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区一届人大代表。自二届人大起,各届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区人大常委会根据《选举法》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及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进行。区人大二至九届代表,分配到选区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分配到驻甬部队的代表由部队选举产生。至2008年12月,共选举产生区一至九届人大代表1733人次。
  代表名额确定原则上按省人大常委会规定和人口数确定。一届人大代表选举,按平均每540人产生代表1人,原江北区2.73万人,代表名额51人。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原江北区6.73万人,代表名额为170人。1984年,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在行政区划调整后进行,全区人口19.78万人,代表名额247人。四届人大代表选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精简、效能、便于开会和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和适当减少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要求,按行政区域确定区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为200人,再按每7000人增加1人代表,全区人口21.45万人,确定四届人大代表名额为235人。五至六届代表名额略有增加。至七届时,全区人口达到22万人,根据精简、效能、便于开会的原则,代表名额减至172人。八届时,代表名额为180人,略有增加。九届人大代表名额与八届持平。
  代表选举方法历届选举活动一般分选举准备、选民登记、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4个阶段,区设选举委员会,各镇(乡)、街道设选举办事处。先经过试点,并根据中央、省、市提出的民主党派人士和非中共党员代表至少不低于35%,妇女代表不低于22%的要求,按照代表结构比例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进行部署。选举各个阶段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把好选民登记关,防止错、漏、重登;把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酝酿、协商和确定关,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依法联名推荐。党政团体需要提名的,都通过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每一届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为正式代表数的8倍以上。在广泛推荐、反复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把好投票选举关,动员绝大多数选民参加投票,三届至九届参选率平均达到96.02%。其中,最高的是二届,参选率为99.04%。最低的是六届,为94.2%,全部依法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如:区二届人大代表选举于1980年6月9日至8月7日进行,区选举委员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市选举委员会部署精神,按全区6.73万人口数,确定二届人大代表名额为170人。根据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经过几上几下,广泛推荐,反复讨论,民主协商,共推荐代表候选人277人,经过50130名选民无记名投票,共选举产生区二届人大代表170人。参选率为99.04%,在当选的代表中,工人占44.3%,军人占1.76%,知识分子占13.52%,干部占13.52%,居民占20%,其他占6.90%。代表中,中共党员占64.12%,妇女占31.76%。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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