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供销合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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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56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供销合作
分类号: F713
页数: 8
页码: 701-7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体制沿革、生产资料供应、生活资料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等供销合作概况。
关键词: 宁波市江北区 供销合作 商业

内容

第一节 体制沿革
  民国21年(1932)教育用品消费合作社在慈溪县城(今慈城镇)成立,此为慈溪县第一个合作社。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法(草案)》公布施行。孝东供销合作社随即在慈城成立;1953年扩建农村网点,建立半浦、乍山、云湖、妙山等供销分社;1956年更名为慈城供销部,有基层社的专业商店7个,基层社分社或中心商店8个,收购站点1个,合作商店25个,合作小组88个,附属加工厂(场)2个。宁波郊区供销社于1954年建立。1956年,郊区、庄桥两供销社合并成立宁波市郊区供销合作社。1958年,农村基层供销社(包括由小商小贩组成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成为人民公社的供销部。下伸的代购代销店绝大多数被撤销,走乡串巷的“货郎担”也不复存在。整个流通领域由国家商业独家经营。但次年又将小商小贩划出,重新组织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恢复和建立代购代销店。
  1962年,郊区调整为甬江、近郊、慈城3个基层供销社;1963年又分为近郊、庄桥、慈城、洪塘4个基层社。1965年,近郊供销社在郊区设有梅堰、白沙、湾头、东郊、西郊5个综合商店和压赛、南门2个分店,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采购3个专业商店。庄桥供销社下设费市、洋市、新阳综合商店和生产、采购、生活3个专业商店,另有1个加工场,管理180余个小商贩。慈城供销社下放小商小贩,增加农村商业网点,下伸的有虹星分店,新建的有后洋、毛力、皇桥、洪陈4个合作商店和2个网点,增插14个商贩供应点,并在妙山公社里夹试建亦农亦商的代购代销店。生产大队一级网点从63个增加至80个,40户以上的自然村都有供应点。“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被否定,社员代表大会停止召开,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1977年12月,国务院宣布供销合作社为全民所有制商业。当时郊区有3个基层供销社及所属11个分社。经营网点420个,其中全民25个、基层社81个、集体207个、农村“两代店”107个。有全民干部职工1158人、集体干部职工947人。
  1983年,供销社体制改革,恢复供销社合作商业性质。改革的主要内容为:恢复社员入股制度,扩大民办因素,实行清股、扩股;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开展农商联营,与农民结成经济联盟。在农村的供销社代销店,可以改成大队自销店、农民个体自营店或实施承包经营。1984年,庄桥供销社下辖集体商业企业有费市、洋市、马径、姜颜、童家、李家等综合商店,洪塘、安山、同心等烟酒商店,水产蔬菜商店、中兴副食品商店、日兴日用商店、废旧物资商店、洪塘水产水果商店等。甬江供销社属今江北区的集体商业企业有姚江、白沙、压赛3个综合商店。
