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岩文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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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河头村志》
唯一号: 112430020220000207
人物姓名: 吕岩文
文件路径: 1124/01/object/PDF/1124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218.pdf
时代: 民国
出生年:

传略

吕岩文,生于1927年7月。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上海大夏大学银行系毕业,分配北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计划司工作。历任科长、副处长、处长等职,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局级巡视员、国务院清理固定资产工作组驻北京地区中央组组长。中国金融学会会员。长期负责编制年度国家信贷计划和中长期信贷规划,按年、季、月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供领导决策。为促进改革开放,负责总行起草许多制度和办法,如《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差额控制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包干办法》、《综合信贷计划编制办法》、《机电产品信贷管理办法》等等。专题调查报告和论文,如《控制信贷投放组织货币回笼》、《关于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情况的调查》、《关于黄金价款情况的调查》、《苏南核电站投资项目(经济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认真改革信贷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改变贫困面貌》、《支持西南五省区开展经济协作促进经济发展》,《香港利率情况的调查报告》……有的被中央领导采纳,有的在《经济日报》、《中国金融》等报刊上发表。其中《城市改革对企业流动资金影响出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一文,被编入《流动资金管理新论》一书;并经常为厦门大学、中央财经学院等院校撰写教材。应聘为中央财经学院、总行研究生部讲授《坚持信贷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关于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关于编制信贷计划和组织执行》、《综合信贷计划的编制和管理》等课程;担任制订总行研究生部等单位的“三定”方案。参加东北地区的许多国家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曾担任苏南核电站投资等项目的评估经济组长。担任国务院赴青海省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工作组副组长,查出了大量违纪金额向国务院报告并协助青海省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担任国务院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组中央(机关)组组长时,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压缩了许多不合理的基建规模,调整了产业结构,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先进工作者,全国财贸系统的先进工作者。

知识出处

河头村志

《河头村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记载了河头村八百多年的历史发展脉络,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风貌和历史沿革,以及山川地理地貌的演变,翔实地记录了该村的政治、经济、人文等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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