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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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79
颗粒名称: 第十八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5.5
页数: 80
页码: 921-1000
摘要: 本编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的情况,包含了解放前党组织、解放后至建区前党组织等具体内容。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地方组织 宁波市江北区

内容

江北地区是宁波工人阶级最早的诞生地,并于民国14年(1925)建立了宁波最早的产业工人党组织——中共甬曹段铁路支部。境内农村党组织,最早是民国15年建立的中共庄桥支部,次年建立了慈溪独立支部。此后,除了1932年4月至1938年4月,江北地区党组织坚持开展革命斗争。大革命时期,领导农民协会自卫军,打土豪减租减息,参与浙东暴动;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慈东敌后抗日根据地;日本投降后开展游击战争,迎接解放。
  1949年5月宁波解放,境内建立中共江北区委、慈溪县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江北地区党员队伍逐步壮大,党组织日益健全,但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江北的行政区划和组织机构有过频繁变动。1978年,境内江北区成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区委于1980年设立常委会),郊区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郊区委员会。1984年1月,江北区与郊区合并建立新的江北区;3月10日,省、市委任命区委领导班子①;6月,召开中共江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自此至2008年,江北区共举行七次党的代表大会。其间,区委贯彻执行党中央治国大政方针,注重区情调研,强调依法治理,重视自身建设,开创了各项工作新局面。
  第一章 解放前党组织
  第一节 组织建设
  江北区现境内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设,肇始于建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组织。民国13年(1924)10月,青年团四明中学支部在江北岸建立,书记卢于舫;11月,建立青年团白沙铁路支部,书记周天僇。民国14年(1925)9月,建立青年团顺记铁工厂支部,书记赵文卿。同月,中共甬曹段铁路支部宣告成立,这是宁波第一个产业工人党支部,12月改建为中共江北支部。民国15年(1926)5月,建立四明中学党支部,书记王安卿;11月,建立庄桥党支部,书记杨德音。民国16年(1927)2月,建立正大火柴厂党支部。3月,中共江北区委成立,区委书记杨梦雁、组织委员方岗、工运委员张庆祥、宣传委员方阿秀。同时,中共慈溪县独立支部也在慈城建立,书记赵文光。4月,国民党发动反共“清党”运动,江北地区的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从此转入地下秘密活动。8月,中共江北区委重建,费祝任区委书记,戴昱允、张庆祥、童桂芳、陈莲芳(女)为区委委员。9月,中共慈溪独立支部也在慈城重建,俞坚(女)任书记;10月,成立庄桥区党委,潘小梅任书记,后因浙东农民暴动计划泄露,潘小梅等多名党员被捕被害,白色恐怖笼罩境域。12月,中共浙江省委在江北岸腊店弄13号设立通讯处和交通站,继续领导恢复宁波党组织。
  国共第二次合作形成后,民国27年(1938)2月,设在江北岸的宁波报馆建立了党支部。5月,中共慈溪县工作委员会在慈东庄桥成立,选举周朴农为县工委书记;随即在洋墅、上宅、旧宅等村建立党支部,分别由陈美韶、徐德娓、滕阿梅任书记。民国28年(1939)春,建立庄桥党支部,蒋子瑛任书记;4月,建立洪塘党支部,洪涛任书记;12月,建立孙家党支部,孙庭仁任书记。民国29年(1940)3月,中共宁属特委在慈东洋墅成立,王文祥任书记,竺扬、王起、秦加林、陈明华、岑永福为委员,下辖慈溪、鄞县县委和镇海、奉化、定海三个县工委及四明特区区委。4月,庄桥党支部划为河东、河西两个支部,杨照诚、蒋子瑛分任书记;9月,作为中共宁属特委政治交通联络站的青林渡口党支部建立,徐渔樵任书记。民国31年(1942)6月,中共慈东区委在洪塘医院成立,蒋子瑛任书记,洪明义、杨照诚、孙乾坤为委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江北地区遭受国民党消灭“共匪余患”的“清剿”,民国34年(1945)10月22日,中共慈镇县特派员蒋子瑛等人在洋墅突围战中牺牲。自此,江北地区党组织中断了上下联系,至民国35年(1946)底才恢复党组织的活动。民国36年(1947)2月,中共慈镇县东区(庄桥、庄市、沿山)区工委成立,沈秉钧任书记,不久牺牲,由副书记孙永山负责;民国37年(1948)文海任书记。东区区工委在中共四明工委的领导下开展革命活动直至解放。
  第二节 主要活动
  江北区现境内党组织最早的活动,是民国13年(1924)在江北岸济公殿开办宁波地区第一所宁波工人夜校;民国14年(1925)又在泗洲塘工业学校、佘使君庙小学设工人联络站,发展党员,建立支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中,共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在慈城帮助筹建国民党慈溪区党部等组织,并担任要职,团结争取进步人士参加革命统一战线,开展反帝反封建、迎接北伐军等活动。民国16年(1927)3月,宁绍台农民协会办事处主任中共党员竺清旦领导洪塘农民成立农民协会,公推潘小梅为协会会长,随后又成立农民协会自卫军,在中共庄桥支部领导下,打击土豪劣绅,开展减租减息运动。遭遇“清党”之后,中共浙江省委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的总方针;11月初,洪塘被列为“浙东暴动计划”的重点地区之一,潘小梅任暴动总负责人。暴动虽被扼杀,但斗争坚持了4年之久。
  全面抗战爆发后,形成了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党员卢琼英在江北城区组织建立青年业余宣传队,深入工厂、农村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江北《商情日报》主编中共党员庄禹梅发动宁波船员组成甬江水上军工运输服务团,支援前线。洪塘晋群小学校长中共党员严式轮发动该校历届毕业生成立慈东抗日救亡宣传队,培养了大批抗日骨干,不少人自费前往延安报考抗日军政大学,其中如金如山、虞玉成、徐永绥、胡寄梅、朱洪山、邰明、孔平等人,后来成为江北地区重建党组织的中坚力量。政府组建的战时政治工作队、战时服务队也基本上由共产党掌控,在揭露日本侵略军暴行,动员青年上前线,宣传共产党的主张和八路军、新四军的抗日战绩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民国31年(1942),慈东敌后抗日根据地建立,庄桥、洪塘等8个农村基层党支部成为根据地战斗的坚强堡垒,形成了农民协会、妇女会、雇工会、教育会、民兵等基础组织,对敌、伪、顽势力进行了有力的反击。民国34年(1945)8月,根据地武装配合主力新四军三五支队消灭了拒绝投降的伪军,使江北区全境光复。
  解放战争时期,新四军三五支队北撤,隐蔽在杭州各地的党员返回江北区境域,恢复和重建党的组织,开展游击战争。江北区现境内的金沙岙、诗冠头、里元岙、五婆湖、丁家、溪塘头等村庄,都是武工队的食宿地和组织、教育群众的活动地。同时在江北城区发动群众开展“反内战、反饥饿、反压迫”运动。解放前夕,积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护工、护店、护港及保护市政公共设施等工作,为迎接江北地区的解放作好了宣传、组织、物资等一切准备。
  第二章 解放后至建区前党组织
  第一节 组织建设
  解放后、建区前,境域内县辖区一级党组织主要有中共宁波市原江北区委、宁波市郊区党委(党工委)、城关区委、云山区委、姚东区委、庄桥区委、庄桥特区区委,慈城、庄桥、甬江3个大公社党委,慈城区委、甬江区委等。由于这段时期行政区划频繁变动,党组织也作相应的建立与撤销,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
  中共原江北区委 1949年6月,中共宁波市原江北区委员会在江北岸成立,王学正任书记;8月,由武爱武接任书记;1950年春,又由刘玉山接任书记。6月,江北区委撤销,由宁波市委直接领导。1951年8月,重建江北区委,刘玉山任书记。1952年9月,吴凤林接任书记。1953年9月,亓立明任书记,杨德安任副书记。1955年12月,江北区委撤销,建立泗州、中马、槐树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联合党支部。1958年9月,再次重建江北区委。李平任书记,夏行定任副书记。1960年6月,再次撤销江北区委,建立江北(城市)人民公社党委,设常务委员会;夏行定任书记,姚积品、黄元琴(女)、张余孟、殷进(女)为副书记。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城区党组织受到严重冲击,基本瘫痪。1969年6月,建立江北公社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70年初,改为江北区革命委员会,建立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张启芬,副组长王建勋、姚积品。11月,召开江北区首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原江北区委员会,区委书记张启芬,副书记王建勋、姚积品,委员欧祖文、毛生才、郭廷村、王珠凤(女)、董尚永。党的核心小组随之撤销。1972年5月后,刘昌华、张慕仁相继接任书记,黄元琴任副书记,并陆续增补贺思真(女)、罗翠菊(女)为委员。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9月,原江北区委改为市辖区一级党组织,张慕仁任书记,郭廷村、史浩然任副书记,设办公室(与革委会办公室合署,1980年10月分设)、组织科、宣传科(兼管统战工作)。1980年9月,原江北区委设立常务委员会,郭廷村任书记,金耀庭任副书记,郑志祥、王珠凤、郑安民为常务委员(该组织至1984年3月建立江北区委时撤销)。1981年3月,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原江北区委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5月,原江北区委组织科更名为组织部;宣传科更名为宣传部。1982年8月,原江北区委建立保密委员会(此前有保密小组)。
  中共宁波市郊区委员会(郊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宁波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50年6月,书记钱铭岐,副书记仇静生。1951年8月,改为郊区党委,王焕义任书记;1952年,丁道明(女)接任书记。1953年7月,改由肖光汉任书记,增设副书记王佑清;12月,翟盛庭任书记,王佑清、宋光申任副书记。1954年6月,王佑清任书记,宋瑞甫任副书记。1956年1月,市委农村工作部和庄桥特区区委并入郊区党委,王焕义任书记,邓实甫、宋瑞甫任副书记。1958年10月,镇海县委撤销,并入郊区党委,由李明任书记,王以丰、孙厚生任副书记,周文祥、陈幼明任常委。1959年2月,郊区党委撤销,恢复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部,市郊各公社(乡镇)党组织由市委直接领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郊区各级党组织被迫停止活动,直至1970年初,各公社(镇)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分别建立后,郊区党组织才陆续恢复活动。1975年12月,重建中共宁波市郊区工作委员会,书记由市委副书记谷秀峰兼任,副书记康宝彝、张星棣、毛雪亮。以后又任命张骥青、徐全福、傅嘉兴为副书记。1978年,中共宁波市郊区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宁波市郊区委员会,书记由市委常委张骥青兼任,副书记傅嘉兴、徐全福、张星棣。该组织至1984年3月建立江北区委时撤销。
  中共庄桥区委、庄桥特区区委、庄桥公社党委、甬江区委 成立于1949年6月的中共庄桥区委,原属慈溪县委,下辖庄桥、姜颜、洋墅、灵阳、田湖、长石、长骆、骆驼、河头、西顾、费市11个乡镇党组织(田湖、长石、长骆、骆驼、河头、西顾等属今镇海区);1954年10月,归属宁波市,建立中共庄桥特区区委,下辖庄桥、姜颜、灵阳、压赛、白沙、梅堰、新和7个乡镇,肖林任书记,周华民、陈银耀任副书记;1956年1月,并入郊区党委。1958年9月,建立庄桥公社党委,书记陈银耀;1959年4月,何隆炳接任书记。1960年1月,庄桥公社与甬江公社合并,改称甬江公社;11月,又恢复重建庄桥公社,由吴式本任书记,杜炳瑞、傅嘉兴、方逢轩、徐全福、王成昌任副书记。1961年5月,公社规模划小,12月,建立甬江区委,韩涨来任书记,史志桢、张玄峰、王成昌、陈银耀、李增荣任副书记。1962年12月,甬江区委撤销,所属公社党委由市委直接领导。1975年12月后,隶属中共宁波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领导。
  中共城关区委、姚东区委、慈城公社党委、慈城区委、云山区委 中共城关区委建立于1950年6月,刘玉珍、刘宗鉴、鞠瑞友、杨祥瑞相继任书记,隶属慈溪县委领导,下辖孝东、孝西2个镇,城东、半浦、横山、狮东、鞍山、裘墅、洪塘、鄮力、汶溪9个乡[孝东孝西于1951年合并成立慈城镇;鄮力乡(除毛力、毛岙2村)、汶溪乡今属镇海区]的党组织。中共云山区委于1950年6月从丈亭区委分设,鲍纯甫、尚书玉、吕得成、刘宗鉴、陈茂生相继任书记,下辖云湖、妙山、赭山、黄山、罗江、明山、明德、金川、新桥9个乡(罗江、明山、明德、金川、新桥5乡今属余姚市)。因区划调整,1954年10月,城关区委、云山区委隶属余姚县委领导。1956年3—4月,城关区委、云山区委相继撤销。1957年1月,余姚县成立姚东区委,邱善生、崔树桐、裘亚山相继任书记,下辖妙山、乍山、狮东、鞍山、汶溪5乡党组织。1958年6月,慈城镇委并入姚东区委;10月,组建东风人民公社(1959年1月改称慈城人民公社)党委,康宝彝、王以丰相继任书记,下辖20个生产大队(1959年3月改称管理区)党总支。1960年10月,慈城人民公社整体划归宁波市。1961年5月,公社规模划小,慈城公社党委撤销;9月建立慈城区委,康宝彝任书记,杜炳瑞、董久芳任副书记。1962年12月,慈城区委撤销,所属公社党委由市委直接领导。1975年12月后隶属中共宁波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领导。
  第二节 主要活动
  江北地区于1949年5月24日解放,党组织立即着手建立新的人民政权,接管国民党的各级党政机关、治安部门、电讯电话、银行、医院和公立学校,开展正常工作。1949年11月,在境域农村建立24个乡(镇)人民政府;1950年2月,在城区江北岸建立19个居民委员会。从1950年秋到1951年底,党组织领导完成土地改革。地主占有的土地由原来占总量的24.27%下降到1.44%;贫雇农占有土地则由原来占总量的2.42%提升到34.87%,人均占有土地从0.143亩增加到2.431亩。从而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民主革命目标。与此同时,党组织又领导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各农村乡镇、城区居委会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号召,共捐献人民币23.4亿元(旧币)。江北区现境范围内,共捕获反革命分子128人,分别判处死刑、徒刑、就地管制;同时取缔了一贯道等反动道会门。1952年,党组织又在机关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在工商界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党组织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核心力量,巩固了新生政权,恢复了国民经济。
  1953年开始实施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境内党组织领导群众开展对江北地区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1月,郊区农村7012户农民组成了2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96.3%。同月,江北地区有手工业社(组)225个,入社和从业人员占总数比例达85%。原江北区、慈城镇和庄桥镇的千余家私营工商业,也分别改造成为公私合营工厂、公私合营商店,或组织成立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组。
  1957年,党组织开展整风和反右派斗争,由于严重扩大化,错划了一批“右派分子”。1958年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掀起生产“大跃进”运动,提出“晚稻亩产超3000斤”的浮夸口号,进行“移苗并丘”实验;又发动全体人民投入“小型土法群众炼钢”运动。槐树街道和庄桥两地兴办钢铁厂,劳民伤财,无果而终。其间,最有价值的工程,是两县一市(鄞县、余姚县、宁波市)人民建成了阻咸蓄淡的姚江大闸。与此同时,党组织还领导建立“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人民公社,追求“一大二公”,江北城区办过68个“吃饭不要钱”的公共食堂,耗费公社公共积累45%的资金,终因背离客观实际而失败。在随后的三年困难时期(1959—1961)仅慈城公社就有因营养不足而患浮肿病者达1444人。
  1960年冬至196,1年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关于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规定》,农村各公社全面开展算账退赔。境内对大办水利平调的劳力、物资和土地;大办钢铁损耗的劳力、林木;大办文教卫生福利,兴办公共食堂所占用的民房,调用的物资等,进行算账,作退赔处理。
  1961年,地方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纠正错误做法,““方针,努力恢复国民经济,千方百计指导群众渡过难关;对错划的“右派分子”也给予甄别平反。1962年底,境内农村党组织领导开展“整风整社”运动,各公社进行“四清”(后称“小四清”),即清账务、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1964年上半年,各公社又开展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称“大四清”)。其间,机关开展新“五反”运动和反修防修教育。但因工作队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出现了一些“左”倾和混乱现象。
  1966年下半年起,江北地区开展“文化大革命”动乱中各级党组织干部遭到批斗、被迫陆续停止活动。1970年11月,重新组建的江北(城区)区委,产生;郊区各公社(镇)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也相继建立。但其主要工作是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进行“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开展“一打三反”运动。此后,又领导开展“批林批孔”“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原江北区委与郊区工委开始领导批判“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罪行,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落实党的政策,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并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复查和平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原江北区委与郊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把工作重点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根据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和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生产队规模,改革农村经济体制,建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完成政社分设、恢复建立乡政府的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的领导,建立司法、执法机构,加强法制教育,打击刑事和经济犯罪,稳定社会秩序。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开展以“五讲四美”、“文明礼貌”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 中共江北区代表大会代表会议
  第一节 代表产生
  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及构成
  1984—2008年,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区党代大会)共召开七次。每次党代大会召开前由区委向市委报告,确定代表人数、代表构成以及产生办法。待市委批准后,区委下发文件,通知所辖的党组织进行选举。党代大会代表选举采取划分选举单位的办法进行。乡镇、街道等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作为独立选举单位;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成立联合选举单位,由区委指定召集人组织选举。代表候选人由所在选举单位党员酝酿产生,或采取预选产生。区直机关等领导干部集中的党组织,部分候选人放到基层单位党组织插选。选举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区党代大会代表由选举单位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1984年6月,中共江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庄桥镇党委届期已满,由镇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选举单位则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或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余各次党员代表大会也采取类似办法选举出席区党代大会代表。
  党代大会代表一般由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组成,体现党代大会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代表中,女性党员占有一定比例;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党员占有较高比例。
  代表会议代表产生
  党员代表会议的代表一部分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组成,由区委指定。主要组成人员是: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人大、政府、政协党员负责同志,区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党员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群众团体主要党员负责人,离退休老同志等。另一部分为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区委分配名额至各所辖党组织,由各党组织召开党委(党工委)扩大会议或党员大会推荐,并经区委组织部考察,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最后由区委审定。
  第二节 区党代大会会议党代表会议
  党代表大会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郊区(除西郊乡和东郊乡,下同)与原江北区合并,建立江北区。6月,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举行。自此至2008年,江北区共举行七次党的代表大会。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于1984年6月25—29日召开。应到正式代表200人,实际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94人,列席代表24人,代表全区5439名共产党员。黄连生代表江北区委作《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全面开创江北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主题报告。这次大会的中心任务是:继续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步伐,依靠技术进步,积极引进外资,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争取提前10年,即在1990年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从1980年的11297万元,增加到1990年的45188万元。会议确定了近期工作目标:理顺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广开财源,积蓄力量,打好基础,要求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22%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6%,到1987年实
  现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80年翻一番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7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选举产生出席中共宁波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26人、候补代表3人。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于1987年4月25—28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30人,列席代表16人,代表全区6236名共产党员。李天伶代表区委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为全面推进江北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要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以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为指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发扬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认真回顾和总结第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各项工作,讨论和确定今后三年的奋斗目标,讨论和确定江北区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基本任务,把江北区党的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推向前进。会议确定的今后三年奋斗目标为:遵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近郊优势,强化农业,发展工业,搞活流通,服务城市,富裕农村;坚定不移地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把江北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安定,人民富裕的新江北区。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0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于1990年3月27—31日召开。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220人,列席代表14人,代表全区7016名党员。李秀琍代表二届区委作题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治理整顿方针,进一步推进江北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工作报告。这次大会的主要指导思想和任务是:按照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区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讨论确定今后三年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动员全区共产党员和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和衷共济,奋力开拓,把全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新的阶段。大会确定江北区今后三年的主要目标是:到1992年实现社会总产值7.5亿元,比1989年增长24.7%,平均每年递增7.6%;其中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47亿元,比1989年增长24.5%,平均每年增长7.6%;财政收入5889万元,平均每年增长8%;粮食总产量每年确保在9.4万吨以上;到1992年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1.2%;人口自增率控制在8‰以内。同时,全区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得到提高,民主和法制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使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1人,候补委员3人。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四次代表大会 于1993年3月1—4日召开。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220人,列席代表19人,特邀代表11人,代表全区7429人党员。李秀琍代表三届区委作题为《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加快经济发展,为提前实现小康区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这次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四大精神,认真回顾总结区三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讨论确定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动员全区党员和人民群众继续艰苦创业、团结奋斗,加快经济发展,为提前实现小康区而努力工作。大会确定了近期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到1997年,实现社会总产值56.5亿元,年均递增30.6%;农业总产值达到2.1亿元,企业总产值54.4亿元,工业总产值46.2亿元,年均分别递增4.9%、32.7%和32.6%;国民收入达到10亿元,年均递增12.7%;社会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争取达到35%和40%的年均增长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外贸出口总额达到10亿元,实现利税4.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45.1%和
