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委常务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9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区委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225.5
页数: 5
页码: 938-94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委常务委员会的情况,包含了常委会组成及常委会会议。
关键词: 江北区 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内容

常委会组成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常委会或常委会)委员由区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每次党代会期间,每届区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区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常委(含书记、副书记)人数7~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4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因工作需要,调整、增补区委常委由上级党委任命。
  1984年3月,省委、市委任命区委常委会委员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
  1984年6月,第一届区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区委全委会”或“全委会”)选举产生常委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届中,部分领导成员作了调整,1986,年7月,省委、市委任命书记、副书记、常委各1人。
  1987年4月,第二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届中,部分领导成员作了调整,1989年8月,区委书记调整;1988年5月至1990年1月,相继增任4位常委。
  1990年3月,第三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届中,常委会成员作了部分调整,市委任命副书记1人,常委5人。
  1993年3月,第四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届中,1993年10月,区委书记调离,省委任命书记1人;届内,部分副书记、常委调整,市委任命副书记3人、常委6人。
  1998年1月,第五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10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届中,区委领导成员有较大调整,省委、市委先后任命区委书记2人,副书记6人,常委8人。
  2003年1月,第六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届中,书记、副书记、常委都有调整。2006年6月,省委任命书记1人;2004—2006年,市委先后任命副书记3人、常委2人。
  2007年1月,第七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届中,区委书记调整,2008年5月,省委任命区委书记1人。
  常委会会议
  区委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区委常委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政协党组书记列席会议(1988年10月印发的《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规定区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常委会会议由区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区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列席,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列席人员;或要求相关单位派员向区委常委会议汇报情况、回答咨询。
  区委常委会议主要是研究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重大工作部署在本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审议区政府提出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安排,并作出决策;研究讨论全区人民生活和群众所关心的重大问题;研究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重大事项;研究讨论统一战线、人民武装、群众团体、政法等重要工作;审议以区委名义向省、市委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向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发出的重要指示和重要文件;研究决定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晋升,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等。
  区委常委会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需要有半数及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召开,讨论干部任免问题需要有2/3及以上常委到会;决定或决议必须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通过有效。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江北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