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统计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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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5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统计执法
分类号: C829.2
页数: 2
页码: 886-8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区的统计执法主体是区统计局,具体执法行为由其选聘的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或经培训考核后选聘的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完成。至2008年底,江北区有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1人、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18人。其中,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的6人,持有省行政执法证10人,两证兼有人员3人等后续统计执法概况。
关键词: 宁波市江北区 统计执法 管理

内容

江北区的统计执法主体是区统计局,具体执法行为由其选聘的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或经培训考核后选聘的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完成。至2008年底,江北区有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1人、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18人。其中,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的6人,持有省行政执法证10人,两证兼有人员3人。
  1997年,全区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的江北区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自查面达到96.9%。全区共组织23名检查员,对41个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街道和主管部门主要抽查“工业总产值”、“社会商品零售额”、“职工工资总额”;对镇(乡)主要抽查“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对村主要抽查“出生人口”、“粮食播种面积”等。检查结果,共发现统计违法行为9件,其中虚报5起、瞒报4起;并对甬江镇1996年和1997年1—5月虚报工业总产值4.2亿元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通报。与此同时,举办44场宣传报告会,辖区内1800多个企事业单位4600人参加新《统计法》知识的培训,发放宣传资料1568份。
  2005年,稽查统计违法案件11起。其中,瞒报工业总产值5起604.3万元,虚报工业总产值6项3122.2万元。予以警告处罚11起,罚款3起3000元。2006年,稽查统计违法案件16起。其中,瞒报案件8起,包括瞒报工业总产值6起904.7万元,瞒报固定资产投资额1起15.3万元,瞒报在岗职工季末人数案件1起;虚报案件8起,其中,虚报固定资产投资额5起805.2万元,虚报工业总产值1起28万元,虚报劳动报酬1起1.32万元,虚报年末劳动人数1起13人。予以警告处罚,其中3起罚款4500元。2007年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2起。其中,瞒报案件25起,包括瞒报工业总产值7起796.4万元,瞒报年末劳动人数3起40人,瞒报资产累计折旧案2起159.8万元,瞒报劳动报酬案4起15.2万元,瞒报主营业务收入案4起80.1万元,瞒报应缴营业税案2起9.4万元,瞒报固定资产投资案1起41.6万元,瞒报利润总额案1起0.8万元,统计员未获资格认定案1起。虚报案件7起,虚报工业总产值4起650.1万元,虚报年末劳动人数2起22人,虚报工资总额案1起5万元。予以警告处罚,其中3起罚款5000元。2008年,对54个单位进行抽样稽查,其中,存在瞒报统计资料的4家,虚报统计资料的2家,无统计从业资格证的3家,未按规定做好台账的3家。对6家予以警告、5家作警告处理、1家作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理。是年举办统计培训班18期,接受培训2000人次,发放资料2万余册。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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