  30.8%;财政收入9000万元,年均递增8.1%;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780元,年均增长8%;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有明显提高,努力把江北区建设成为城乡繁荣、交通便捷、生活富裕、文明向上的新城区。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19人,候补委员3人。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五次代表大会 于1998年1月12—15日召开。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230人,列席代表25人,代表全区8222名党员。潘志东代表四届区委作题为《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为把江北建成具有城郊特色的现代化城区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这次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中心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总结前五年的工作,研究确定全区今后五年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为把江北建设成为具有城郊特色的现代化城区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21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六次代表大会 于2003年1月10—14日召开。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209人,列席代表39人,代表全区10516名党员。裘伟代表五届区委作《奋发有为,加快发展,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工作报告。这次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与时俱进、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会议确定今后几年的奋斗目标为:打造以先进制造业为基础的经济强区,构建都市化的生态文化大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江北区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3人,候补委员5人。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七次代表大会 于2007年1月23—26日召开,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210人,列席代表45人,代表全区12669名党员。周学锋代表六届区委作《加快转型,推进突破,共同建设更加美好的现代化新江北》的工作报告。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充分肯定前四年工作成就,为今后五年工作提出新的目标,即围绕“打造都市经济强区,构建生态文化大区”的目标,加快理念、经济、城市三大转型,积极推进经济强区建设、“田园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解决民生问题四大突破。这次会议还选举出席中共宁波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1人。会议还审议通过《区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决定》和《区委议事规则》。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江北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6人。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
  党代表会议
  根据党章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江北区委还不定期召开全区党员代表会议,决定重要事项。1989年5月25日江北区委召开全区党员代表会议。本次大会应到代表139人,实到130人。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从24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江北区出席中共宁波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20人。
  1994年4月15日江北区委召开全区党员代表会议。本次大会应到代表135人,实到131人。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从26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江北区出席中共宁波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21人。
  1999年3月29日江北区委召开全区党员代表会议。本次大会应到代表136人,实到127人,代表全区7809名共产,党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从23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江北区出席中共宁波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21人。
  2004年3月15日江北区委召开全区党员代表会议。本次大会应到代表147人,实到136人,代表全区10780名共产,党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从27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江北区出席中共宁波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22人。
  第四章 中共江北区委员会
  第一节 区委全委会
  区委全委会组成
  从1984年6月中共江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起,历届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由历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委组成人员人数、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由上届区委,按一定的程序,在广泛听取所辖党组织、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并报市委批准。大会采取无记名、差额的办法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区委委员人数不足时,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填补。江北区第一至第七次党代大会选举产生的区委委员为17~31人;候补委员为3~6人。届中,区委组成人数随区委常委组成人员调整而有部分增减。
  区委全体会议
  区委全委会在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区委领导机关,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区党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须经市委批准),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须经市委批准);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的主要目标、重要任务作出决策;研究和决定加强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决定召开区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区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区委全体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的半数为通过;对重大问题、重要人事安排,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中共江北区委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区委全体会议由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区纪委委员列席,由区委常委会组织召开。多数情况下采取扩大会议形式,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党员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的党员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部门党员正职或党员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每届第一次区委全体会议一般在代表大会期间召开,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新一届区委常委、书记和副书记。
  区委一届一次全会,选出常委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审议通过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届二次全会分两个阶段召开,1984年12月25—27日,召开第一阶段会议;1985年3月6—8日召开第二阶段会议,传达省委七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学习王芳、薛驹的讲话;联系江北区乡镇,企业改革实际,进行了讨论;提出进一步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1985年9月24—26日一届三次全会,传达王芳在全省整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听取《区委常委集体对照检查》;区委布置下一步整党工作。1987年1月12日一届四次全会,传达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王芳、薛驹讲话;听取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等经济工作意见;讨论江北区精神文明建设意见;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决定》。一届五次全会,听取和审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草稿);听取和审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草稿)。一届六次全会,听取区第二次党代会筹备情况汇报;通过区第二次党代会人事安排原则意见。1987年4月20日一届七次全会,讨论并原则通过《江北区“七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建议(草案)》,并请区政府将建议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区委二届一次全会选出常委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审议通过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1988年2月8—9日二届二次全会,传达贯彻市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总结1987年工作,部署1988年任务,重点研究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加强党的建设问题。1988年4月29日二届三次全会,讨论选举出席市党员代表会议代表。1988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二届四次全会,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改革和建设的深入发展。部署以整顿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全面深化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1989年1月30—31日二届五次全会,传达贯彻中共宁波市委扩大会议精神,回顾1988年工作,部署1989年任务。1989年5月2日二届六次全会,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出席市七次党代会代表20人;审议并通过替补1名区委委员。二届七次全会,坚决贯彻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治理整顿、深化改革。1989年12月14日二届八次全会,传达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1990年2月12日二届十次全会,贯彻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1989年工作,部署1990工作任务。
  区委三届一次全会选出常委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审议通过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1990年8月21—22日三届二次全会,传达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传达市委七届三次会议精神,总结江北区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和部署今后5个月的工作。1991年1月17日三届三次全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确定1991年工作的目标和任务。1991年6月20日区委三届四次全会,听取《进一步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努力加快我区经济发展的步伐》报告,继续学习贯彻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讨论和审议区“八五”计划《草案》,总结上半年的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1992年2月11—13日区委三届五次全会,通过区委常委关于《全面准确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再接再厉、勇攀高峰》的工作报告;通过《中共江北区委工作规则》;赴奉化滕头村、鄞县上李家村和邱二村参观学习;总结区委1991年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研究并部署1992年的工作任务;表彰先进、传达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1992年8月15日三届六次全会,听取《解放思想促发展,加快步伐奔小康》的报告,回顾1992年上半年以来的工作,着重研究、部署江北区今后一段时期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加快经济发展步伐问题,提出1992年及“八五”后几年江北区新的奋斗目标及主要任务。三届七次全会,讨论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决定(审议案)》。三届八次全会,确定有关区四次党代会的有关事项;讨论区第四次党代会区委工作报告;传达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
  区委四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委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审议通过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1993年8月4日四届二次全会,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决定》。1994年1月15日四届三次全会,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区委、区政府1994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回顾总结1993年来的工作,分析形势,统一认识,研究部署1994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人民同心同德,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夺取江北区两个文明建设的新胜利。1994年3月25日四届四次全会,确定江北区出席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作出召开江北区党员代表会议的决定;讨论审议区党员代表会议的《选举办法(草案)》。1994年8月9日四届五次全会,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江北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1994—2000年)》。1995年1月5日四届六次全会,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区纪委通报江北区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情况。1995年7月21日四届七次全会,贯彻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和1995年初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1996年1月11日四届八次全会,审议《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关于制定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草案)》,研究确定1996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及主要措施。1996年7月19日四届九次全会,总结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的任务,重点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1997年1月15日四届十次全会,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区委、区政府1997年工作要点,审议《宁波市江北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7—2010年)(征求意见稿)》。1997年7月18日四届十二次全会,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重点是贯彻落实市委读书会精神。1997年10月20日四届十三次全会,讨论区第五次党代会有关事项。1997年12月12日四届十四次全会,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大、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讨论审定区委、区纪委向区第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做好区第五次党代会的其他有关准备工作;研究部署1998年全区的各项工作。
  区委五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10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审议通过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1998年7月21日五届二次全会,统一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认识,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切实采取对策措施,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齐心协力,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1999年1月12日五届三次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确定1999年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1999年3月19日五届四次会议,推选江北区出席市第九次党代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召开江北区党的代表会议的决定;审议江北区党的代表会议的《选举办法(草案)》。1999年7月30日五届五次全会,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讨论“区委议事规则”、《宁波市江北区城郊型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2000年1月10日五届六次全会,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扩大总量、提高素质、增强实力”这条主线,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全区城市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开创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2000年7月28日五届七次全会,学习贯彻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动员全区上下振奋精神,抢抓新机遇,力求新突破。2000年12月13—14日五届八次全会,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关于制定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建议(草案)》,研究部署2001年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上下,鼓足干劲,振奋精神,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为尽快把江北区建设成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现代化新江北而努力奋斗。2001年7月26日五届九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重要讲话,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江北步伐。2001年8月14日五届十次全会,推荐市级后备干部。2002年1月11日五届十一次全会,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实施“生态兴区”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江北》报告;领导干部公布廉洁从政情况。2002年3月19日五届十二次全会,推荐江北区出席宁波市党员代表会议代表6名。2002年7月22日五届十三次全会,学习贯彻江泽民“5·31”讲话以及浙江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回顾2002年上半年工作,部署下阶段任务。2002年12月26日五届十五次全会,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审议并通过区委、区纪委向区第六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
  区委六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审议通过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2003年7月28日六届二次全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七一”讲话精神,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和推进全区各项工作;审议通过《中共江北区委全委会推荐、任用重要干部表决办法(试行)》。2004年1月3日六届三次全会,回顾总结2003年工作,确定2004年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认清形势,加强信心,构建生态文化大区。2004年2月24日六届四次全会,选举确定江北区出席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4人,并提交区党代会正式选举。2004年7月8日六届五次全会,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0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江北”的决定》。2004年12月17日六届六次全会,总结2004年工作,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并部署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005年8月3日六届七次全会,全面落实省委七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江北区社会事业发展,推动文化大区建设,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2005年12月7日六届八次全会,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中共江北区委关于制定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研究2006年工作目标任务。2006年8月11日六届九次全会,听取区委常委工作报告,作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2006年9月29日六届十次全会,研究江北区第七次党代会有关事宜。2007年1月16日六届十一次全会,部署2007年区委主要工作,就区第七次党代会筹备情况作了说明。
  区委七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审议通过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2007年7月31日七届二次全会,研究分析当前发展形势,正确把握好突破和转型中的重点工作,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齐心协力地推动江北区又快又好发展。2008年1月11日七届三次全会,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2008年7月18日七届四次全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市委“六大提升和六大联动”的战略,着重研究统筹城乡发展和改善民生工作,审议《中共江北区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2008年11月5日七届五次全会,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二节 区委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组成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常委会或常委会)委员由区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每次党代会期间,每届区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区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常委(含书记、副书记)人数7~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4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因工作需要,调整、增补区委常委由上级党委任命。
  1984年3月,省委、市委任命区委常委会委员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
  1984年6月,第一届区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区委全委会”或“全委会”)选举产生常委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届中,部分领导成员作了调整,1986,年7月,省委、市委任命书记、副书记、常委各1人。
  1987年4月,第二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届中,部分领导成员作了调整,1989年8月,区委书记调整;1988年5月至1990年1月,相继增任4位常委。
  1990年3月,第三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届中,常委会成员作了部分调整,市委任命副书记1人,常委5人。
  1993年3月,第四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届中,1993年10月,区委书记调离,省委任命书记1人;届内,部分副书记、常委调整,市委任命副书记3人、常委6人。
  1998年1月,第五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10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届中,区委领导成员有较大调整,省委、市委先后任命区委书记2人,副书记6人,常委8人。
  2003年1月,第六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届中,书记、副书记、常委都有调整。2006年6月,省委任命书记1人;2004—2006年,市委先后任命副书记3人、常委2人。
  2007年1月,第七届区委全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届中,区委书记调整,2008年5月,省委任命区委书记1人。
  常委会会议
  区委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区委常委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政协党组书记列席会议(1988年10月印发的《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规定区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常委会会议由区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区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列席,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列席人员;或要求相关单位派员向区委常委会议汇报情况、回答咨询。
  区委常委会议主要是研究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重大工作部署在本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审议区政府提出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安排,并作出决策;研究讨论全区人民生活和群众所关心的重大问题;研究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重大事项;研究讨论统一战线、人民武装、群众团体、政法等重要工作;审议以区委名义向省、市委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向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发出的重要指示和重要文件;研究决定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晋升,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等。
  区委常委会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需要有半数及以上常委到会才能召开,讨论干部任免问题需要有2/3及以上常委到会;决定或决议必须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通过有效。
