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橋頭周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2517
颗粒名称: 群众组织
分类号: D422.855
页数: 6
页码: 19-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桥头周村群众组织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农民组织、妇女组织、共青团组织、民兵组织、治安保卫和调解组织、老人协会等。
关键词: 桥头周村 农村工作 群众组织

内容

1、农民组织:1949年10月,村组织农民协会。
  根据政务院《农民协会组织通则》规定“吸收雇农、贫农、中农、手工业者和贫苦的积极分子入会”。村农民协会领导农民开展大生产、反霸斗争、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运动,是解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开展革命活动的依靠力量。
  合作化以后,农民协会会员成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农会的职能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取代之。
  1964年,成立桥头大队贫下中农协会。
  1965年2月后,县、公社、大队三级都有贫下中农协会组织。
  1978年以后大队贫下中农协会消失。
  2、妇女组织:妇女代表会,简称妇代会。是广大妇女求解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组织。
  村妇代会在上级妇联的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广大妇女参加各项政治和经济活动,发挥妇女半爿天的作用。
  妇代会工作成绩显著。主要表现在:配合三委会做好育龄妇女一年两度的透环检查、一胎放环、两胎绝育,杜绝计划外出生。村妇代会成为做好全村计划生育的主力军。积极开展各种社会福利活动。多次受到市、镇的表扬。
  3、共青团组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前身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后备力量,是联系广大青年的纽带。共青团桥头村支部现有团员60多人。
  1957年,以团支部为核心,组织青年开展多样的文体活动。70年代,团支部组织青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前途教育活动。80~90年代,团支部还积极做好国策宣传教育,动员青年签订晚婚合同,积极应征服兵役,带领广大青年投入改革的洪流,做改革的促进派。
  4、民兵组织:民兵是劳武结合的群众性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力量。村民兵连在上级人武部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军事训练和多项军事活动,配合三委会做好各项工作。
  50年代初期,村民兵在农会和上级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参加剿匪、反霸、土地改革等运动。
  80~90年代,民兵连多次参加乡(镇)民兵军训;山林失火,民兵们积极冲入火场,为保卫人民财产安全,多次受到上级表扬。
  5、治安保卫和调解组织
  村治保组织,主要从事全村范围的治安保卫工作。
  1949年冬,农会设治保委员1人。1955年后,村成立治保委员会,治保委员会设主任1人。
  村调解组织,主要任务是调解村民中的民事纠纷。1964年起,村里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大队领导兼主任。
  1986年治保和调解合并为一套班子,两个名称。治调委员会经常在广播或乘放电影的场合向村民进行政策法律道德风尚和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主要调解婚姻矛盾、家庭矛盾、宅基争执、家庭纠纷事宜。全体治调人员负责以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四防工作。坚持重大节假日值班巡夜。村治保委员会多次被评为镇先进集体。
  1994年3月获市委市府社会综合治安先进集体,1999年、2000年获西溪派出所表彰的治安先进集体。
  6、老人协会:为了贯彻执行《浙江省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于1988年12月成立了桥头村老人协会。周际巩任主任,卢振韶任副主任,周勤理、吕廷高、周岩德、周锡康、朱金香(女)、周火洪、周天赐、周有土、周小宝为委员。

知识出处

橋頭周村志

《橋頭周村志》

本志记述时限,上不划一,下迄2000年5月31日为止,分记事篇和人口篇两个部分,记事篇分章节记叙,以章统节。包括村庄篇、村级组织篇、农业篇、山林水利篇、工商业篇、教育卫生篇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永康市桥头周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