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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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3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建筑管理
分类号: F426.91
页数: 2
页码: 306-307
摘要: 本节记述了解放后至2000年宁波市江北区建筑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管理工作 建筑业 江北区

内容

解放后,宁波市人民政府即对建筑企业和建筑工程实施管理,先后下发《宁波市建筑管理暂行简则》(1951)、《宁波市营造工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57)、《关于加强城镇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1961)。1972年1月1日宁波市建设局革命委员会、宁波市财政金融局革命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本市郊区建筑劳务及,施工力量管理的联合通知》,规定郊区社(镇)、队建筑工程队进城(含慈城、庄桥两个镇)承接新建、扩建、翻建、改建等土木工程,须由市建设局革命委员会建筑管理组统一安排力量,领取建筑许可证,并开具“郊区专用修建工程统一发票”。1978年,宁波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成立,郊区各公社(乡镇)的建筑工程队统一由宁波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管理。各乡镇建筑工程队承建的项目须经宁建三公司检查和验收。各乡镇建筑工程队向该公司上缴管理费。非乡镇建筑工程队承建工程和农民自建房仍为自主管理。
  1987年,建筑业实施政企分离,成立江北区建筑安装管理处,隶属于江北区城乡建设局,统一管理各乡镇的建筑工程公司或工程队(包括一部分预制构件厂),负责检查和验收各乡镇的建筑工程公司或工程队(包括一部分预制构件厂)承接的工程或产品,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被管单位向安装管理处上缴管理费。1997—1999年,因江北区建筑市场逐渐繁荣,建筑企业规模日趋壮大,以及市城乡建委的放权,江北区建筑安装管理处成立了招投标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3个小组,负责对乍浦、慈城、洪塘、庄桥、甬江5个乡镇的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2000年始,江北区建筑安装管理处建筑管理的部分权限上交,主要职能调整为:对注册在江北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和资质升级行政审批初审;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建筑业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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