  第五章 中共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至1981年2月,江北区现境(以下简称“现境”)同时或先后属于原江北区、慈溪县、余姚县、镇海县和郊区管辖。1950年下半年,中共慈溪县委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管辖现境庄桥、洪塘、慈城地区的纪律检查工作。1954年10月,行政区划调整,境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由宁波市委和余姚县委等管辖。1960年10月,慈城人民公社全域划归宁波市,境域的纪律检查工作由宁波市委直接管理;原江北区委与郊区党委(党工委)确定1名领导专职或兼职分管纪检工作。1981年3月,中共原江北区委员会和中共郊区委员会分别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贺思真与徐全福分别主管原江北区与郊区的纪检工作。1984年3月,江北区委建立;6月,中共江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区纪委组成 建区后,历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历次区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届中,纪委组成人员调整,纪委委员、常委由区委任命;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市委任命。区纪委全委会在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区纪检工作,执行区委和上级纪委的指示,贯彻区党代表大会有关决议。
  1984年6月25—29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委员11人组成;29日下午,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
  1987年4月25—28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委员11人组成;4月27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1990年2月,区委任命区纪委常委1人。
  1990年3月27—31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委员11人组成;3月31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此届期间,常务委员作了部分调整,市委任命书记1人、副书记1人,区委任命常委3人。
  1993年3月1—4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委员11人组成;3月4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此届期间,因工作需要,市委任命书记1人、副书记1人,新增常务委员4人。
  1998年1月12—15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委员11人组成;1月15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此届期间,调整书记1人,副书记1人,常委5人。
  2003年1月10—14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委员11人组成;1月13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2003年7月经市委批准,区委任免纪委常委、副书记各1人。
  2007年1月23—26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委员17人组成;1月26日,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区纪委(监察局)工作机构 江北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编制7人。1988年5月,江北区监察局成立,编制7人,下设办公室、政府举报中心。1993年3月,江北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政府的行政监察职能,由区委统一领导;增设信访室(政府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2002年12月,政府举报中心改称96178廉政投诉中心,增设党风廉政建设室。2004年,增设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2005年,增设行政效能监察室。至2008年12月,区纪委(监察局)设有办公室、信访室(“96178”廉政投诉中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纪检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案件审理室、纠风室)、行政效能监察室5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人。
  第二节 纪委会议
  全委会会议 中共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全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会议由区纪委常委会主持。区纪委全委(扩大)会议主要议题一般是: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纪委全会、区委全委会议精神;听取区纪委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和有关重大问题的通报;通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下一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审议区纪委向区党代大会的工作报告。
  从中共江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开始,区历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都向区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1987年4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作题为《端正党风,支持改革,保证我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1990年3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作题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确保我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顺利进行》的工作报告。1993年3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作题为《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工作报告。1998年1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作题为《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工作报告。2003年1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作题为《坚持与时俱进,加大治本力度,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报告。2007年1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七次代表大会作题为《标本兼治、服务大局,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以上报告都由区党代表大会审议后形成相应决议。
  常委会会议 区纪委常委会在区纪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职权。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常委会会议须有过半数成员到会,讨论重大问题须有2/3成员到会才能召开。会议由区纪委书记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区纪委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指示精神,研究执行上级有关精神的工作措施;讨论对区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立案检查,组织对违纪党员干部重大案件的查处;审批或审核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分;讨论决定对重要纪检信访件的处理意见;复查或复议有关申诉案件;总结上年度纪检工作,研究本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向区党代大会作的工作报告(草案);研究审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措施;制定有关自身建设的规章制度等。
  第三节 党风廉政教育
  解放初至1981年江北现区境纪委建立前,党风廉政教育主要是通过整党和结合政治运动进行,如1957年“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1964年“四清”以至“文化大革命”。1978年开始拨乱反正,以维护党纪国法、保护党员权利、发挥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作为切实搞好党风的基本任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事求是地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1984年,中共江北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后,开始系统抓党风廉政教育。6月进行整党运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整党文件、《邓小平文选》和陈云关于党风建设的论述,运用正反典型案例进行教育。1985年上半年,把纠正不正之风作为机关整党的突破口,组织领导干部上党课,以《共产党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建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教材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累计受教育3000余人。下半年进行村级整党,对全区乡镇和129个行政村支部的3541名党员轮训一遍,其中198名较后进党员经过整党教育,有154人的党性党风明显好转。1987年,开展整党工作党风教育“回头看”,组织两次检查,对284名参赌党员进行警示教育。
  1988年初,区纪委对500多名党员进行党风情况问卷调查;4月召开全区廉政建设交流会,洋市、湾头、费市等乡,区法院在会上作交流发言。翌年初,开展行政执法部门职业道德教育,通报党员干部典型违纪案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至1990年,举行大型会议10余次,受教育3275人次。1994年8月,组织“惩腐倡廉”演讲比赛,优胜者到乡镇、街道进行巡回演讲。1995年7月,组织“惩腐倡廉”为主题的老少书画展,参观人数3000余人。1997年,组织市管干部、区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等600多名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考试成绩均达良好以上。1999年,全区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党性党风教育,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级机关领导干部在“三讲”活动中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区委区政府领导在区党委全委会上作廉洁从政报告,接受监督。组织20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市反腐败警示展览;12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
  2001年起,区委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中青班”(区管年轻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新提任区管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2003年,运用网络技术开通江北廉政网,命名为“清风网”,寓意“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开辟“清风园地”、“政策法规”、“廉文荐读”等窗口,培,育廉政文化。2004年,依托慈城古县城和历代清官廉吏等历史文化遗存,在慈城原“慈溪县署”旧址上建设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基地“清风园”,培育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2006年11月,慈城“清风园”廉政教育基地被评为第一批“浙江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光明日报》等媒体均曾予以报道。2005年与宁波大学文学院联合成立中外廉政文化研究所,编辑出版《中国反腐败史话》丛书,成为江北区党员干部教育学习资料和先进性教育的辅导读本。撰写的论文获“中国浙江廉政文化论坛”二等奖,宁波市一、二等奖。2006年8月,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的“六进”活动。江北区纪委办公室被市纪委评为2006年度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至2008年底,全区有“六进”工作市级示范点2个、区级示范点39个;举办“中青班”和“新提任区管领导干部培训班”3期,每期集中3天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受教育88人次;江北廉政“清风网”点击逾100万人次;慈城“清风园”共接待各地纪检系统参观学习45批次,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各界群众逾20万人次。
  第四节 廉政勤政监督
  行风监督 1984年,江北区纪委在建立之初就抓行风建设,从规范人权、财权、事权着手,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机制。6月,下发《关于开展整顿纪律的通知》,结合整党工作和遵守党纪政纪的具体要求进行查、整、改。1989年,公安、财税、工商等执法部门建立“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把行政执法内容、执法方法、执法范围和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1991年起,从清理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简称“三乱”)入手,重点清理监督执法资质和执法部门着装,全程监督15个穿制服执法单位的检查和清理,对未经国务院批准扩大着装范围的5个部门151人予以督促,限期取消标志、符号,撤销着制服执法资质。1995年,对中小学乱收费和医疗单位药品采购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实行收入与支出分开管理,分别核算。至1997年,共退还不符合规定学杂费等48万余元,收缴违规所得2.8万余元;有90%以上的药品在指定的5家国有医药公司采购。其间,采购药品共32次,采购金额400余万元,平均节省10%。
  1996年,区纪委(监察局)督促区卫生、公安、城建、土管、交通、地税、国税、教育、工商9个部门向区政府签订行风责任状。对公安干警、公务员录用和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对甬余夫线江北段建设进行全程监察;1995—1997年,对涉农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对白条进账、审批手续不规范、资金拨付渠道不明确和部分资金到位不及时等问题,逐一检查纠正。对擅自将资金挪作他用的个别单位予以通报批评。1998年,确定区城建、土管、交通、教育4部门为年度重点行风评议单位。至2000年,全区建立了31个“服务窗口”公安分局的“户证办理中心”、国税和财税“办税大厅”等都进入区、市、省级文明窗口或青年文明窗,口行列,区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被省交通委授予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区教委被省教委评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
  1998年,区纪委(监察局)对政法机关所办的9家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至年末除1家经批准保留外,撤销3家、解除挂靠关系5家。1999年,江北区进一步规范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撤销省级以下批准收费项目22项,涉及资金近1000万元。纠正违规收费15万多元。取消预算外资金账户67个。2001—2002年,对医疗收费、农村建房、涉农收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涉企收费等进行检查监督,处罚24个违规单位。2004年,督促区农业部门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网络,执行取消农业特产税、统筹费、劳动积累工和免交农业税政策,对涉农收费的主要项目开展专项检查,追究3名违法用地直接责任人的相应纪律责任。至2006年,全区累计免征农业税587万元,核减收费项目或标准计743.9万元。是年,对86个单位的68项考核奖励性补贴进行规范清理;督促劳动保障部门建立落实劳动者维权机制,成立追讨农民工工资应急机构、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和风险提示机制等,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至2008年,共受理劳动举报案件600件,追回拖欠工资418万元,补缴社会保障金200多万元,3000余名劳动者的权益得到维护。
  廉洁从政监督 1990年起,区委建立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领导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区纪委派员参加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993年,清理全区党政机关违规购买和(或)更换小汽车,党政机关及人员22人涉及侵占行为,总金额182703元。1991年,监督检查干部交流制度、回避制度、任期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的执行情况。1995年,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领导干部公款学开车、私自开公车问题;专项清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军警、外籍车辆牌照;区纪委派员参加党委、党组以廉洁自律为内容的民主生活会;有16名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998年,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以及个人分工负责制,强化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1999年,对领导干部公款配备居家电脑、支付上网费以及移动电话话费报销进行清理;对35个单位购买小汽车的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其中27个单位的45辆车符合“双控标准”。
  2000年,各级党组织实行重大事项“廉政一票否决制”重大事项必须经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以孔浦街道等3家单位为试点,在全区率先试行履职承,诺制度。2001年,清退党政机关借用企事业单位小汽车6辆,个人借用下属单位汽车3辆。对全区225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执行从业“两不准”(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以及拉存款、赞助、保险、工程承包等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违规问题。2003年,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对7名党政“一把手”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经济责任方面改进意见和建议131条,追缴违规款项1526万元。至2008年,共对28个部门“一把手”离任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纠正违规款项10758万元。
  2006年,江北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涉案金额10万余元。是年,实施区级机关、各街道(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2007年,对33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000余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有16名区管干部向组织履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9人上缴公务活动中收受的金首饰、名贵手表等高档礼品;对全区33名市管干部、335名区管干部、440名村干部进行廉情公布和民主测评;先后对司法、财政等11个单位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要求领导干部下基层自觉做到“四不”,即不搞迎送、不挂欢迎标语、不摆香烟水果、不送土特产。2008年,全面启动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公务用车费用定额补贴制度,除公、检、法和城管执法等单位外,51个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第一批车改范围,190辆涉改车辆公开拍卖。
  机关效能监督 2004年3月,江北区建立区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与96178廉政投诉中心合署办公,对机关办事效率、办事作风和勤政等情况进行监督。全区各部门、各街道、慈城镇全面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示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和民主监督等制度。对于“四条禁令”(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接待省外客人除外;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执行情况进行暗访,通报批评2人,口头告诫6人次。2006年,江北区组织1次“千家企业评机关”活动,37个机关部门参加评比,共受理效能投诉50件,接受来人来电咨询190人次,落实问题34个;评出10家优质服务单位。聘请48名来自人大、政协及媒体的党风廉政监督员;开通“廉情直通车”、设立87385110“廉情专线”接受群众对党风廉政的监督,建立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监督网。2008年,聘请首批特邀监,察员4人,效能纠风监督员24人,先后6次督查机关部门效能建设情况。
  小型项目监督 2003年,区纪委、监察局制定《江北区小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投资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10万~50万元的小型工程、交通、涉农等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并就管理主体、管理内容和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2004年,建立小型建设项目监督小组,加强对工程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廉政管理的监督,形成三级管理的监督模式。2005年,在街道(镇)、经济园区采购中心设立11个小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实行监督、管理、操作职责分离,公布招投标流程和工作程序,建立网络监管系统,对建设项目实施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网上公布。是年有小型建设项目62项,资金总额1480.06万元,实施公开招投标的占94%,工程合同签订率100%,廉政责任书签订率85%。11月24日,《人民日报》对此做法作了报道,2006年在全市推广。至2008年,小型项目的管理统一纳入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的建设项目,与其他各类小型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分析、评估,并通过该平台上报相关信息,实施网上公布。
  此外,对财政性资金为主的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建立区领导重点项目联系制度、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31个,总投资额9.72亿元,无一违反投资项目审批权和程序。对6个项目进行审计,总投资额5亿元,核减工程款1598万元。开展对《土地管理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追究违法用地责任人的责任,有12人受到党纪处分。
  住房分配监督 1986年起,对党员干部违章建私房和房改分房进行监督清理。是年,庄桥镇有5名干部退出新分住房。1990年,查实14名干部有违章建私房和公款装修住房等违纪行为,对其中违章建私房的4名干部作出清退房屋的处理,其余10名干部作退款或罚款处理。又查实有6名区管干部从下属单位以“优惠价”、“照顾价”或低于成本价购买材料为自己装修住房,也对存在的问题逐个进行处理。1995年,区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严明纪律确保市区房改制度顺利实施的通知》,对51个单位278人房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处理1名区管干部违反房改政策的问题。1998年起,建立区管干部一人一档的住房档案,对245名干部房改分配和现有住房反复检查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至2005年底,共对1283名干部现有住房情况进行核查,查明违反规定的有21人,共清退多占住房3套,补缴房款16万余元,批评教育8人。
  第五节 违纪案件查处
  信访举报1984年区纪委建立后,来信来访举报增加,至1988年共收到纪检信访件407件。这些信访件中,反映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村领导干部问题的约占半数,之中的经济问题占半数以上,其中属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的问题居首位,信访举报成为违纪案件查处的主要渠道。1989年8月22日,监察部《关于执行〈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代问题的通知〉中有关从宽处理的规定意见》发布后,举报信件猛增,其中,揭发区管干部问题占33%,检举经济问题占44.6%。1991年建立《纪委常委接待日》制度,现场办公接待与下基层巡回接待相结合,广泛听取工人农民意见,方便群众举报。1995年制订《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的暂行规定》;1996年采取《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回执单》形式进行督办。至2000年,受理举报信件904件,案件办结率为100%,挽回经济损失4306万元。2003年开辟网上举报,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访网络。实行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办理和基层信访协调制度,开通“廉情直通车”与群众面对面地交谈。2005年,对3名区管干部进行信访谈话,以防微杜渐。2006年进行信
  访谈话,4人,及时纠正轻微违纪问题1件,澄清问题3件。2007年建立重点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重视署名信访反馈,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总结推广“信访听证会”、“村事提议”、“村民代表信访接待”实施信访谈话,纠正领导干部轻微违纪问题。
  案件查处 1985—1989年,共查处违纪党员83人,其中,开除党籍30人,留党察看17人,党内严重警告19人,党内警告15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受处理党员中,1/3是因赌博受处分。
  1990年,重点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权谋私等党内违纪案件,至1991年处分违纪党员64人,其中,开除党籍14人,留党察看15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严重警告20人,警告13人。按性质分,经济违纪违法25人,占受查处党员干部的39%。政纪处分15人,其中,开除留用察看2人,撤职5人,降级1人,记大过5人,记过1人,免予处分1人。1992—1996年,立案查处违纪案件94件,涉及区管干部8件,科局级干部8件,一般干部7件。处分违纪党员94人,其中,开除党籍15人,留党察看15人,撤销职务5人,党内严重警告25人,警告34人;政纪处分20人,其中,开除公职1人,开除留用察看1人,撤职2人,记大过4人,记过6人,警告4人,降级2人。挽回经济损失218.3万元。
  1997年,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入,所发案件中仍以经济类案件居多,并开始查办失职渎职案件,至2004年立案查处党内违纪案件167件,涉及科局级干部16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7件。处分违纪党员139人,其中,开除党籍66人,留党察看12人,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21人,警告38人,免予处分1人。行政处分28人,其中,撤职10人,记大过4人,记过3人,行政警告11人。收缴各类违法违纪款项6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0.7万元。2004年重点突破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如宁波市变压器厂×××贪污公款20万余元,被开除党籍。
  2005年,立案查处党内违纪案,件22件,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反财政纪律、非法占地的案件11件,失职渎职1件,贩卖易制毒物品、色情活动3件,赌博6件,扰乱交通秩序1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件,涉及科局级干部3件。处分违纪党员18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9人;行政撤职1人(系党政纪双重处分)。如原宁波市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趁国有企业改制之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转制范围外的国有资产共计37万元,其个人占股份20%。此案后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纪委同时对其开除党籍。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006年,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2件,涉及科局级4件。涉及贿赂盗窃3件,违反财经纪律3件,失职渎职1件,道德败坏4件。处分违纪党员11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撤销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3人。政纪处分1人,撤销其职务。移送司法部门1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85.85万元。2007年,立案违纪案件24件,其中,党内违纪立案23件,政纪立案1件。处分违纪党员23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10人,免予党纪处分2人。行政警告1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涉及局科级干部3人,政府机关4人,事业单位2人,企业单位5人,农村10人。是年,发挥办案的综合功能,区纪委在洪塘街道开展违纪案件公开审理,扩大教育面。如洪塘街道拆迁办房管所原所长×××贪污受贿案公开审理震动较大。直接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2008年,共处分违纪人员22人,其中,开除党籍1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8人,处行政撤职1人(系双重处分)。涉及局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3人。违纪人员中干部占50%以上。
