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爱莲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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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唯一号: 112430020220000151
人物姓名: 应爱莲
文件路径: 1124/01/object/PDF/1124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855.pdf
性别: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885年
卒年: 1978年
籍贯: 永康县

传略

应爱莲(1885~1978),女,芝英人。16岁时就坚决反对父母包办婚姻,追求自由恋爱。五四运动中,广阅进步书籍,接受新思想。民国15年(1926)冬北伐军挺进永康,她与同事们一起组织妇女协会,出版妇女刊物,开办妇女夜校。剪去长发,放开小脚,走上街头,宣传反对封建礼教。16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由于局势恶化,党组织让应爱莲考入浙江省法政学堂就读。17年春,国民党在永康、金华、杭州、上海等地搜捕共产党人,5月7日凌晨,爱莲在法政学堂女生宿舍被捕。审讯时,她以国民党员身份为自己辩护,关押两个月后,保释回校,并接上组织关系。18年上半年,爱莲在东阳县城宏道小学执教。暑假里曾与进步同事一起捣毁城隍庙神像轰动一时。继回永康在县城安家,其家则成为党的秘密联络站。21年秋,任中共永康中心县委委员,妇女部长。是年底,她负责侦察并策动内线接应,党领导的革命武装顺利缴了芝英警察所全部枪支。22年1月,因交通员叛变,第二次被捕。受尽折磨,从不屈服。25年5月,从苏州“反省院”保释后,立即回乡寻找党组织。27年夏,金衢特委常委林一心来到永康,恢复了应爱莲党籍。为了有利开展工作,党让她回芝英参加保长选举。经过投票,应爱莲当选。此后她按照党的指示在村子里办民众夜校,动员男女青年参加学习,培养积极分子,3年共发展30多名中共党员。30年冬,永康党组织遭破坏,爱莲化名金如贻,到义乌佛堂镇,与金华特委派去的吴南青,以岳婿相称,组织假家庭,掩护特委机关。4个月后,金属特派员陈雨笠又调来胡漠,让她与应爱莲以母女相称,组织新的家庭。接待同志,站岗放哨,收藏文件。31年(1942)秋,去义乌参加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金萧支队第八大队工作,并在义乌组织新的联络站。大家叫她“金妈妈”。建国后,应爱莲担任新华书店永康支店经理。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79年改正。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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