  慈城供销社下辖的集体商业企业有利民、解放、北门、利群等综合商店,皇桥、后洋、八房、山西、观庄、裘市等地商店,百什、棉布、交电、光明工业品、土产日杂、解放水蔬、中街水蔬等商店,有西街、直街、南门、解放、横街、市心口等点心店,另有南门酱杂柜组、食品工场、制面工场、大众饭店、半浦饮食店等。市供销社副食品公司下属商业企业在江北区的有后马、封仁、新江、槐树等副食品商店。此后,江北供销社系统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经营网点,大部分农村“两代店”闭歇。至2008年,江北区境内在册的供销社企业尚有宁波市合立贸易发展总公司(江北供销社),慈城供销有限公司及其农资商店、采购商店、五交化商场、百货大楼、半浦门市部,以及舟山供销合作社宁波办事处,浙江省供销社宁波仓储运输公司。位于江北区的还有市供销社直属的农资公司与畜产品公司。
  第二节 生产资料供应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是供销社的传统经营项目。计划经济时期,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农资商品实行计划分配,并由供销社负责统一经营。1962年起,178种商品在郊区全面实行凭证、凭券供应,其中生产资料99种。1998年,农资流通体制和流通渠道发生变化,国家取消国产化肥指令性生产计划和统配收购计划,由化肥生产和经营企业自主购销;同时确认生产厂家、各级农资公司、农业农技推广站、土肥站和植保站即农业“三站”的经营准入资格。一度造成进货渠道和价格混乱,出现假冒伪劣商品和药、肥害。2005年,政府决定改造供销社传统的农资流通网络。2008年,市供销社计划以市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各县级农资公司为平台,通过联合、重组、加盟等形式整合全市农资经营资源。
  肥料民国时期,肥田粉(硫酸铵)已开始有少量应用。解放后,供销社供应的商品肥料以氮肥、磷肥、钾肥等化学肥料为主,辅以骨粉、饼肥等传统土肥。初期以赊销、贷款等方式向农民提供化肥。1956年实行氮肥预售。1962年,粮食作物用肥按种植面积实行计划分配,照顾重点产粮区。1963年起,对粮食收购实行氮肥奖售办法,以此作为收购农产品的重要手段。分配供应的化肥项目有春粮、早稻、晚稻等粮食作物;油菜、席草、蘑菇、茶叶、西瓜、柑橘、林木、毛竹、青皮竹、糖蔗、无花果、外贸蔬菜等经济作物;兔场和供港猪养殖场等畜牧生产。据不完全统计,供应郊区农民的肥料,1973年有氮肥1693.22吨、磷肥21.29吨;1975年有氮肥553.52吨、磷钾肥和多元复合肥90.25吨、“5406”菌粉570千克;1976年有氮肥925.32吨、磷钾肥及多元复合肥147吨、硼砂350千克;1978年有氮肥804.92吨、茶叶专用菜籽饼50吨;1979年有标氮5859吨、碳酸氢铵3211吨、氨水5127吨、磷肥3061吨、钾肥78吨、菜饼45.65吨;1980年有标氮2074.39吨、碳酸氢铵5151.65吨、氨水65吨;1981年有标氮3137.8吨、碳铵2345吨、磷肥100吨、钾肥107.5吨、菜饼156吨;1982年有标氮3380.16吨、氨水200吨、钾肥1373吨、磷肥741吨、多元复合肥50吨。1983年,奖售化肥的农产品品种达37种。1984年减少至28种。慈城供销社供应的化肥,1986年有氮肥5950吨、磷肥1603吨、钾肥216吨、复合肥39吨:1990年有氮肥1910吨、磷肥2851吨、钾肥767吨、复合肥28吨;2005年有氮肥68吨、磷肥22吨、钾肥14吨、复合肥12吨。2008年的化肥销售额,江北供销社为805.1万元,慈城供销社为8.4万元。
  农药及药械市供销社供应给郊区的农药,据不完全统计,1964年有“六六六”240.75吨、“二二三”8.6吨、敌百虫2.1吨、西力生0.7吨、硫酸铜11.55吨、乐果72.8吨;1973年有“六六六”274吨、“一六零五”16.28吨、敌百虫2.32吨、“二二三”17.73吨、马拉松30.9吨、杀螟松6.9吨、亚胺硫磷5吨、杀螟晴1吨、稻瘟净9.55吨、稻脚青9.95吨;1976年有杀螟松14.24吨、“六六六”91.15吨、“一六零五”0.77吨、杀虫脒2吨、敌百虫12.33吨、马拉松7.86吨、“二二三”17.73吨、稻脚青1.57吨、托布津0.72吨、稻瘟净10.1吨。1979年有6%“六六六”400吨、25%杀虫脒5吨、80%敌百虫20吨、35%“二二三”2吨、50%甲胺磷10吨、40%乐果30吨、50%马拉松10吨、40%稻瘟净10吨、10%叶蝉散5吨、20%稻脚青5吨、100%井岗霉素0.15吨、10%叶枯净3吨、50%托布津1吨、硫酸铜2吨,同时分配供应喷粉(雾)器950架。1986年,慈城供销社销售农药81.8万元,1990年销售219.8万元。2000年,江北供销社销售农药51.1万元,2002年销售27.2万元。2005年,慈城供销社销售农药10.3万元;江北供销社销售16.2万元。2008年,慈城供销社销售农药17万元。江北供销社已无农药销售额。
