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文化中心落成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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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厚泽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3203
颗粒名称: 二十二、文化中心落成志略
分类号: K295.5
页数: 2
页码: 6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张溪头村文化中心落成志略,张溪头村之建设,由于村民同心,先后完成水库、学校、电力等。一九九零年秋,旅台村胞朱岩昌先生回乡,谦称抛砖引玉,率先出资美金七千元(时值人民币四万零六百元),助建本村至四路镇水泥公路,随即得到村民及住外村胞热烈响应,纷纷同捐。
关键词: 张溪头村 文化中心 落成

内容

张溪头村之建设,由于村民同心,先后完成水库、学校、电力等。一九九零年秋,旅台村胞朱岩昌先生回乡,谦称抛砖引玉,率先出资美金七千元(时值人民币四万零六百元),助建本村至四路镇水泥公路,随即得到村民及住外村胞热烈响应,纷纷同捐。公路于一九九二年完成,当年全县农村尚属罕见,誉闻遐迩,乡里称颂。此乃本村一大心愿,建设更上一层,促进本村经济发展,生活提升。
  一九九二年,岩昌又出资人民币五千七百元,独建凉亭一座,志且扩办村小学,但因学童不足,意愿转向捐建后宅小学,经本三委会极力争取,慨然允建本村大会堂一幢,此则文化中心之由来。
  文化中心基地面积六百零四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九百三十八平方米,历时一载,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竣工,巍巍屹立村中。内外装扮,岩昌亲自设计,别具一格,从而再添本村建设风光,欣欣向荣,一番新气象。
  中心基地和填基工作,由村提供负责,厨房及水电设备,由村委会自设。建筑造价及设计费、装璜费、什支费,计人民币三十三万五千七百四十九元,全由朱岩昌解囊捐付。早在一九八八年,岩昌未回乡前,已捐助本村人民币三千六百二十元,迄今先后捐资四次,计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陆佰陆拾玖元,对本村之贡献,可谓大矣。
  岩昌幼年丧母,父名文汉,业铁工,育一子二女,家极穷。但未带儿子打铁谋生,却例外开本村历史先河,第一位父亲给儿子升读中学,昔日旧社会农村贫户,为父者有此理念,实在难能可贵,非此寻常。
  小学毕业,岩昌在本村教书,有小学生教小学生之美誉,可知其文化程度。寒窗苦读,以金榜第一名考取旧制省立金华师范。毕业后矢志外出奋斗,旅台半工半读,经营染织,白手创业。为人耿直,克己待人,热爱祖国。著有《哭亲记》,情节感人,谓今日所捐,饮水思源,悉是其父所赐也。
  本中心为公益事业,过程却一波三折,历尽风雪,值此落成,爰特志略,并勉来兹。前人种树,但愿后继有人,则本村之福矣。

知识出处

厚泽志

《厚泽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资料力求翔实,上至有据可查,下限为1999年年底。 内容包括概述、村党政社团组织、农业、水利、山林、工商服务业与集市等16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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