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房地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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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39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房地产管理
分类号: F299.23
页数: 3
页码: 317-3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9年~2000年宁波市江北区房地产管理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管理工作 房地产 江北区

内容

管理机构
  1949年5月宁波解放,军管会下设房地产管理委员会;8月设军管会财政部公产处。1950年6月,市财政局下设公产科。1953年6月,公房划归市民政局的公产科与地政科管理。1957年,市人民委员会设立房地产管理处。1958年10月成立江北房地产管理小组和市房屋修建处江北站,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原江北区内国家公有房屋的管理和养护。1960年,房地产管理小组改为房地产管理所,下设中马、槐树、白沙3个房地产管理小组;市房屋修建处江北站改名为宁波市房屋修建工程队江北站。1963年,市房屋修建工程队江北站与江北房管所建立甲、乙方协作关系:1970年完全合并,重新建立江北房地产管理所,隶属于市房地产管理处,下设中马、槐树、白沙3个房管站。1984年,江北区政府将房地产管理所划分为江北区房地产管理处和江北区房屋维修工程队,同时增设孔浦房管站。1985年4月,江北房管所改为江北区房地产管理处。1988年11月,中马、槐树、白沙、孔浦4个房管站分别改为中马、槐树、白沙、孔浦房管所。1993年5月设立文教房管所。1998年设立甬江镇房地产管理所。2005年,江北区建设局成立,区房管处隶属区建设局领导。
  公房来源
  江北地区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主要来源有:(1)解放初期,通过依法接收、接管、没收、征收等形式收归国有及土地改革中保留作为公用或机动的房屋;(2)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被社会主义改造的私人出租房屋;(3)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房屋;(4)国家、地方财政投资购建,以及党政机关、部队、学校、群众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无偿移交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管理的房屋;(5)房地产管理机关自建及收购的房屋;(6)属于无人管理,并由房地产管理机关管理的寺、庙、庵、观、会馆、祠堂等及其所属的房屋;(7)属于城镇居民的绝户房屋;(8)接受个人捐献的房屋;(9)其他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由房地产管理机关管理及沿袭使用的房屋。此外,经司法机关或当地政府确定代管的房屋,亦列入直管房管理。
  住宅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房管部门、各单位筹措资金,陆续建设居民住宅。1978年后,宁波根据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的“六统一”原则,通过多方筹资,建成一批住宅。1980年,宁波市共分配拆迁安置专用房508套,位于原江北区的有正大坊20套、钱园巷40套。1981年又有范家边大模板住宅两幢,计60套、3036平方米。主要是拆迁安置用房、单位代建房和少量的商品房。是年底,江北城区实有房屋建筑面积2662708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公房505255平方米,各单位自管公房1937495平方米,私有房屋219958平方米;房屋中,住宅面积988652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公房429549平方米,各单位直管住宅340560平方米,私有住宅218498平方米。但尚有无房户310户、不方便户1510户、拥挤户1014户。20世纪80年代,江北区建新村(点)13个,总建筑面积49.7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6.84万平方米,分配户数8549户。其中,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新村有槐树二村、槐树三村、槐树四村、草马路新村、绿梅新村、范家边新村、新义路住宅、文教区住宅。
  城镇住房普查
  1984年7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城镇房屋普查的通知》,确定本次普查的标准时间为1985年6月30日;普查项目为:建筑面积、住宅套数,房屋结构,房屋层数,房屋用途,建成年份,完好程度,使用土地性质,产权性质,居住状况,直管公房的现实价值。江北区参加本次城镇房屋普查共36人。至1985年12月16日,江北区累计完成房屋普查3346891平方米,其中住宅1239840平方米,占37.04%。住宅中,私房占住宅总数的34.28%。单位管理的非住宅2107051平方米。根据本次城镇房屋普查结束后统计,江北区有各种产别房屋建筑面积378.85万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建筑面积87.3万平方米;单位自管房建筑面积235.95万平方米;私房建筑面积43.57平方米,其他产权房屋建筑面积12.03万平方米。房屋总面积中,慈城镇房屋总建筑面积678204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301761平方米、各单位自管公房242115平方米、私房134328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384566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226315平方米、各单位自管房24856平方米、私房133395平方米。庄桥镇房屋总建筑面积310016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67504平方米、各单位自管公房161097平方米、私房81415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155450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55621平方米、各单位自管房19383平方米、私房80446平方米。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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