  农用薄膜1964年,江北地区开始试验农膜覆盖育秧(简称“尼龙育秧”),效果好,但成本高,未能全面推广。据不完全统计,由供销社供应郊区的农膜,1973年为12750千克,1975年为10290千克,1976年为3万千克。农用薄膜为亏本经营(优待供应每吨2600元,实际成本3600元),所以政府明确规定供应原则、范围和办法,重点供应早稻育秧,兼顾其他粮食、经济作物育秧、育苗,同时凭生产大队证明供应,严防移用和外流。1980年春季,地膜在郊区蔬菜地上试用,并在水稻育秧上试验成功,以后迅速推广普及,供应量增大。1990年,慈城、江北供销社销售农膜分别为25300千克和3200千克。2005年,江北供销社供应农膜5400千克,慈城供销社只供应200千克。2008年,供销社已无农膜销售记录。
  建筑材料由供销社供应的建材主要为水泥,其次为毛竹。水泥部分由市建材公司进货,另一部分由郊区(江北区)慈江水泥厂生产;毛竹在很长时间内实行统一购销,大部分由本区山区、半山区出产。郊区农村所需的以上商品,长期以来由供销社供应,直至敞开供应、多渠道经营。市农业局、商业局分配给郊区机埠渠道、晒场维修的水泥,据不完全统计,1973年共420吨;1975年共122吨;1979年共3240吨;1980年共100吨;1981年共200吨。市商业局分配,由供销社供应给郊区的农具维修的毛竹,1976—1977年共2.7万支,1978—1979年共2.7万支。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建材放开经营。
  第三节 生活资料供应
  解放后,县以下基层供销社担负农民吃、穿、用的日用商品供应,初期以布匹、粮食为主,日用工业品次之。城区消费合作社供应的品种以米、油、糖、肥皂等为主。1954年,供销社代营的品种有大米、面粉、食油等;自营的有盐、酱、南货、鲜咸货、肉类、棉布、百货、木柴等。1955年,经营的食品主要有大米、面粉、食盐、食油、糖、酒、酱醋、水产、香烟、纯碱及胡桃、桂圆、红枣、黑枣、花生、粉丝等南北货;非食品主要有棉布、絮棉、暖水瓶、针织品(汗背心、卫生衫裤、毛巾、袜子)、胶鞋、肥皂、火柴、煤油、坑边纸、炊事用具及毛线、呢绒、草席等。1957年,供销社经营的商品有油、盐、糖、水产、酒、烟、桂圆、梨、枣、荔、核桃、瓜子、咸榨菜、粉丝、淀粉、黄花菜、木耳、香菇、陶瓷器、夏布。是年第二季度起,絮棉由纺织品公司移交给供销社经营,实行凭证限量供应。因三年困难时期,至1962年需凭票供应的生活资料有79种,从粮食、食油、烟、酒、糖、干水果、水产等食品到棉纱线等日用品。1964年,慈城供销社裘市综合商店经营的日用百货品种达713种,其中,百货353种、文化用品175种、针织品185种。
  “文化大革命”期间,生活资料供应更趋紧张,至1976年,大部分生活资料均需凭票供应。例如市区居民每月凭票供应煤油2提,郊区居民5—9月每月3提,其他月份与居民同;产妇(含人流、绝育)增加1斤肉食票,献血在200毫升以上的供应猪肉1斤、糖1斤;烟票按大小户发放,小户(1~3人)1份,大户(4人及以上)2份;知识青年探亲,发给1个月的烟、酒、肉食品、素食品票。
  改革开放后,工业品供应逐渐丰富。1980年,分配郊区农村建房玻璃300标箱、男女手表340只、进口涤纶布2000米。1983年,供应市郊永久牌自行车250辆、飞花牌自行车50辆、西湖牌缝纫机450架;优待供应市郊供销社社员“上游”或“五一”牌香烟5包,另有化肥4千克。1984年,工业品采购实行“地不分南北,店不分公私,批发不分对象”的放开措施,市供销社分配给江北、庄桥、慈城3供销社销售的自行车4249辆、缝纫机1749架、卷烟5177箱,以及火柴、肥皂、铁丝、元钉等物资。1985年,供销社经营的主要品种继续增加,有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手表、洗衣机等。江北供销社与慈城供销社的经营总收入,1990年分别为1365万元、4157万元;2005年分别为13312.6万元、534.9万元;2008年分别为4385.6万元、697.4万元。
  第四节 农副产品收购
