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互助合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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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47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互助合作
分类号: F321.2
页数: 3
页码: 480-48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1年~1956年宁波市江北区农业互助组发展情况。
关键词: 互助组 农业体制 江北区

内容

农业互助组土地改革后,为了防止农村两极分化,帮助贫苦农民摆脱困境,1951年上半年,慈溪县委和宁波市郊委借鉴境内民间素有的代耕、调工、帮工习惯,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慈溪县组织精干力量,在县长任子诚带领下,到狮东乡白米湾村进行常年互助组试点工作,成功组建了慈溪县城关区第一个互助组——陈明来常年互助组。与此同时,庄桥乡葛家村成立了沈嘉兴、沈明良常年互助组;鞍山乡的七、八两村,相继组办了应定华、应文英两个常年互助组。
  农业互助组有常年和临时两种。常年互助组,按自愿互利原则组合,一般几户或十几个农民组合一个互助组,互助组生产资料属组员私有,农活实行互助,生产投资自备,耕畜、犁、耙、水车等大型农具由互助组统一安排使用,成本按受益土地面积分摊。收获归私所有,组内有少量公共财产和公共积累。临时互助组,一般是在农民原有换工习惯基础上改进提高,约定若干户组合,农忙季节互助,农闲单干;重活互助,轻活单干。采取“以工换工,或以畜换工”的办法。至1952年底,据江北现境内18个乡统计,有常年互助组204个、临时互助组473个,参加互助组4730户,占总农业户的40.52%。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2年春,宁波地委将庄桥乡葛家村的沈兴常年互助组试办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9户,土地45亩。但成效不佳。9月,宁波地区农委和慈溪县农委帮助进行整顿,新吸收了傅锦堂、曹天亮、叶三侬3户常年互助组骨干入社,改选社长(主任),社员增至11户,土地扩至80亩,并认真学习贯彻《农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各项制度,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才渐趋巩固完善。1953年冬,慈溪县委派干部进驻鞍山乡荪湖村,在应定华、应文英常年互助组试点的同时,选择湖田(在今荪湖水库内)试办鞍山集体农庄。嗣后,组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由于缺乏经验,又急于求成,部分农民、互助组的权益受损害,诱发了农民不满情绪。1955年4—5月间,各乡(镇)开展了“整社运动”;年底,约92%以上的农户参加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仅宁波市郊区就办起农业生产合作社155个。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自愿互利”入社原则,一般社规模为20~30户,社员大会为其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设正、副主任(也称社长)管理,土地、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仍属农民私有。社员以土地、中大型农具、耕畜等入股,同时评定劳动力等级(5~10级),实行出工记分,按股、按劳分配。在缴足国家税收,完成统购粮任务,留存部分集体公共积累后的收益,一般按劳取酬占60%,按土地等股份分红占40%。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3月,慈溪县派工作组进驻鞍山乡荪湖村,在原鞍山集体农庄和一个6户的常年互助组基础上,扩建试办具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形式的鞍山集体农庄,3月23日成立农庄委员会,有赵鹏等庄员61户,计180人。土地从原有350亩扩至田571.95亩、地50亩,合计621.95亩。折价入庄耕畜11头,犁、耙、水车、稻桶、风箱等农具107件。农庄新置耕畜2头、农具206件和32马力抽水机1台。庄员原私有土地除保留少量蔬菜自留地外全部入庄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地面绿肥及春花作物,论质折价归庄,价款分期返还。庄员实行劳动力评级,生产由农庄统一组织,庄员出工记分。收获产品除完成国家税收及统购粮食任务,农庄留存一定公共积累外,实行按劳分配。秋后,该庄粮食平均亩产比周边农户高出两成,显示了农庄优越性,周边农户纷纷要求加入农庄。是年底,农庄扩大到194户,土地1575亩。1955年6月,上沈村鞍心社、周陈村鞍联社、后张村鞍余社等一批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自愿加入农庄;而后农庄向里岙、湖里头、费家、应家弄、朱家山头等自然村发展,扩展为249户,计559人,土地2881.80亩,称为老农庄。是年底,鞍山乡五村、六村扩建为第一分庄和第二分庄。
  1956年,江北区现境内各乡、村全面掀起组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热潮。高级社由数个初级社合并而成,一般为一村一社或数个小自然村一社。经过并社升级,原来加入互助组、初级社的农民也直接加入高级社。年底,宁波市郊区建有高级社27个,入社农户8325户,占总农业户的99.3%;入社耕地面积61636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9.8%。是年,江北区现境遭“8·1”强台风袭击,农业生产受灾严重,社员实际收入下降。1957年上半年,部分高级社发生社员要求退社的事件;部分原初级社发生不愿升级并社,要求分开的情况。各级党委组织干部下社,开展整顿高级社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境内高级农业合作社得以巩固和发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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