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安全生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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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71
颗粒名称: 第八章 安全生产管理
分类号: F530.69
页数: 7
页码: 913-9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监察、事故处理等安全生产管理概况。
关键词: 宁波市江北区 安全生产 管理

内容

1985年成立由副区长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的江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局,具体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002年,区计经局接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其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增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各镇、街道也开始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04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为一个独立的职能局,同时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内设办公室、工矿商贸监督管理科与危险化学品监管科;2006年增设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镇、街道经济发展科室也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至2008年底,全区共有镇级专(兼)职安监干部27人。
  第一节 安全生产监察
  宣传教育
  宣传1991—2001年,江北区每年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并确定一个宣传主题。1991年主题是安全就是效益。1992年是为国营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1993年是遵章守纪、杜绝三违。1994年是勿忘安全、珍惜生命。1995年是治理隐患、保障安全。1996年是遵章守纪、保障安全。1997年是加强管理、保障安全。1998年是落实责任、保障安全。1999年是安全·生命·稳定·发展。2000年是掌握安全知识、迎接新的世纪。2001年是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2002年开始,“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基本不变。宣传主题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活动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发文,在全国范围实施。2007年建成开通江北区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在全区1000家重点企业安装1000块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举报牌。2008年,区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获得全市第一名。
  培训1988年起,由区劳动局为主组织开展电工、电焊工、司炉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技术培训,每年培训人数先是500人左右,1991年增至1817人,以后逐年上升。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也进行培训。2003年始,由区安监局为主指导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入员安全培训,培训人数年均在1500人次左右。2006—2007年组织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区、街道(镇)两级共投入培训经费60万元,共培训50名全员安全培训教师、12万名从业人员,发放《安全生产基础教育读本》等资料10余万册。2007年始,区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实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复训。
  安全生产责任制
  1988—2003年,区政府把事故目标管理列为考核各镇乡、街道和主管部门政绩的一项依据,通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方式,明确控制目标,落实安全责任。2004年,区政府根据宁波市统一要求,与各街道、镇、有关部门签订新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街道、镇、有关部门又分别与所属企业或村(居委、社区)签订责任书。当年各级共签订责任书5000余份。2006年,江北区增加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考核。
  1988年,区政府建立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乡镇(街道)和各主管部门的行政“一把手”,以及各全民、集体企业和乡镇重点骨干企业的厂长(经理),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2002年进一步明确区、镇(街道)、村三级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和第一责任人。其中,区政府对全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对所辖区域、管理范围和按照各自的职能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负分管责任,其他各线正职是在其分管范围的主要责任人。各村(居委会、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对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003年始,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各街道(镇)、工业区负责各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区安监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职能,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承担行政许可(初审、转报)、执法查处等工作;质监江北分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江北分局参与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负责重大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与监督,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工作(具体由消防大队实施);江北交警大队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区交通局负责桥梁、渡口、铁路道口、临水临涯路段等的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区建设局配合市城乡建委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区卫生局负责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市环保局江北分局负责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区劳动局负责工伤事故保险工作;区总工会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区监察局参与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进行干部责任追究;区检察院参与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追究事故责任人及监督管理人员刑事责任;区发改局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立项、竣工项目的安全验收;市工商局江北分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区教育局负责对教学单位的安全管理;区文广局负责对歌舞厅、网吧、出版物销售点的防火安全管理;区民政局负责对福利单位和墓地的安全管理;区城管局负责对小区物业、燃气供应管道的安全管理;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负责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区贸易局负责对大型集市、商场、专业市场等服务业安全管理;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对农机、山林、水利设施等安全管理;区旅游局负责对旅游企业及旅游景点安全管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活动的消防管理。
  技术措施