  1984年至2008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534件,其中,处分违纪党员、干部464人,受政纪处分干部70人(其中有双重处分者)。
  第六章 乡镇(街道)党组织
  乡镇党组织的设置,随乡镇区划、规模、建置的调整而变化。因乡镇、街道共产党员人数的不断增多,党组织的设置也从党支部到党总支、党委(党工委)的演变。
  第一节 扩镇并乡前各乡镇(公社)党组织
  新中国成立后,各乡镇(公社)都陆续召开过党代会。1983年政社分设,各乡普遍召开党代会。1984年1月,原江北区与郊区合并成立江北区,各乡镇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1987年,各乡镇又普遍召开党代会。1990年2—5月,各乡镇再次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984年5月,区委要求各镇设专职纪检委员;各乡(街道)设兼职纪检委员。1990年9月,区委组织部发文任命各乡镇(含街道、直属单位)党的纪检员。
  慈城镇党组织 1949年5月,慈溪县在今慈城镇内建立中共孝中镇委员会,属城关区委领导。1950年7月,孝中镇划分为孝东镇和孝西镇,中共孝中镇委撤销。1951年5月撤销孝东镇和孝西镇,建立慈城镇,设镇党委,直属慈溪县委领导。1954年10月,慈溪、余姚、镇海3县区划调整,慈城镇委属余姚县委领导。1958年6月,慈城镇委并入姚东区委;7月,经过选举产生新的慈城镇党委,隶属姚东区委领导。1958年12月,慈城镇委改为东风人民公社(1959年1月改称慈城人民公社)党委所属的第二十生产大队党总支。1959年3月,改称慈城管理区党总支;7月,恢复慈城镇建置;8月重建慈城镇党委,直属余姚县委领导。1960年5月,慈城镇党委划属慈城公社党委领导;10月,慈城公社成建置划归宁波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也同时划转。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党组织被迫停止活动。1970年1月,慈城镇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建立,不久改建成慈城镇党委。1984年9月,慈东乡党委并入慈城镇委。1992年5月,妙山乡与云湖乡的党委并入慈城镇委。镇委共辖党支部100个,其中行政村党支部29个。
  至1992年5月,慈城镇共召开党代会(党员大会)8次,有档可查的有4次。1958年7月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学习贯彻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9人。是年,慈城镇有党员84人、党支部8个。1970年1月召开镇党员大会,出席会议党员158人,选举产生中共慈城镇新一届委员会,镇委委员13人。1987年2月召开第七次党代会,当选代表80人,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6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1990年1月召开第八次党代会,当选代表85人,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6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
  慈东乡(公社)党组织 1954年3月,城东乡(慈东乡时称城东乡,区域范围相近)建立党支部。1956年3月,城东、狮东、横山、裘市4乡党支部合并建立狮东乡党总支。1958年2月,狮东乡分为裘市乡和狮东乡,相应建立党总支。10月,狮东乡成为慈城公社的第十和第十一生产大队,1959年3月改为白米湾和慈东2个管理区。另有慈城公社第十二生产大队(慈湖),汶溪的鄮力大队、鄮岙大队并入慈东管理区。生产大队和管理区均建立党总支。1961年5月,这2个管理区合并为慈东公社,建立公社党委。1983年政社分设,改建为慈东乡党委,1984年9月撤销,并入慈城镇委。
  至1984年9月,慈东乡(公社)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4次,有档可查的2次。1970年6月,慈东公社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时有党支部14个,共产党员192人。1983年12月,慈东乡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当选代表74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云湖乡(公社)党组织 1949年6月建立党支部,隶属慈溪县丈亭区委(丈亭今属余姚市)。1950年6月划分为云湖、妙山2乡,原云湖乡党支部撤销。1954年5月,重建云湖乡党支部,隶属云山区委领导。1956年4月,云湖乡并入妙山乡。1958年10月,原云湖乡区域成为慈城公社的第十九生产大队(1959年3月改称云湖管理区),建立党总支。1961年4月,撤销云湖管理区,成立云湖公社,设公社党委。1983年政社分设,改建为云湖乡党委。1992年5月,云湖乡并入慈城镇,乡党委撤销。
  云湖乡(公社)共召开党代会4次。1966年召开第一次党代会。1983年6月召开第二次党代会,当选代表49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1987年3月召开第三次党代会,当选代表45人,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0年2月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当选代表37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妙山乡(公社)党组织 1950年6月,从云湖乡划出部分地区建立妙山乡,并建立党支部,隶属云山区委领导。1956年4月,妙山乡与云湖乡合并为妙山乡,建立乡党总支(1958年3月改乡党委)。1958年10月,妙山乡区域划分为慈城公社的第十七(皇桥)、十八(妙山)、十九(云湖)生产大队,1959年3月,改设妙山、云湖2个管理区。生产大队及管理区均设党总支。1961年4月,撤销妙山管理区,建立妙山公社,设公社党委。1983年政社分设,改建妙山乡党委。1992年5月,妙山乡并入慈城镇,乡党委撤销。
  至1992年5月,妙山乡共召开党代会6次,有档可查的有4次。1970年,妙山公社召开第三次党代会。1983年12月,妙山乡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当选代表73名,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1987年3月召开第五次党代会,当选代表54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0年2月召开第六次党代会,当选代表51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6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乍山乡(公社)党组织 1949年12月建立江屿乡党支部,隶属慈溪县陆埠区委领导(后划归云山区;陆埠今属余姚市)。1950年4月,江屿乡划分为赭山、黄山、半浦3个乡,党支部被撤销。1953年5月建立黄山乡党支部。1954年4月建立赭山乡党支部。1956年4月黄山乡党支部撤销。
  1956年4月,黄山乡、半浦乡并入乍山乡(1956年赭山简化为乍山)。1957年4月,乍山乡设党总支。1958年3月改为乡党委。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乍山乡区域划分为慈城公社的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生产大队,次年3月改为张陆、半浦、乍山、黄山4个管理区。生产大队及管理区均设党总支。1961年5月,乍山、黄山2个管理区组建为乍山公社,设公社党委。1983年,政社分设,改建为乡党委。1992年5月与半浦乡合并建立乍浦乡。
  至1992年5月,乍山乡(公社)共召开党代会(含党员大会)5次,有档可查的3次。1983年12月,乍山乡召开第三次党代会,当选代表66人,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1987年3月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当选代表50人,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0年2月召开第五次党代会,当选代表50人,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半浦乡(公社)党组织 1950年4月,半浦乡从江屿乡分设,隶属慈溪县陆埠区,6月划归城关区,1951年12月建立党支部。1956年4月并入乍山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半浦乡区域改建为慈城人民公社的第十三、十四生产大队。1959年3月改称张陆、半浦管理区。1960年2月,张陆管理区并入半浦管理区。生产大队和管理区均建党总支。1961年5月,半浦管理区改建为半浦公社,设公社党委。1983年政社分设,改建为乡党委。1992年5月与乍山乡合并建立乍浦乡。
  至1992年5月,半浦乡(公社)共召开党代会6次,有档可查的3次。1982年7月,半浦公社召开第三次党代会,当选代表63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1987年2月,半浦乡召开第五次党代会,当选代表45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1990年1月召开第六次党代会,当选代表43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庄桥镇党组织 1949年11月,地委工作队、慈溪县委在庄桥组建庄桥镇党总支。1952年12月建立中共庄桥镇委。1954年10月,庄桥划归宁波市管辖,设庄桥特区,庄桥镇委隶属庄桥特区区委领导。1956年1月,姜颜乡并入庄桥镇。1958年9月,庄桥镇与新阳乡(前身为灵阳乡、新和乡)、北郊乡(前身为压赛乡、白沙乡、梅堰乡)联合成立庄桥人民公社。庄桥镇为庄桥公社的一个大队(次年初改称管理区)。1959年7月,庄桥管理区改为庄桥镇,设立镇党委(庄桥镇与庄桥公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领导体制)。1960年1月,庄桥公社与甬江公社合并成立甬江公社,庄桥镇委隶属甬江公社党委领导。11月,甬江公社复分为甬江、庄桥2公社,又从慈城、甬江、庄市(今属镇海区)3公社划出部分地区重建庄桥大公社,原庄桥镇区域属庄桥公社新阳管理区。1963年1月重建庄桥镇,设镇党委,隶属宁波市委。1984年9月,庄桥乡党委并入庄桥镇委。1990年,洋市乡的谢家、袁陈、东邵、西邵4个村并入庄桥镇,4村党支部划归庄桥镇委领导。1992年5月,费市乡党委撤销,并入庄桥镇委。是年底,中共庄桥镇委下辖党支部105个,其中行政村党支部33个。
  至1992年5月,庄桥镇共召开党代会5次,有档可查的有3次。1984年6月召开第三次党代会,当选代表70人,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87年3月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当选代表70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0年2月召开第五次党代会,当选代表101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庄桥乡(公社)党组织 1958年10月,庄桥公社建立党委,下辖4个大队党总支、1个大队党支部(次年7月大队改称管理区)。1960年1月与甬江公社合并成立甬江公社,庄桥公社原区域为新阳管理区,建有党总支。11月,从慈城公社、甬江公社、庄市公社划出部分区域,重建庄桥大公社,设党委。1961年9月,庄桥大公社撤销,建立乡一级庄桥公社,仍设党委,隶属甬江区委。1962年12月,甬江区委撤销,庄桥公社党委直属宁波市委。1983年改建制为庄桥乡,设乡党委。1984年9月,庄桥乡并入庄桥镇,乡党委撤销。
  至1984年9月,庄桥乡(公社)共召开党代会4次,有档可查的1次。1983年12月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当选代表82人,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7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
  费市乡(公社)党组织 1950年初,费市乡从灵阳乡分设,1953年10月建立乡党支部,隶属庄桥区委。1956年4月并入鞍山乡。1958年10月成为慈城公社的第二、第三生产大队,1959年3月改为费市、应家2个管理区。生产大队及管理区均设党总支。1960年2月,费市、应家2管理区合并成为费市管理区,11月划归庄桥公社党委。1961年10月撤销费市管理区,建立费市公社,设公社党委。1983年政社分设,改为费市乡党委。
  至1992年5月,费市乡(公社)共召开党代会5次。1962年1月,费市公社召开党员大会,到会党员65人。1971年召开第二次党代会。1983年12月,费市乡召开第三次党代会,当选代表90人,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1987年3月,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当选代表51名,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1990年2月召开第五次党代会,当选代表53名,选举产生党委委员6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洪塘镇(乡、公社)党组织 1949年5月,洪塘镇(解放前旧政权)改建为洪塘乡,隶属慈溪县庄桥区。1950年4月,洪塘乡划分为洪塘、鞍山、狮东3乡。1954年9月建立党支部,隶属城关区委。1956年3月,洪塘、鞍山、洋墅、费市4乡合并为鞍山乡,建鞍山乡党总支(后改为乡党委),隶属余姚县委及姚东区委。1958年10月成立慈城公社,鞍山乡为慈城公社的第一至第七生产大队,1959年3月改为洪塘、鞍山、狮东、洋墅、应家、费市6个管理区。生产大队及管理区均设党总支。1960年11月,洪塘、鞍山、洋墅、费市、应家、狮东6个管理区党总支划归庄桥公社党委。1961年5月,洪塘、鞍山、狮东3个管理区合并成立洪塘公社,10月建立公社党委。1983年政社分设,改为洪塘乡党委。1985年3月改建为洪塘镇党委。1990年10月,洋市乡的洋市、孙家、上宅、旧宅徐4个村并入洪塘镇,4个村党支部划归洪塘镇委。1992年5月,洪塘镇与裘市镇合并为洪塘镇,仍设镇党委。是年底下辖党支部80个,其中行政村党支部32个。
  至1992年5月,洪塘镇(乡、公社)共召开党代会7次。有档案可查的有4次。1979年12月,洪塘公社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当选代表90人。1983年12月,洪塘乡召开第五次党代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1987年3月召开第六次党代会,当选代表64人,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0年2月召开第七次党代会,当选代表55名,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
  裘市镇(乡、公社)党组织 1949年5月,接管裘市乡旧政权,7月建立中共裘市乡党支部,隶属庄桥区委。1950年6月划归城关区委。1956年3月,裘市、横山、狮东、城东4个乡合并为狮东乡,设党总支(后改建党委)。1958年2月,狮东乡分为裘市、狮东2个乡,均设党总支。是年10月慈城公社成立,裘市乡、狮东乡均加入慈城公社,为其第八至第十一生产大队。次年3月,4个大队改建为裘市、白米湾、山东3个管理区。生产大队及管理区均设党总支。1961年4月撤销裘市管理区,成立裘市公社,设公社党委。1983年政社分设,改为乡党委。1989年12月,裘市改乡为镇,1990年2月建镇党委。1992年5月,裘市镇与洪塘镇合并为洪塘镇。
  1992年5月前,裘市镇(乡、公社)共召开党代会6次。有档可查的有3次。1983年12月,裘市乡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当选代表72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1987年3月召开第五次党代会,当选代表56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0年2月召开第六次党代会,当选代表44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洋市乡(公社)党组织 1954年4月,洋墅乡建立党支部。1956年4月,洋墅乡撤销,并入鞍山乡。1958年10月,原洋墅乡区域成为慈城公社的第四、第五生产大队。1959年2月,第四大队(西邵)并入洪塘管理区,第五大队改称为洋墅管理区,1960年11月,以上管理区均划归庄桥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区均设党总支。1961年11月,撤销管理区,成立洋墅公社,并建立公社党委。1962年起,“洋墅”简化为“洋市”。1983年政社分设,改建为洋市乡党委。1990年10月,洋市乡的洋市、孙家、上宅、旧宅徐4村划归洪塘镇,东邵、西邵、袁陈、谢家4村划归庄桥镇,乡建制撤销,乡党委也随即撤销。
  至1990年10月,洋市乡(公社)共召开党代会4次。1971年,洋市公社召开党员大会,有共产党员83人。1983年4月,洋市乡召开第二次党代会,当选代表66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1987年3月召开第三次党代会,当选代表45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0年2月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出席代表43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
  北郊乡(公社)党组织 1950年6月,镇海县沙堰乡划分为沙堰、梅堰二乡。1951年5月,沙堰乡划归宁波市管理,7月又划分为白沙、压赛二乡。1953年2月,压赛乡建立党支部。1954年10月,梅堰乡、白沙乡、压赛乡均划归庄桥特区管理。1956年1—4月,梅堰乡设有党支部。1956年4月,梅堰、白沙、压赛三乡合并成立北郊乡,设乡党总支。1958年9月,庄桥公社在北郊乡区域设北郊、压赛生产大队,次年3月改称为管理区。1960年1月,压赛管理区被撤销,北郊管理区划归甬江公社管辖。生产大队、管理区均设党总支。1963年1月建立北郊公社,设公社党委。1983年政社分设,改建为乡党委。1992年5月与湾头乡合并成立甬江镇。
  至1992年5月,北郊乡(公社)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5次,有档可查的有2次。1987年3月,北郊乡召开第四次党代会,当选代表51名,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0年2月召开第五次党代会,当选代表49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湾头乡(江北公社、江北乡)党组织 1953年10月,湾头乡临时党支部建立,1954年2月改为正式党支部,隶属宁波市郊区党委。1956年1月,湾头乡与泗港乡以及西成乡的2个村合并建立西郊乡(大部分区域为今海曙区)。1958年9月,湾头生产大队隶属甬江公社,1959年3月改称为湾头管理区,均设党总支。1961年9月撤销管理区党总支,改设湾头大队党支部。1978年,甬江公社划分为东郊、西郊、江北三公社,其中江北公社属今江北区境。1983年政社分设,改为江北乡。1984年,江北乡改称湾头乡。江北公社、江北乡、湾头乡均设党委,先后隶属郊区党委、江北区委。
  1980年3月,江北公社召开第一次党代会,当选代表78名,选举产生公社党委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83年12月14—15日江北乡(后改湾头乡)召开第一次乡党员代表
  大会,当选代表48人,选举产生第一届乡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1987年3月召开第二次党代会,当选代表47人,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0年2月召开第三次党代会,当选代表43人,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其他乡级或相当于乡级党组织 中共城东乡支部,1954年3月建立,1956年2月撤销。慈城公社第十生产大队(白米湾管理区)党总支,1958年10月建立,1961年5月撤销。第十一生产大队(慈东管理区)党总支,1958年10月建立,1961年5月撤销。鄮力乡党支部,1954年4月建立,1956年2月撤销(并入汶溪乡,溪今属镇海区)。慈城公社第十二生产大队(慈湖)党总支,1958年10月建立,1959年3月并入慈东管理区党总支。
  中共横山乡党支部,1951年8-月从裘市乡分设,1956年2月撤销。狮东乡党支部,1954年3月建立,1956年2月撤销。狮东乡(大乡)党总支,1956年3月设立,1958年1月撤销。狮东乡党总支,1958年2月建立,9月撤销。慈城公社第七生产大队(狮东管理区)党总支,1958年10月建立,1961年4月撤销。鞍山乡党支部,1954年10月建立,1956年3月撤销后建乡党总支,1958年3月撤销后建乡党委,9月撤销。慈城公社第一生产大队(鞍山管理区)党总支,1958年10月建立,1961年4月撤销。
  姜颜乡党支部,1954年6月设立,1956年1月并入庄桥镇委;灵阳乡党支部,1954年9月设立,10月改为新阳乡党支部,1956年1月改设党总支,1958年10月加入庄桥公社党委;1959年7月建立新阳生产大队(管理区)党总支,1960年1月撤销。新阳管理区党总支(甬江公社时期),1960年1月建立,11月撤销。马径生产大队党支部,1958年10月建立,1960年1月撤销。
  第二节 扩镇并乡后各乡镇党代会党委及纪委
  1992年5月开展扩镇并乡,全区11个乡镇扩并为4个镇1个乡,建立5个镇乡党委。1992年12月至1993年1月,各镇乡普遍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镇、乡党委领导班子。因为区划调整及乡镇撤并等原因,江北区各镇乡召开的党代会届次不尽统一。慈城镇、庄桥镇、洪塘镇,延续原来镇党代会的届次;甬江镇、乍浦乡则以扩镇并乡后首次党代会为第一次党代会。1993年后逐渐按党章规定召开,步入正规。2004年7月1日,甬江、庄桥、洪塘三镇均改为街道,镇党委改为街道党工委,负责人由区委任命,党代会终止。
  1992年9月,区委任命各乡镇纪委书记。此后各乡镇普遍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2004年7月,中共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各街道设立工作委员会。同时撤销甬江、庄桥、洪塘三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慈城镇党组织
  中共慈城镇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128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慈城镇第八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9人、镇纪检委委员5人。镇党委九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3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慈城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于1995年11月召开,出席代表128人,列席代表21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慈城镇第九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8人、镇纪检委委员5人。镇党委十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3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慈城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1998年12月召开,出席代表130人。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慈城镇第十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10人、镇纪检委员会。镇党委十一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3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慈城镇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01年11月召开,出席代表144人。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慈城镇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镇党委委员8人、镇纪检委员会。镇党委十二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慈城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06年9月召开,应到代表112人,实到109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慈城镇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镇党委关于切实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8人、镇纪检委员会5人。镇党委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2007年,镇党委办事机构有党政办公室(与镇政府共用)、党员服务中心。2008年,镇党委下辖党组织153个,其中党委3个、总支7个、支部143个。
  庄桥镇党组织
  中共庄桥镇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114人,列席代表41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庄桥镇第五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8人、镇纪检委委员5人。镇党委六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1人。
  中共庄桥镇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96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113人,列席20人。大会审议通
  过中共庄桥镇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共庄桥镇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8人、镇纪检委委员6人。镇党委七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庄桥镇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98年12月召开,出席代表114人,列席8人。大会审议通
  过中共庄桥镇第七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庄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9人、镇纪检委委员5人。镇党委八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庄桥镇第九次代表大会于2002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72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庄桥镇
  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庄桥镇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7人;镇纪检委委员5人。镇党委九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2人。
  2004年7月1日撤镇建街道,庄桥镇党委撤销,党代会终止。
  洪塘镇党组织
  中共洪塘镇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92年12月召开,出席代表89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洪塘
  镇第七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8人、镇纪检委委员5人。镇党委八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洪塘镇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996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91人,列席10人。大会审议通过
  中共洪塘镇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共洪塘镇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8人、镇纪检委委员5人。镇党委九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洪塘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于1998年11月召开,出席代表92人,列席9人。大会审议通过
  中共洪塘镇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共洪塘镇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9人、镇纪检委员会5人。镇党委十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洪塘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2002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69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洪塘镇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共洪塘第十届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7人、纪检委委员5人。镇党委十一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3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2004年7月1日撤镇建街道,洪塘镇党委撤销,党代会终止。
  甬江镇党组织
  中共甬江镇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68人。大会讨论和通过新建镇党委的工作任务后,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9人、镇纪检委委员5人。镇党委一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甬江镇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96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73人,列席14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甬江镇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共甬江镇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9人、镇纪委委员5人。镇党委二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甬江镇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98年12月召开,出席代表75人,列席16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甬江镇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了中共甬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镇党委委员9人、镇纪委委员5人。镇党委三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甬江镇第四次代表大会于2002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87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甬江镇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共甬江镇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镇党委委员8人、镇纪委委员5人。镇党委四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甬江镇纪委四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2004年7月1日撤镇建街道,甬江镇党委撤销,党代会终止。
