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十大改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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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屋陈氏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344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十大改变
分类号: K295.5
页数: 2
页码: 11-12
摘要: 本文记述的桃溪陈氏志新屋村土改革、农具改革、生产制度改革、婚改革、殡改革、祭祖改革、家庭副业改革、村貌改革、村民生活改革、政治面貌改革情况。
关键词: 陈氏 新屋村 改革

内容

一、土改、私有土地改为公有制;
  二、农具改旧农具,稻桶、水车、老木犁改为打稻机、脱粒机、拖拉机;
  三、生产制度改老三熟水稻、玉米、大小麦改为双季稻优质高产,修水利保丰收;
  四、婚改由包办卖买婚姻改为自由恋爱婚姻;
  五、殡改由土葬改为火化;
  六、祭祖改由于年初一到祠堂祭祖改为到祖坟祭拜、清明祭清、牺牲会免除;
  七、家庭副业改由传统做草鞋、打草席、做花床改为投入绣品行业;
  八、村貌改解放前68户增至120户,196人增至480人,87间屋增至新砖房208间,三层12间,4层二间,平房155间,已砌墙脚三层11间,合计387间比前增至4倍多。
  九、村民生活改由解放前打临时工、打草席、做木匠、讨饭度日,现有吃有穿有余粮,人均千元存银行。
  十、政治面貌改全村有共产党员18人,在外工作59人,文化从解放前三个小学毕业,三个初中生现实行初中教育普及高中23人,大专20人,师级干部一人,县局级一人,连级一人,排级一人,营业所主任一人,粮管所所长一人,厂长一人,乡长二人。

知识出处

新屋陈氏志

《新屋陈氏志》

本书记述的桃溪陈氏志序言、张西院村陈氏族事、新屋村情、当代人物简介、旧谱序跋、旧谱辑存、己故人物、景世纪略、世系、行传、宗谱重修编委会名单及赞助芳名录、编后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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