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徐店村婚礼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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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下徐店村志》
唯一号: 112434020220000031
专题名称: 下徐店村婚礼习俗
文件路径: 1124/01/object/PDF/1124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174.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旧婚礼的仪式隆重又繁琐。大体上是男方送女方馒头若干,猪肉一爿连尾,猪头一只,糕〓〓,扛到女方去发箱。富有人家七扛八扛,十分排场。新娘上轿事前要拣好时辰。由大哥抱上轿,二哥揭轿帘,母亲在门口哭上轿,口念三从四德,其哭似唱。接着“利市侬”手端红蜡送在桥前,也跟着哭唱,谓之“哭嫁”。解放初期结婚,由女方组织秧歌队送新娘到新郎家去,废坐轿改步行。哭嫁之类也随之废除。现时又新兴了新娘坐脚踏车、摩托车、汽车、轿车。“发箱”者先行,新娘随后,出发时或在路上都随时会被“讨果子”的人群拉住。特别是发箱者在路上以抢果子袋为由,互相戏谑角逐。 新娘归门时,大放喜炮,气氛热闹。宴客、拜天地、拜祖宗、拜公婆。

知识出处

下徐店村志

《下徐店村志》

本志分区域与村民、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人物、艺文、民情风俗、世系图共8编,凡28章、68节。概述、大事记不列入章节之中。 二、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10月底。 三、本志只记事实,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四、本志资料来源:档案、宗谱及其他有关史料,调查访问、群众申报。 五、本志中的大中专生及工作职务、职称、功绩等记载,解放前以宗谱为准,解放后以本人申报为准,未申报者未列入。 六、本志一律以简化字取代原繁体字。 七、纪年,1949年以前一般用历史纪年,夹注公元,解放后用公元纪年。志内所称“解放”,系指1949年5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永康县城。“解放后”“建国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时期。 八、村政更迭均用当时名称。地名一般用现行名称,个别没有对应的现行名称的,则沿用旧谱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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