  中深孔爆破技术2001年,江北区在联丰、龚冯、洪陈、半浦、湖心5家采石场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新装备,共购进新爆破装置6套,合计补助资金12万元,支持采石场运用新的安全爆破技术,提高非煤矿山开采的本质安全。
  运输车辆卫星定位2002年,江北区永发运输公司率先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中使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GPS)。至2008年底,永发、立鑫、宏发、恒丰4家运输公司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实现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实时动态监控。
  防泄漏系统2007年底,江北区推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新型防泄漏系统”。该装置由庄桥街道恒丰运输公司设计研发,能够有效防范交通事故中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区政府共划拨专项资金50万元,对全区永发、恒丰、立鑫、宏发4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的497辆危化运输车进行升级改造。此项举措得到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组领导和宁波市市长的充分肯定。
  监督检查及处理
  专项整治2005年始,区政府每年选择确定一批行业作为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对象。当年为木材家具加工企业、纺织服装加工行业与市海洋渔业总公司。2006年为冲压作业企业、印刷纸包装企业、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 “2006”行动、大时代商住楼重大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 “2007”行动。2007年为仓储企业与小五金企业。2008年为加油站、油库安全、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建材冶金行业、汽修行业。对区域内近100家木材家具加工企业、283家纺织服装加工企业,规范其生产布局、消防通道,完善消防设施、防爆装置,消除生产(经营)、仓储、住宿3种功能共存于同一栋建筑物内的“三合一”单位。对区域内13家非煤矿山企业,采取关闭禁开、合并和规范等措施,至2008年尚存半浦、洪陈、富家岭(前身为龚冯)3家,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推广应用分层分台阶开采技术,其年产量为原来13家总年产量的2倍。2001—2008年,区内未发生采石场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行政执法1988—2001年,以区劳动局为主负责全区劳动安全监察工作。2002年,以区经济发展局为主负责全区安全监察工作。2004年起,以区安监局为主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2006年5月,区安监局出台《江北区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同时开通江北区、慈城镇、洪塘街道、庄桥街道、甬江街道5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拓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渠道。是年,区安监局下设江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行政执法力量得到加强。同时成立安全生产事故案审委员会,由案审委员集体研究处罚事项。2007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式从 “事后监管 ”逐步向“事前监管 ”转变。2004—2008年,区安监局共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40余起。
  隐患排查治理1988年以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年的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建立由企业自查自纠、镇(街道)全面督查、区级部门执法监察的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求其立即整改或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2007年,区政府在全市县(市)、区中率先出台《江北区安全与应急管理人才管理(试行)办法》,聘请矿山爆破、消防安全、化学工程、机械电子等多个领域的100位专业技术人才,在处理专业技术较强、较为复杂的重大隐患上提供有力可靠的技术保障。组织开展 “千名企业兼职安全员找隐患”和“万名职工献安全计策”活动。2008年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7604家,共发现一般隐患12605条、重大隐患11条,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督办单位。
  应急救援管理2005年,区政府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汽油)道路运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2006年编制《江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容涉及指挥体系、信息体系、技术支持系统、组织保障系统等方面,初步建立江北区应急救援体系;同时从建立公共平台、强化反应机制、规范行动方案、整合各类资源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事件的综合救援和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围绕公共应急预案总休要求,着手修订、补充相关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是年,区政府在慈城镇新横一支路(宁波恩博铜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全区企业内火灾事故消防应急救援演练。2007年在甬江街道(宁波信远工业器材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企业触电工伤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至2008年底,全区已正式出台专项应急救援预案26个。
  第二节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1980年4月16日位于半浦公社三板桥附近的宁波市温度表厂发生煤油蒸汽爆炸事故,死亡6人。1982年7月8日,慈城镇红专大队(今北门村)1辆载有农民11人的船型拖拉机在慈城火车站内三板桥道口与KD7型,火车机车相撞,致3人丧生。1993年5月15日宁波市摩擦材料庄桥分厂(地址童家村)发生汽油爆炸事故,死亡4人。此3起为江北建区前后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2002年始,江北区安全生产管理逐步得到加强,比较有效地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2005—2007年,江北区全面完成市政府提出的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3项指标连续3年“零增长”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连续3年居全市前列。其间,江北区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总体呈现稳中有降的发展态势,每年的死亡人数稳定在14人,未发生一起3人以上死亡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处理1988—1991年,江北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执行,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由企业行政或者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工会基层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派员参加。1991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检察院派员参加。其中,死亡3人(不含)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由宁波市相关部门委托江北区组织事故调查。其间,2002年6月,区劳动局的事故调查职能移交给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2004年10月起由区安监局履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职能。2005年开始,江北区在安全年生产监督检查上实施事故通报、隐患月报、整改措施报告和整改落实督查4项制度。2007年6月1日至今,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根据江北区人民政府授权,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由区安监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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