  乍浦乡党组织
  中共乍浦乡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67人。大会在讨论和通过新建乍浦乡党委的工作任务后,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8人、乡纪检委委员5人。乡党委一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乍浦乡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96年1月召开,出席代表67人。大会审议通过中共乍浦乡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共乍浦乡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乡党委委员7人、乡纪委委员5人。乡党委二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
  中共乍浦乡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98年12月召开,出席代表68人。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乍浦乡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乍浦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乡党委委员7人、乡纪检委。乡党委三届一次全会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
  2001年,乍浦乡并入慈城镇,乍浦乡党委撤销,党代会终止。
  第三节 各街道(分社)党组织
  建区前街道党组织概况
  1956年2月,原江北区级建制被撤销,江北城区建立槐树、白沙、中马3个街道办事处,并与宁波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联合建立党支部,隶属于市委街道党总支。1957年5月撤销中马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分别并入槐树街道和白沙街道。1958年9月撤销槐树、白沙2个街道办事处,建立江北街道办事处,并重建原江北区委;同时试办红旗、跃进2个人民公社,建立公社党支部,隶属原江北区委。1959年2月,红旗、跃进公社合并成立江北(城市)人民公社,设立公社党委。1960年1月,江北街道办事处撤销;4月,江北公社党委下设槐树、白沙(1962年改称“泗洲”,1978年改回“白沙”)、中马3个分社党支部;6月撤销原江北区委,所属党组织由公社党委统一领导;7月,槐树分社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1965年,3个分社党组织均被撤销。
  跃进、红旗公社党支部均于1958年9月建立,1959年1月撤销;白沙分社党支部于1960年4月建立,1965年4月撤销;槐树分社党支部(党总支)于1960年4月建立,1965年4月撤销;中马分社党支部于1960年4月建立,1965年7月撤销。1969年12月,江北(城市)人民公社改建为江北区,分社相应改建为街道。1970年6月,重建槐树、泗洲、中马3个街道党支部。1978年9月,3个街道党支部均改建为党总支。
  建区后各街道党组织
  1984年1月,原江北区与市郊区合并建立江北区;9月,街道党总支改建为街道党委。1985年3月,增设孔浦街道办事处,建立孔浦街道党委;1988年10月,增设文教街道办事处,建立文教街道党委。1993年6月,中马、白沙、孔浦、文教四街道党委均改为区委的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简称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组成人员均由区委直接任免。2004年7月,甬江、庄桥、洪塘3镇均改建制为街道,撤销镇党委,改设街道党工委。
  街道党组织机构(岗位)按党章规定设置,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3人、委员1~5人,与街道办事处行政岗位交叉兼职。设有党政办公室,与街道办事处共用。1994年2月,各街道设纪检、监察小组。2004年7月撤销甬江、庄桥、洪塘3镇的纪检委员会,同时撤销中马、白沙、孔浦、文教四街道的纪检小组;设置区纪委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纪工委)。
  中马街道党工委(党委) 1984年9月,中马街道党总支改设为街道党委,任命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缺位1人)。至1988年1月,设有书记、副书记、委员各1人。1993年6月,槐树街道并入中马街道,并改街道党委为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1996年9月,增设副书记1人。1998年,街道党工委设有书记1人,兼任办事处主任;副书记1人;委员4人。2001年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委员3人;街道党工委下辖7个社区居委会党组织。2003年下辖党总支3个、党支部15个。至2008年11月,中马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1人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委员3人,分别兼任纪工委书记、人武部部长、派出所所长。下辖39个党组织,其中党委4个、总支1个、支部34个。
  槐树街道党委 1984年9月,槐树街道党总支改为街道党委,区委任命书记、副书记各1人、委员3人(缺位1人)。1988年1月,设有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1991年增设副书记1人。1993年6月并入中马街道党工委。
  白沙街道党工委(党委) 1984年9月,白沙街道党总支改建为党委,区委任命书记、副书记各1人、委员3人(缺位1人)。1988年1月设有书记1人、副书记2人、委员2人。1993年6月改为街道党工委,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委员3人。1998年1月设书记1人,兼任办事处主任;副书记1人。2001年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街道党工委下辖5个社区居委会党组织。2003年下辖社区党总支4个、党支部13个。至2008年11月,白沙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1人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委员4人,分别兼任纪工委书记、人武部部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下辖39个党组织,其中党委1个、总支4个、支部34个。
  孔浦街道党工委(党委) 1985年3月,孔浦街道党委建立,区委任命副书记2人(其中1人主持工作)。1987年9月,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1988年1月,设有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1993年6月改为党工委,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委员2人。1998年,党工委设书记1人(兼任主任)、副书记1人、委员2人。2001年,街道党工委下辖8个社区居委会党组织。2003年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委员4人,下辖党委1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20个。至2008年11月,孔浦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人,兼人大工委主任;副书记2人,其中1人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委员3人,分别兼任人武部部长、纪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下辖66个党组织,其中党委7个、总支5个、支部54个。
  文教街道党工委(党委) 1988年10月,文教街道党委建立,设书记1人、委员2人。1993年6月改为党工委,设副书记2人(其中1人主持工作)、委员2人。1998年设书记1人(兼任主任)、副书记1人、委员4人。2001年,街道党工委下辖8个社区居委会党组织。2003年,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委员4人,下辖党委1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19个。至2008年11月,文教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人,兼人大工委主任;副书记2人,其中1人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委员4人,分别兼任纪工委书记、副主任、人武部部长、派出所所长。下辖党组织43个,其中党委2个、总支4个、支部37个。
  甬江街道党工委 2004年7月,由甬江镇党委改建,区委任命甬江街道党工委书记1人、副书记3人,委员4人。设有党政办公室,与街道办事处共用。至2008年11月,党工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其中1人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另1人兼任人大工委主任;委员6人,其中有4位委员分别兼任人武部部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纪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是年,甬江街道党工委下辖党组织77个,其中总支5个、支部72个。
  庄桥街道党工委 2004年7月,由庄桥镇党委改建,区委任命党工委书记1人、副书记3人,委员3人。设有党政办公室,与街道办事处共用。至2008年11月,庄桥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1人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委员6人,其中有4位委员分别兼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纪工委书记、人武部部长、派出所所长。是年,庄桥街道党工委下辖党组织112个,其中总支3个、支部109个。
  洪塘街道党工委 2004年7月,由洪塘镇党委改建,区委任命党工委书记1人、副书记3人、委员3人。设有党政办公室,与街道办事处共用。至2008年11月,洪塘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1人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委员5人,其中有2位委员分别兼任人武部部长、纪工委书记。是年,洪塘街道党工委下辖党组织88个,其中总支3个、支部85个。
  第七章 区委重大决策
  凡区委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区委常委会提出,区委全会讨论通过;如逢党代会会期,则写入区委报告,或单独作出决议、决定。特别重大的决策还要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所有决策由区委、区政府共同实施,尤其是经济社会建设、重要工程项目的实施,主要由区政府实施。
  第一节 重大经济工作决策
  对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制订提出建议
  从1987年4月江北区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制订,到2005年12月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制订,区委对每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提出建议,体现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代表全区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七五”计划到“十一五”计划的具体任务目标和实际执行结果,详见本志“综合经济管理”编。
  推行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一轮土地承包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郊区各公社不断探索实施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明确农村改革方向。是年底,郊区各大队、生产队普遍落实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1984年1月1日江北区委、区政府遵照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由区委书记带队,并从全区各部、办、委、局抽调32名机关干部,其中区委常委4人、区长1人,部、办、委、局负责人11人,按东、中、西3片组成3个指导小组。从8月20日到9月20日使各村对原签订的承包合同承包期一律延长至15年,并由区政府向承包农户核发《宁波市江北区土,地承包使用证》。1990年5月,区、镇(乡)两级普遍成立“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合同的鉴证、检查、监督,纠纷调处,并建立合同档案,使承包合同管理逐步规
  范化、制度化。
  第二轮土地承包 1998年8月,江北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第二轮土地承包试点工作动员会,决定在甬江镇外漕村、庄桥镇冯家村、洪塘镇上宅村、慈城镇山东村、乍浦乡前洋村进行试点,并抽调20名机关干部组成5个指导组,分别驻点进行指导,于9月末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向承包农户颁发浙江省统一印制的《浙江省土地承包权证》1213份。1999年5月,全区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区委下发《关于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若干意见》。至12月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基本结束。2000年2—6月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完成区级检查验收。全区第二轮土地承包通过市级考核验收,综合得分95.6分。第二轮土地承包,全区有110个村,1027个生产队(组),承包土地农户3013户,耕地12.14万亩。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统一为30年。
  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1988年3月,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庄桥镇李家村开展以“农业机械化、高产模式栽培、社会化服务”(俗称“三配套”)为主要内容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综合试点。5月,区政府发出《关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分别确定一个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试点村,并由此推进土地经营权从农户的自发流转向有序流转方向发展。1994年,区委、区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的试行意见》,明确种田大户、粮田规模经营村的标准,制定扶持土地规模经营的一系列政策,促使土地规模经营向更高层次发展。1996年,区委又发出《关于建立“两田制”为主的土地流转机制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2002年7月,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完善流转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强调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稳制活田,三权分离”的原则。2007年7月,区政府下发《关于鼓励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扶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发展各类农业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继续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至2008年,实现规模经营的耕地已占总面积的65.5%。
  制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
  扶持重点骨干企业 1984年,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乡镇街道集体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赋予企业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此后两年,区委、区政府连续以1号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几项规定》,继续放权给企业。同时在税收、信贷、企业留成、价格管理、挂市牌或区牌等政策方面,进一步放宽审批条件。1987年,区政府下发《江北区乡(镇)村工业企业等级评选及奖励规定》,对上等级企业优先考虑减免税、技改贷款贴息、用电、用地和挂市牌子。同时建立区级奖励基金,对等级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有功人员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1992年,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评选明星企业、特级企业和骨干企业。2006年,区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江北区工业三十强和成长型企业三十佳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改革评选重点企业的方法。2007年决定每年评选“工业三十强”、“成长型企业”和“明星服务业企业”。2008年提出积极扶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强化投入激励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的整体活力、实力和竞争力,以加快推进都市经济强区建设的若干项政策措施。
  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1994年,区委出台《关于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1998年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政策意见》;2006年,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区委作出《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这3个文件为江北区非公经济的繁荣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扶持对外经贸 2001年,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2003—2005年,区政府又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江北区外经贸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补充意见》、《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以促进外经贸发展。2006年,区委、区政府提出“打造都市经济强区、构建生态文化大区”的战略目标,并下发《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业、科技、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意见》。
  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985年,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几项规定》,提出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扩大企业自主权;全面推行“一包五改”;实行外引内联;重视智力投资,加快人才开发;放宽税收、信贷等政策,扩大企业留成;抓好企业整顿、挖潜改造和新产品开发;鼓励农民联办企业和家庭工业;改革区工业管理体制等措施。1986年,区委出台《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意见和规定》。1987年,对全区乡办以上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情况进行调查。1989年,着重对区域经济环境进行治理整顿。1993年7月,区政府积极引导上规模的重点骨干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和股份有限公司;鼓励中等规模,经营状况一般的企业职工参股,组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对小、微、亏企业实行租赁、拍卖、兼并等形式,重组股份合作制企业;对个人出资,挂集体牌子的企业,进行“摘帽”还其本来面目。1996—1998年,区委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乡镇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规,范、完善、提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企业转制规范、完善、提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企业改革的若干政策指导意见》。至1999年底,改制工作基本结束。全区有690家乡镇集体企业完成改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清晰、机制灵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2000年以来,区委全面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江北形成了以金田铜业集团为代表的一批优秀现代企业,并得以蓬勃发展,成为全区国民经济的支柱。
  实施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
  2001年5月,江北区在甬江镇孔浦村进行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试点;7月正式成立孔浦股份经济合作社,并通过《孔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2003年4月,区委、区政府出台《江北区深化农村经济合作社改革的意见》。2005年7月,区委、区政府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对具备条件的村全面实施股份经济合作制改革。至2008年,完成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的村有60个,资产总额16.72亿元,其中量化资产11.73亿元,股东58668人,当年红利分配6892.38万元。
  第二节 重大工程项目决策
  建设江北投资创业中心
  1992—2001年,为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道路、供电、供水、排污、网络线路等基础设施资源,并为工业经济提供发展空间,区委、区政府先后在甬江镇常洪区域、庄桥街道袁陈村的江北大道两侧、洪塘镇与慈城镇之间,相继建设江北工业区、江北工业科技园区、江北投资创业园区。
  建设 1992年11月,江北工业区(后称A区)开始建设。2000年12月,宁波市江北工业科技园区(后称B区)建立。2001年4月,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园区(后称C区)建立。2001年10月和2002年11月,区政府邀请市规划设计院分别制订江北投资创业园区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年4月,撤销江北工业科技园区;9月,江北投资创业园区更名为江北投资创业中心,并由江北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对3个区块实行统一管理;12月,B区和C区被市政府列入宁波市中心城市工业区块,作为宁波市工业产业和中心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示范区。2005年,创业中心重新编制以商业、住宅、服务、办公为一体的核心区城市设计规划,商业用地从106亩增加到404亩;2007年4月又推出”宁波门户区”。
  管理 1992年9月,江北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与工业区指挥部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领导管理体制;区政府制定并下发《关于在江北经济开发区内开办独立核算的各类经营性企业若干规定》,明确企业入户江北经济开发区的政策。1993年1月,江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隶属于江北工业区管委会。3月,工业区管委会确定“总体规划、分片开发、滚动发展”的开发建设方针,并建立投资服务机构,改善投资环境。7月,区政府授权工业区管委会行使制定工业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赋予其审批开发区内投资项目,组织财税、土管、工商、城建等部门对工业区内的项目实行一条龙办公,保障工业区内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管理工业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工业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等职能。1994年10月,区政府制定并下发《关于鼓励中外企业和个人投资江北工业区的若干规定》。2001年5月,江北投资创业有限公司建立。2004年9月,江北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江北工业开发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实施对江北投资创业中心和宁波市工业功能区开发建设的宏观领导,对各街道(镇)工业集聚区进行总体指导和协调。2005年11月,江北工业开发管理委员会复名为江北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实施对江北投资创业中心和宁波(江北)工业功能区建设的统一领导。为方便企业,2008年起,江北投资创业中心A区由孔浦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
  建设江北大道
  1996年前,江北区政府驻地(新马路61弄)到洪塘镇、慈城镇等江北中西部区域,要绕姚江湾头东侧,经倪家堰、压赛堰、梅林、庄桥等地,中间还有铁路平交道口。交通路线长、途中用时多,影响人们出行,并制约了江北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1994年10月,江北区成立由副区长王文标任总指挥的甬余公路江北段改建“四自”工程指挥部。11月,经省政府批准(浙政发〔1994〕187号),甬余公路江北段改建被列为浙江省第四批“四自”公路工程项目。该项目东南起市区环城北路与环城西路交接处,西北接余姚段,全长19.39公里,其中老线加宽改造9.09公里、新线建设10.3公里。沿线经江北庄桥镇、洪塘镇和慈城镇,中间有特大桥梁2座——跨姚江的江北大桥和跨萧甬铁路的江北公铁立交桥,双向4车道(其中江北大桥双向6车道),初建总投资1.8亿元。1996的12月,甬余公路江北段改建工程全线开通,新建路段被命名为“江北大道”,后又拓宽改造为双向6车道。2003年6月,全长6.32公里的江北大道绿化通道改造工程竣工。
  保护与开发慈城古县城
  有着1200多年历史的慈城古县城,积淀了丰厚的儒学、慈孝、建筑等文化。为保护和开发这一历史文化瑰宝,2001年9月,江北区政协率先提出《慈城古县城保护与开发的若干对策建议》。2001年12月,宁波市政府召开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专题会议,并印发《关于慈城古县城保护和开发专题会议纪要》。市城投公司、江北区政府、慈城镇政府共同出资组建宁波市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公司(简称“慈开公司”),负责慈城古县城的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宁波市建立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江北区政府共同参与的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与开发领导小组,总体指导和协调慈城的开发建设。江北区成立慈城古县城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协调慈城古县城保护和开发建设。慈城镇政府主要负责开发建设的前期工作和建设中的协调;“慈开公司”具体实施对古县城的保护与开发建设。
  2002年7月,宁波市政府批准《宁波市江北区慈城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按照该规划,慈城古县城保护和开发区域位于慈城镇建制规划区内,具体规划范围为东至东城河、南至南城河、西至西城河、北至环湖路,面积2.17平方公里。2002年,慈开公司委托上海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编制《慈城古县城保护与开发规划》,以考棚、俞宅、孔庙、县衙门、慈湖景区及东入口道路和沿线景观构成的“五点一线”作为古县城保护开发的启动点。2001年至2008年,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已累计投入资金10多亿元,重点围绕古城东北角(约0.5平方公里)地段进行修复开发,一些有重要价值的古建筑得到保护,已修缮修复古建筑10多万平方米。冯(俞)宅、酒税务、符卿第、彩绘台门、宝善堂等明清古建筑得到维修;南门寻芳区、孔庙儒文化广场、慈湖景观等公共空间相继建成;孔庙、县衙、校士馆等历史景点已开放;走马楼饭庄、宝善堂茶馆已开张。此后,慈城古建筑群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遗产保护荣誉奖;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慈城古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实施“生态兴区”战略
  2002年,江北区委发出全面实施“生态兴区”战略”的号召;在全区发动“生态公益林”绿化建设资金募集活动,掀起全区绿化高潮。2003年,成立区生态绿化建设领导小组,签订“宁波生态市建设县(市)区长目标责任书”。2005年,完成制订《江北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06年,江北区新建区级生态公益林1.5万亩,森林蓄积净增量累计达到1.44万立方米;新增绿色食品1个,通过有机食品认证5个,累计建成无公害林产品基地2.3万亩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2万亩。同时把环境保护放到突出位置。
