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房地产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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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38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房地产沿革
分类号: F299.23
页数: 3
页码: 308-3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8年~2008年宁波市江北区房地产发展情况。
关键词: 发展史 房地产 江北区

内容

私房社会主义改造
  1958年,宁波市对城区私有出租房屋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64—1965年对市郊慈城、庄桥镇出租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凡出租房屋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者(庄桥等集镇为75平方米),其出租部分一律进行改造;出租的非住宅用房,如出租用作商店、工厂、仓库、机关等使用的房屋,原则上全部纳入改造;工商业资本家、地主出租的房屋,虽未达到改造起点,亦应进行改造。属于改造范围内的政府代管房屋、宗教团体出租的房屋由国家包租。改造房屋的院墙、大门、走廊、水电设备、固定炉灶以及庭院果木等附属物,均随房一并改造。私房改造形式采用“国家经租,依租定租”,即房主把出租的房屋交给国家房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修缮和统一调配使用,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按月或按季付给房主固定租息。
  1958年8月,中共宁波市委下发《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对出租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方案》,江北区按文件精神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出租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江北区私房出租100平方米以上的有624户,出租面积205574平方米。批准改造554户(其中政府代管房16户),暂缓改造33户,未定37户。租赁私房的住户3488户,每月租金12321元。按照出租户生活贫富情况,确定租息返还比例。返还50%的3户,45%的1户,40%的59户,35%的5户,30%的70户,25%的17户,20%的383户。代管的16户不计息。平均24%。是年底,大规模私房改造工作基本结束。1964—1966年,慈城镇改造私房608户,面积11.6万平方米;庄桥镇改造私房175户,面积3.2万平方米。
  1958年的私房改造工作,由于时间紧迫、情况复杂,房管工作基础薄弱,又受“左”倾思想影响,遗留了—些问题。1985年下半年起,江北区根据上级指示,开始落实错改私房政策工作。区房管处共应复查私房1610户,面积402838平方米。最终,江北区应落实政策269户,面积21987.13平方米。其中,原出租应还房产14145.2平方米,计业主127户、住户373户;已退产权13478.7平方米,计业主119户、住户373户;业主下落不明房产646.5平方米,计业主7户、住户21户。应腾退房7841.93平方米,计业主142户、住户243户;已腾空房7414.83平方米,计业主133户、住户229户。未腾空发还产权证的房产78平方米,计业主2户、住户4户;业主下落不明房产296.4平方米,计业主5户、住户10户。①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计划经济时期,城镇住房采取国家统包住房建设投资、低租金使用、无偿分配的制度。1992年起,全国开始探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具体措施是:(1)出售公房;(2)调整公房租金;(3)实行公积金制度;(4)开展集资合作建房,并启动“安居工程”;(5)建立住房基金管理中心。1995年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具体政策是:(1)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范围,提高缴交率;(2)积极推进租金改革;(3)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城镇公有住房规定标准内按成本价出售,超过标准面积部分按市场价出售;(4)租房缴纳保证金;(5)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加强住房资金管理。至2007年10月,江北区已审批并发放老职工住房货币补贴3501人,计16788.12万元;审批新职工补贴补缴住房公积金累计517人,计985.38万元。1992—2008年,江北区累计审批出售公房21889户,建筑面积119.15万平方米,回收金额37129.31万元。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2002年10月起,宁波市出台《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特困职工证(简称“三证”)者,以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烈属、军属、残疾军人及其家属、市级以上劳模,住房使用面积户均在26平方米以下,或人均在12平方米以下的可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减免;烈属、军属、残疾军人及其家属、市级以上劳模和无赡养人的老人或主要劳动力为重度残疾的,还可以选择申请实物配租。次年又规定家庭人数在2人或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或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003年,江北区有100户,2004年有50户,2005年有42户,满足以上条件并购房。2004年,宁波市又规定人均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可购买略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住宅。江北区共有3762户住户向当地房管所提出了申请,经审核有3058户具备购房资格,经公开摇号确认有1260户获得准购资格。2008年1月,江北区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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