  主要农副产品收购政策1954年,国家对棉花实行统购统销政策;1955年对生猪实行派购政策。1956年,国家将一批重要农副产品 ——毛竹、烤烟、黄麻、~麻、甘蔗、茶叶、蚕茧、羊毛、兔毛、牛皮、部分中药材、供应出口的柑橘等水果、水产品等交由供销社收购。1957年,毛竹被列为供销社专营物资,产地不得自由出售,用竹单位或个人不得到产地收购毛竹。1958年,宁波市规定柴炭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并供应市场。1961年,宁波市确定主要农副产品自留量标准:规定棉区每人留棉花2市斤;麻区每人留黄麻1市斤,苎麻每人留半市斤;茶叶每人留2市斤;烟叶按吸烟人数每人留8~10市斤;毛竹、牛皮等不规定自留量,但不准上集市交易。同时实行奖售政策:规定交售毛重50千克以上生猪者,奖售油3市斤、烟2条、卫生衫1件(或裤1条,或汗衫2件,或胶鞋1双),并可留肉5千克,发给肉票;交售100千克以上生猪者,另奖煤油0.3斤、香烟2条、卫生衫(裤)1件或汗衫或胶鞋。规定绵羊毛每元奖励布票1尺;兔毛每元奖励布票0.2尺;绵羊皮、山羊皮、小湖羊皮按等级给予0.3至2市尺的布票奖励。交售毛竹、柴炭者,优待供应香烟、铁锅、土碗、煤油、化肥、土凡布、电池等工业品。此外还实行卖猪、交售家禽或禽蛋奖励精料的办法。
  1977年3月起,生猪购销采取四六分的比例安排,即40%返销给生产大队、60%由商业部门统一安排和供应。超产部分增加留肉5%,并增加补助化肥4市斤,但不得上市交易或分食。1978年市供销社规定:每交售100市斤茶油,补助成品粮100市斤、化肥30市斤;每交售100市斤茶籽,补助成品粮25市斤、化肥7.5市斤;每交售100市斤桐油,补助成品粮100市斤、化肥30市斤、退油票5市斤;每交售100市斤桐仁,补助成品粮50市斤、化肥15市斤、退油票2.5市斤;每交售100市斤桐乌,补助成品粮25市斤、化肥7.5市斤、退油票1.25市斤;每交售100市斤桕油,补助成品粮100市斤、化肥30市斤、退油票2市斤;每交售100市斤柏籽,补助成品粮40市斤、化肥12市斤、退油票0.8市斤。
  1979年9月,市计委规定两年之内,郊区每年须交售毛竹2.3万支,其中云湖公社2.1万支,妙山公社、乍山公社各1000支。1980年10月,市供销社、市财政税务局决定以1978年收购量(1691担)为基数,一定五年不变;超购部分茶叶,60%继续卖给国家,40%由社队和市安排。同时对超购部分茶叶实行减税让利:基数内按40%税率征收,超购部分按10%~15%税率征收。精制茶厂超调拨基数所产生的利润,按三七分成;市财政掌握的70%,主要用于发展茶叶生产。1981年9月,宁波市郊区办事处、市供销社下达柑橘收购任务2.5万千克,其中,妙山公社1.55万千克,乍山公社2000千克,慈东公社3000千克,半浦公社4500千克,全部由慈城供销社收购。
  1985年,国家不再下达农副产品统购派购任务,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除部分合同定购外,不受经营分工和行政区划的限制,自由购销,多渠道流通。
  主要农副产品收购概况1964年,郊区各供销社合计收购毛竹21048支、柄竹5661支、杂竹3378担、木柴197043担、野生纤维1053担、毛竹壳849担、淀粉原料361担(主要为橡子)、稻草111277担、棕片12担、水牛皮158张、黄牛皮2542张、山羊皮516张、绵羊皮19张、小湖羊皮13张、猪皮4963张、麂皮664张、黄狼皮2361张、家兔皮39601张、草兔皮109张、杂皮1906张、羊毛11615千克、羽毛57586千克、兔毛692千克、猪鬃11075千克、各种肠衣12611根、席草帽108万余顶、草包328521只。
  宁波产茶历史悠久,品质优良。江北岸设有专做茶叶生意的茶行、茶场、茶站。茶商用大木箱装茶,运销海外。解放初,供销社供应炒茶工具、燃料等生产资料,支持茶叶生产。1954年,茶叶生产纳入国家计划,定为统一收购物资,由供销社统一经营。供销社收茶站技术员下乡对茶农进行采制技术的辅导,建立 “民主对样评茶 ”制,提高评茶、计价的准确性。1958—1960年开展大购大销,推广四季采茶,片叶下山。1961年开始,供销社对交售茶叶实行奖售制度。1963年后,全面推广产销合同制,供销社发放预购定金,供应优良茶籽、茶苗等生产资料,组织茶农学习先进栽培技术。1985年,茶叶取消派购,实行议购议销,采取多渠道流通和开放式市场。是年,慈城供销社开办宁波市明州茶厂,经营方式为收购毛茶、加工精制、批发零售产品。1986年,慈城供销社收购茶叶27.77万千克,金额75.6万元。1987年5月,省政府通知在未完成茶叶出口收购任务之前,茶叶仍由供销社统一收购。1990年,慈城供销社收购茶叶36.7万千克,金额126.1万元。以后,茶叶放开经营,多渠道流通。
