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记与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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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坟山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3000
颗粒名称: 第二部分 记与序
分类号: I269.6
页数: 16
页码: 7-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古山镇大坟山村的基本内容。其中包含:社林大常太公祠堂记、社林浩常太公祠堂记、《社林村志》序、一九九二年《社林村志》序、二〇一〇年《大坟山村志》序、一九九二年《社林村志》凡例、二〇一〇年《大坟山村志》凡例。
关键词: 大坟山村

内容

社林大常太公祠堂记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瓜瓞绵绵,始于祖德。此乃饮水思源之常情也。我祖知县公,由可投派分居社林,本族子孙曾于清同治十一年,在社林西侧建造祠堂二十六间,事至仲冬而落成,规模一般,竖造粗就,籍以履春露秋霜,举俎豆荐馨香而隆庙食。越二年,而被太平天国萧朝贵所部,焚毁而成焦土。至光绪二十二年,阖族商议,重建祖祠。所需资金由各常及个人自愿乘担,决定后,大厅由敦常、睦常出资,中庭由佛福、显谟出资,前大厅由成品、成慈出资,台门由大常出资,一应粗工,照丁摊派。翌年落成。从此,逢年过节,祭祀虔诚。所有本族过世子孙,率数供灵位于祠堂,同享香火。直至一九六九年(应为一九六六年—编者注)文化大革命,所有灵椟灵牌悉被付之一炬,从而断祀数载。至一九八六年(应为一九七八年—编者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得到拨乱反正,若干冤假错案,得以平反昭雪。广大人民得到了更广泛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在农村亦恢复了祭祀祖宗的传统习惯。使宗族香火得以延续,而祚千秋。
  大常管事 熙敬 金德 金昌 金和 岩丁 保龙 岩火 真美 恭岩 章凑
  三十三世裔孙行政十八级离休干部福绥顿首
  一九九二年重修宗谱时补记
  社林浩常太公祠堂记
  在大常太公祠西边五步,有地基八分许,属浩常所有,基地上皆有高大的松树,本族人商议建浩常太公祠堂,浩常太公常产丰厚,子孙众多,乃于民国二十六年兴建祠堂,木材取于浩常山林,粗工照丁摊派,工匠工钱由浩常支出,不多日即建成北大厅三间,东西厢房各四间,南大厅三间的祠堂,宽畅明亮,晴雨皆宜的宗祠。此乃瑞灏太公之宏福也。
  但一九七三年之后,为本地(由大坟山、前塘、井雅、祝家、
  赵店五个自然村组成的生产大队-编者注)生产大队占用,直到一九八〇年撤消了大队的建制,族人上诉永康市人民法院,才判回产权。现在,祠堂内已办起了工厂和碾米机,此乃农村工业化的雏形。要子孙致富同奔小康之大道,我族太公亦首肯之乎!
  三十三世裔孙行政十八级离休干部福绥顿首
  浩常管事 熙敬 金德 金法 福生天球 天琳 岩生 岩土
  一九九二年重修村志时补记
  三十四世裔孙子清抄录于
  一九九二年九月廿二日
  《社林村志》序
  社林山河锦秀、人杰地灵,古往今来,人们在征服自然、改造社会、创造文明的斗争历史与伟大业绩,理当载入史册,长存千古、彰往昭来、发扬光大。为使我村民对本村的过去和今天的概貌,有个较全面的了解,激发热爱家乡的感情,建设更美好的明天。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编纂解放以来的第一部村志,这是盛世之举,这是千秋大业。村志是一村的历史、是知识的宝库、科学文化的结晶。是一村的古今总览,是一部承先启后的传世著述,它具有资政、教化、存史的三大功能,使之前有所稽,后有所鉴,对于激励今人、启发后代都有重大的意义,是造福于子孙后代的宏伟工程,衷心祝愿社林人民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创造更大的功绩,载入新的史册。
  三十四世孙子清抄录于东阳市新华书店退休时
  一九九二年九月廿二日
  一九九二年《社林村志》序
  大坟山者,原名社林也。起于明洪武(约公元1368年)于今已六百二十有四年矣。究源推理,但以可投始祖夫人茔葬于此,迁子孙守坟,而皆曰祖坟之山,因称大坟山焉。名虽欠雅,而环山重叠,池田相间,山多林木,环村荫翳,彼时素有燕窝之称。
  村围五、六华里,南有芝英,北临古山,东至派溪、方岩,西有金杭国道,北靠方岩支路,可谓地处要塞,交通方便。
  祖辈忠诚聪明,既喜农耕,亦善商贾。邻里中,人多善事,济困抚贫,妯娌相帮,擅于婺曲,名闻遐尔。其时,遭逢外敌入侵,民众遭难,生活艰难,好坏变化,恨无史录,虽有传说而遗漏不全,实为惜哉!
  迩来,吾辈仍处于风云变幻之中,屡经战火,民困于难,幸临解放,遇吾党之英明,救人民于水火,天翻地覆,事业空前。至于今,士民安乐,业业兴旺。为回视过去,鞭策未来,吾辈特略记小史,待后人鉴焉。
  二〇一〇年《大坟山村志》序
  宗谱村志,乃盛世年代产物,则社会进步、人类发展的结晶。它能集中记录和反映我村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繁衍生息及与大自然抗争的历史,也是我们弘扬祖德再创辉煌的精神力量。