  2007年,以建设“生态大区”和“田园城市”为目标,扎实推进以城乡环境整治、生态绿化建设、“811”①环境污染治理、产业结构调整和基层生态创建为内容的生态区建设工作;制定并下发《江北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成功创建市级环保模范(绿色)单位5个、省级绿色家庭2个、省级绿色饭店2家。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3吨、二氧化硫59吨。
  2008年4月,组织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清洁家园”行动。全区累计建成生态林5.3万亩,无公害林产品基地2.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2万亩,新增无公害产品认证1个、绿色食品1个、有机食品5个。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13个医疗单位污水排放全部达标。
  开发湾头半岛
  2007年7月,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南芬主持召开湾头开发建设推进专题会议,研究湾头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及代建管理单位招标工作方案等有关事项;区政府办公室发文成立湾头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单位招标领导小组。12月,湾头农民安置房项目开钻,湾头区块建设进入正式启动阶段。2008年2月,湾头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项目委托代建管理单位招标。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5月,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湾头区域拆迁安置政策。6月,湾头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项目开工。8月,区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举行融资合作签约仪式,江北区获国家开发银行12亿元信贷资金,专项用于湾头安置地块拆迁及安置房的建设。10月,湾头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
  第三节 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决策
  加强党的建设
  1985—1987年,区委按照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分批开展了整党。此后,区委每年作出部署确定1~2个主题,开展各类党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主要包括:1989年开展“为民办实事、为党增光辉”活动;1992—1994年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2000年开展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简称“三讲”)活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2004年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2005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7年开展解难创优活动;2008年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为保证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党的领导班子建设有效实施,1992年,区委出台《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工作规则》,此后又不断完善该规则;1993年作出《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决定》;1998年作出《关于完善在区级机关、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实行干部任职试用制的暂行规定》;2000年出台《对区委任免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2008年下发《关于探索区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的实施意见》、《建立全区重大工作巡查制度》、《在全区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党建决策。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984年,江北区建立以来,区委在加强对经济工作领导的同时,十分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每年度对乡镇街道工作采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百分”考核制。1987年,区委一届四次全会,专门讨论江北区精神文明建设意见,并在会后作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1994年,区委正式出台《江北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1994—2000年)》;1997年又制订《宁波市江北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7—2010年)》。2004年,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区委下发《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科教兴区战略
  1992年,区委作出《关于实施“科技兴区”发展战略的决定》,同时制定《宁波市江北区科技发展十年规划设想和“八五”计划纲要》。1999年为全面贯彻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明确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目标,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1999年和2000年,区委分别出台《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江北区镇乡教育工作综合评估标准也相应出台。2000年又出台《关于加快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6年,江北区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2004年,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区委作出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实施人才强区的战略。2008年相继配套出台《关于引进培养创新型和紧缺型人才的实施意见》。
  推进文化大区建设
  区委一方面坚持硬件设施的完善;另一方面千方百计挖掘区域历史文化内涵,并使之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利用和发扬。1986年3月,江北区广播站建立。20世纪90年代,各乡镇广播站相继开办有线电视。2007年2月,区委整合甬江、庄桥、洪塘、慈城镇4家广播电视站和江北区广播电视总站,成立江北区广播电视中心。同时对区内的一大批历史文化遗迹加以发掘、保护和修缮,其中慈城千年古县城和老外滩等重点区块经过保护和开发,成为宁波市内的著名景区。2005年,区委六届七次全会作出《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文化大区建设的决定》。2006年,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2008年又出台《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的若干意见》。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在农村地区,1998年,区委制订《江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2003年开始开展广泛深入的城乡环境整治。2006年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至2008年,江北区成为全市首批开展城乡一体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通过几年的建设,江北区农村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城乡生活环境极大改善。在城区,区委一方面依托依法治区、“平安江北”等创建活动平台从宏观上加强管理,使城区社会安定,社区居民安居乐业。2005年还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的意见》,力争通过文明社区的创建,全面提升江北社区形象。
  第八章 机构编制
  第一节 建区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原江北区党委机构及人员编制 1952年7月,市委核定各区人员编制,原江北区委、区政府及群众团体共22人。区委设置书记1人,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各1人,青年团、妇联各1人。另留预备编制名额4人。区公安分局及区人武部另由有关部门确定,不在上述编制之内。
  1954年,核定市辖区编制共211人,其中党委59人,群众团体29人。平均每区编制近55人(含政府),其中原江北区35人。
  1955年,市编委分配给原江北区编制额25人,比1954年减少10人。区委,设书记、秘书、组宣委员及宣传干事,青年团区委、区妇联等岗位或机构。
  1956年,原江北区建置撤销,区级编制取消。1958年9月恢复江北区委建置。
  1959年,原江北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人员编制合计27人,其中区委设书记1人、组宣委员1人、其他干部2人。1960年6月,区委改名为公社党委。
  1961年,江北(城市)人民公社党委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组宣委员2人,其他干部3人。分社书记、副书记、其他干部等共12人。共青团副书记1人。
  1978年9月,原江北区改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县级),中共宁波市原江北区委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区委办公室与区革委会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设组织科、宣传科(兼管统战工作)。
  1980年9月,原江北区委设立常务委员会。10月设区委办公室,与区革委会办公室分设。
  1981年3月建立区纪律检查委员会。5月,组织科、宣传科改为组织部、宣传部。
  1983年,原江北区机关在职实有人数159人,其中区级机关54人(含事业1人)。
  郊区党委机构及人员编制 1952年7月,市委核定给郊区党委、政府、群众团体人员编制共24人。其中,党群系统区委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组织干事2人,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各1人,青年团3人、妇联2人。留预备名额2人。另设农会主任1人、干事1人,经费由会费开支,不列入行政编制。
  1955年,分配给郊区编制额25人,比1954年减少12人。是年成立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设秘书,组、宣、互助合作委员及干事,青年团区委及区妇联。1956年精简机构,郊区与庄桥区合并成郊区,人员编制从1955年的37人,减少到32人。市委农工部与郊区区委合署办公(算1个机构,市委农工部编制取消),区委配正副书记,设组织、宣传、互助合作3个科,设青年团区委、区妇联。
  1958年,镇海县并入宁波市,组织机构重新设置、人员编制重新核定。郊区党委设正副书记3名(其中1名由市委书记处领导兼任),郊委办公室20人,宣传部8人,组织部12人(与监委合并办公),工交部10人,团郊委6人。
  1959年2月,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撤销,所辖人民公社(镇)党委直属市委领导。1961年9月、12月,市委分别设立慈城区委和甬江区委,领导所属的公社党委。1962年12月,两区委皆撤销,所属公社(镇)仍直属市委领导。
  1975年12月,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重新建立,郊区的公社(镇)党委归郊工委领导。1978年11月,郊区工作委员会撤销,改建为中共宁波市郊区委员会。郊区党委设秘书科、组织科、宣传科、经营管理科。1981年3月,建立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1月,建立政法委员会。
  第二节 区委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
  1984年1月,原江北区与郊区(14个乡镇)合并组成今江北区。同时建立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常务委员会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3月23日,市委批准江北区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区政府农业委员会合署办公)、政法委员会。另在区委办公室内设区委信访办公室(对外称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组织部内设老干部办公室(市委批〔1984〕7号)。是年10月22日,市编委批复,同意建立江北区委党校,事业编制12人(市编字〔1984〕62号)。
  是年底,党委系统行政编制人员为43人。其中办公室12人;组织部10人;宣传部7人;统战部3人;农村工作委员会8人;区委正副书记共3人,其中1人兼任区政府正职,编制在区政府;机关党委专职干部1人。区委党校事业编制12人(实际到位6人)。
  1985年6月建立整党工作办公室(1987年1月撤销)。1986年9月,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区级机关委员会成立,设书记、副书记、委员各1人。是年,农村工作委员会改名区委农村工作部(1988年7月,农工部撤销,建立农村经济委员会,列入区政府序列)。1987年,江北区委成立对台工作小组。1988年5月,撤销区委政法委员会,改建区委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恢复为政法委)。1991年3月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1991年,市委发文(〔1991〕33号),冻结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县以上行政性公司的机构及编制,清理非常设机构、清退计划外用工。
  1995年,党政机构改革,区委工作机构有所变动,主要为机构的职能有所扩大,党政机构有适当交叉。具体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区委办公室增挂区委政策研究室牌子;老干部局、机关党委(1998年9月改为区直机关党工委)挂靠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增挂文化广播局牌子;区委统战部增挂台湾工作事务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区委政法委机关与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总编制为66人。其中纪委(监察局)14人;办公室14人;组织部16人(包括机关党工委、老干部局各2人);宣传部9人;统战部7人;政法委员会机关6人。保留区委党校,编制12人。另在各部门配置事业编制后勤人员,关系挂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2年,党政机构再次改革其设置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区委办公室增设政策研究室、挂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保密局)牌子,管理区档案局和区委党史研究室;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02年3月由原党校和人事干部培训中心撤并合建)、区委老干部局挂靠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与文化广播电视局合署办公;区委统战部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区委政法委与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区委“610”办公室合署办公。党委机构行政编制为60人,其中纪委机关12人;办公室11人;组织部10人;宣传部8人;统战部7人;政法委员会机关5人;老干部局3人;机关党委2人;编办2人。另有事业编制人员17人,其中江北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02年3月由原党校和人事干部培训中心撤并合建)12人、档案局(档案馆、区委党史研究室)5人。
  2002下半年至2008年,区委工作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又有部分变动。
  2003年6月建立区委政策研究室,同时将区委办综合调研科改为综合科:7月,统战部增设综合科,同时将综合办公室改为办公室。是年,区委宣传部的宣教科更名为宣传教育科(挂新闻广电科牌子);文广科更名为文化科(挂理论科牌子)。
  2004年8月建立江北区新闻中心,定事业编制3人。同月,建立江北区史志办公室,内设档案科、党史方志科,新增人员编制3人。12月,区干部培训中心挂党员服务咨询中心牌子,内设办公室、党员服务部、培训部。
  2005年4月,区纪委(监察局)增设行政效能监察室,挂“96178”廉政投诉中心牌子。7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定事业编制5人。
  2006年6月,江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事业编制2人。9月,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调整内设机构,设综合科、党员服务科、培训科(远程教育科),定事业编制12人。
  2007年11月,区委办公室增设法治科,增加行政编制2人。2008年5月,老干部局设综合科。6月,统战部办公室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科牌子,12月增设党派科。同月,区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案审室),增挂纠风室牌子。
  第九章 组织工作
  第一节 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江北现境党员数量很少,城区只有候补党员7人,占职工总数的1.1%。至1954年,现境党员增至115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3.6%。1955年224人。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党章,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现境党员增至484人。1960年达799人。此后因党内“左”倾思潮影响,至1965年党员减少至742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员发展一度出现定指标、降条件,突击发展的偏差,至1978年现境党员增至4294人。1983年起,各级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发展党员。1988年始,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确定正式党员培养、考察的制度。1991年,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考核活动中,对11名后进和不合格党员除名2人、取消党员资格5人,限期改正4人。2000年起,发展党员试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至2008年底,全区共有党员13996人,其中预备党员428人、女党员3785人,少数民族党员17名。全区党员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42人,大学本科学历2005人,大专学历2150人,高中及中专学历3035人,初中及以下学历6664人。年龄35岁以下2931人,36~45岁2271人,46~60岁4568人,60岁以上4226人。
  党员教育 新中国成立初至1981年,江北现境党员的教育主要是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政治运动,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982年始,党员教育采用专题教育、定期轮训、支部学习等方法进行。1987年,党内生活采取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上党课(简称“三会一课”)的形式进行。这也成为年度考核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1989年,党员教育逐步向分类分层次培训发展,使教育更具有针对性。1990年始,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活动室。2002年4月始,开展“万名党员学技能”活动,开设26门课程,共培训党员3000余人次。2003年制成“培训菜单”,由基层党组织分发到党员手中,至2005年,共培训党员11048人次。2005年,全区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678个基层党组织11694名党员分3个批次先后参加教育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2331份,征求到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1797条,党外人士意见及建议649条。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全区6947名党员共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216.9万元。7月1日,区委组织部推出《江北手机党建报》,每月1期,免费发送,革新传统党员教育模式,突破时空限制,实现及时便捷高效。
  党员服务 2001年前,全区各乡镇机关都建立过党员互助金。2001年启动实施困难党员“温暖工程”,结合原有的党员帮困基金,建立总额50万元的“江北区困难党员互助金”2008年更名为“江北区党员困难互助金”,总额达到200万元。2002年始,开展江北区困难党员分,批认证帮扶,对全区困难党员排摸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困难党员证》;区委组织部会同财税、工商、卫生、劳动、教育等10个部门根据“适度、实用、便捷”原则,有针对性地推出30条优惠帮扶措施和政策。至2008年底,累计认证帮扶6批次1320名困难党员。
  2004年初,江北区率先在全省探索建设党员服务咨询中心(2006年更名为党员服务中心),《人民日报》等媒体发表有关文章38篇。7月,开展“江北党员志愿者在行动”党员服务活动,组织6支队伍2000多名党员志愿者,开展“心连心”活动。、至2007年底,共有12000多名党员志愿者参加各种服务活动。2008年,区党员服务中心成为全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的经验发言单位和实地观摩单位。全区总计建成72家党员服务中心、站、点。
  第二节 基层党组织建设
  江北现境中共基层组织始建于解放前。江北城区在1925年12月建立中共江北支部,1927年建立正大火柴厂支部。江北郊区农村在1926年11月成立中共庄桥支部。建国后党组织不断发展,至1983年底共有党组织558个,其中党委28个、党组5个、党总支22个、党支部503个(详见本编第一、第二章)。此后,经过建区,下辖乡镇拆、扩、并、建,以及企业改制等,党的基层组织多次调整变动。至2008年底,江北区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到767个,其中基层党委18个、党总支46个、党支部703个。
  街道社区党组织 20世纪50年代,城区在建立中马、白沙、槐树街道办事处的同时,建立街道党支部。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中马、白沙、槐树街道党支部改为分社党支部,1965年撤销,至1970年,3个党支部恢复活动。1979年9月,建立中马街道党总支及所属9个居委会党支部。1980年3月,建立槐树街道党总支及所属8个居委会党支部;建立白沙街道党总支及所属9个居委会党支部。1984年9月,3个街道党总支升格为党委。1985年3月,增设孔浦街道党委。1987年,通过民主评议,从4个街道的党政班子中提拔3名青年干部担任街道主要领导。1998年,街道居委会党建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围绕创建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创建”的新路子。1999年起,对居民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改善结构、突出特色的措施。2001年,多数居民委员会改建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初步形成了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辖区单位党员为骨干,辖区各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2004年,27个社区党组织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其中5个社区党总支和5个社区党支部分别升格为党委和党总支;20个社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2007年,探索由小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的联席会议“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实施一体化民主协商管理。文教街道、白沙街道和外滩社区、绿梅社区分别被评为省级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至2008年底,全区建有街道党工委7个,社区党委12个,社区党总支12个,社区党支部24个。
  乡镇行政村党组织 1958年,现境农村建有甬江、庄桥、东风3个公社党委,下辖管理区党总支21个。至1963年,现境建立云湖、妙山等12个公社党委和慈城、庄桥两个镇党委。在“四清运动”与“文化大革命”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遭受损失甚至停顿。1982年始,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创先进个人活动,是年有5个乡镇党组织获“双争”目标管理优胜单位。1984年3月,江北行政区划调整后,有乡镇党委16个,农村党支部164个。1985年,洪塘乡改为建制镇,建立镇党委。1989年,对全区128个行政村党支部实施统一分类,认定一类党支部49个,二类党支部72个,三类党支部7个。1990年,进行重新分类,一类上升到65个,二类调整为60个,三类则降为2个。是年,裘市乡改为建制镇,建立镇党委。1993年,经市委组织部验收,三类支部均转为二类支部。1995年起,连续4年选派应届大专院校毕业生到乡镇行政村锻炼。1998年,开展创建“五好”行政村党组织活动,1999年便有38个行政村党组织被评为区级“五好”行政村党组织。2000年5月,组织170多名区机关干部进驻40个村,投入资金300多万元,改善村容村貌,调整村支书18名,调整充入了181名后备干部。此后又派出机关干部371人次组成57个工作组,连续3次,每次45天,开展“固本强基”活动。2002年,全区108个行政村通过“双推一选”(组织和党员推荐、支部大会选举),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共调整村支部书记18人,支部委员58人。2005年,全区有72个村(占总村数67.9%)采取无候选人党内直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2008年,村级党组织全面推行“两推直选”或“无候选人党内直选”的民主直选换届,直选率达到100%。是年,有2名女大学生村干部进入班子,班子整体结构有了明显改善。至年底,江北区有涉农街道党工委3个,镇党委1个,村党委1个,村党总支3个,党支部98个。
  企事业党组织 1955年5月建立宁波市鞍山抽水机站党支部,7月建立宁波第四中学党支部。1958年建立庄桥中学支部。1960年,慈湖中学支部建立。1970年9月建立江北区房地产管理处支部。1972年建立宁波市二十中学支部。1978年,市郊委在江北区现境内建有99个企业支部,18个事业单位支部。1979年,原江北区经理部支部、中马企管站支部等公有制企业支部建立。境内非公有制企业建党工作始于1980年,有白沙总支及所属的9个支部、区经理部支部、区塑料厂支部等21个基层党组织。1983年,调整企业党组织形式,建立了工业公司总支、综合分公司支部和商业综合公司支部;1984年1月建立白沙卫生院支部,3月建立宁波市良种场支部。1988年建立江北区中心卫生院支部。1989年建立光明眼病医院支部。1990年,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1994年,区委下发《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制企业党建工作试行条例》。1999年,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坚持同步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同步创造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基本条件,同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探索不同类型所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简称“三同步一探索”)。至2000年,全区743家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有94家,100人以上职工的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50人以上职工企业的组建面达75%。至2008年,江北区有企事业党委4个,党总支12个,党支部346个。
  第三节 机关党组织建设
  1949年,原江北区建立第一个机关支部,也是唯一的基层党支部。至1985年,江北区机关党支部发展到42个,机关党组织直属区委组织部管理。1986年9月,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区级机关委员会成立,设书记、副书记、委员各1人。1998年9月15日,区级机关党委改称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挂靠区委组织部。作为区委派出机构,管理江北区级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至2008年,江北区机关建有党总支16个,党支部96个。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和指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对所属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分类指导。1987年始,每年1~2次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同时搞好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和考核、培训等工作。按照“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抓好积极分子入党前的培训、考察、审批等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批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妇工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2004年,区直机关党工委以“走进基层、贴近群众、提升形象”为理念,在全市率先发起“心桥行动”组织150名机关干部成立“心桥艺术团”,为基层群众送服务、送政策。“心桥行动”获宁波市2004,年县(市)区机关党建创新性工作优胜奖。2005年,开展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的“党员·党章·风采”活动,在宁波大剧院广场,举办“颂歌献给党”大型演唱会,150名机关干部自编自演节目,有近万名机关党员、干部及周边群众观看了演出。“拓展网络,深化心桥,营造活力党建”活动获宁波市2005年巩固和深化创新性工作优胜奖。2006年,开展“提高党员人文素养,争做先进文化的引领者”为宗旨的人文素养培训活动,全区参与培训的机关党员干部达5800人次。该工作获宁波市2006年县(市)区机关党建创新性活动优胜奖。2007年,实施机关党建网络动态考评,通过把工作分成基础工作、特色工作和配合工作三大类别,按照各种工作的特点,设定相应详细具体的项目,在政府内网上进行动态考评,对机关党建工作实行了严格、规范、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了机关党的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机关党建网络动态管理获宁波市2007年县(市)区机关党建创新性工作优胜奖。2008年,组织成立书友俱乐部,开展“悦读·新江北”图书漂流活动,以促进创建学习型机关。该活动获宁波市2008年县(市)区机关党建创新性工作优胜奖。
