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府采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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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3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政府采购
分类号: F812.2
页数: 2
页码: 843-8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的政府采购发展情况。
关键词: 财税 财政管理 政府采购

内容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1978年,国家制定《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采取“计划管理、限额控制、凭证购买、定点供应、专用发票、控制商品专项审批”。1985年,区成立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财政局,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江北区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从严审批专项控制商品的购置。1989年,根据市下达给区150万元集团购买力指标和26万元专控指标检查工作,共查处违控商品47件,总金额21767.44元。1990年,区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是210万元,全区控购范围内253辆车进行了控审登记。1991年开始,宁波市对全市大小客车实行控审证制度,是年,核定江北区32种控购商品,指标120万元,小汽车82万元,专控汽车指标15辆。1992年11月起征收专控商品附加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甬机构及个人,购买12种专控商品一律征收附加费,其中彩色电视机等专控商品按批准的控购金额征收10%的附加费。1993年5月起,专控商品调减为8种。1994年起征收购置车辆调节基金,2000年改征车辆购置税,税率10%。至1999年,除小汽车审批仍实行指标证制度外,其余项目放开审批。此后,社会集团购买工作开始由政府采购办通过招标等方式具体实施。
  政府采购 1998年,区出台《关于加强车辆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实行统一定点保险,定点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支公司。1999年,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用车统一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每年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1~2家保险公司作为定点单位,是年定点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区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1999年起,区开始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财政性资金用于购置办公用品、设备达到一定额度的,一律由政府集中采购。是年,成立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范围包括公务用车及维修、保险、燃油供应,办公自动化设备,医疗、教育和通信设备,电器、摄投影设备,政府公用物业的管理等。5月举行区首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会,招标项目为110报警大楼办公组合柜。2000年5月成立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形成了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中心三级管理模式,采购办公室和管理中心设在区财政局。
  2001年开始,对机动车汽柴油、车辆保险业务、各种公务用纸和印刷业务实行定点采购,对工程类项目推行委托采购,区财政统一设置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规范货款结算方式。2002年,采购办公室与采购管理中心实行职能机构分离,由采购管理中心(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采购职能,采购办公室(区财政局)履行采购监督职能。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区政府采购范围和目录按宁波市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执行。是年,区采购办公室出台《江北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程》、《江北区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采购流程和公开招标、协议采购等主要方式,协议采购替代定点采购办法,印刷、办公用纸、计算机及外设设备列入协议采购范围。2004年起试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2005年,区采购办公室出台《政府采购小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2007年,区财政局出台《江北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自2008年起全面实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和调整,采购项目按采购目录细化。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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