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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章 财政收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2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财政收支
分类号:
F812.4
页数:
13
页码:
829-841
摘要:
本章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的财政收支情况。
关键词:
江北区
财税
财政收支
内容
第一节 财政收入
预算内收入 江北区的预算内财政收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增加。1985—2008年,全区预算内财政收入累计1639492.14万元,其中1985年为2707.26万元。至2008年,一般预算收入400226万元,是1985年的148倍,年均增长24.26%。而按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预算口径,可分为1985—1993年、1994—2008年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区预算内财政收入累计43191.14万元,1993年预算内收入是1985年的3.65倍,年均增长17.55%;后一阶段,区一般预算收入累计1596301万元,2008年一般预算收入是1994年的33.01倍,年均增长28.37%;在一般预算收入中,中央级财政收入累计686290万元,其中,1994年为5889万元,至2008年达到172402万元,是1994年的29.28倍,年均增长27.28%。地方级财政收入累计910011万元,其中,1994年为6234万元,至2008年达到227824万元,是1994年的36.55倍,年均增长29.31%。在收入规模扩大的同时,收入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1994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51.42%,至2000年,占比上升至65.39%;其后虽然受所得税共享等因素影响,2003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占比一度下降至50.19%,但随着全区经济的较快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地方级财政收入占比逐步回升,至2008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56.92%。从收入总量看,1994—2008年,区地方级财政收入总额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57.01%。
1994年前,预算内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有工商税收、企业收入、农牧业税和其他收入等,其中工商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产品税等,企业收入包括企业上缴利润、所得税、调节税等,农牧业税包括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其他收入包括公产收入、罚没收入等。
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预算内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有工商税收、农业四税等税收收入和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税收收入是预算收入最主要来源。1994—2008年,地方级财政收入中工商税收收入累计820347万元,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86.24%。构成收入的主体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中,增值税主要来源于第二产业,以工业制造业为主,1994—2008年,地方级财政收入中增值税累计收入140720万元,占14.79%;营业税主要来源于第三产业,以建筑安装业、社会服务业、房地产业、交通业为主,1994—2008年,地方级财政收入中营业税累计收入340595万元,占35.81%;企业所得税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的重要指标,历年来也保持了较快增长,1994—2008年,地方级财政收入中企业所得税累计收入158137万元,占16.62%;个人所得税是反映城乡居民收入状况的重要指标,1994年开征以来收入连年高速增长,已成为工商税收主要税种之一,1994—2008年,地方级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累计收入59480万元,占6.25%。此外,1994—2008年,地方级财政收入中城建税累计收入57106万元,占6%;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各税累计收入64309万元,占6.76%。
农业四税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1994—2008年,地方级财政收入中农业四税累计收入95021万元,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9.99%。其中,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累计收入3594万元,占0.38%。2002年起江北区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统筹,缓征农业特产税。2003年,免征农业特产税,缓征农业税。2004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累计收入15493万元和75934万元,分别占1.63%和7.98%,契税收入近年来增长较快,主要得益于江北区城市化开发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
其他收入来源主要是非税收入,包括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罚没收入,教育费附加(2005年起纳入区财政)等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较小。1994—2008年,地方级财政收入中该部分收入累计35844万元,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3.77%。其中,罚没收入和专项收入分别累计17403万元和16898万元。
预算外收入 财政预算外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取,纳入政府管理,财政部门单独编报收支决算。1997年后称为财政基金收入;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称政府性基金收入。
1994—2008年,区财政预算外收入和基金收入累计350680万元。按资金和财政预算口径分析,1994—1996年,区财政预算外收入累计2194万元,其中,粮食附加税、农业税附加等各项附加收入累计1811万元,其他收入累计383万元。1997—2008年,区财政基金收入累计348486万元,主要来源有文教、农业、社会保障基金和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其中,文教部门基金收入累计13110万元,主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和农村教育附加费(2000年)、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累计247258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农业部门基金收入累计26027万元,主要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累计51926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等;其他部门基金收入累计5280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收入(2007年始单列);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累计4775万元,主要是农牧业税附加收入和其他附加收入。
第二节 财政支出
预算内支出
江北区建新区以来,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从资金和政策上支持了江北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1985—2008年,全区预算内财政支出累计900897.06万元,其中1985年预算内财政支出847.31万元,到2008年,一般预算支出达183863万元,是1985年的217倍,年均增长26.35%。
预算内财政支出按支出性质和预算口径可分为1985—2006年、2007—2008年两个阶段,支出结构变化较大。
1985—2006年期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累计550991.06万元。支出构成和重点:一是基本建设与经济建设类支出,主要包括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工业交通流通等部门事业费、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和农林水支出等,累计支出115959.04万元(不含1986年和1992年数据,以下分类统计同),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21.26%;二是文教科学卫生类支出,主要包括教育、科学、医疗卫生支出和文广事业费等,累计支出103853.37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1904%;三是社会保障类支出,主要包括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等,累计支出26421.03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4.84%;四是行政管理类支出,主要包括行政管理费和公检法司支出等,累计支出115611.62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21.19%;五是城市维护类支出,主要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公共环境维护费等,累计支出89057.68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16.33%;六是其他类支出,主要包括其他部门事业费(税务等部门事业费)、专项支出、其他支出和价格补贴、外事、国防(民兵)经费等杂项支出,累计支出94592.24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17.34%。
2007年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分类体系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和支出的具体用途。2007—2008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累计349906万元。支出构成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是政府部门提供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支出,累计104314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29.81%;公共安全支出,主要包括消防、公检法、司法行政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累计31387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8.97%;教育支出,主要包括教育管理、普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附加及基金支出等,累计47855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13.68%;科技支出,主要包括技术开发、科技服务、科技普及等方面的支出,累计14254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4.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广播、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累计3836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1.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包括社保就业管理、民政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抚恤、就业补助支出等,累计15645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4.47%;医疗卫生支出,主要包括医疗服务、社区农村卫生服务、疾病防控、卫生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支出,累计20805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5.9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和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维护等支出,累计34067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9.74%;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支出、水利工程建设、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累计21921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6.26%;交通运输支出,主要包括路桥建设、路政安全管理等支出,累计9616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2.75%;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对制造业、建筑业、旅游业、中小企业发展及节能、安全生产、油价补贴等方面的支出,累计35670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10.19%;国防、环境保护、其他支出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累计10536万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3.01%,其中,国防主要是民兵建设与管理支出,环境保护主要是环保管理、生态保护等支出,其他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系专项支出项目。
预算外支出
1994—2008年,区财政预算外支出和基金支出累计90791万元。按财政预算口径,1994—1996年称财政预算外支出,累计2460万元,均列支其他支出,支出用途主要是农业发展基金等经济建设类支出、成人教育等文教类支出和基层单位建设等行政事业类支出。1997—2006年称财政基金支出,累计18240万元。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累计501万元,主要是养路费和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支出;商贸部门基金支出累计104万元,主要是外贸发展基金支出;文教部门基金支出累计1846万元,主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农村教育附加费(2000年);农业部门基金支出累计9809万元,主要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农业发展基金;土地有偿使用支出累计1254万元,主要是城市土地开发建设支出和农业土地开发支出;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支出累计4678万元;其他部门基金支出累计48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007—2008年称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70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累计281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支出;教育支出累计7492万元,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345万元,主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3268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累计49083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等;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8988万元,主要是农业发展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支出等;交通运输支出累计50万元,主要是养路费支出;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累计362万元,主要是对外贸易发展基金、建筑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等;其他支出累计222万元。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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