  第四节 干部工作
  干部教育解放初至改革开放初期,现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通过政治运动和以会代训、办学习班的形式进行。1984年建立中共江北区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86年,培训中层干部149名、乡镇干部组织委员47人。1987年,培训农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干部149人。1988年,组织乡镇组织人事干部19人“走出去”考察学习。1999年,组织247名区局级领导干部开展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三讲”教育;开办成人高等教育大专班,学制一年半;开办区管干部高等教育本科班,学制二年,有8名学员获本科毕业证书。进入21世纪,江北区干部教育开始向高层次讲座、高学历教育、出国培训发展。2001年,开办250人参加的区管干部培训班。2002年3月,撤销区委党校,成立江北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03年,区委出台《关于五年内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2004年始,干部教育培训尝试向区外延伸,先后在国内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及境外的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瑞典克里斯蒂斯塔德大学组织干部接受培训研修。2006年,培训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300人,正局级领导干部91人,开设区管干部“创新江北”论坛,3年中开讲25场次,参加听课6250人次。2008年共确定十七大精神教育培训班、年轻区管干部创业创新能力培训班等11个主体班次及20个调训班次。有60多人报名参加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1987年至2008年,共举办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56期,培训9097人次;举办基层干部培训班206场次,培训21255人次(含与宣传、民政部门合办)。1990—2008年,共举办区工会、共青团、区妇联干部培训班62期,培训6287人次。
  干部考评 1954年起,原江北区开展干部年终鉴定工作,1963年拓展到工厂车间主任以上的脱产干部,渔业、畜牧脱产行政人员,公社、分社全体干部,并作为制度巩固下来。1974年初,由于“批林批孔运动”吹起“突击提干风”而被迫停止。1982年开始对全体干部履历表进行填写及审查工作,至1983年,现境共填写干部履历表181人,对14件历史陈案作全面复查纠正,落实政策。1999年,对镇乡班子进行换届后的回访考核,共与299名干部群众谈话,涉及领导班子17个。2003年,对区级机关部门、镇、街道共45个单位231名区管干部实施年度述职考评,并发放民主测评表和征求意见表1699份,综合分析确定优秀等次32人,称职上46人,称职中137人,称职下12人,此后,干部年度考评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2007年3月启动“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区级党政领导16人,街道、镇领导77人下行政村、社区蹲点,解决实际问题175个,落实发展资金665万元;组织千名机关干部下基层,开展“当一天基层干部,记一篇民情日记,访一批农户(居民),理一个难题,帮一个困难户,过一次组织生活”的“六个一”活动;全区333名区管干部每人结对一户贫困家庭,实行“一对一”结对特困群众进行帮扶,并把干部下基层和帮扶困难群众的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内容。2008年初,组成7个考评组,对全区41个领导班子和333名区管干部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逐一反馈到个人。是年,筛选产生159名区管后备干部,选派其中17名后备干部赴征地拆迁、重点项目进行挂职锻炼,选派2名后备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
  干部任用 原江北区任用干部始于1953年“三反”运动之后,就地提拔副股长4名。当时干部主要来源于部队军转干部和地方教师。1980年,干部队伍建设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原江北区任用干部56人,充实到公、检、法和基层干部队伍。1984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江北对区级机关、4个街道和12个乡镇、企事业单位机构及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配备,任用了一批较年轻的干部。至此,全区有区委管理的干部(副局级以上)118名。1991年共确定区管后备干部88人。1992年,调整26个单位55名领导干部,调整面占总数的61.9%和37.9%,有10名年轻的后备干部相继提到领导岗位,其中5名女干部。1995年,提拔年轻区管干部26人,其中,30岁以下2人,31~40岁9人;开展“双推双考”工作,推出11个职位,录取9人;至1997年,共有近60名后备干部被提拔使用。
  2002年起,在全区机关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当年有11个单位的82名中层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共聘任正科级干部14人,副科级干部12人,有17名正科级干部办理续聘审批手续。2004年,在区农水局、区财税局、检察院、庄桥街道、慈城镇等单位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共聘任正科级干部24人,并对21名正科级干部实施了续聘。2006年,面向全区推出3个区管干部职位进行公开选拔,同时推出5个正科级职位和12个副科级职位实施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全区有139名干部报名参加。2008年,面向全市推出区统计局副局长和区侨联副主席两个公选职位,通过初选评价、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差额上会、公示等环节确定人选;又面向全市推出3个街道(镇)团工委副书记职位,有153人报考。制定实施《关于区委管理的非领导职务晋升办法》,对符合条件的20名同志分别晋升为副调研员和调研员。至年底,全区共有干部1452人,其中区委管理干部381人,科以下干部1071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122人,占8.4%;大学本科学历886人,占61%;大专学历332人,占22.9%;高中及中专112人,占7.7%。平均年龄40.3岁。
  第五节 老干部关工委
  老干部工作
  今江北区境于1982年建立离退休制度,至1984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共有离休干部40人,其中,在本区所属单位离休17人,市民政退休改办离休后转入江北区的11人,易地安置代管12人。1984年5月,区委组织部建立老干部办公室;1985年4月,区委建立老干部局,为专门管理老干部工作的正局级机构,归属区委组织部管理。其管理对象为区属单位离休干部、副区级以上的退休干部、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至2008年底,江北区老干部局管理的离休干部为64人,副区级退休干部15人。离休干部中,属于本区离休的43人,易地安置离休的21人。离休干部平均年龄82岁,年龄最大的90岁。
  1984年建立城区、庄桥、慈城3个片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由当地党组织代管。同时建立离退休干部阅文、区领导联系、走访慰问、工作通报、老干部学习、近距离参观等制度。1985年起,区委区政府每年召开春节团拜会,区四套班子领导向老干部拜年。每年春节前,区委领导分组上门慰问担任过区级领导和14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原所在单位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通报重点工作。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等重大会议邀请部分离休干部及区级老领导参加。老干部党支部每月过组织生活,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等,每月的20日为18级以上老干部阅读文件日每月10日为全区老干部学习日。1995年,建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江北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1997年起,区委每年至少2~3次专题分析研究老干部工作,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1999年,开展全区老干部工作检查,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是否重视老干部工作及老干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及老干部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执行情况等。在庆祝新中国成立50周年大会上,区委区政府向离休干部颁发纪念章等。2005年,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妥善解决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或遗属的医保问题;组织老干部开展迎“七一”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联欢活动。2006年,区财政拨专款作为垫底资金,用于解决易地离休干部大病医药费周转难问题。2008年,向全体离休干部和区级老领导发放家政服务卡,安装了“一键通”。到2008年底,全区建有民政局支部、农水局支部、慈城离休支部、易地安置离休支部4个离休支部;同时建有区人大、区府办、人事局、卫生局、建设局、劳动局、庄桥街道、洪塘街道等离退休综合支部。
  关心下一代工作
  1990年6月,江北区关心下一代协会成立,1992年7月更名为江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关工委”)。这是以组织老同志,来进行关心、教育下一代的工作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挂靠在区委老干部局。至2008年,区教育局、公安江北分局、8个街道(镇)、144个社区(村)全都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区36所中小学也有关工小组,使关工委组织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互动模式。
  1991年8月,区关协与区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联合创编简报《晚霞》;1995年1月改为《关心下一代工作通讯》,并由区关工委独立承编;1996年6月又改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简报》。1991年,聘请9名老同志成立宣讲团。1992年,聘请36名老同志担任中小学校外辅导员,1993年增至113人。1993年,中马街道关工委代表浙江省,在全国城市街道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提交“在社会教育中发挥关工委作用”的总结材料,得到中央关工委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1995年开始,会同区司法局、法院及街道(镇)赴省少管所,对江北籍学员进行面对面帮教,至2008年共帮教86人次。1996年起,区关工委开展资助帮教活动,至2008年,全区共有1973名学生得到资助,金额61.3万余元。1999—2008年,又会同区新四军研究会、教育局、团区委等部门组织“老少同祭”活动,约2.3万名老同志和青少年到庄桥、慈城烈士陵园祭拜革命烈士纪念碑。2002年起,开展全省首创的“六好”社区关工委竞赛活动,至2008年底,全区已有25个区“六好”社区关工委,占全区社区总数的67.6%;16个市“六好”社区关工委,占全区社区总数的43.2%。
  2006—2008年,全区每年举行一期关工委系统业务培训班,各级关工委干部和“五老”代表参加培训。据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讲师团老同志增至17人,为青少年作报告764次,受教育人数达16万余人次。江北区关工委被评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1次,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6次。
  专记:江北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1984年6月,中共宁波市委决定,建立中共江北区委党校,由区委分管党群的副书记任校长,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校长负责。2002年3月,中共江北区委党校撤并,相继建立江北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内设三个职能科室,承担江北区各级干部培训、党员服务、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中心”获“2006年度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04—2006年度市级模范集体”称号。
  党政领导干部培训 自1987年至2008年共举办56期各级各类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9097人次。2006年起,区管干部培训主推“创新江北论坛”。
  基层干部培训 主要对象是区级机关及乡镇一般干部,社区、居委会干部和村干部。2007年至2008年主要是举办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培训班、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培训班。
  工青妇干部培训 自1990年至2007年,为工会干部、共青团干部和妇女干部共举办62期学习班,受训6287人次。
  综合性培训 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基本上与其他单位合办。1991—2007年共举办636期,一般每期1~3天。
  基层党员群众培训(党员实用技能培训、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人文素养培训)。2002年4月,举办首批技能培训班,共开设电工班、电焊班、公文写作班、农村花卉苗木班、机关英语班、电脑班等37个班,3018人次接受培训。2003年继续向基层党员开展培训,参训6521人次。2005年,接受培训党员1527人次,经过考核,349人次获得证书。9月,建立151个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争取实现“使党员受教育、让群众得实惠”工程。2006年1月,组织部、机关党工委、人事局、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合开设党员人文素养培训班。年底,共开设了二胡、葫芦丝、瑜伽、摄影、DV、书画、书法、围棋、游泳等一百多个班次。2007年,人文素养培训班学员应区级文艺汇演需要,多次上台表演。
  其他活动2001年至2007年底,区委党校和干部培训中心配合和协助其他单位培训活动469场次。
  第十章 宣传工作
  第一节 理论学习
  党员理论学习 1950年学习《整风文献》。1951年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一卷。1954年8月至1955年6月,以经济建设的理论为学习主要内容。1956年学习党的八大文件。1957年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以及哲学、政治经济学。1958年学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着重学习毛泽东《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论党》和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这些学习采取短期脱产轮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之后,学习《毛主席语录》、《毛泽东选集》(1~4卷)。1961年4月,郊区慈城、庄桥、甬江等公社党委学习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1964年3月,江北(城市)人民公社党委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并提倡活学活用,学用一致。“文化大革命”期间,主要学习毛泽东著作和《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社论。
  1979—1980年,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1983年学习《邓小平文选》,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文件。1984年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贯彻实施中央宣传部《关于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正规化的实施意见》。1986年,江北区开始举办党政干部正规化理论学习乙级班。1987年举办3期42天乙级班,共有127名同志学习《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一书,考试全部合格。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党校,对全区各单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以上的中层领导干部、助理和退二线的老同志分3批共15天进行轮训,通过电视辅导、自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学习党的十三大文件。制订至1990年全区干部马列主义正规化理论学习乙级班教育四年规划。1988年,全区机关开展生产力标准的学习讨论。乙级班学习改为统一布置、分散业余自学、分期集中少量时间复习考试,共组织3期4次考试、3次补考;共有218人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这两年共有179人完成乙级班学习任务。1989年,组织区级机关取得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共168人学习《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一书。
  1990年,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全体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ABC》;180名中层干部集中培训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1991年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1992年学习党的十四大文件精神。1993年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4年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论述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1996年开展“学理论、学党章”活动,学习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举办3期培训班,区管干部参训率达100%,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党员参训率95%,农村、企业党员参训率92.4%以上。1997年组织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1998年,开展“学理论、创新业”活动;举办江北区纪念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理论研讨会,汇编《江北区各级领导干部优秀理论文章与调研报告选集》。1999年,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学习邓小平经济理论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
  2001年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七一”讲话精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4次区管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报告会,开展第五届“邓小平理论与江北实践”理论研讨活动。2002年,学习江泽民“5·31”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举行江北区第六届“邓小平理论与江北实践”理论研讨会。2003年举办江北区第七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江北实践”理论研讨活动;基层干部研读十六大文件和辅导材料;落实干部学习制度。2004年学习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宁波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2005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6年学习《江泽民文选》(1~3卷)、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理论研讨会。2007年学习十七大精神,开展“重学习、优素质、促进转型突破”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开展第十一届“转型突破与江北实践”研讨活动。2006—2007年,江北区共组织各类干部培训40多期,参加培训人员6000人次。2008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区第七届四次、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区委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理论、舆论、文明、文化建设,保持和发展了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
  中心组理论学习 1990年初,区委中心组制订学习计划,全年作学习辅导3次。1996年,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6个专题、《简明读本》中的11个专题;区委宣传部每月以《江北宣传》的形式将区委中心组的学习情况上报下发,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1998年,区委中心组全年组织学习活动20次,选送参加市优秀理论文章评选3篇;印发各党委中心组考核细则和学习秘书职责规范,在《江北宣传》每季刊登学习情况。
  2001年,区委中心组全年组织学习活动12次,自学《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十五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当代新知识》、《邓小平论人口理论》、《WTO法律知识丛书》等,撰写理论调研文章20余篇,选送宁波市优秀理论文章评选2篇;组织全区23个基层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秘书参加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全市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2002年,区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江泽民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2003年,区委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邀请专家作《关于依法行政与江北发展》法制专题报告。全年区委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12次,全区各党委中心组学习110次,以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城市化发展等重要课题为主要学习内容。2004年,区委中心组举行学习扩大会议,听取专家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专题报告。2005年,区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以重温入党宣誓的形式,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集中学习《党章》、《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和《发扬五种革命精神》等;又举行学习扩大会议,听取省法制办主任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辅导报告,区委书记裘伟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006年,区委中心组举行学习会,学习胡锦涛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和《江泽民文选》;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第十届“科学发展观与江北实践”研讨活动。2007年,区委中心组改变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规定每季度集中三天学习,分“经济强区建设”、“田园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解决民生问题”4个专题举行读书会。是年举行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学习会、解决民生问题读书会,并在天台县进行考察和交流。这两年,区委中心组成员共组织集中学习24次,中心组成员为基层授课近50次。同时加强对基层中心组的督查指导,落实中心组的四项制度:学习参听制度、秘书例会制度、学习季度通报制度、学习督查考核制度。区委宣传部和组织部每年联合开展基层理论学习先进中心组评选活动。2008年,紧扣区委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创业创新、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主题进行重点学习讨论4次。进一步完善中心组考核、督查和评优机制,努力做到在内容上求深、形式上求新、制度上求活、效果上求实。
  第二节 党员干部教育
  党员培训与教育活动 1950年,慈溪县结合民主建政、整党建党、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等中心任务,开设乡村干部训练班。1953年,慈溪县各乡镇配备专职或兼职政治教员。1954年,原江北区现境相继建立、健全党课制度。1956年,对新老党员进行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性质、民主集中制、批评与自我批评、群众路线和党员模范作用的教育。1957年,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1958年,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并进行整党整团整社,拔除思想领域中的“白旗”、“灰旗”。1959年,开展党内整风和“反右倾”斗争。1960年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十二条),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等五风。1961年,各公社党委开展以整顿农村基层党组织为中心的整风整社运动,揭露干部中的“五风”及贪污、浪费等问题。1962年底,各公社、大队、生产队进行清账务、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的“四清”运动(后称“小四清”)。1963年始,各公社开展对生产大队长以上干部层层进行“洗手洗澡”(指自我检查、批评帮助)。1964年上半年,各公社又开展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称“大四清”),省委派驻工作队,帮助各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同时进行反对现代修正主义教育。1966年,组织学习焦裕禄先进事迹。“文化大革命”期间,培训与教育停顿。1978年后恢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
  1979年,农村逐步建立党员联系户制度。1980年,公社、镇举办党员轮训班,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2年结合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983年以新党章为内容,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党员必读》。1986年,各乡镇对党员冬训,进行形势、政策、任务教育,理想、宗旨、纪律教育。1987年,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共同组织2期全区村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强支部自身建设。1988年,组织农村党员冬训,进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全区11个乡镇、4个街道及区农林水利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组织支委和非党骨干进行轮训,集中上党课。1989年,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对支委以上干部和党员分2期上三课(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认清责任)集中培训;对全区骨干企业厂长、书记举办培训班2期,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区共传达文件70多场次,8000多人受到面对面教育。
  1990年,江北区以认清国际形势、防止“和平演变”与反对霸权主义、争取世界和平为主题,组织两次规模较大的形势和任务教育;开展区级机关、乡镇机关干部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1993年,在全区农村开展党的十四大精神再教育,对镇(乡)村和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思想教育。1994年,区级机关开展“创文明、做公仆、做表率”活动。1995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举办区管干部培训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章及有关科技知识;举办全区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996年开展以“解放思想创大业、开拓创新求发展、勤政廉政树形象”为主题的江北区机关思想作风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1997年举办区党政干部和企业管理干部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培训班。1998年开展“转变思想观念促改革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区90%的机关工作人员拟定近1800条改革建议,经4轮投票评出10条“金点子”改革建议奖。1999年开展村级组织教育整顿活动。
