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村合作基金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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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高镇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199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村合作基金会
分类号: C913.7
页数: 1
页码: 139
摘要: 本节记述了高镇村合作基金会,基金会工作人员严格把关,防范风险意识强,基金会运行十分正常。至2002年,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一律关闭农村各种层次、形式的基金会,进行了清产核资,几年来村基金会共为集体创利300多万元,为高镇的集体事业作出了贡献。
关键词: 高镇村 基金会 合作社

内容

1995年永康市政府决定永一中迁校,把新校址选在我村,随之征地224亩。由于土地用于公益事业,政府要求我们村大力支持,经过多次协商,永一中所征土地以每平方米50元价格计付给我们村,因这个价格太低,给村民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为了弥补村民失地后的困难和负担,村里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争取市政府的支持和补偿,由村集体经济再补贴给被征地的村民每平方米50元,被征地的村民合计得到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这样基本上符合了当时的一般标准,村民们也基本上满意。而村集体经济为此负债1160多万元。为弥补这一巨额负债,市政府也给予大力支持,同意返还160亩土地给村集体使用。村两委最后决定创建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当时村集体身负帐面巨债,更谈不上有资金创办企业。在这样的形势下,村两委会决定利用当时集体仅有的70万元作为资本金,向上级申请成立村合作基金会,经过一段时间筹建,于1996年开业,并决定由周永胜担任合作基金会负责人。开业以后,村两委及基金会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努力工作,千方百计进行宣传发动,号召村民为集体经济的发展作贡献,把剩余的资金暂存在基金会,村基金会存款最多时达2600多万元,解决了我村许多企业资金不足的困难,也为村集体资金不足解了燃眉之急。
  由于基金会工作人员严格把关,防范风险意识强,基金会运行十分正常。至2002年,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一律关闭农村各种层次、形式的基金会,进行了清产核资,几年来村基金会共为集体创利300多万元,为高镇的集体事业作出了贡献。

知识出处

高镇村志

《高镇村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高镇村社会面貌和风俗文人,反映了高镇村逐渐向城市化演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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