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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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屋陈氏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343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大事记
分类号: K295.5
页数: 3
页码: 9-11
摘要: 本文记述的桃溪陈氏志新屋村情50年代之99年大事记情况。
关键词: 陈氏 新屋村 大事记

内容

50年与南一村共保单独建立新屋行政村,青山乡乡长何润生等干部5人住上新屋现陈丁山屋,树立模范推动全乡工作,主要进行反霸斗争,减租、减息,兴修水利、治虫,领导农业生产。
  51年进行土地改革,划分成份,地主、官僚地主、工商业地主、破产地主、个人地主、富农、农裕中农、中农、田中农、贫农、〓农、小土地出租,本村6户中农,都是贫农,土改时土地全乡统分,改出1.30亩改入1.15亩,我村有好几亩分给南宅田水亚张公圹坑,因路远丢管仍由南宅耕种,专业手工业作非农业不分田,同时还建立农会划分成份,地主富农恶霸坏蛋不准入民协会,由儿童站岗没有会员证不准通行。
  52年政府号召扫除文盲,办起民校,晚上读书,经区政府批准砍掉下塔二根大松树,做起桌凳20付,民师陈章团。
  53年贯彻总路线总任务,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动员农民卖余粮,进行农业手工业,资本义工商业改造。
  54年组织互助组,也称帮工组。
  55年小乡并大乡,南宅、四路、张岭三小乡合并四路乡属四路领导,3月1日国家发行新币,把一万元改为一元,一千元改为一角,一百元改为一分,美国国务卿问周总理中国有多少人民币,总理答18元8角8分,发行新币时,10元、5元、2元、1元合起18元,5角、2角、1角合为8角,5分、2分、1分合为8分。
  56年组织农业合作社,由陈廷清、陈天木、包聿余担任过合作社的负责人,同时组织木业社,社址设祠堂。陈章达为正社长,陈汝明、陈廷梅为副社长。
  58年贯彻全国三面红旗,人民公社、大跃进、总路线,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大办钢铁,大办食堂,全村在祠堂办食堂,私户不准冒烟,劳动力统一调配,派出做太平水库,武义做金温铁路,杜山头洗铁沙,改天换地实行军事化领导。
  59年派出部份劳动力到上黄、白云做水库,部份劳动力去龙山区炼铁(注西溪)到张公塘坑烧木炭,留下劳力投入本村修塘加高乌石圹,油草圹、枫树圹、下东圹、下前山坑圹前胡圹岸畜水量由原增几倍,南宅仍为管理区属南宅管理区领导。
  60年全国实行人民公社化高潮,以社代政,供销社、信用社、农业社三位一体,称龙山大公社,以乡为社,南宅管理区实行一元化领导,仍合并为四路公社,凡是乡公社书记,都兼任龙山大公社副书记。
  61年实行粮食大包干,队为基础一定三年不变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62年政府号召开荒随开随种随收,开遍山地荒野。
  64年办起村校,校址祠堂,教师朱新民后陈锦良。
  66年进行文化大革命,全体党员靠边站,革命造反派掌权,安装好全村有线广播。
  67年造反派实行革命大联合,即党政军造反派三结合建立革命领导小组组长陈加火,副组长陈绍东、陈天木。
  69年开始兴建洪塘坑水库划出田二亩投工兴建。
  75年建好乌石桥头,前山头二个倒灌。
  80年安装好电灯。
  81年分田到户。
  87年自筹资金12000元,先由干部带头发动村民自筹向本村在外工作人筹,向社会筹,共筹资一万二千余元,村民负担义务工,做通下村路和造好小桥头桥一根建起村转播站。
  89年村民分摊义务建起大会堂一座。
  93年向村民自筹按田每亩分摊30元,按人口每人20元,筹32000元。向四路镇书记朱百良求援拨款15000元,水电局求援2000元,龙山水管站求援1000元,市供电局求补助17000元,共计为67000元,改好全村电线,建起配电房,做好隔山和白殿山沿倒灌(注白殿山沿未装抽水机)二个到灌机埠水口水泥三面,砌好下前山坑枫树圹,油草圹岸,实行低产田改高产田拨款9000元,总共筹资为76000元。
  94年芷好有线电视电杆和下田至前山头倒灌管。
  95年搞好全村村民养老金保险。
  96年按装好有线电视。
  98年按装好电话20门。
  99年4月10日止砌好下东塘乌石圹岸。

知识出处

新屋陈氏志

《新屋陈氏志》

本书记述的桃溪陈氏志序言、张西院村陈氏族事、新屋村情、当代人物简介、旧谱序跋、旧谱辑存、己故人物、景世纪略、世系、行传、宗谱重修编委会名单及赞助芳名录、编后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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