  2000年,全区开展“三讲”教育。2001年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2002年,开展“万名党员学技能”活动;全面启动“作风建设年”活动。2003年,江北区开展党的十六大主题教育活动,走访农户4000多家、居民1500多家,工人120多户,召开各类座谈会300多场;开展“学习郑培民、勤政廉政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在各机关组织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行政村干部中开展“当勤廉干部,促农村发展”主题教育活动。2005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6年进行全区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教育培训活动。2007年开展廉政宣传周系列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机关作风民主评议活动。2008年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
  党员培训与教育阵地 党校是对党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的主阵地。1986年,江北区委党校建立并开始使用。至1989年共建立乡镇、机关党校13所,是年共办班150期,教育培训17782人。1990年又新建乡镇、街道党校各1所,全区共办班139期,受训人数近2万人次;乍山、慈城党校被评为1989—1990年度市级先进基层党校。2002年,撤并原区委党校及区人事局干部培训中心,建立教育培训中心。2003年,江花宾馆成立江北区首家街道非公企业党校。至2006年,江北区共有各级基层党校43所。被评为市级示范党校的有中马街道盐仓社区党校(2004年)、文教街道育才社区党校(2005年)、慈城镇党校(2007年);被评为省级基层党校示范点的有洪塘镇党校(2004年)、孔浦怡江社区党校(2007年)。2007年,洪塘街道党校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示范党校。此外,自1999年起,江北区农村电视党校正式开播,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联合主办,面向各乡镇党员,主要内容有:邓小平理论、党章和党的方针路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就、反腐倡廉等;2006年调整栏目为《江北动态》、《电视党课》、《先锋礼赞》、《实用技术》、《廉政建设》;每月1期,每期播出1小时左右。
  党员服务中心 2004年,全市首家党员服务活动中心在白沙街道成立;全省首家区级党员服务咨询中心在江北区成立。至2006年,江北区党员服务中心共接待基层党组织参观、过组织生活460多批次,13300多人次。2008年,江北区党员服务中心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推出办理回访制度、预约服务制度、上门服务制度等10余项制度;新建立的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党员服务中心、宁波老外滩商务区党员服务中心,紧密结合时代形势要求提供服务,增加党员爱心捐赠站;全区各级党员服务中心(站)也延伸服务范围,如慈城镇建立首批家庭“党员之家”,并逐步建立远程教育家庭播放点。
  第三节 时事政策宣传
  解放初,城区宣传动员反轰炸、恢复生产、职工当家作主、农村动员剿匪反霸、减租、生产自救;宣传人民币优越性,消除群众误解,制止一度发生的抢购风。1950年宣传《土地改革法》;开展保卫世界和平签名运动,原江北区有15189人在和平宣言上签名;开展严禁鸦片的宣传;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1951年宣传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意义和政策;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和“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宣传教育。1952年,原江北区普遍地建起人民群众宣传网,共有宣传员112人,报告员85人。1953年开展新《婚姻法》宣传,原江北区有14017人受到教育;大规模宣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与粮食统购统销政策。1954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宣传活动。1955年开展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原江北区有12936人签名;宣传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意义与基本任务。1956年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义和政策。以上宣传的基本形式,初期主要是报纸、广播、标语、牌楼、壁报、土喇叭、黑板报、报告员上课、宣传员演讲等;以后趋向综合型,有街头宣传队、黑板报、幻灯、横幅、广播收音站及漫画、标语等,并组织报告会、故事会,举办展览、放映影片等。
  1957年开展“反右派”斗争;宣传《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四十条)。1958年掀起以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为中心内容的宣传热潮,鼓吹“一天等于二十年”、“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鼓足干劲生产,放开肚子吃饭”、“只怕想不到,不怕做不到”、“人有多大胆,田有多大产”、“放高产卫星”等错误口号。1959—1960年,以大鸣大放形式开展“反右倾”斗争。1961年,城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宣传精减职工、压缩人口;农村宣传《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贯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方针。1963年开展学雷锋活动;宣讲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1964年,大规模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的通知》(即后十条),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兴无灭资、反修防修”,宣传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1965年宣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开展援越抗美时事教育。这一时期的宣传形式,有“摆擂台”、“打擂台”、“报喜队”、“誓师会”、诗画“墙头开花”、忆苦思甜、“三史”(村史、家史、集体史)教育等。
  “文化大革命”期间,宣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斗争哲学”,宣传形式是“红海洋”、“三忠于”、大字报、大批判,游行示威、集会声讨。
  1977年宣讲“四人帮”的罪行材料。1978年12月后,宣传拨乱反正,批判“两个凡是”,把工作重点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决策。1981年宣传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发展商品经济;宣讲《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1984年,宣传“五讲四美”(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讲纪律,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提倡爱国家、爱集体、爱人民的新风尚。1985年开展“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宣传。1986年宣传“七五”计划;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87年宣传贯彻十三大文件精神,宣传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区广播站举办《领导干部半月谈》节目。1988年开展城乡形势教育。1989年,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宣传教育主题,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教育;高等院校着重进行政治形势教育;农村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1990年先后3次开展以认清国际形势、防止“和平演变”、反对霸权主义、争取世界和平为主题的形势与任务教育。1991年开展全区形势任务教育,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1992年,在全区企业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1994—1995年,农村根据“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加快步伐奔小康”的教育主题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1996年举行“看八五,赶九五,奔向新世纪”大型宣传板报展。城镇开展企业形势任务教育,农村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做到教育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结合、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与制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相结合。形式有集中上课教育和“评好”、“评佳”活动、文艺宣传等。1997年举行邓小平生平事迹大型板报展、“香港回归图片展”。1998年初制作“今日江北”大型板报和“迈向新世纪、建设新港城”大型展览江北展台;开展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的群众性系列活动;开展“今日江北”五个一系列专项宣传活动。1999年,对全区“法轮功”练习者进行全面检查、教育、转化。2000年开展思源思进、固本强基教育活动;开展以“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为重点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教育。
  2001年,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校园拒绝邪教、不让邪教玷污校园”活动;组织声讨“法轮功”万人签名活动;组织参观“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大型展览。2003年组织党的十六大主题教育宣讲报告会、走访座谈会;举办统计法制宣传周活动;举办“情系农民”信息会。2004年组织参观“宁波帮、帮宁波”图片展。2005年举行反邪教形势报告会。2006年举办市民课堂;举行社会科学普及月暨江北区”知荣辱、树新风”社科知识伴我行活动。2007年开展“携手共建新家园”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一月一讲”社科知识普及活动由城区拓展到农村,举办讲座100多场;开展“十七大精神宣讲进基层”、“田园城市大舞台”、江北区首届外来务工人员服务月等活动,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携手共建新家园”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以“三结对”(城乡结对、村企结对、本地居民和外地务工人员结对)、“三帮扶”(思想、文化、经济上帮扶)、“三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农村向城市转变、外来务工人员向新江北人转变)为主要内容,并开展“加快转型,推进突破,我为江北发展作贡献”大讨论活动。2008年开展“改革开放30周年30事”评选活动和举办“江北的昨天·今天·明天”成就展,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江北取得的辉煌成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前进方向。
  第十一章 统一战线工作
  1960—1983年,今江北区境的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日常事务由原江北区委和郊区区委宣传科管理。1984年3月,今江北区建立,中共江北区委设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统战部)。2002年8月,区委统战部设综合办公室;2003年7月增设综合科,综合办公室更名为办公室;2008年12月增设党派科。
  1989年6月,中共江北区慈城镇委设立统一战线工作科。
  第一节 民主党派工作
  1983年前,现境有民主党派基层支部4个,成员不足百人。至2008年12月,境内有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7个民主党派的基层支部36个,成员683人,均属各民主党派宁波市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民主党派支部在境内成立之时,区委统战部领导均到场祝贺。
  1989年始,区委统战部逐步完善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协商工作和联系交友制度。凡涉及江北区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安排,均协助区委事先邀请部分民主党派支部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座谈协商,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不定期地向他们通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治安管理情况。1999年始,每年安排部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各系统的特约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组织他们参观视察区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组织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在江北区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中逐步加大人数比例,并推荐百余人次担任宁波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的作用得以保证和发挥。
  第二节 党外干部和知识分子工作
  党外干部工作 建区以来,区委统战部均推荐1位党外人士作为历届的区人大副主任、副区长、政协副主席的候选人。1990年推荐1名无党派人士任区农水局副局长,改变了政府职能部门无党外人士担任领导干部的格局。1995年起,为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确定了近、中、远三个培养梯次,并实行动态管理;会同区委组织部举办了两期(1999年11月、2008年7月)党外后备干部培训班。2000年安排2名党外干部到局级领导岗位;2004年达到6人(其中1名正职)。2007年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全区的党外干部进行全面排摸,确定50名局、科级干部为党外年轻后备干部,并建立电子档案。至2008年,全区安排有实职的党外领导干部46人,其中区级领导3人、局级领导14人、科长级29人。区教育局、卫生局配备了11名党外干部担任医院、学校正副职领导职务,占总数的13.79%。是年,采取举办一次主题教育学习会、视察一次重点建设项目、组织一次义务服务活动、提供一条合理化建议、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等方式,首次在全区无党派人士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政治交接主题教育活动。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988年6月始,区委、区政府将知识分子的管理、培养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并采取措施提高知识分子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改善其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是年,全区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604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797人。1998—2008年,区一至三届政协组织中,安排有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和高级技术职称人才政协委员共54人次。2008年10月22日江北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成立大会暨首次会员大会召开,应到会员55人,实到48人。会议通,过《宁波市江北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章程》,选举产生由19人组成的首届理事会,会长戴瑜,副会长马赛君、叶孟、余霆、竺浩兴、高小明,秘书长戴雪嵘。至2008年年底,全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增至24682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突破4万人,其中党外知识分子占2/3以上。
  2007年,区委统战部对境内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据不完全统计,江北区时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18430人。其中,执业律师及律师17人,注册会计师59人,评估师31人,独立税务师17人,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720人,民营企业的科技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1273人,自由择业人员275人,私营业主5510户,个体工商户10528户。按照中央“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网络构建,努力团结,促进其健康成长。2008年底,区委统战部申报的“探索商圈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统战工作新途径”项目获浙江省委统战部授予的2008年全省统战工作创新奖。
  第三节 民族宗教侨务与对台工作
  1985年9月,江北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建立,归口区委统战部。1996年8月,区委统战部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1997年改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2005年3月,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1999年起成立区宗教工作协调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
  民族工作
  江北区是汉族聚居区,少数民族甚少,主要是由工作调动、男女婚嫁等迁入。1982年,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84人。进入21世纪后,少数民族人口数猛增。2005年达648人,涉及24个少数民族;2008年增至1052人,涉及33个少数民族,其中满族、回族、壮族、土家族、苗族、蒙古族、畲族、朝鲜族、侗族的人口居多,有865人,占33个少数民族常住人口总数的82.22%。
  1994年8月成立江北区少数民族联络小组,组长寇鉴芬;2004年调整,韩鹏任组长。其主要工作,一是帮困维权。2000年始,对全区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连续9年发放助困金,至2008年共发放116户次,6万余元。2007年会同区司法局、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江北区少数民族维权服务站。2008年9月会同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慈城镇政府联合举办了江北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送服务、下基层”活动。二是参政议政。先后推荐12人次参加宁波市第二届至第五届少数民族联谊会代表大会,寇鉴芬与韩鹏、张钧鸿分别当选为市第二、五届少数民族联谊会理事。7人次回族代表参加了宁波市伊斯兰教第一、二次代表会议。1991年11月,胡海洋(回族)被评选为全市少数民族先进人物。1998—2007年,江北区一至三届政协组织中,安排有少数民族政协委员12人次。他们积极参政议政,撰写提案55件。
  宗教工作
  区内有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组织。至2008年12月,全区有宗教信徒27229人,教职人员189人。其中,佛教信徒25000人,教职人员173人;基督教信徒1416人,教职人员11人;天主教信徒664人,教职人员5人;伊斯兰教信徒149人。宗教活动处所17处、活动(聚会)点18个。
  1979年起落实宗教政策,至1989年,开放宗教活动场所6处,恢复宗教活动点2处,落实宗教房产7处,近3000平方米。1993年8月,对符合《浙江省宗教活动管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1992〕25号令)和具备宗教活动条件的24个场所予以认定并登记、发证。此后,对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年审、登记发证工作进入了常态化。1996年起开展反对封建迷信,制止非法建造寺观教堂、滥建坟墓专项治理、“回头看”和检查。2006年,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清理和重新登记。2008年7月始,对全区100余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了调研和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同时在全区先后开展“争创‘五好场所’(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场所管理好、团结协作好、社会服务好)、‘五好信徒’(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发展生产好、社会服务好)”活动和“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依法制定《江北区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除夕夜重点宗教场所安全工作预案》、《非通常宗教活动安全工作预案》等文件,使宗教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的轨道。2008年召开全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交流会;配合区消防大队在宝庆讲寺联合举行大型消防演习,并将天主教江北堂,基督教慈城主恩堂,佛教宝庆讲寺、灵山禅寺、护龙禅寺列入区消防重点部门。
  1993—2008年,共选送了5名优秀青年到浙江省神学院深造;37人次教职人员到宁波市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学习。1994年至今,指导基督教每年举办一期义工培训班(培灵会)。1999年组织90名宗教界教职人员参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2000—2008年先后举办6期培训班(法制教育、僧伽、会计、佛教知识、消防安全知识、中青年骨干僧伽),共370余人次接受教育。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3次(2000年7月、2007年4月、2008年7月)去“南京大屠杀”遗址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到大佛寺、寒山寺、少林寺、七塔禅寺参观考察。1989—2008年,区内宗教界人士参与区经济建设、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上百项,捐赠资金累计达536万余元。1998—2008年,宗教界人士共10人次任区政协委员,3人被选举为区人大代表。共撰写提案23件、议案3件。
  侨务与对台工作
  侨务工作 1985年9月,江北区建立区侨务办公室,归口区委统战部。1996年8月,区委统战部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2008年,全区有港澳同胞1537人,海外华侨华人2122人,主要分布在18个国家。其中,美国1158人,日本304人,加拿大223人,澳大利亚98人,新加坡81人,马来西亚80人,泰国54人,德国38人,新西兰20人,巴西17人,阿根廷16人,英国11人,法国8人,荷兰5人,挪威4人,墨西哥3人,韩国1人,乌克兰1人。有归侨12人,侨眷港属421户1789人。
  区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侨务政策。1979年始,为7名被错划的“右派”复查改正、安置工作,发放困难补助1450元;对“三胞”亲属的历史陈案和“文化大革命”中的“三案”进行复查,平反4件,给予经济补偿2.5万元;妥善处理544户“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物品问题,退赔变价款及补偿款55600元;清理了263位“三胞”亲属人事档案中的“问题”材料;认定15位同志为起义人员,3位同志为投诚人员,颁发了起义投诚人员证书,同时为2人恢复、安置了工作,生活困难的6人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2人列入长期社会救助户;妥善解决45户“三胞”及其亲属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占的2887.7平方米私房;对土改中错误没收的10户华侨共6764.96平方米私房作了腾退、归还产权、给予经济补偿8.4万元等的处理;被没收、挤占的2户台属共377.8平方米的私房遗留问题,给予了7022元的经济补偿。至1989年底,全区落实统战侨务政策877户,发放落实政策款项18万余元。同时,采取多种措施争取和保护侨汇,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经银行汇入区内的外汇总计折合人民币2661528元。
  2003年,会同繁景社区建立社区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络员队伍,制订各项制度。2008年6月,在白沙街道成立江北区首家侨务文化活动中心;10月,在文教街道繁景社区成立“海外之友、侨台之家”并开展“侨务侨法进社区”试点活动,建立“侨法宣传角”。
  2008年底,,全区有侨资企业81家,其中,宁波梦神床垫机械有限公司被评为1999年度宁波市“十佳”侨资企业;宁波康赛妮毛绒制品有限公司获“2003—2005年度全省百佳侨资企业”称号;宁波龙华雷克萨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获“2006—2007年度全省优秀侨资企业”称号。
  改革开放前,侨捐无考。此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开始捐资为家乡修桥、铺路、办学、办医、办老人福利事业、赈灾济贫等。第一位捐侨是祖籍慈城镇金沙村、现居日本的姚菱秀,1979年捐资2000元人民币为村里造桥。至2008年,全区共接受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捐赠项目129项,累计金额(含实物折款)达82379023元人民币,其中祖籍慈城镇的台湾实业家应昌期及应氏家族成员捐资3200万余元在家乡兴建了慈湖中学、中城小学、倡棋幼儿园,开创了捐资办系列教育之先河。
  对台工作 1985年4月建立中共江北区委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归口区委统战部。1990年11月,区委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增挂江北区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1996年8月,区委统战部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2008年4月成立由副区长任组长的江北区台商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1949年,今江北区境去台人员为259户449人,现有去台人员231户417人,主要分布在台北、基隆、桃园、新竹、台中、台南、宜兰、花莲、高雄、屏东、澎湖等17个市县,其中在台北的255人,占在台人员总数的61.15%。台属313户631人,其中以慈城镇的台属居多,占全区台属总数的45.64%。江北区前后接受了18位台胞定居,其中,两位是解放初期定居的台籍同胞,16位是1986—1998年间返乡定居的去台人员。近年与台湾民间通婚的有75对。
  台商台胞在江北区投资办企业始于20世纪90年代。第一家台资企业是由台胞何政辉在湾头乡(今甬江街道)包家村投资创办的;最大的一家是由台胞美籍华人应明皓投资2200万美元与宁波市建材局合资创办的宁波现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至2008年底,台资企业累计已达138家(含从第三地取道而来的),总投资168450650美元(含增资或减资数额,下同),合同利用台资105917364美元。其中,独资经营的92家,合资经营的46家。1990年以来,召开台商座谈会7次,走访台资(台商)企业358家次;妥善处理台商台胞的来信来访及投诉23件,及时稳妥地处置了3起涉台突发公共事件;开展“台商台企服务月”活动,设立台商投诉热线,举办台资企业用工专场洽谈会和法律知识讲座,依法维护台商台胞在祖国大陆的合法权益。
  1999—2008年,江北区政府、区台办在每年的妇女节、中秋节、春节举办联欢会、招待酒会,广泛联络台商台胞;先后20多次组织参观考察、春游、植树造林、钓鱼比赛、乒乓球比赛等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参加活动的台商台胞有300余人次;并协助宁波市台资企业协会成立了老三区会员联谊会。2001年6月,区政府聘请了王雄夫、陈春福、彭胜良、张志清、洪曾南、熊甲寅、陈德铭、唐锦辉8位台商为江北区招商顾问。1994—2008年,江北区台商台胞、台资企业捐赠社会公益事业共76项(其中教育1项、救灾助困74项、公共设施1项),捐赠资金(含实物折款)合计138.894万元。参与捐赠活动的有29人(企业)。
  1999年始,区对台宣传写作小组成员向台湾有关刊物投稿396篇,被刊用120篇。《古镇慈城》出版了32期,每期均赠送慈湖中学台湾校友20本。并向来甬的台湾朋友赠送《今日江北》等书籍、碟片上千份。同时,接待台湾《少年中国晨报》、台湾“年代新闻”、台湾“三立电视台”、台湾“大陆寻奇”等媒体的采访,发表文章,播放节目影响显著。
  1996—2008年,全区共举办涉台形势报告会、讲,座16场,涉台教育进社区活动11次,接受教育的干部群众3350人次。组织2000多名干部群众学习《中国台湾问题》干部读本,进行“台湾知识竞赛”活动,参观“台湾问题图片展”。1997—2008年,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涉台工作信息317篇,被录用200篇。2003年起,区台办连续6年被评为浙江省台办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宁波市对台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附注

①市委干〔1984〕58号。 ①“811”工程是浙江省为保护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所确定的一项系统工程。“8”指的是全省8大水系;“11”指的是11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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