  第五节 废旧物资回收
  回收政策与回收网点解放前,废旧物资回收全赖个体小贩走街串巷、走村串户,用饴糖切块兑换收集。1951年,供销社设立收购网点回收废旧物资,并由供销社设在村(大队)的代购代销店代购,方便村民(社员)投售。1979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规定废旧物资一律由供销社收购,限制个人和其他集体商业企业经营。1981年,浙江省规定废旧物资统一由供销社经营,或由供销社委托有关单位代购。废钢铁和废旧有色金属不准进入集贸市场;城乡居民出售废钢铁和废旧有色金属一般限于生活器皿;个人拣拾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器材,供销社须凭户口簿、工作证或居委会、生产大队证明登记收购。1987年起,国家取消回收废钢铁的指令性计划,开放钢铁市场。其他废旧物资的收购也随之放开。
  1982年,市郊有废旧物资回收机构18个(不含农村“两代”店),其中市郊各供销社采购商店6个、供销分社12个;江北城区有回收总店1家、网点2个。1983年,甬江供销社江北分社可兼营废旧物资收购业务;市供销社第二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在江北增设后马经营部、桃渡综合经营部。
  1985年,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归口管理的钢铁加工厂在人民路115号增设综合经营部。2006年,江北区新建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个,并统一标识。至2007年底,江北区注册的物资回收站有91家。规模较大的有文教废品回收站、贝家废品回收站、甬江废旧物资回收站、华发物资回收站、众信物资回收站,宁波市钢铁加工厂的常洪回收站、华业回收站、庄桥回收站、压赛回收站,宁波市再生资源总公司的新马回收站、大通桥收购站。
  回收品种与数量解放初,收购品种主要有废棉、废麻、破布、人发、破玻璃、废钢铁和其他废旧金属等。1955年,庄桥供销社收购农副产品和废品合计金额57299元,收购的废品有废铜、废锡、废铁、镍币、废橡胶、牙胶管等。1957年,供销社收购的废品有杂铜、废钢、铁、铅、铝、锡、镍、橡胶、杂骨、破布、破棉、废麻、废纸、破玻璃、破渔网等。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中,废旧物资回收贯彻“多收、快收、收好、收足 ”的方针,搞突击收购和群众运动,要求家家户户投售废旧物资。家用铁锅当作废品投售,大多数窗户铁栅被撬,支援 “钢铁元帅升账 ”。1964年,供销社收购废品有杂铜59.15吨、废铅锡58.15吨、废钢铁2465吨、废铝13.63吨、废橡胶55.6吨、废布鞋46.15吨、破布222.35吨、废棉707.6吨、杂骨127.3吨、废麻246.8吨、废纸651.45吨、破玻璃404.75吨。1965年9月8日市供销社下达农副产品、废品采购目录,共195种,其中废品64种,属大量收购的废品有破布类、废,麻类、废纸类、废塑料类、牲骨类、废橡胶类。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红卫兵大破 “四旧 ”,又一次进户入室,将城乡居民家中家具上的铜铰链,家用铜、锡器皿等都作为 “四旧”投售,使供销社的有色金属收购量异常增多。
  20世纪70年代开始,家用塑料制品日渐增多。1972年10月起,市废旧物资公司开始回收聚氯乙烯泡沫塑料废旧凉鞋、拖鞋。至1974年,回收的废旧物资有料瓶、金属、麻、纸、纤维、畜产、化工原料及其他共8大类。1977年8月起,将新、旧、破涤纶,聚丙烯、锦纶等纤维纳入回收范围。1980年3月起,供销社停止收购重油回丝、废电池等废品。1981年6月起暂停收购废日光灯管。1985年9月起暂停人发渣收购。慈城供销社收购再生资源的金额,1986年为12.1万元,1990年为9.8万元。江北供销社收购再生资源的金额,1995年为656.1万元,2000年为256.3万元,2002年为1425.2万元,2005年为10974.3万元,2008年为3397.5万元。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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