  自我村有史六百多年来,历代先祖为我村的繁荣昌盛、兴旺发达,为子孙后代造福而奋斗、抗争。通过追忆村史、家史能让子子孙孙更好地陶冶热爱家乡的情操,发扬敬老爱幼、勤劳节俭、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光荣传统和优良美德。
  大坟山谱志由于时代的变迁,天长日久曾有失传,特别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文革浩劫中,原宗谱被列为“四旧”烧毁殆尽。
  一九九二年,村老年协会在村二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振余、绍新、福绥、亨仓、岩起、德修、槐珠、振高、岩生等有识之士,怀着对我村历史的感怀和传承,到处查阅收集整理资料,不辞劳苦、编写了我村解放以来的第一部《社林村志》。尽管限于条件,出现一些差错,毕竟为我们这次重修、反映大坟山进化变革的新村志,提供了许多宝贵的资料,我们永远怀念和感谢他们。
  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年来,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的今天,我村续修谱志,更全面更真实地记述全村及各门户的光辉业绩,是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让子孙后代更好地思先祖之源、继前辈之德、树为人之道、寻发展之路、效报国之志,让大坟山村更加兴旺发达,一代更比一代强。。
  《大坟山村志》编纂理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
  一九九二年《社林村志》凡例
  一、本志文体用记叙、或综述全貌、或略记始末、或条陈重点,只记其事实,不予议论,寓观点于材料中。
  二、本志的结构分篇、点两个档次。
  三、本志立传者以对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者为主,略载其一生功过,不作评述而对村中有贡献者的今人,其功过拟在其他点内。1、风格正气,不干坏事。2、对村中做过好事,多作贡献者。3、在群众中起模范作用及公认者。
  四、本志的资料来源部分来自书面搜集,及广大群众口头提供。
  五、本志编末附录各姓氏之世系表,指在了解本村的人口发展状况,凡在旧表中已经断代者,本表概不转载。
  六、本志编录中应姓氏省略。
  七、本志所载时间界限,上起能追亿的年代,下迄一九九二年九月三十号止(指在未出版前)
  八、本志世系名单以本户申报为准,凡未申报者或逾期申报者,概不负责载入,其申报时间一九九二年九月底止。
  九、本志世系以农历记载年法,为书写便利采用阿拉伯数字。
  二〇一〇年《大坟山村志》凡例
  一、本村志在一九九二年《社林村志》的原有基础上补修、重修和续修。
  二、鉴于我村行政习惯称谓大坟山村,“社林”这一村名又与前塘、整雅、祝家、赵店等邻村类同,故采用《大坟山村志》。
  三、本届编志宗旨以史实为依据、自愿为原则。入编对象是长期居住或移居大坟山村,包括入赘对象。从前迁居或散居外地的吾族裔孙同样编入。
  四、村志内容来源于广大干部群众及各阶层知名人士及大坟山有史以来搜集的残存史料为主。《宗谱篇》有关内容以各户所填报表为准。
  五、为保留史实,一九九二年《社林村志》所载的史料,纪实基本保留翻印入志。
  六、宗谱大部分编排次序以一九九二年《社林村志》的字行辈份为准,其它姓氏按入住大坟山村时间为序。《名人录》按年龄大小先后排序。
  七、当代宗亲人士在立功、立德、立言等方面有建树者由本人或其亲人书以简介或传略载入谱志,行政处级以上官员、高级工程师、教授、主任医师、中学高级教师、小学特级教师等获得高级职称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部队团级以上干部、曾受省级以上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荣登《名人录》。
  八、登载教师名录对象,应由教育部门审定在编的教师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登载经商办厂名录应取得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者。
  九、本志所载的名字、学历、职称、生卒时间、生平事迹等相关资料均按各户申报为准,凡未申报者均按一九九二年《社林村志》的记载
  照旧列入村志。
  十、本志正文之前编载:村貌、祠宇、古胜遗迹照片;赞助贰仟元以上者全家福彩照半页,赞助伍仟元以上者全家福彩照一页。
  十一、为符合国家制定的《宪法》、《计划生育法》中“男女平等”育龄夫妇只准生一个或二个孩子等政策法规,出嫁女儿的外甥(女),本次同样编入村志,这既能追述我村概况又可作一段时期的史料传存。
  《大坟山村志》编纂理事会

知识出处

大坟山村志

《大坟山村志》

志是一村的历史、是知识的宝库、科学文化的结晶。是一村的古今总览,是一部承先启后的传世著述,它具有资政、教化、存史的三大功能,使之前有所稽,后有所鉴,对于激励今人、启发后代都有重大的意义,是造福于子孙后代的宏伟工程,衷心祝愿社林人民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创造更大的功绩,载入新的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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